首页 期刊 2012年01月号(总第33期) 现代教会与平信徒[注1]

现代教会与平信徒[注1]

文/玉汉钦  译/金秀炯

编者按: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教会意识到一种需要,就是建立教会体制(包括按立圣职)的需要,因此本期杂志在前面特别刊出几篇文章,在这方面进行探讨。

 

但当我们关注并致力于体制建立的时候,也需要警醒,如果误用体制,可能带来教权主义的危机,使得教会以圣职人员为中心,却忽略了包括教会全体会众的平信徒,而他们才是教会的主体。

 

特别是,我们看到,这几十年中国家庭教会的复兴,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平信徒事奉的复兴。因此当强调体制和圣职的时候,很容易使人产生矫枉过正的担忧,也因此不可避免地,在转型和体制建立的过程中,格外需要成熟的圣经根基和实行的智慧。

 

当然,以往中国教会平信徒事奉的复兴,是神在特殊时期所赐下的特别恩典,我们当向神感恩。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因此应当否定或忽略体制与圣职。无论是从当下教会需要而发的对体制的热心,还是基于这几十年家庭教会复兴史而有的排斥体制和圣职的推论,都有一个同样的问题,就是它的依据不是基于圣经——神权威的话语。因此我们回到圣经是非常重要的。

 

当我们回到圣经,就会发现,它既让我们看到建立教会的治理体制、按立合格工人担当圣职的重要性,也让我们看到神设立圣职的目的,乃是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以至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参弗4:11-13)

 

因此,在我们关注体制和圣职的建立时,需要另一种声音,提醒我们警惕教权主义的危机,重申唤醒平信徒的重要性,并在圣职体制与平信徒的事奉中间建立合乎圣经的平衡。当我们开始关切于此的时候,愿神使用玉汉钦牧师的《现代教会与平信徒》一文带给我们祝福!

 

一、宝贵的觉醒

 

平信徒的再发现

 

进入20世纪,在光照教会的诸多觉醒运动当中,平信徒运动无疑是最耀眼的运动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这一运动如同雨后春笋般兴起,同时也涌现出大量相当有分量的研究论文,有关具体栽培平信徒的训练教材也充斥于每个书店。

 

有些人甚至评价说,20世纪对平信徒的再发现,论其规模与魄力不亚于16世纪的宗教改革。假如说宗教改革的意义在于恢复了为神存在的教会真正的形象,那么平信徒运动则恢复了向着世界而存在的教会真正的形象。

 

为什么平信徒的觉醒运动会突然兴起呢?可以说其背后隐含着克莱默所指出的两种动机:一是在急速膨胀的现代社会结构中,平信徒作为见证人,要不断地发掘其巨大的潜力;二是普世教会运动蕴育了它。[2]

 

但是,如果将平信徒的觉醒完全归因于时代的需求,就不过是单方面的现实决定论。在时代的需求之前,平信徒的使命和责任应当首先是圣经的要求。从与普世运动没有直接关系的众多福音主义宣教机构也可以看到,他们确信平信徒对世界的使命是通过圣经传出来的神的声音。

 

我们改革的唯一根据是圣经。在话语中隐藏着的真理在圣灵的带领下与现实的要求相吻合时,我们把这个真理当作神的旨意来加以应用。从这个意义上,斯托得的这段话是很中肯的:

 

期待平信徒能够成为教会中积极、主动、有建设性的一员的正确原因,不是立足于神学原理的实用主义或方便主义,而是因为这是合乎圣经的。不是因为教牧同工需要平信徒的帮助,也不是因为平信徒想成为有用者,更不是现今的世界认为应当如此,而是神彰显了这样的旨意。并且平信徒能够在教会中寻找到自己不容剥夺的权利和义务,又去行使的惟一途径就是来到神的话语面前,用神向自己百姓的旨意来为自己定位[3]

 

那是教会历史的脉膊

 

