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怡
挑选一本最敬虔的圣经故事,犹如挑选一座最昂贵的私立学校。
一直以来,各种中文版的圣经故事在坊间层出不穷。连越来越多的非基督徒父母,也打算把圣经作为童话、神话或历史故事放在家庭教育中。所以给孩子们看的圣经故事,也渐成庞大市场。我收藏的读本,已超过了三十种。但即使是基督徒父母,也感到难以选择,甚至失去了识别的准尺。是熏陶还是教导?闲暇还是必修?文化抑或福音?预备还是浇灌?陪伴还是替代?防守或者抵抗?儿童圣经之于基督徒父母和家庭的意义,面临巨大挑战。
离开房龙,走向圣经
不能不先提一个影响中国读书界几代人的最著名的版本,就是美国通俗作家房龙的《圣经的故事》。和本书作者一样,房龙也是荷兰人。所以这种对比不但严肃,也很有趣。荷兰曾是清教徒的中转站,如今也是毒品和雏妓的中转站;荷兰是近代人文主义的摇篮,也是近代新教世界的门户。在神学上,荷兰是改革宗神学的传人,也是自由派神学的温床。神圣与世俗、敬虔与放浪,两种截然相反的性情,从来没有在一个国家好像在荷兰那样经历过如此戏剧化的对峙。400年前,荷兰在改教运动的伟大传承下,写出第一份独立誓约,成为近代第一个共和国,第一个联邦制的立宪政体。400年后,荷兰也是第一个色情行业合法化和同性恋合法化的国家。
所以荷兰人写的东西要小心,就像摆在眼前的不同版本的圣经故事。如果说,起初一个荷兰裔美国人的圣经故事,影响了我作为人文主义者对基督教世界揽镜自照式的了解,那么现在,我需要迫切地,为我的孩子寻找另一个荷兰人笔下的圣经故事。
房龙的书,我见到不下7种译本。必须承认,这是迄今为止对中国人影响最大的一本关于圣经的书,也是最糟糕的一本。糟糕的意思,就是远离圣经。尤其当看见基督徒也为自己的孩子购买房龙时,我就忍不住哀求,上帝啊,难道伟大的尼德兰,只剩下一个房龙;难道一切又要在这个孩子身上重新来过吗?
房龙的作品文笔优美,体裁悦目,故事裁剪也颇有镜头感。通常也有精美插图。对那些不打算真正了解圣经、不预备以开放心灵面向这本神圣之书,或已下定决心不愿被圣经影响、只愿被房龙影响的读者来说,这是最好的圣经读物。上世纪20年代,自由派神学一面屈从于世代的思想潮流,一面建立了在神学界的霸权。人们普遍认为一切神迹总是虚构或象征,耶稣只是一个伟大的教师,他的教导只是道德性的。一种消泯了上帝位格的“爱”,一种经过了人们构思、想象、修订和创作的“爱”,成为一种貌似基督教的人文主义价值观。房龙当时受这样一种圣经观和宗教观影响,写出《圣经的故事》。引用与他同时代的美国神学家尼布尔的话说,任何圣经故事,若是作者不承认、不尊重、不理解、不进入圣经是上帝之完备启示的信心中,结果都不过是关于“一个没有愤怒的上帝,透过一个没有上十字架的耶稣,将一切没有犯罪的人,带入一个没有审判的天堂”的故事。一个关于信仰的故事,一旦失去了“万有都本于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罗马书11:36)的超越性,或改称为社会主义,或改称为自由民主,或改称为大同世界,都无可无不可了。
坊间出版的圣经故事,几乎不可避免地都受过房龙影响。因为这一人文主义的叙事体,成了国内编写圣经故事的一种范式,使我不能不在评介本书之前,为读者阐释房龙式圣经故事的残缺性。因为文本的残缺,必带来生命的残缺。
