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2024年06月号(总第98期) “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 ——在教会中营造抵制属灵虐待的文化

“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 ——在教会中营造抵制属灵虐待的文化

文/迈克尔·克鲁格(Michael Kruger) 译/梁曙东 校/榉木

 

人奉基督和圣彼得的圣名制造丑闻。谁能继续容忍或保持沉默呢?[2]

——马丁·路德

 

1510年,马丁·路德还是一名虔诚的奥古斯丁修会修士,他得到一个特别且难得的机会,可以造访“永恒之城”——不仅是帝国,也是教会的荣耀之都——罗马。罗马是当时世界的属灵中心,是人“接近”神的地方。那里有贮藏的圣物;有许多圣徒的遗体,包括彼得和保罗;还有教会最伟大的领袖,包括神圣卓越的教皇儒略二世(Pope Julius II,1443-1513)。

 

但当路德访问罗马之后,他的殷切期望就破灭了。他看到的不是一座荣耀之城,而是一座污秽之城,不仅在物质方面,属灵方面也是如此。问题出在教会的领导层。许多神甫公开堕落,表明自己完全不相信弥撒是有效的,他们与妓女的性淫乱关系广为人知。路德最终把罗马称为“罪孽的巢穴”。[3]

 

路德在罗马的经历,对于他后来投身于教会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路德关注的不仅是教会的教义问题,还有道德问题,尤其是神职人员的道德问题。教会最大的挑战并不是来自外部的世俗攻击,而是来自内部的道德败坏。值得感恩的是,路德有勇气挺身而出斥责教会肆意妄为的领导层。尽管他被控告为分裂和破坏教会,但他正在做历代先知们所做的事情:呼吁神的百姓悔改。

 

虽然自路德发声以来,教会领导层的光景有了很大改善,但每一代人都需要认识到,还有哪些领域仍需进步,并呼吁教会做出改变。笔者始终认为,其中需要改进的领域之一(虽不是唯一领域),就是非常普遍的牧师霸凌问题。在许多方面,我们已经忘记了谦卑、仆人式带领的圣经典范,反而吸引了自恋之人加入事奉,这等人虐待他们本应保护的羊群。

 

本文的目的,是列出一些小小的(就事情的范围而言是微小的)架构方面的步骤,帮助教会做出一些必要改变。本文无意敞开阐述教会论、教会治理或教会纪律惩治的所有相关方面,仅提出一些适度的架构改变,希望能补充和完善上述方面,或许也能消除一些盲点。

 

架构性问题只是教会文化的一部分。这方面无法尽言,但希望本文是一个起点。

 

预防机制:防止施虐领袖获得权力

 

阻止施虐牧师的最好方法,就是绝不要让他们获得权力。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说得对:“小小预防胜过多多治疗”。[4]因此,教会需要再思吸引和招募教牧候选人的方式,好从一开始就剔除潜在的施虐领袖。这过程始于重新制定主任牧师或同等领袖职位的常规资格要求。也许我们一直在吸引错误类型的候选人,因为我们一直在用错误的方式寻找。以下是教牧遴选委员会需要考虑的几个要点。

 

1、品格先于能力

 

当教会整理教牧资格要求时,首先需要确定一个愿景,明确他们认为一位主任牧师应该具有怎样的人品。通过查考有关基督徒领袖的重要经文可以看到,圣经所钟意的领袖不是恃强凌弱,而是满心温柔(参提前3:3;多1:7);不是贪求不义之财,而是热心服事(参彼前5:2);不是专横辖制,而是以身作则(参彼前5:3);不是争竞嫉妒,而是温和良善(参提后2:24)。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遴选委员会只关心候选人的品格,其他方面的能力也很重要。但教会需要明确,恩赐并不是他们寻求的唯一(或主要)资格。

 

合乎圣经的教牧资格要求会让寻找过程变得清晰,因为容易施加属灵虐待的领袖往往喜欢谈论自己的能力——他们擅长什么,他们已经取得了怎样的成就。毕竟,这些领袖通常对自己的伟大已经深信不疑,他们绝不会错过每一个机会,与遴选委员会进一步探讨他们的伟大之处。他们可能还想谈谈自己的教义立场、事工理念或讲道方法。但他们并不热衷于谈论自己的品格,尤其是当人们期待他们表现出柔和、谦卑,以及有仆人般的心志时。

 