让我们回顾一下教会历史。教会刚开始时,平信徒守住了自己的位置。新约时代的教会和此后2世纪的教会是以平信徒为中心的。以研究古代教会史而著名的哈纳克得出了以下结论:

 

“查考在(当时)教会中担当宣讲基督福音的主角是哪些人,这并不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相信,基督教的伟大宣教活动所取得的成功,正是非正式宣教士们(平信徒)的功劳。”[4]

 

虽然平信徒尽本分的时期很短暂,教会没多久就进入了黑暗时期,但通过教会历史我们发现,光照黑暗时代的改革火炬常常握在平信徒手中。从14世纪的威克里夫运动到路德的宗教改革,都是由平信徒们托起的划时代的觉醒运动。改革和复兴的时代大都是平信徒觉醒的时候,而停滞和堕落的时代则是圣职人员横行的时候。

 

因此平信徒沉睡或踌躇不前的教会绝对不能被视为健康的教会。从某种意义上讲,圣职人员和平信徒的界线越模糊,教会就越有可能变成圣灵创造性的事工更加活跃的现场。这听上去好像有点过格,但是我们要深思为何会出现如下的观点:“假如说第一次宗教改革是把垄断在圣职人员手中的神的话语移交到信徒手中,那么第二次改革是把垄断在圣职人员手中的事工夺下来交给信徒们。”[5]

 

近年来韩国教会中认识到平信徒的重要性、并进行研究的领袖越来越多,这确实非常鼓舞人心。虽然感觉有点晚了,但是假如我们凭着确据,为平信徒投入一切的话,必定能改变现今我们所担忧的景况,也能更新教会的体质。

 

重新认识平信徒的这项工作不能推给某个宣教机构或国际机构,我们这些正在地方教会流泪洒汗献身的牧会者应当肩负起来这个时代性使命。对于这一事实我们一刻也不能忘记。

 

假如我们继续以教牧同工为中心发展教会、只关心礼拜仪式,逃避把平信徒培养成基督门徒所带来的阵痛,那么我们会再一次遭遇到在数量上成功、却在质量上失败的惨剧。这绝非教会的元首耶稣所愿意看到的事。

 

在加利利最让主失望的那些人,不能让他们在今天的教会里重新聒噪起来。真正的基督教不在于三斗的面,而在于那一点的面酵,这一事实是我们通过两千年教会历史随时都能学到的最重要的教训之一。

 

所幸的是,近年来有不少教会领袖们开始认识到了,在骤变的现代社会中能使教会起到面酵作用的惟一捷径就是开发和挖掘平信徒的潜力。毫无疑问这是预示韩国教会有光明前途的好兆头。

二、谁是平信徒?

 

平信徒是教会的主体

 

新约圣经中没出现意指平信徒的希腊原文“laikos”,但是其意思与圣经中常用的“laos”含义相同,有“百姓”、“某些百姓”、“百姓群体”的意思。这一词在世俗上指的是希腊时代的整个市民阶层,在圣经里起初指的是与外邦人相对的以色列(徒4:10),后来指的是包括信耶稣的外邦人的新以色列,即指末世教会(徒15:14)。

 

但是,“laos”在新约中从未用来在一群体指称某些特定的人,反而常常以涵盖性的方式指群体中的全部百姓。[6]

 

因此,“平信徒”的原意是指接待主的蒙拣选者,或圣徒、或门徒、或信徒的团契——整个教会。所以平信徒一词绝对没有把教牧同工和其他信徒区分开的意思。就像约翰•斯托得指出的,在圣经中区分人的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与世人分别为圣的神儿女的独特个性。[7] 也就是说,在教会里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根据能将神的儿女们在身份上区别开来,连圣职本身也不能。

 

为了进一步证明这一事实,应当查考几个关于教会的基本概念。“神的百姓”、“圣灵的殿”、“基督的身体”这几种圣经中说明教会性质的理念,明确地回答我们为何称平信徒为教会的主体,为何平信徒在身份上与圣职人员毫无分别。

 