首先,房龙不接受旧约与新约在神学和历史中的联系。他把一个错误观念——即旧约中的耶和华仅有公义而缺乏慈爱,新约中的耶稣才将爱带入人间,新约是对旧约彻底的否定和颠覆——极其强烈地带入到叙述中。如讲述耶稣“清净圣殿”的故事时,房龙以一种文化基督徒的眼光,批评以色列献祭制度的野蛮。他说,这些动物也是上帝创造的,因此耶稣后来改革了这个制度。这是以环保主义的现代观念来定义文明,以此曲解圣经。
同时,房龙也几乎淡化或去掉了所有神迹奇事。有的地方,他叙述圣经记载,然后给出人文主义的阐释。如“拉撒路的复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著《罪与罚》和狄更斯的名著《双城记》中,都曾大幅引用过这一复活的神迹。房龙先强调耶稣和某些气功师一样,有以意念治病的特别能力,然后说,这一复活的传说“在那些轻信的犹太人中”经过渲染,造成很大影响。这些文字听起来,很有些“关于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决议”的官方文件的气息。有些地方,他甚至直接改写事实。譬如马利亚由圣灵感孕,房龙只字不提圣经记载,直接修正说,马利亚去见伊丽莎白之前没有怀孕,回来后和约瑟结婚,然后怀了孕。保罗在大马色路上奇妙的归正,也被浓缩成一句“保罗走在路上,忽然就醒悟了”。这已不是改写,也不是孔子式的春秋笔法,而是被污染的理性之偏见,在心志上欠缺了最基本的诚实。房龙写的是一部“大话圣经”,是一个被囚禁在文化潮流中的“关于圣经的故事”。不客气地说,这本书因而充满了人类能够撒的最大的谎言。因为最大的谎,莫过于在关于上帝的事上说谎,也就是中国人说的“弥天大谎”。
房龙的圣经故事,有优美文笔,却使圣经失去启示的整全性,裂为碎片,仿佛是拼凑的短篇故事集。而圣灵在读者心中和圣经文本中的整体性见证,正是信徒能够在阅读中被感动、被引领,最后认信圣经是上帝启示的关键。正如清教徒的《威斯敏斯特信条》论到圣经时所说的,“圣经主题属天的性质,教导的果效,文体的庄严,各部的吻合,全体的目的(将一切荣耀归给神),人类唯一得救之道充分的显示,和其他许多无比的优点,以及全体的完整性,都足以证明圣经本身为上帝之言的证据”。[2]
如果不认信圣经是一部具有整全性的启示之书,失去了上帝在整个救恩历史上“道成肉身”的见证,“爱”就成了空洞的说教。“爱”若没有在那些伟大的神迹奇事中流淌,没有在摩西律法的背后闪亮,也没有在上帝的圣洁公义中为我们忧伤,“爱”就只是一个人间理想。就算有一个人曾为此而死,也只是虚幻的理念和替代而已。读房龙式的圣经故事,很难有助于理解圣经和基督信仰。
房龙也以倡导宽容著称。他的宽容观与伏尔泰一样,是以人文主义为本位的、弥漫着一种官方文件气息的“政治正确”的宽容观。在他看来,若人类要有宽容,神迹就不能也不准成立,耶稣就不能是上帝的独生子。人文主义的信徒往往倾向于天真地(其实也是残忍地)以为,如果这世上根本没有宗教信仰,或者不同宗教都不要把他们的上帝看作独一的至高者,只看作一个伟大人物,那人类就会彼此宽容了。因此他们在一个自我说服的起点上,消灭了灵魂深处的感动,对一切真信仰的叙事,养成了一种条件反射式的自我审查机制。他们以为宽容只能是“信无能”的结果。他们不惜以一种冷漠的态度,将对“绝对”的一种绝对否定,视为宽容的起点。但对灵魂来说,这只能是一个被流放的起点。因此在我看来,这恰恰是一切不宽容的起点。譬如说,当一个人深受房龙《圣经的故事》影响,并误以为自己已真正了解了圣经或基督教,这会是一个宽容的开始呢,还是无知、傲慢与偏见的渊薮呢?