这其中的关键是:如果我们不是按照世俗原则,而是按照圣经原则来制定牧师的资格要求,那么对于可能施虐的牧师而言,提出这要求的职位就变得没有吸引力了。关键的问题不仅在于教会是否会被潜在的牧师所吸引,还在于潜在的牧师是否会被这样的教会所吸引。在剔除“坏分子”的时候,后者与前者同样重要。如果潜在的施虐牧师不喜欢他们所看到的要求,自愿退出遴选过程,那就最好不过了。

 

当然,一个挥之不去的问题就是,遴选委员会如何才能准确了解候选人的品格。在这里,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现行的制度,即只要求候选人提供几份推荐信的这种做法的局限之处(这再明显不过了)。虽然推荐人有一定参考价值,但人人都知道,他们都是候选人亲自挑选的朋友,因此不大可能对候选人的品格做出负面评价。除了极少数情况外,推荐人不可避免会对接受评估的人大发溢美之词。

 

为了一层一层深入了解候选人的品格,建议采取一些额外步骤:

 

1)获准联系在候选人前两份服事中,曾在其手下工作的同工。这些人包括助理牧师、行政助理、事工协调人等等。如果承诺谈话保密,这些人就可能会在候选人品格方面提供更为准确的信息。

 

2)获准接触候选人之前教会中的女性,无论是义工领袖还是全职同工。根据笔者的经验,遴选委员会几乎从不与女性讨论,而只与男性谈话,且只与候选人亲自挑选的男性谈话。这是一个有纰漏的制度。女性对她们所在教会的看法往往与男性截然不同。

 

3)获准与候选人之前所在教会的长老进行交流,而不仅仅是候选人亲自挑选的长老。他们在牧师离任后对他的评价(当然对此保密)会很有启发性。

 

4)请候选人谈谈他在多年来的服事中遇到的任何冲突,以及他是如何解决这些冲突的。如果候选人存在尚未解决的冲突,他因此仍与相关同工关系疏远,那么需要对这些冲突进行深入了解。如果候选人在每一个冲突故事中都把自己塑造成英雄,而其他人都因不顺服他的权柄而受到责备,这就是危险信号——“杀出一条血路”是施虐型领袖的典型标志。

 

候选人可能会拒绝配合这些步骤。但这本身可能就是一个讯号,或许也是考虑其他候选人的一个理由。有一些人可能会问:如此严格地调查一个人的品格,是不是不太公平?毕竟,任何一个在事工中长期服事的人岂不都会有不喜欢他们的人吗?这样的过程难道不会发掘出大量的负面信息吗?也许会。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过程不公平。相反,这应该让遴选委员会更清醒、更现实地认识到,无论他们聘用谁,这人都会有需要认真对待的弱点。

 

这样的结果会比现行制度好得多。按照目前的制度,遴选委员会可能会假装已经找到了一个几乎完美无缺的候选人(尽管他们清楚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并在会众面前如此地描述他。这种情况——天真地把一位新牧师放在一个可敬地位上,因此人们不觉得有必要让这样一个“完美”的候选人接受督责——不仅会营造一个容易发生施虐的环境,而且一旦人们意识到他并不完全时,便无可避免地导致梦想的破灭。

 

2、团队精神先于等级制度

 

教牧资格要求中应该包括另一条理想特征:一位牧师需要注重团队建设与合作,而不是用自上而下、等级森严的方式执行他的工作。换句话说,遴选委员会应明确指出,他们需要的是一位凭共识和以身作则,而不是通过下命令或强迫方式进行带领的牧师(参彼前5:3)。要记住,许多施虐的领袖之所以担任领袖职位,是因为这职位给人权力和控制力。他们想事先知道自己会是负责人,他们要发号施令,有点像足球队主教练,可以做出重大决定,随心所欲地雇用和解雇任何人。当然,他们可能会口口声声说要有众数长老,要与弟兄们彼此顺服。但归根结底,他们只是想掌控一切。一旦他们意识到这份工作没有这样的权力,他们可能就会另谋高就。

 

3、问责重于保密

 

最后,教牧资格要求应表明,教会要为牧师制定一个有实质内涵的问责计划。这需要就具体的结构和程序方面的建议进行更多的讨论。但教会应明确表示,他们要设立一个透明体系,会众可以借此表明他们对主任牧师的担忧,而不会因此被禁言、列入黑名单或被孤立。教会需要声明:希望避免出现一种人们不敢说话的恐惧文化,而是建立一种看重所有人的发声——即使是批评教会领袖的发声——都会被人听到、得到尊重和重视的文化。