首先要查考的概念是:“教会是蒙拣选者的聚会”。每一个信耶稣基督的人都是蒙拣选的神的百姓,在这点上圣职人员和平信徒不可能有差异;另外,以恩典中蒙召的角度看,每个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这意味着教会中没有任何容纳特定阶级或身份差别的余地。

 

“教会常常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也都是神的所有百姓,是整个教会、所有信徒的相交。”[8]

 

因此信徒是在根本平等基础上的教会里,是神百姓中的一员,他们是无一例外的蒙拣选者、圣徒、门徒和弟兄。

 

其次查考“圣灵的殿”。通过耶稣基督,每个信徒都是从罪中得释放的自由人(罗6:18-23),如今他们不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解放他们的基督(林前6:19)。所以每个信徒都是圣灵内住的属圣灵的人。圣灵临格到教会的整个团契和每个人身上,结果整个教会都成了新的创造。

 

在这个意义上教会是圣灵的殿,殿中每个信徒都是圣洁的祭司(彼前2:4-5),要向神献上蒙喜悦的属灵之祭。这个祭不是物质上的,而是献上祈祷、赞美、感恩、悔改之果子的属灵的祭。

 

在圣灵内住上圣职人员和平信徒完全没有差异;在靠圣灵献灵祭上,两者也没有区分。所以作为教会的全部成员,平信徒俨然是教会的主体,称之为教会的团契。圣职人员只是这个团契中的一员。

 

再要查考的是“基督的身体”。保罗说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弗1:23),这个身体的头是基督,肢体是众信徒(林前12:27;西1:18);信徒得圣灵之洗就成为与基督的身体有份的人(林前12:13),在圣餐上吃饼喝杯时,经历与基督成为一体的奥秘(林前10:16-17)。

 

称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意味着每个信徒作为肢体是同等重要的,各自拥有自己的功能,所以大家要彼此看顾,相爱,欢喜感恩地事奉神。难道在这一点上圣职人员和平信徒有什么区别吗?

 

身体的有机特点把每个信徒捆绑在相互依存的关系上,甚至连各自的信心在离开教会这个团契时,都无法正常地维持下去。

 

信心是不能独自存在的,而是存在于信的人里面。并且信的人不能以独立的个体孤立地过信仰生活。……他们作为信心的团契,以信心回应所听到的信息,通过团契拥有各自的信心。……虽然信心完全取决于各人的责任,但那个信心是属于信心的团契——教会的更加宽广、富足、悠久而又崭新的信心的一部分。认定这一点是我们的负担,也同样是我们的安慰。[9]

 

信徒们作为肢体彼此有很深的依存关系,这是以他们的配搭事工的必然性为前提的,假如他们不彼此帮助就无法生存下去。圣职人员不仅要为平信徒服务,更要负责平信徒之间彼此在灵里事奉的事工。

 

为此圣灵要按己意把恩赐分给各个肢体(林前12:11)。恩赐是平等的,在得恩赐上没有例外,恩赐之间也没有差别。各个肢体都通过这个恩赐,配搭成为一体,彼此相顾(林前12:24-25)。

 

从以上查考的几个概念中,根本找不到圣职人员的身份比平信徒优越的根据,反而发现这两者之间是平等、无差别的事实。

 

即便如此,在现实生活中平信徒所受的待遇仍好像比圣职人员差一个阶层,人们都认为圣职人员才是教会的主体。平信徒的举动似乎表明他们是附属于教牧同工的存在,显然这是一大误区,在这种光景下的平信徒怎能找回自己本来的位置,担当好自己的角色呢?