儿童圣经的意义
即使是基督徒写作的儿童圣经故事,最令人担忧的也在这里:用经过人文式裁剪与叙述的小故事,割裂了启示的整全性,而在孩子心中阻碍了圣灵的内在见证,结果只是一套“关于圣经的故事”,而不再是整本圣经。
孔子尚且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说自己渴慕真理,渴慕到拿命来换的程度。基督既爱我们,爱到舍命来救的地步,有信心的人,又怎能在关乎救赎之道的事上,不极力争辩,至死忠心呢?父母挑选一本最敬虔的圣经故事,若没有像挑选一座最昂贵的私立学校一样的心志,就算给孩子讲圣经故事,就算一生汗流满面,恐怕也徒劳无益。
给儿童一本圣经故事,就是给父母一个在真理上教养孩童的使命。所以儿童圣经首先不是给儿童看的,而是给父母看的。不能打动父母的文字,必不能打动孩子。因为上帝的道无论以何种样式、何种语调说出,都不可能幼稚或肤浅。这是儿童圣经故事与其他一切儿童故事的区别。儿童圣经故事的意义,是真理在人类后裔中的延续;是一代人向着另一代人传福音;是信仰在一个家庭中站稳脚跟的传递。我的信仰,是一次抢滩;我孩子的信仰,是一次闯关;我和我的子孙,才能在世界的尽头会师,共享上帝在圣经中应许的荣耀冠冕。
圣经关于耶稣童年的记载,是儿童圣经故事里最美好的榜样。耶稣12岁时,父母带他上耶路撒冷,失散了,过了三天才找到。耶稣坐在教师中间,一面听,一面问。众人都很希奇他的聪明和应对。母亲责备他说,为什么不来找父母,待在这里不走。耶稣回答说,“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
不是父母的话耶稣不明白。而是耶稣的话父母不明白。此后,路加福音记载说:“耶稣的智慧和身量,并上帝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
这段经文,在我们与孩子的关系上,可以有三个应用:
第一,真正的教养,不是让孩子学会以父母为念(或以人为念),而是让孩子像耶稣一样,以上帝的事为念。上帝把孩子带到我们面前,要我们有一天把孩子带回上帝面前。真正的教养,不是让孩子“找父母”,而是让孩子找灵魂,让孩子找上帝。真正的教养,不是让孩子知道父母能解决问题,而是让孩子从小就知道,他的父母靠着上帝的恩典解决问题。我们唯一能给孩子这个世界不能给的东西,就是让他的童年充满依靠上帝的喜乐,而不是依靠父母的经历。所谓见证,就是言传身教。为此,我祈求上帝,为着我孩子的永恒益处,让我的家庭在上帝的恩典中,经历困难、疾病、缺乏、软弱和危机,以至于他能在离开父母之前,获得敬虔而又自由的经验。
第二,人类历史上,只有过一对父母,就是耶稣在地上和法律上的父母,被免去了用“儿童圣经”教养孩子的使命。因为耶稣是基督,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基督就是上帝。最迟在12岁时,耶稣在灵魂上就不再被他地上的父母牧养。他自己以天父的事为念,自己去听,去问。换言之,圣灵接过了约瑟和马利亚在上帝之道上的教养责任,没有让他们负那负不了的轭。
第三,人类历史上,也再不会有约瑟和马利亚这样的父母。因为天上地下,只有一位救主耶稣基督。我们的孩子再优秀,都不是耶稣。所以“以上帝的事为念”,只能是从父母到孩子的生命传承。反过来,当孩子起初待在自己的世界不肯离开,后来待在父母的世界不肯离开时,我们的千言万语,要讲的一切故事,其实都是这一句:“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人应当以上帝的事为念吗?”