 

教会需要当心,不要滥用问责体系,以此鼓励会众去批评牧师。其目的不是为了激起抱怨和不满,毕竟这样的事从来都不缺。相反,目标是为了营造一个安全的空间,让担忧可以被提出,而不会对提出问题的人进行报复和针对性攻击。

 

问责机制:一旦教会领袖掌权,就对其进行监督

 

教会一旦聘用了一位牧师,就必须要有一个程序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督和牧养。一个又一个属灵虐待的案例表明,正是由于缺乏真正的问责制度,才让牧师获得过大权力,然后滥用这权力,而几乎无需承担任何后果。由于篇幅所限,就这些问题的讨论,我们在此只能开个头。由于不同宗派的教会治理规则差异很大,以下建议不一定适用于每一个宗派。你需要确定哪些架构改革适合你的具体处境。

 

1、限制权力

 

我们首先考虑最切实的策略,就是采取措施,确保在主任牧师周围不会形成一种“名牧”文化。为了防止形成个人崇拜,教会可以采取几个步骤限制主任牧师的权力:

 

1)由于大多数主任牧师同时也是长老会议的主席或协调人,因此他们有能力制定议程、控制信息流、主导长老会议的整体走向。[5]但圣经并没有规定必须采用此结构。事实上,让另一位长老担任这一职务可能是明智之举,这样主任牧师就无法控制议程,这也能切实体现出主任牧师对其他领袖的顺服。

 

2)牧师拥有地位和影响力,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几乎承担了教会所有的教导和讲道工作。有规律地轮流安排讲道,让其他牧者更多地走上讲台,可以使教会不至于过分聚焦于一个人。但较小型的教会可能很难做出这样安排。

 

3)把聘用和解雇同工的事务单单授权给主任牧师,会使权力处在一种危险的水平。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会在同工中间制造一种恐惧,担心他可能利用这种权力进行报复。一种替代方案就是,所有聘用和解雇提议都应首先呈交一个独立委员会,其成员包括长老和非长老(包括男性和女性)。为便于讨论,我们暂且将其称为问责委员会(它也会有我们将要讨论的其他职能)。委员会将评估每一种人员配置情况,然后向长老会议提出建议,由后者做出最终决定。

 

2、真实反馈

 

如果长老会议想准确了解他们自己牧师的表现和品格,这就需要有一个细致的年度评审流程。通过这个流程,反馈意见可以传达和转呈给整个领导层,而提出反馈意见的人不会受到报复。通过几个步骤可以实现这一点:

 

1)年度评审流程的参与者不仅需要包括主任牧师的核心同工(他们通常是牧师最亲密的朋友),还应有在他手下工作的人员和一些教会成员,男女都要有。即使教会领袖可能会知道是谁写了这些评审意见,但他们仍需仔细考虑是否向主任牧师透露评审人的身份。主任牧师当然要看到这些评论,但明智的做法是至少让一些评论匿名,这样人们就可以开诚布公,而不必担心报复。

 

2)这些年度评审报告应该每年与全体长老会议公开分享。大多数虐待案例反复出现的一个问题,就是领导层的大部分人对主任牧师长期存在的问题一无所知。当问题最终暴露时,他们才感到震惊(因此更有可能相信受害者在撒谎)。公开向整个长老会议分发这些评审报告,应该有助于避免这一问题。

 

3)此外,应要求主任牧师对他们下属的每一位同工进行认真彻底的年度评审。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护同工,使他们将来不会受到施虐的主任牧师的报复性指控。在一个属灵虐待的案例中,主任牧师多年来一直没有对同工进行书面评审,因此他就可以对同工过去的表现信口开河。如果有书面评审记录,同工就有机会为自己辩护。

 

3、独立的领导层

 

如前所述,当一位施虐的领袖发现,追责他的人要么是他的亲信,要么是对他唯唯诺诺、不敢与他对质的人,他就会在这样的环境中如鱼得水。如果真有人起来与他对质,这些人通常会被孤立,逐出教会。为了解决这问题,教会需要确保主任牧师身边的一些领袖是真正独立于他之外的。以下是一些建议:

 

