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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基督的福音

文/唐纳卡森  译/梁永胜

 

很多人都在议论一个事实,就是西方教会正处于一段异常分裂的时期,而且这分裂已经延伸到我们对福音的理解。对一些基督徒而言,“福音”是一套狭窄的教导,是有关耶稣——他的死和复活;这套道理只要信得正确,就能轻而易举地把人送进天国里去;之后,才要开始作真门徒和改变自己,不过这部分就不算作是“福音”;这种想法与新约圣经主要强调的相差十万八千里。根据新约圣经,“福音”是一个总括性的范畴,能把圣经大部分的内容结合在一起,使基督徒免于迷失和远离神。即从一个人悔改归正作门徒开始,至最终身体复活,进入新天新地。

有一些人则有另一种见解。他们将福音等同于两条最重要的诫命——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地爱神,以及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极为重要,耶稣自己也强调这是先知和律法的总纲(太22:34-40)。但我们必需强调,这并不是福音。

今天我们有第三个选择,就是把福音书里耶稣的伦理教训看作福音。然而,这是指跟每一卷福音书所记载的把耶稣受难和复活抽离后的伦理教训摘要。这个进路建基于两个严重的错误。

首先,它忽略了一件事,在第一世纪是没有“马太福音”、“马可福音”等的。我们的四本福音书分别称为“根据马太所载的福音”、“根据马可所载的福音”等等。换言之,只有一个福音,就是耶稣基督的福音,根据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的记载而成。这独一的福音,同时兼有警告和应许的信息,论及久所企盼的君王弥赛亚耶稣的来临,包括他的来历、他的先锋的事奉、他短暂的事奉——教导和奇迹般地转化人心,在他的死亡和复活时达到高潮。这些元素并不是一串项链上各自独立的珍珠,组成了弥赛亚耶稣的生平和时代。倒不如说,这些元素是紧密相连配合的。除非我们看清楚它们是如何汇聚在一起,如何指向耶稣的死和复活,否则我们无法正确地理解这些有关耶稣教训的记载。它们总合在一起,就成为耶稣基督独一的福音——这福音是正典中的福音书所共同见证的。读耶稣的教训而没有同时思考他的受难和复活,那远比评价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的生平和时代,而没有思考美国革命更为糟糕;或远比评价希特勒的《我的奋斗》(Hitler’s Mein Kampf),而没有思考他做过什么和有怎样的结局更为糟糕。

其次,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如果单单把目光集中在耶稣的教训上,却对十字架不予重视,就是把荣耀的好消息贬为仅仅是宗教,把赦罪的喜乐降为仅仅是伦理的顺从,把顺服的至高动机降为仅仅是责任。代价是非常灾难性。

然而,更普遍的倾向是:不管福音是什么,却把创意的精力和热情投入其它的论题——婚姻、快乐、繁荣、传福音、贫穷、与回教徒角力、与世俗化的压力角力、生物伦理、左派的危险、右派的危险等等。这个清单是数之不尽的。这样做忽略了一个事实:我们的听众必然会受我们吸引,去关注我们最热切关注的东西。这个事实是每个老师都晓得的。我教学生的东西,他们不见得每样都学,他们最可能学习的大概是我最感兴奋的东西。如果把福音仅仅当成是理所当然的,却热心于相对次要的议题,我们就变成教导下一代人贬低福音,却热心于次要的事上。站在边缘发出先知的呼声是很容易的,但我们迫切需要有人从中心发出先知的呼声。套用英国诗人叶慈(W.B.Yeats)在《第二次降临》(The Second Coming)中的名言:“中心无力管理”,这是我们必须害怕的。此外,我们若真的把焦点放在福音上,不久我们就会发现:只要正确明白福音,它会引导我们应怎样思考,应作什么,成为其它论题的实质数组(a substantial array)。如果仅从这些论题本身的范围来分析它们,无论是多重要,相较之下也只不过是次要的。讽刺的是,如果我们深思福音,将它放在我们思想和生活的中心,它却大有能力,足以应付所有其它的问题。