儿童圣经故事,不是另外一本圣经,而是同一本圣经,也不是圣经的儿童化,而是圣经在儿童世界中的传扬与应用。一本敬虔而活泼的儿童圣经,在本质上是证道。因此,儿童圣经故事,不是让儿童自己去看的故事,是一定要父母讲给孩子听的信息。所以这本《听妈妈讲那圣经里的故事》是对有信心的父母的寻找,也是对有信心的父母的恳求、劝勉和呼召,它要求并帮助每一位父亲、每一位母亲,向着自己的儿女讲道。
因此,好的儿童圣经故事和好的讲章一样,也包含了三个主要品质:
第一是有根基的释经。儿童圣经故事尤其需要释经。目前很多翻译或编写的圣经故事,也有很多是基督徒作者,但水准仍参差不齐,缺乏“以经解经”的根基,也缺乏大公教会及改教以来的信经传承,缺乏一套整全的神学立场的支持。所以坊间最好的圣经故事,不过是那些不敢过多解释、因此决定最大限度忠实于圣经原文的作品。但是,一本没有释经、仅仅是翻译成了白话文或儿童语的圣经故事,对孩子们来说远远不够。因为孩子们即使将过红海的故事听上一千遍,也可能于他的灵魂无益。
第二是有切实的应用。圣经之道在儿童世界的传讲,是古老的启示在鲜活的生命中的应用。我们的世界可能显得一成不变,儿童的世界却日日新奇。在孩子进入每一种新的生活经验时,上帝在历史中的作为若不能切实住在他们的耳目口鼻中间,耶稣就不过是与史努比、维尼熊一样的众多故事的主角之一而已。因此,父母向孩子讲道,是任何人都不可替代的。唯有父母,能够将圣经之道,应用在孩子天天更新的生命中。就像外请讲员和驻堂牧师的差别一样。儿童圣经的意义,反过来定义了父母的意义。所谓父母,就是你们家的驻堂牧师。既然没有其他人和你孩子同吃同住,也就没有其他人能替你向孩子讲圣经故事。
第三是对话性。约翰•斯托得牧师曾说,好的证道应具有对话性。对话的意思不是停下来向会众提问,而是在心思意念中,察验听众的回应,体会听众的处境,预先进入信息在听众心灵中可能的响应、困惑和感动。在预备的过程中,先以上帝之道与不在场的听众进行数个回合的教牧协谈。对话性是应用的延续,使圣经之道的应用,不是一次性和单方向的,而是一个在讲者与听者之间激发与省察的螺旋,就像光在钨丝之间奔跑,叫整个灯泡亮起来一样。
台湾长老会的刘清虔牧师,在《儿童神学》一书中,也提到这种对话性。他尤其强调,在故事中用圣经信息来操练、挑战和激发孩子的神学思维的重要性。讲述圣经故事的意义之一,就是以圣经世界观挑战孩子们理解这个世界的方式。刘牧师以自己的经验作见证说,孩子的神学思维能力远超过成人的想象。所谓神学思维,不过是在他一切的抽象思维、形象思维,一切童言无忌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中,插上对上帝敬虔和爱慕的翅膀,也剪去那些影响飞翔平衡性的羽毛。所谓神学思维,就是一个认识上帝的人的全部思维,而不是与孩子的整个智力、理性和思维训练和发展无关的,或者被分离出来的一部分。换言之,孩子所接受的最具挑战、最有深度、最丰富而温暖的智力栽培,就是圣经故事对他们大脑一切理性与悟性的冲击。
如果你不同意我对儿童圣经故事之意义的描述,如果你只想有一本书,用来替代和打发你作为父母的责任,占据你儿女生命中一部分空白,好让你在敬拜上帝时,心有所安,领受圣餐时不至于满面羞愧。那么有下面几种儿童圣经故事也就够了。
1、美国作家肯泰勒的《我的第一本圣经小故事》。他是著名的《当代圣经》的译者,有十个子女,这是他专门为自己孩子编写的家庭圣经读本。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把做父母的责任交给肯泰勒。