1)在政界,人们经常建议实行任期制,以铲除那些听命于说客的职业政客,而用新人、独立的人取而代之。出于类似原因,一些教会采用了这种制度,设定长老会议成员的任期,然后让他们退出一段时间。[6]这可能是保持教会健康的方法,确保长老会议总是有新的声音。然而,长老人数有限的小型教会可能做不到这一点。

 

2)应特别小心处理新长老加入长老会议的程序,这样,长老就不会只是主任牧师钦点的人选。应该由会众而不是主任牧师来选立长老。基于这一点,教会在允许主任牧师的家人进入长老会上需要特别谨慎。

 

3)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Malcolm Gladwell)指出,大多数机构或组织都缺少一个来自外部的“讲真话的人”,这样的人不受标准社会等级制度约束,愿意质疑大多数人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7]诚然,我们知道很难找到这样的人进入长老会议或治理机构。但教会可以首先认识到,他们挑选的长老往往已经是身处传统结构和模式当中的人。坦率地说,有些教会把长老会议当成了精英俱乐部,只有某些人才会被邀请加入。但是,如果长老会议寻找不受限于这些现有模式的领袖,他们就可能会找到更多讲真话的人,远超他们的预期。这些人可能来自不同社会阶层、不同职业、不同教育背景,或不同民族和种族群体。

 

4)为领导层加入独立外部声音的另一种方法,就是邀请女性参与。如前所述,女性观察教会的视角通常与男性截然不同,而她们的声音并不总是被人听到。对于只允许男性是长老会议成员、践行性别互补论的教会来说,仍有一些方法可以做到这一点。最近,美国长老会(PCA)建议让女性加入官方委员会,一些教会让女性成为正式教会委员会中的无投票权顾问。[8]不论如何,让女性发声,可以防止教会领导层变得过于偏狭和向内生长。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一些教会为了避免长老会议出现“一言堂”的情况,他们坚持采取一种政策,规定长老会议的每一个决定都必须一致通过。这种政策要求,长老会议只有在百分之百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采取某种行动。乍一看,这似乎是一项促进合一与和谐的健康政策。不幸的是,情况恰恰相反。它保护了施虐的领袖,使其免于问责,并且压制了不同意见。[9]

 

一旦施行了这种政策,长老会议成员就不太愿意说出自己的想法,也不太愿意投下唯一的反对票,因为他们知道这会阻碍整个决策过程。因此,长老会议中那些通常会提出健康异议的外围声音就会感到压力,而不得不与长老会议其他成员保持一致,以保证全票通过。这就造成了一种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合一假象。当长老会议将最终决定作为“一致通过”的成果呈现在会众面前时,这种假象就会进一步传播开去——讲得最轻,这也是一种误导。

 

此外,施虐的牧师会利用全体一致这一要求来维持自己的权力。当一位施虐的领袖想要阻止某件事发生,他所需要的只是让他的一个忠实追随者投下反对票即可。更糟糕的是,如果他的虐待行为曝光,长老会议也无法将他撤职,因为这需要全票通过——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这也是极不可能做到的,尤其是当牧师在长老会议有忠实的追随者时。从理论上讲,即使长老会议全体成员都投票反对这人,这位牧师自己也可以投下反对票,这仍然会导致投票无法全数通过!

 

4、真正透明

 

属灵虐待在强调沉默、保密和自我保护的教会文化中得以滋生兴旺。与此相反,行事开放透明的教会可以营造起一种抵制虐待的文化。以下是一些提高透明度的方法:

 

1)在许多宗派当中,长老会议是公开的,任何教会成员都可以自由地前来旁听,有一些教会甚至允许提问,这或许会使你很吃惊。当然在某些需要保密的情况下,长老开会时可能需要进入“闭门会议”(executive session)环节。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教会事务都是公开事务。智慧的做法,就是教会广而告之,让人知道长老会议是公开的,甚至是鼓励成员参加的。在教会礼拜堂等较大场所举行长老会议,是鼓励更多人参加的一种方法。教会可能会惊讶地发现,一旦有其他人在场观看,长老们的工作方式就会大不一样(指的是在好的方面)。

 

2)同样,长老会议的记录也应该向全体教会成员公开,例如可以发布在教会网站上。当然,闭门会议的内容不必放在其中。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会议议题和决策的透明度。

 