有很多有用的圣经经文和主题,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地探究和思考福音。但基于我们的目的,我们会把主要的焦点集中在哥林多前书15:1-19。

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称为使徒,因为我从前逼迫神的教会。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并且他所赐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与我同在。不拘是我,是众使徒,我们如此传,你们也如此信了。既传基督是从死里复活了,怎么在你们中间有人说没有死人复活的事呢?若没有死人复活的事,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并且明显我们是为神妄作见证的,因我们见证神是叫基督复活了。若死人真不复活,神也就没有叫基督复活了。因为死人若不复活,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就是在基督里睡了的人也灭亡了。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19)

为了把事情说得更清楚,我会集中用八个词语来概述,其中六个是斯托德(John Stott)首先提出的,五个句子来澄清,最后用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总结。

 

八个概述的词语:

 

保罗说:他在这些经文中准备要谈论的“福音”:“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1节)。“你们若……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2节)。事实上,保罗传给他们的是“那最重要的信息”(3节——现代中文译本,和合本译作“第一”)——一个有力的修辞,告诉其读者要留心,因为他准备要说的是福音的核心。这句引言完结以后,在保罗的概要中出现的第一个词是“基督”:“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等等,这带我们到八个概述词语中的第一个。

(1)福音是属于基督论的(Christological)它是以基督为中心的。福音不是温和的有神论,更不是没有位格的泛神论。福音是以基督为中心,这是永不改变的,这是每一部主要的新约书卷极力要表达的。比如,在马太福音中,基督是以马内利,神与我们同在;他是所应许的大卫家的王,要把神的国带来。他借着自己的死和复活,成为中保式的君王,坚称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尽都在他手中。在约翰福音里,耶稣是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他,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因为父神严肃的旨意是要所有人荣耀子,好像荣耀父一样。在使徒行传记载的讲道中,在天下人间,除了耶稣的名之外,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参徒4:12)。在罗马书、加拉太书和以弗所书里,耶稣是末后的亚当,律法和先知书都是为他作见证,他照着神自己的计划,平息神的愤怒,叫犹太人和外邦人都与他的父神和好,从而也叫人与人和好。在启示录4-5章中有一个极大的异象:子从全能神的宝座上出现,他同时是狮子,也是羔羊,唯独他配得打开在神右手上的书卷的印,因而达成神审判和赐福的无比目的。这里也一样:福音是属于基督论的。斯托德说得对:“如果不传讲基督,就不是传讲福音。”

尽管如此,这个基督论的立场并不是完全集中在基督的位格之上,它也同样涵括了他的死和复活。保罗写道:第一要紧的是,“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林前15:3)。在这书信较前的部分,保罗不是告诉他的读者:“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而是说:“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2)。而且,保罗在这里把耶稣的死和他的复活联系在一起,正如本章其余的经文所清楚显明的。这是基督被钉十字 架和复活的福音。

换言之,不应抬高圣诞节,而轻视受难节和复活节。当我们坚称第一要紧的:福音是属于基督论的。我们就不是把基督当作一位不重要的人,或只是一个神/人。他好像友善的保险经纪人出现来帮助我们:“耶稣是个友善的神/人,他是非常非常友善的神/人,当你被压垮时,他会出现来帮你解决困难。”说福音是属于基督论的,是在更浓烈的意义下来说:耶稣是那应许的弥赛亚,他受死并复活了。

(2)福音是神学性的(theological)这里扼要地确认了两件事。首先,如同哥林多前书15章一再重申的,神使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过来(林前15:15)。更广地说,新约文献强调是神差派子到世上来,而子服从神走向十字架,因为这是父的旨意。把子的使命与父全权的旨意看为相互对立,是毫无意义的事。如果福音的中心是属于基督论,也同样是属于神学性的。