 

假如你愿意唤醒平信徒,更新教会的体质,建造健康的教会,就再也不要容忍用右手推出罗马教会不合圣经的圣职优越主义,左手却暗暗接过来的勾当。

 

被歪曲的“平信徒”一词

 

但是,我们通常却认为“平信徒”一词是指除了圣职人员之外的所有信徒。这是为什么呢?让我们追溯基督教的历史,看看平信徒一词是如何被歪曲的。

 

在罗马帝国,基督教被合法化之后,从主后3世纪左右开始教会有了急速的复兴,也随之无可避免地渐渐制度化,自然出现了从事教职的所谓圣职人员的群体,因此就产生了怎样正式地称呼区别于圣职人员的一般信徒的问题。当时迦太基的主教居普良开始使用“平信徒”一词。

 

就这样,有教职的人和没有教职的人,就以旧约时代的区分祭司和百姓的模式,开始按圣职人员和平信徒的名称明确地区分开来。于是平信徒一词演变为叫人误认为教会中存在两个阶级的变质的名称。意义已变质的平信徒一词如此延用了1500多年之久。

 

在信徒同为神的儿女,身份完全平等的教会里一直使用变质的“平信徒”一词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我们在自己的现实中把握平信徒的本意固然重要,但是同样重要的是明白平信徒一词的含义在历史中是如何被歪曲的,进而恢复其本来的含义。我们一直使用这一词的原因就在这里。

 

教会中99%以上的人是平信徒,向世界显现其内在的可视教会不是少数圣职人员的教会,而是通过自己的生活体现神国临格的平信徒的教会。

 

五旬节之后,耶路撒冷人能够直接目睹的教会是按使徒的教训讴歌更新生活的平信徒,“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并且卖了田产、家业,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他们天天同心合意恒切地在殿里,且在家中擘饼,存着欢喜诚实的心用饭,赞美神,得众民的喜爱。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徒2:44-47)。世人是通过平信徒认识教会的,他们根据对平信徒的印象,把教会当成击败歌利亚的大卫或贪生怕死的扫罗王。

 

所以平信徒不能成为教会的客体,他们不是定期参加敬拜的,暂时被敬虔的意识感动后就回家去的观众,或是帮助教会经营的老主顾,更不是因为主人的命令迫不得已行动的仆人。

 

平信徒按本来的语意,是神的百姓,是教会的主体,是与圣职人员平等的基督身体上的肢体。他们都蒙召于元首基督,为这个召命按圣灵的意思各自从圣灵分得合用的恩赐,尽肢体的本分。

 

沉睡的平信徒

 

不幸的是很多教会的平信徒依然沉睡,如同拥有惊人能量的巨人却使不出劲来。当然每个教会都有些热心委身的平信徒小组,通过韩国教会所蒙的神的恩典可以看到他们的事奉是多么宝贵而美好。

 

但现今的问题是,如此卓越的平信徒大部分的事奉都只是在维持教会组织功能时所必需的日常活动的范畴内。其中少数直接参与教会本质事工的典范平信徒也只不过扮演了衬托教牧同工衣襟的消极的使女角色。

 

不仅如此,还有更深刻的问题,就是这样的平信徒作用也成为极其少数人的垄断物,其余的信徒还非常理所当然地接纳了这种现象。有些教牧同工辩解道,平信徒处于这样的被动位置是他们自作自受的结果,责任不在于教牧同工。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每当教牧同工热心教导训练时,大部分平信徒都本能地找各种借口逃避。他们说没有时间,并认为自己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教育,而布道、教导和教牧辅导的工作是神学院毕业的教牧同工应当做的;他们认为自己是在世上从事各种工作、担重担的人,在教会坐在后排,适当地做一些叫他们做的工作就可以了。结果他们就像以扫轻易地处理长子权一样,抛弃了神所赐予他们的最重要的使命。劳伦士爵士说:“平信徒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他们需要像样的教堂、名符其实的成熟牧师和平时习惯的敬拜模式。还有一点是希望教会不要管他们,叫他们自己独处。”[10]

 

我们周围有很多以自己是平信徒为理由,讲类似的话的平信徒。

 