3)实现更高透明度的关键步骤,就是教会要建立一种文化,会众可以自由地提出对教会事工的问题或担忧,却不会受到审查或压制。属灵虐待的教会因实施禁言规则(无论是明示还是暗示)而臭名昭著。在这些教会,教会同工或成员不得与其他人讨论教会的问题,表面上是为了避免流言蜚语,或防止分门结党;[10]但这种审查制度通常被用来保护现任领袖的权力。正如约翰逊(Johnson)和范冯德伦(VanVonderen)所指出那样:“沉默成了保护牧师权力地位的堡垒围墙,使其免受审查或挑战。”[11]因此,建议教会应该一年一次召开公众论坛,让人有机会公开交换关于教会状况的意见,教会领袖对此应有接受,而不是辩解的态度。

 

保护机制:关怀勇敢揭露虐待行为的人

 

即使有良好的预防计划和督责机制,教会仍然会出现属灵虐待的情况。这种情况发生时,教会必须有一个明确计划,确保当有人提出这些问题时应如何处理。再次承认,每一个宗派都有自己的判断程序。这里的目的不是要建立一个新程序,也不是要取代现有架构。以下建议希望能对这种程序起到补充作用,让它更有效地保护受虐者。

 

1、开展防虐待培训

 

教会投入大量时间,在神学和实践问题上培训教会领袖,就是教会的长老、执事和同工。近年来,许多教会都加强对同工进行有关儿童性虐待,以及如何发现性虐待的培训。同样,教会领袖也需要接受一些有关属灵虐待的正式培训。牧师们甚至可以进行一系列的讲道,教导会众合神心意的教会权柄和领袖应该是怎样的,以及人们对此可能有的曲解。公开讨论这类问题可以改变教会文化,因为这可以提醒会众,基督徒的带领者应当是怎样的。

 

2、成立问责委员会

 

如上所述,教会应该考虑设立一个由长老和非长老(包括男性和女性)组成的问责委员会。该委员会的目的是提供一个专门空间,处理与主任牧师的工作表现有关的问题,以及与主任牧师的行为有关的任何投诉。该委员会也应处理其他教会领袖的问题,因为虐待并不仅仅发生在主任牧师这一职位上。在处理有关属灵虐待的申诉时,该委员会要起到中枢作用。

 

问责委员会的另一个目的,是保护提出投诉的人。霸凌的牧师之所以能保持控制权,主要是因为他们能对批评他们的人实施报复。委员会有权保护受害者免受施虐牧师的伤害。在这一点上,教会必须确保委员会成员是独立选出,而不只是主任牧师喜欢的人。

 

该委员会需要定期向主任牧师和长老会议全面报告工作情况,这样它就不会成为向更扩大的领导层隐瞒问题的地方。

 

3、采取开放的姿态

 

随着我们所处的现代文化对虐待问题越来越敏感,我们常听到这样一句口头禅:“相信受害者。”如果这意味着受害者的说法应自动被视为证据确凿,那么这种观点就该予以拒绝。但通常大多数人使用这句口头禅的时候并不是这意思,而是为了说明,包括教会在内的组织对控告者的态度应是同情和开放,而不是充满疑虑和怀疑。这是一种简要的说法,就是教会不应假定控告者在撒谎,而是应当认真对待他们的指控。或者,直白地说,控告者不应受到指控。他们应享有与其他人相同的权利:除非证明他们有罪,否则就应看他们为无罪。

 

难道不是所有教会都应以同情和开放的态度对待虐待指控吗?不幸的是,情况并非总是如此。一次又一次,那些站出来对施虐领袖的行为表示担忧的人总是遭到怀疑,他们常常发现自己倒成了受审的人。他们不仅没有得到同情,反而遭到怀疑和猜忌——人们通常会搬出像箴言18:17的经文[12]来支持这样的怀疑。

 

试想一下,假如一位姐妹声称主任牧师待人严厉粗暴。在她提出这些指控之后,很快发现自己和一群男性单独待在一个房间里,而这些男性恰好都是主任牧师的密友。突然之间,他们开始向她提出各种问题,基本上是在盘问她。不难想象,她会觉得自己才是被调查的对象。而当这位主任牧师与这些人幕后交谈时,情况只会变得更糟,他们会编造一个关于这位姐妹的故事,声称她很难服从管理,不愿顺服。

 

正是出于这些原因,教会需要为那些站出来声称受到虐待的人营造一种开放的文化。再次重申,我们不是要取消无罪推定,而是要摒弃那种完全带着偏见(更不用说不符合圣经)的默认推定,即控告者在说谎。这种文化的转变首先要从问责委员会开始,而这个委员会应由那些富有关怀、同情和怜悯之心的人组成。