其次,经文并非单单说耶稣死了,又复活了,而是断言“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并复活了。十字架和复活不是没有内容的历史事件,乃是含有最深神学份量的历史事件。

要一窥这主张的力量,我们必须提醒自己:在圣经中,罪和死亡是如何与神有关的。近年来,流行把圣经的故事情节概括如下:甚至从人一堕落之后,神就一直积极作工,要扭转罪的影响。他采取行动来局限罪所带来的破坏;他呼召出一个新的民族以色列人,透过他们来把他的教训和恩典带给其他人;他应许说有一天他会差遣所应许的大卫家的王来推翻罪和死亡、以及他们一切悲惨的恶果。耶稣所行的是:他征服死亡,开启公义的国度,呼召他的跟随者在末日完满实现的前景下,现在就活出这公义。

当然,这样描写圣经故事的情节,大部分是真实的。然而,这种简化主义会引起严重的曲解。它把人的叛逆、神的愤怒和各种各样的灾难,含混起来而称之为人类生活的降级,同时又把神的愤怒非位格化。这样,它无法处理一个事实,就是罪从起初就是冒犯神。神自己宣判了死亡的刑罚(创2,3章)。这没有什么好惊讶的,因为神是一切生命的源头,所以如果有他形像的人,向他脸上吐唾沫,偏行己路,要成为自己的神,要与他们的创造者、即那赐下生命者断绝关系,那么,除了死亡之外还能得着什么呢?而且,无论我们犯了什么罪,被冒犯得最严重的必然是神,这可用大卫的经历来解释。当他犯罪,诱奸拔示巴和谋杀她丈夫之后,先知拿单来指责大卫。在深深的懊悔中,他写了诗篇51篇。在那里他向神说:“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诗51:4)。当然,从某种层面而言,这是一堆废话。毕竟,大卫的确是向拔示巴犯了罪,向她丈夫犯了极可怕的罪,他向总司令部犯了罪(因他把它腐化了),向自己的家人犯了罪,向拔示巴腹中的婴孩犯了罪,向整个国家犯了罪——全国都期待他会行事正直。事实上,很难找到有谁没有被大卫的罪得罪的。但在这里他却说:“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在最深远的意义来说,那是完全正确的。罪之所以成为罪,罪之所以那么可憎,之所以那么可厌,是因为罪就是得罪了神。人所犯的一切罪,被得罪最深的必然是神。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们必须得着他的赦免,不然,我们就一无所有。圣经描述神是一位坚决要介入并施行拯救的神,也描述他是因我们一直拜偶像而充满愤怒的神。他怎样介入并拯救我们,也照样像一位法官——一个被得罪、又忌邪得可怕的法官,监视着我们。