2、英国作家狄更斯写给他孩子的福音故事,在家族中流传了80年。因为狄更斯生前要求,在孩子全部离世前不能公开这个家庭版本。这个故事表明了家庭中的传讲是如此美好而不可替代。如果没有狄更斯的口音和壁炉前的沙发,只拿着他写的小册子,是功用有限的。除非你决志定意,也要在你家的床前眉飞色舞80年。
3、英国作者玛丽•巴切勒的《圣经故事》,著名翻译家文洁若女士在1949年前译了此书。作者有很好的释经学基础,针对儿童也有一些应用性阐释。只是惜乎简短,缺乏整全性。
4、美国作家阿瑟•马克斯威尔,是一位圣经学者。他的《圣经故事》,在上世纪90年代出版后,一直畅销欧美。仅从文学性的角度评论,除了弥尔顿的《失乐园》,我从未读过有那么动人的描写伊甸园的文字。这是目前我所见最优美、完整而准确的、适合成人阅读的圣经读本。但基本上不是儿童圣经,而是供父母使用的教师版。
5、此外有几个图画本。德国作家克里斯蒂安•埃克尔编写的《50个经典圣经故事》;奥地利作家福森奈格编写、波兰画家格拉宾斯基绘图的《圣经故事》;以及德国版画家卡洛尔斯费尔德的《版画圣经故事》。在孩子低龄、父母尚未决心做一个家庭讲员之前,是很好的实习教材。
但如果你看到这里,还未放手。你要的就是这本我爱不释手的儿童圣经故事。本书作者冯罗敦希尔(John Vreugdenhil)是荷兰改革宗教会的牧师。这是目前所见、最符合我对儿童圣经故事之定义的作品。读这本书,即使对传道人预备讲章,都极有收获。但它却是为儿童的灵魂预备的。这就是我所说的,儿童圣经必须首先是圣经。换言之,这是一个牧师俯下身来,向着儿童讲解整本圣经的证道集。就像基督俯下身来,言成肉身,进入我们的世界一样。
就像当年的《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本是给儿童主日学用,但对今天的成人信徒而言,都颇有挑战。这本儿童圣经故事也一样,直接拿着讲故事,可能是过于骄傲了。你要先读,先被感动,使它帮助你成为自己家里的儿童牧师。它也适合有圣经基础的少年读者自行阅读,或与父母在对话式的阅读中分享提升。
篇幅的完整和信息的丰盛,也是这套书的最大优点。冯罗敦希尔有清晰的释经学基础,即归正信仰在一个“纯正话语规模”下的释经传统。作者随时穿插历史背景。应用性的阐释也很贴切。以新约中亚拿尼亚夫妇倒毙在使徒跟前的故事为例。作者最后说,“上帝在此强而有力地表明他是审判罪恶的神。小朋友,我们要从这个悲惨的故事学一个功课,欺骗对我们来说见怪不怪了,不诚实也在我们的社会居上风。可是你认为这是上帝改变了吗?绝对不是。上帝永不改变。当初他憎恶亚拿尼亚夫妇的假冒为善,今天他仍然如此。小朋友,要诚实,千万要说实话。但愿你能靠着恩典对上帝诚实,对自己诚实,对别人也诚实”。寥寥几句,在律法与恩典、审判与救赎、个人与社会等议题上的平衡触及,显出学者的功力与牧者的心肠。
虽然是叙事体的讲述,但冯罗敦希尔仍按照“解经式讲道”的原则,非常重视在上下文语境中的线条勾勒和描述,这样就把每个故事都放在整本圣经的启示中,不至于沦为短篇故事集。同时,在清晰的神学立场的审视下,作者的详略裁剪也十分得当。尤其是《启示录》部分的讲述,是我所见的儿童圣经故事中对这一主题最恰如其分的叙述,既有鲜活解释又根植于圣经。
我孩子三岁了。我若不像那个坐在圣殿中的孩子,学习以上帝的事为念,我和他的生命关系,不是拥抱、唱歌、礼物和陪伴可以建立的。唯有我们都一天天像那个孩子的时候,我们才是真正的一家人。
2009年12月9日
写于彩虹桥头
[1] 本文为《听妈妈讲那圣经里的故事》原序,出版时标题和内容稍有编辑,该书于2012 年3 月在大陆出版发行。——编者注
[2] 引自《威斯敏斯特信条》,1章5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