 

4、聘请第三方进行独立调查

 

最近对属灵虐待的研究暴露了现行体系的诸多问题,而其中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对虐待指控的调查方式。通常情况下,这种调查是在内部,且往往是由施虐牧师的朋友或同事进行,而这些人并没有受过如何识别虐待的真正训练。当然,许多这样的内部调查最终都会为施虐牧师平反。这恰恰就是对比尔·海贝尔斯(Bill Hybels)[13]、史蒂夫·提米斯(Steve Timmis)[14]和詹姆斯·麦克唐纳(James MacDonald)[15]等人调查的套路。在上述每一件案情中,最初的“调查”似乎都为这些教会领袖洗脱罪责,只是后来经过更仔细的审查,虐待事实才被认定。

 

这些案例提醒我们,教会理事会和长老会可能会犯错误。并非他们所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准确或敬虔的。除非我们准备为教会无谬论辩护,否则我们必须承认存在着这种可能。正如《威斯敏斯特信条》所说的那样:“自从使徒时代以来,所有的教会总会或会议,无论是普通的,还是特别的,都有可能犯错误,而且有许多已经犯错。”[16]我们可以看一下印第安纳州一间PCA教会牧师的案子。[17]尽管这是一起性虐待案件,而非属灵虐待的案件,但也暴露了同样的问题。

 

2019年,有五人站出来投诉该教会牧师在性方面有不当行为,区会的初步调查结论是“不推定有罪”。但受害者抱怨区会“处理不当”,“保护”了施虐的牧师。[18]其中一位受害者抱怨说:“他们(区会)有时对我们非常轻蔑,非常不了解精神创伤的情况,在整个过程当中非常明显地偏袒他们的同事。”[19]调查委员会中一位无投票权的女性成员也注意到了这一偏见。她认为,委员会对受害者的盘问比对牧师的盘问更有力度,甚至开玩笑说,人多么容易就会认为某种行为是“性骚扰”。[20]感恩的是,更高一级的教会法庭重新审查了这个案子,最终裁定有充分证据对这位牧师进行审断。[21]

 

当教会面临可信的属灵虐待指控时,标准的做法应当是聘请一个独立的、了解如何恰当调查虐待案件的外部机构(财政拮据可能会妨碍一些教会这样做)。使用外部帮助并不否定或取代长老会议或区会的适当角色;这只是承认有时教会需要自己可能无法提供的专业知识。教会的司法程序和使用外部组织并不相互排斥。还有一点要注意:教会或组织声称调查独立,并不意味着事实就是如此;如果教会仍然控制着调查过程和调查结果的发布,那么调查就不是真正独立的。[22]

 

5、为受害者提供程序和法律指引

 

研究过属灵虐待案件司法方面的人可以很明显地发现,施虐者往往比受害者更了解其宗派的法律和司法程序。毫无疑问,这主要是因为施虐者通常是牧师,他们对教会法庭如何运作有基本了解,而一般的受害者不是牧师,对教会法庭、如何提出投诉或审问可能涉及的事情一无所知。在笔者研究的几个案例中,受害者对于如何进一步采取行动就像在黑暗中摸索,而霸凌的牧师则迅速有效地在每一个转折点上都设置了精心策划的法律障碍(通常他会得到同情他的长老们的帮助,愿意为他的事情而战)。而且,霸凌的牧师会得到各种支持,而受害者得到的帮助却微乎其微。

 

为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教会为任何向问责委员会提出投诉或表明担忧的人提供程序和法律指引。而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指引的人,并不是指在法庭体系工作的律师(尽管在某些情形里可能需要),而是指熟悉这间教会或宗派司法程序方面的专家,并且这人与该教会或教会领导层没有任何关系。这后一点是关键。这位法律顾问必须是一个真正的第三方,合法、全力地为受害者服务。

 

6、与受害者沟通敏感信息

 

在诸多有关虐待情况的案例中,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教会通常不会就着调查过程与受害者沟通,但会与施虐的领袖进行沟通。由于主任牧师已经从其他长老或长老会成员那里“听到风声”,所以他往往能掌握事态的发展,甚至能获得“小道消息”。与此同时,人们却以“保密”之名,对受害者往往什么都不说。

 

相比之下,教会和第三方调查小组需要制定一种与受害者沟通敏感信息的方式,让受害者从一开始就参与进来,充分了解调查的进展情况,并允许其对任何公开声明或报告内容提出意见和反馈。