这也不单是旧约神学的事,当耶稣宣告天国快来的时候,他像施洗约翰一样地呼喊:“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4:17;可1:15)。悔改是必须的,因为王的来临应许了祝福,也保证了审判。登山宝训鼓励耶稣的门徒把另一边脸也转过来,重复警告他们要逃避地狱那定罪的火。登山宝训警告听众,不要走那引到灭 亡的宽路,又描述耶稣用这些话来宣告最后的审判:“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3)。耶稣的比喻充满了最后审判的警告;它们有那么大的比例,显示出天国的来临要把人作出根本的区分。地狱的意象—外边的黑暗、火炉、哀哭切齿、不死的虫、不灭的火,连默想一会儿也觉得太可怕了,但是我们不能逃避一个事实,这些意象全是耶稣自己采用的。耶稣复活以后,彼得在五旬节讲道的时候,目的就是要使听众相信耶稣是那应许的弥赛亚,他的死和复活应验了圣经所记载的,他告诉他们:“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徒2:36)。这既是警告,也是应许。听众觉得“扎心”,喊着说:“我们当怎样行?”(徒2:37)。这引出彼得说“悔改和受洗(相信)”的道理(徒2:38)。当彼得向哥尼流和他一家传道的时候(徒10:23-48),他那感人肺腑的讲道,其高潮在于圣经的应验:神设立耶稣“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所以他不只是犹太人的主。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如果我们面对审判而能安然无恙,这显然是主要的原因。众所周知,当保罗向雅典的异教知识分子传道时(徒17:16-34),内容充溢着伟大的真理,而只有耶稣才与这些真理吻合:一神论、创造、人的本质、神的自我存在、他那有摄理一切的至高主权、拜偶像的可悲和危险。然而,保罗的讲道被打断之前,他在其论述的结尾强调,神已经定下一天,那时他要“按公义审判天下”—耶稣就是他所立的审判者,耶稣满有权威的身分是建立在他的死而复活之上。当腓力斯请使徒来讲“信基督耶稣的道”(徒24:24)时,圣经告诉我们,保罗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徒24:25)。这样的主题显然是忠实的福音信息中不能缩减的部分,难怪腓力斯会觉得恐惧(徒24:25)。我们传福音时,有多少次会令人恐惧呢?许多人都恰当地把罗马书视为使徒保罗对于福音之理解的核心概述,从这书中可见,保罗强调审判是发生“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罗2:16)。在保罗写给帖撒罗尼迦人的信中,他提醒我们,耶稣“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帖前1:10)。这位耶稣将会“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这正是主降临、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的那日子”(帖后1:7-10)。我们等待一位“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而这位救主要救我们脱离的(腓3:19-20的上下文所显示的)就是毁灭的命运。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2:3),因为我们满足于“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2:3).但如今我们已经本乎恩、因着信而得救了,在基督耶稣里被创造来行善 (弗2:8-10)。这恩典因而拯救我们脱离罪,以及它另一个必然的结局——将来的刑罚。

耶稣自己是我们的平安(弗2;徒10:36)。“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罗1:18)。然而,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罗3:25);如今,我们“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又借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罗5:1-2)

时空不能反映的是:在希伯来书中,唯独基督的牺牲可以让我们逃避落在永生神(他是烈火)手里的可怕,又无法解释,启示录为什么一边说羔羊是被杀的祭牲,一边又警告人要小心,别落在忿怒的羔羊手里。

这一系列的主题:神、罪、忿怒、死亡、审判连结在一起,使哥林多前书15:3里简单的几句话有了深刻的神学性:第一要紧的是“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我们脑海中立刻会想起一些平行经文:“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基督……为罪人死”(罗5:6)。主耶稣“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加1:4)。“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3:18)。或者,像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 2所说的:“你们……因这福音得救”。被拯救脱离自己的罪,不只是脱离罪捆绑人的权势,也要摆脱罪的后果——这些后果与神怀着神圣的愤怒而作出的严肃刑罚有密切的关连。一旦你们看到这一点,就必定发现,不管十字架成就了什么,最重要的是它公正地撤消了神的刑罚,平息了神的忿怒,不然就等于什么也没作成。因此,福音是神学性的。

(3)福音是按照圣经的(biblical)“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15:3-4)。有什么经文是保罗想到、但又没有说出来的呢?可能是耶稣自己复活后所教导的,当时,他将“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24:27;44-46)。或许,他想起一些经文,就像诗篇16篇和以赛亚书53章那样,是彼得在五旬节当天所用的,也可能是诗篇第2篇,是保罗自己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所用的,他用了预表法来作解释——一个发人深省、但仍可追溯的预表。在哥林多前书里,保罗在另一处引喻基督是“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5:7)。这样,也许他模仿了希伯来书作者的推理,后者优美地勾画出一些方法,透过这些方法,旧约圣经被套进救恩历史的架构中,宣告旧的约被废止了,新的约来临了,并以更美的会幕、更佳的祭司制度、更美的祭牲来结束。无论如何,非常显著的是,使徒把第一要紧的福音建基在圣经之上——他所想到的当然是我们所谓的旧约圣经,然后建基在使徒的见证之上,而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新约圣经。因此,福音是按照圣经的。