假如教会领袖屈服于平信徒的这种错误要求,那么他的牧会生命等于是夭折了。教会的头——主耶稣必向教牧同工追究其对平信徒患病听之任之的责任。假如用被火焚烧的草木禾秸建了工程,那么这是教牧同工的责任,不能怪罪于平信徒。平信徒为了回避使命找的借口也不能成为教牧同工回避责任的理由。

 

在牧场也许偶尔有被狮子吞吃的牧人,但没有一个牧人是被自己的羊群取走了性命。假如平信徒有错误,那就说明教牧同工在犯错。信徒们还在沉睡不醒吗?那么就默想“喂养我羊”的主的命令,要恐惧战兢。

 

在重要事上冷落了平信徒

一般来讲平信徒并没有仔细地装备有关自己是谁,自己肩负什么使命,怎样预备自己事奉主的圣经知识,可以说这是现代教会的致命弱点。1974年在瑞士洛桑召开的世界布道国际大会上,韩国代表团提出的报告书中写道:“韩国教会在其人力的潜力、资源、训练和属灵活力方面没有不足之处。”[11]

 

对“在训练上没有不足之处”我们提出异议,也许代表团所说的训练指的是韩国教会的强项——晨更祷告、聚会出席率、大探访程序等主要以成年人为对象的传统牧会内容。这些的确是宝贵的属灵训练,这点毋庸置疑。

 

但假如我们能够在神面前以更加真实的心,正视这些传统牧会程序上的弱点,以及因此在教会中蔓延的弊病,那么我们就不敢随意地断定“没有不足”了。让我们坦率地扪心自问:我们教牧同工真的是通过具体的属灵训练,要把平信徒接纳为事工上积极的同工吗?

 

在洛桑大会上,一位叫梅迪森的平信徒旗帜鲜明地向满场的领袖们诉说道:“平信徒期待什么?期待让我们参与真正重要的事情,并且教会的教牧同工有必要向我们显示怎样查考圣经,怎样祷告,爱的生活是怎样的,布道的方法,效法基督的方法……我们是需要各位教牧同工指导和挑战的人。”[12]不要忘记在我们身边随处可听到类似的话。

 

新教没有确立平信徒之主体性,从某种意义上讲好像是一种宿命。可以说这是自宗教改革时代到今天有意无意栽培的一种癌症。对此我们有必要倾听克莱默的锐利之言。

 

“加尔文建立的教会在宗教改革中产生的教会秩序上是最有魄力的。他认为能够带领教会的教牧同工的权威是不可忽视的。但是这样的强调意外地忽视了平信徒的真正意义和重要性。”[13]

我想克莱默的批判绝对不过分。过去400多年来在很多继承加尔文神学的教会中,教牧同工们虽然在表面上公认和告白人人皆祭司,但是他们的举动和内心无不认为惟有自己才是旧约时代的祭司。这是无法藏匿的现实。

 

新教过度地强调教职制度重要性的结果,产生了教牧同工和平信徒之间的阶级分化意识。如此,无形中在教会里栽培了将信仰生活和社会生活分开思考的二元论的思潮,给平信徒们种下了自己的生活不如教牧同工生活圣洁的劣等感。

 

不仅如此,教牧同工不知不觉沉浸在一种自满当中,就是认为平信徒只靠听道也能过满意的信仰生活,因此忽视了把平信徒栽培成更加有能力,有生产力之同工的事工。

 

我们今天生活在需要以勇气和努力重新恢复合乎圣经的平信徒形象的时代。为此我们作为教会领袖,要尽自己所能全力以赴。平信徒在教会里沉睡时,这个教会会沦落为对世人毫无作为的无力的群体。为了对不可预知的新世代负起责任,我们要深刻地认识到除了唤醒平信徒之外,没有其他选择。

三、教牧同工和平信徒的关系

 

教牧同工的职分是主所赐的

 

假如平信徒是教会的主体,那么教牧同工和平信徒之间应当有怎样的关系呢?可以说这是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历史上的教会一直在这两个关系的矛盾中进退维谷。

 