 

7、给予受害者辅导和属灵关怀

 

属灵虐待对受害者的影响可能是毁灭性的。[23]这种伤害不仅仅是由施虐的领袖最初的行为造成的,也是在受害者站出来指证之后漫长而痛苦的过程中产生的。在长达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里,受害者会遭受施虐领袖策略性的报复,包括对她们品格的攻击、关系的破裂、法律纠纷、被反告为诽谤,等等。

 

可悲的是,大多数教会花费更多时间关怀施虐的牧师,而不是受害者。在一桩又一桩的虐待案件中,大多数长老会议或区会都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施虐的牧师会面,对其进行辅导和牧养,却很少对受害者进行关怀。显然,教会需要积极主动地为受害者提供属灵上的支持,帮助他们渡过这样的难关。最有帮助的可能是第三方圣经辅导员——最好是在虐待案件处理方面有经验的人,这位辅导员可以为受害者提供属灵的引导和安慰。

 

一些教会可能会抵制这种做法,认为受害者只需要本教会其他牧师或全职长老的辅导就够了。这种做法有值得担忧的地方。其中之一就是,本教会的这些其他牧师或长老有可能是被告的朋友,这会让受害者怀疑他们的忠诚度,他们是否值得信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要把本教会的长老从这过程中排除出去,或阻止他们去关心受害者。这只是提醒教会应该认识到,第三方圣经辅导员是牧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步骤。

 

8、总结

 

对揭露虐待行为之人的关怀,涉及很多复杂多变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一个例子加以总结。

 

假设教会中的一位姐妹是教会慈惠事工的负责人,她与主任牧师一道工作,并向他汇报。多年来,这位姐妹一直受到主任牧师专横粗暴的对待,她最终决定举报这种行为。她向问责委员会讲述了自己的经历。该委员会由男性和女性组成,他们接受过如何识别虐待行为的培训(至少是总体上的培训),并对此类申诉表现出同情和开放的姿态。接到投诉后,他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通知长老会议和主任牧师,有人对主任牧师提出了投诉,他们正在作进一步的调查。

 

2)向这位姐妹保证:教会爱她,她所关心的问题会得到严肃对待,她会受到保护,使她免受报复。

 

3)聘请第三方圣经辅导员(最好是接受过虐待案件培训的)来帮助这位姐妹,引导她进行任何需要的属灵医治和恢复。

 

4)聘请教会外部的独立法律顾问,向这位姐妹提供程序和法律指导,告知她在教会法庭上的选择——例如,教会司法程序如何运作,如何提出指控,以及问询会涉及什么。

 

5)与受害者(可能是多位)协商,聘请外部第三方机构对虐待指控展开彻底调查。

 

6)向长老会议提出最终建议,由其决定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在一些教会,可能会有更高级别的管理机构(如区会、主教),长老会议可以向其寻求进一步帮助和指导。

 

请记住,上述过程只是一个建议;它可能不完全符合某一特定宗派的治理架构。毫无疑问,还有其他方法可以保护受害者,并追究施虐领袖的责任。当然,没有任何一种制度是完美的。即使遵循了上述建议的步骤,问责委员会也提出了建议,长老会议可能仍会拒绝追究施虐领袖的责任。但是,关键的一点在于,教会至少要制定一个计划,知道在出现虐待指控时可以如何处理。

 

结论

 

如果属灵虐待是当今教会中一个真实存在的问题(确实如此!),如果这种虐待违背圣经并使人失去事奉资格(确实如此!),如果施虐领袖和教会经常以残忍和咄咄逼人的手段报复受害者(他们会这样行!),如果这些手段对受害者的生活造成毁灭性打击(确实如此!),那么结论只有一个:教会必须采取措施保护主的羊。

 

仅仅意识到和关心这个问题还远远不够。教会必须采取行动!本文列出了教会可以采取行动的三个关键方面。预防:教会必须尽力从一开始就为选立领袖制定一个在根本上符合圣经的愿景,这样的愿景对有属灵虐待倾向的领袖没有吸引力,从而把这类候选人剔除掉。问责:太多的教会有一种保密、自我保护和形象管理的文化,这些因素为属灵虐待提供了温床。与此相反,教会必须营造一种开放、透明的文化,对高层领袖进行真正的问责。最后是保护:教会必须有一个明确、组织周全的计划来处理虐待投诉,并在处理过程中对受害者进行关怀和保护。