事实上,既不陷入二元论里,又认定教牧同工和平信徒为各自不同的存在并维护教职的重要性是不容易的。教牧同工和平信徒,这两者是最近、同时也是最容易伤害对方的关系。这个关系恶化时,往往会发展成教权主义和反教权主义的斗争。

 

如约翰•斯托得所言,教权主义精神忽视平信徒,其行为如同平信徒根本不存在;相反,反教权主义蔑视教职,视教职为无物,即使没有达到这个程度,至少也暗自期待教职快点消失。[14]

 

当我们冷静地作出判断时,会发现引起反教权主义的罪魁祸首就是教权主义者。由于教牧同工暗自忽视、压制平信徒,平信徒就相应地挑战教牧同工,问他们和自己在神面前有何差异。一旦平信徒在教牧同工的这种行为中受到了伤害,而这一伤痕发展到反对教职制度的程度,那么他们的行为与教权主义者就毫无两样了。

 

从人的角度,反教权主义作为原告在教权主义的被告面前或许能得到一丝同情,但是过分到反对圣职制度本身的话,在最高法庭圣经面前绝对不能胜诉。教职已然是基督允许给自己教会的职分。“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弗4:11-12)。加尔文在阐述圣职的重要性时,把教职制度当成使教会信徒凝聚在一起的重要钥匙,是起保护作用的主自己的显临,所以他无法接纳反对圣职本身的行为。他说:“因此,若有人企图毁坏这秩序以及神管理教会的方式,或说这是毫无必要的,这人就是试图摧毁神的教会。因就如为了保守我们肉体的生命,太阳的光和热以及饮食都是必须的,同样的,使徒和牧师的职分对于保守地上的教会也是必须的。”[15]

 

一方面,我们认定教职人员的制度是依据于圣经的,适当的;同时,也要牢记除了在教会得到合法蒙召、受任命做此事的教牧同工之外,谁也不能对会众讲道,也不能执行圣礼。但是我们有必要明确,这只是秩序上的问题而不是教义上的问题[16]。秩序的权威不能大过教义。如果说经过神学教育按立之后任职是属于秩序的,那么不能完全排除会产生一种拒绝这种秩序的无序状态的可能性。

 

在我们身边早已有这种叫人陷入误区的不健全的聚会和团契活动,过去连部分属于福音主义宣教机构的年轻人也带有这种反教职的倾向,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不幸。在某些群体反对教职人员的职分时甚至助长了连制度上的教会也一同否定的现象。但是所幸这样的噪音只发自极其少数的人。

 

其实有比他们更危险的人,当我们强调平信徒的作用,主张把平信徒当作圣工的同工请他们参与时,有些人有条件地把这些当成反教职运动而另眼看待。当我们解释绝对不是这样时,他们就会端出一些宣教机构或越轨群体所主张的内容进行反驳,并且把这种资料利用为保卫自己身份和权威的手段。对这种人无论怎么用圣经讲平信徒的位置和作用也行不通,这真是令人郁闷不堪。

 

所以一定要明白,反对教职人员制度的人所能掉进去的陷阱,不承认平信徒作用的教牧同工也同样能掉进去。把教职绝对化、甚至把任何挑战的行为都定为罪的人,与高喊“教职人员一无所用”的人没有分别。

 

那么教职人员身上完全没有与平信徒不同的权柄吗?绝对不是,严格地讲教牧同工身上有平信徒所没有的事工上的权柄。不是每一个平信徒都能成为牧师,就像路德所指出的,在牧师的事工上确实存在某种清楚的区别:“即使牧师和其他信徒之间不存在身份上的任何差异,但是因神的特殊命令,某种事奉会转变成一个职分。在这点上牧师的职分确实与其他信徒有区别。”[17]

 

加尔文把牧师这种权柄表现为“不方便的权柄”。因为这不仅不是“升高的权柄”,反而是“受束缚的权柄”。换句话说,牧师并不是神,但牧师的权柄是不能随意对待的神圣的权柄。

 

“不能对待牧师如教会雇用的仆人,他是遵行神旨意的人,要认定他为不被人的反复无常所左右的神的仆人。”[18]

 

按手的意义

 

传统教会通过按手仪式公认教牧同工的这种权威。那么按立拥有什么样的圣经权柄呢?圣经中记载了四种类型的按手。

 

第一是任命某个人公职时进行按手,摩西任命约书亚为接班人时给他按手(民27:23),使徒们任命七名执事时进行了按手仪式(徒6:6),在长老会上曾经给提摩太按手(提前4:14);第二是为患病的人按手(可16:18);第三是把手按在渴慕得圣灵者的头上祷告(徒8:17);第四是为使神的恩赐再如火挑旺起来(提后1:6)而按手。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按手仪式并没有局限于任命某个教职,因此按手本身好像并没有绝对的权柄。

 

即便如此,这里也有几个值得我们注意的事实。按手仪式是神所命令的、来自神的(民27:18、23);按手仪式不能在私下秘密地举行,而是公开进行的(民27:19);并且神亲自指定了要被按立的人。

 

在这个意义上,加尔文认为按手仪式是把被按立的人献给神的仪式,并且使徒们一直沿用这一仪式,可见他们把这仪式当成了一种命令。他如此阐述了按手仪式带给人的属灵恩典。

 

“在会众面前采用这样的仪式,使会众尊敬神的事工,也提醒按立的人他不再是自己的人,而是神和教会的仆人。”[19]

 

所以按手是基督正式认定的为了牧养教会的群羊而拣选和差遣的方法。通过这个方法全教会看到了耶稣的呼召在被按立者身上的人格化。否则就很难寻找到一个确切的方法,确认和公认谁在教会中蒙召得牧师职分。因此按手是全教会告白牧师属灵权柄的信心的行为。

 

服事和榜样的权柄

 

即使教牧同工被按立为教会领袖,但是他的权柄不是支配人的,而是从属于包括平信徒的全教会的权柄。约翰•斯托得在叙述这一事实时说,虽然被神呼召为牧师的位置确实重要,但是这一位置自始至终都比作为属神的人、蒙拣选的圣徒的团契——教会低一个台阶。因此教牧同工不能君临在整个教会之上,教牧同工是为了服事而蒙召的属于平信徒的人。

 

“假如教会中有从属的关系,那么不是平信徒从属于教牧同工,而是教牧同工从属于平信徒。我们教牧同工是属于他们的,为主耶稣的缘故成为他们的仆人。因此我们给主教写信时的落款‘顺服贵下的仆人’应当用在写给平信徒的信上。”[20]

 

教牧同工的权柄从属于平信徒的观念,在韩国教会的现实中或许会成为众多教牧同工的绊脚石。这不是因为这一观念不合乎圣经,而是因为中毒于权威意识的我们很难轻易喊着“阿们”来接纳。我们有必要再次在心中默想保罗的告白:“我们原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并且自己因耶稣作你们的仆人。”(林后4:5)

 

这段经文的核心是什么?基督的仆人就是平信徒的仆人。当我们屈膝降服于这个真理时,才能使作为服事者的牧师之权柄和作为教会主体的平信徒之荣耀一同恢复。

 

耶稣是我们服事者最完全的榜样。“耶稣说:‘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那掌权管他们的称为恩主。但你们不可这样。你们里头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为首领的,倒要像服事人的。是谁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吗?然而,我在你们中间如同服事人的。’”(路22:25-27)

 

教牧同工的权柄与世上的权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来自服事的权柄。使徒们再次宣称回归自己本位的时候说:“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徒6:4)。这里“传道”的希腊原文是“服事”的意思。

 

众所周知,希腊原文中的“服事”是指像仆人一样伺候人。使徒们把高举教牧同工权柄的最重要的事工也当成服事平信徒的事奉。假如说连讲道和教导都是服事的工作,那么教牧同工的其他事工就更不用讲了。保罗与以弗所的长老们作告别礼拜时回顾了自己过去3年的牧会生活,他的真正事奉也在于服事群羊:

 

“服事主,凡事谦卑,眼中流泪,又因犹太人的谋害,经历试炼。你们也知道,凡与你们有益的,我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我都教导你们。又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徒20:19-21)

 

保罗并没有凭借自己背起的贫穷之十字架而自称是真正的事奉者(徒20:33-35)。他虽然像耶稣一样把贫穷看成是事奉的方法,却没有把其解释为事奉本身。教牧同工的真正事奉首先是叫平信徒站到应当站立的地方,叫他们起当起的作用,假如做不好这一点,那么即使他背起贫穷的十字架受苦,也不能被称为服事平信徒的仆人。

 

我们要明白路德和加尔文讲了很多有关教职的话题,也大大强调了教牧同工的义务、顺服、事奉和功能,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强调过教牧同工的身份、权力和威严。这两位宗教改革的巨匠反而认为平信徒的蒙召和教牧同工的蒙召一样在灵里是深奥的,甚至事实上与教牧同工的蒙召没有差别[21]。我们应当牢记这点。

 

教牧同工是履行平信徒也拥有的祭司职分的人,但不是代替平信徒履行其职分,而是与他们并肩工作。所以教牧同工的重要作用不在于代替或代表了谁,而在于帮助和指导平信徒行使真正祭司的特权。

 

并且我们还要明白的一点是教职的位置在于做榜样。特别是做出服事者的榜样。“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5:3)。辖制的态度和服事的态度是有明显对比的。教牧同工要做的榜样不是辖制者,而是服事者。当我们做好这个榜样时,整个教会都会顺服(彼前5:5)。

 

所以按手的权柄只有在教牧同工作为任职者做出服事事工的榜样时才能得到荣耀。假如蒙召做教牧的圣职人员压制平信徒,把他们撵到只能有劣等感和无力感的地步,那么这种肥大堕落的教权主义应当被视为一种危害教会、亵渎圣职之神圣的罪恶。

 

假如我们愿意在教牧同工和平信徒之间建立正确的关系,那么必须确信平信徒就是教会,教牧同工是为了全力以赴地服事教会,按神的心意成全他们而被授命的仆人。

 

在现代教会,教牧同工有必要降卑到更低之处,并且平信徒要谦卑地顺服这些服事自己的教牧同工的仆人之权柄,重新发挥平信徒本来的作用。

 

 

作者简介

玉汉钦牧师,曾任韩国爱的教会主任牧师。他致力于使万民作主的门徒的事奉,自从1978年创立爱的教会,不断地培养出效法耶稣的平信徒领袖。玉牧师于2010年9月2日安息主怀。

 

 

[1] 本文选编自玉汉钦牧师的《唤醒平信徒》一书的第一篇,金秀炯译,首尔:国际门徒训练院,2007年,第27-45页。——编者注

[2] 亨得力•克莱默:《平信徒神学》,第39页。

[3] John Stott, One People, p.11.

[4] Michael Green, Evangelism in the Early Church, p.172.

[5] Bill Hull, Disciple Making Pastor, p.163.

[6] John Stott, One People, p.28.

[7] Ibid, p.28.

[8] Hans küng, The church, p.169.

[9] Ibid, p.58.

[10] John Stott, One People, p.30.

[11] J. D. Douglas, Let the Earth Hear His Voice, p.398.

[12] Ibid, p.458.

[13] 亨得力•克莱默:《平信徒神学》,第72页。

[14] John Stott, One People, p.34.

[15] 约翰•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第4卷,3章2节。

[16] John Stott, One People, p.42.

[17] Anders Nygren, This is the church, p.272.

[18] John. R. Crawford, “Calin and the priesthood of all believers”, Scottish Journal of Theology, Vol.21, No.2, p.152.

[19] 约翰•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第4卷,3章16节。

[20] John Stott, One People, p.47.

[21] Oscar Feucht, Everyone A minister, p.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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