 

作者简介

 

迈克尔·克鲁格(Michael Kruger)是美国神学家,夏洛特改革宗神学院(Reformed Theological Seminary in Charlotte)的院长,并担任新约和初代教会史的教授,在福音长老会(Evangelical Presbyterian Church)被按立为牧师。

 

[1] 本文转载自Michael J. Kruger, Bully pulpit: confronting the problem of spiritual abuse in the church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22)。承蒙授权转载,略有编辑,特此致谢。——编者注

[2] 这句话出自马丁·路德的《九十五条论纲》(Ninety-Five Theses)第86条。这段话反映了他对教会滥用宗教权威的强烈反对。——编者注

[3] John Dillenberger, ed., Martin Luther: Selections from His Writings (New York: Doubleday, 1962), 429.

[4] “On the Protection of Towns from Fire,” Pennsylvania Gazette, February 4, 1734/35, in Leonard W. Labaree, ed., The Papers of Benjamin Franklin, Volume 2: January 1, 1735, through December 31, 1744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1), 12–15.

[5] 在许多长老会宗派中,因其职位,牧师是理所当然的会议主持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需要决定议程,他可以把这工作委派给其他人办理。

[6] 另一种做法,不是让成员退出长老会议,而是重新调整各个委员会的成员构成。

[7] Malcolm Gladwell, Talking to Strangers: What We Should Know about the People We Don’t Know (New York: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2019), 99.

[8] See the report at http s://www.pcahistory.org/pca/studies/2017_WIM.pdf. 本文使用的中文版:https://zh.ligonier.org/resources/creeds-and-confessions/westminster-confession-of-faith/。

[9] Jamie Dunlop, “Should Elders Insist on Unanimity?,” 9Marks,October 28, 2018, https://www.9marks.org/article/should-elders-insist-on-unanimity/.

[10] Lisa Oakley and Kathryn Kinmond, Breaking the Silence on Spiritual Abuse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13), 28–30.

[11] David Johnson and Jeff VanVonderen, The Subtle Power of Spiritual Abuse: Recognizing and Escaping Spiritual Manipulation and False Spiritual Authority within the Church (Minneapolis: Bethany House, 1991), 67.

[12] 箴言18:17:先诉情由的,似乎有理;但邻舍来到,就察出实情。

[13] 比尔·海贝尔斯是美国柳溪社区教会(Willow Creek Community Church)的创始人,至少有10名妇女公开指控海贝尔斯行为不端和滥权。——编者注

[14] 史蒂夫·提米斯是“使徒行传29章植堂网络”(Acts 29 Church Planting Network)首席执行官,被控滥用职权,欺凌、恐吓、加添繁重的牧养担子,甚至威胁对那些抵抗者进行教会纪律处罚。——编者注

[15] 詹姆斯·麦克唐纳是美国丰收圣经教会(Harvest Bible Chapel)的牧师,因“侮辱、贬低和言语欺凌他人以及不当行使职责和属灵权柄等原因而被取消事奉资格”。——编者注

[16]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31.3, http://files1.wts.edu/uploads/pdf/about/WCF_30.pdf. 中文使用王志勇牧师翻译的版本。

[17] Julie Roys, “Indiana Presbytery Will Put Pastor Accused of Sexual Abuse on Trial,” Roys Report, May 17, 2021, https://julieroys.com/indiana-presbytery-sexual-abuse-trial/.

[18] Jackson Elliott, “Former Members of Indiana Church Accuse Pastor of Sexual Abuse and Presbytery of Covering It Up,” Roys Report, May 12, 2021, https://julieroys.com/pastor-accused-of-sexual-abusecover-up/.

[19] Elliott, “Former Members of Indiana Church Accuse Pastor of Sexual Abuse.”

[20] Elliott, “Former Members of Indiana Church Accuse Pastor of Sexual Abuse.”

[21] Roys, “Indiana Presbytery Will Put Pastor Accused of Sexual Abuse on Trial.”

[22] Boz Tchividjian, “Are Abuse Survivors Best Served When Institutions Investigate Themselves?,” Religion News Service, October 16, 2015, https://religionnews.com/2015/10/16/are-abusesurvivors-best-served-when-institutions-investigate-themselves/.

[23] 在本书的第六章,作者详细描述了属灵虐待对于受害者带来的毁灭性影响。——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