(4)因此,福音是使徒所传的(apostolic)当然,保罗兴高采烈地强调,有超过五千人目击复活的主耶稣。然而,他一再叫我们注意使徒:耶稣“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林前15:5);“以后显给雅各布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末了也显给我看”(林前15:7-8),而我是“使徒中最小的”(林前15:9)。留意15章11节中的代名词的先后次序:“不拘是我,是众使徒,我们如此传,你们也如此信了”(林前15:11)。代名词的次序先是我、他们(众使徒)、我们、你们,有力地将使徒的见证和教导,与后来所有基督徒的信仰连结起来。福音是使徒所传的。

(5)福音是历史性的(historical)。这里有四点是我必须说明的。首先,哥林多前书15章明确地说到耶稣的埋葬、并他的复活。耶稣的埋葬证明他死了,因为通常我们只埋葬已死的人;耶稣的显现证明他复活了。耶稣的死亡与复活在历史里紧密相连。那位被钉十字架者也是那复活者;如多马希望看见的证据——那从坟墓里出来的身体,仍带着进坟墓时的伤口。这复活发生在第三天: 这是从死亡那天算起。十字架与复活之间的紧密连结是不容否认的。任何的进路,不论是神学上的,还是传福音的,若将耶稣的死与耶稣的复活相对立的话,比愚蠢无聊好不了多少。或许,我们需要特别强调两者中的一个,以对抗一些特殊的否定或需要,但为了其中一个而牺牲另外一个,就偏离了如下的观点:十字架和复活两者在历史上是连结在一起的。

其次,我们用以取得耶稣的死、埋葬和复活等历史事件的方法,跟用以取得几乎所有历史事件的方法,两者是完全相同的:透过在场的证人和证物,借着他们留下的记录。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保罗才要列举谁是目击证人,提到其中很多人在他写信的时候还活着,因此仍然能够接受调查证实,并且保罗也认识到他们的可靠性是非常重要的。靠着神的怜悯,这部圣经(其中的一个特性)是那些目击证人的书写记录、神的道成为文字(inscripturation)。

第三,我们必须看出基督教有别于其它宗教,基督教的主要声言是不能缩减的历史事件。如果你可以用某种方法证明佛祖释家牟尼没有在世上存在过,你会否把佛教的可靠性摧毁呢?不会,当然不会。佛教之所以看似有理而又有人相信,是由于佛教是一个善变的系统,本身能自圆其说,又有吸引力。一点也不是基于它有任何历史依据。如果你可以用某种方法证明,印度教伟大的奎师那(Krishna)神是从未存在过,你会否就摧毁了印度教呢?不会,当然不会。如果古时希腊人有成千的神明,印度人却有数以百万计的神明。在印度教中又有繁杂的幻象,在其中,一切实相包罗在独一的真理之中(这真理是千变万化,由“业”〔karmic system〕来掌管赏善罚恶和轮回),这些真理的建立,绝对不是因为它们是真实存在的。如果奎师那神从印度教的万神殿里消失了,你随时也可以改去湿婆神(Shiva)庙。那么,假设你有一位邻居是友善的回教徒老师,你走近他而希望探究一下回教究竟是如何声称与历史紧密相连。你会发现回教是很看重历史,但其方式却有别于坚信圣经的基督教信仰。你可能问这位老师:“阿拉可否决定把自己最终的启示给予穆罕默德之外的人?”或者这位老师起初会误解你的问题,他可能回答说:“我们相信神把伟大的启示给了他的先知亚伯拉罕,把伟大的启示给了他的先知摩西,把伟大的启示给了他的先知耶稣。但是我们相信阿拉把他最伟大和最终的启示给了穆罕默德。”你可能响应说:“先生,我怀着敬意,明白这是回教所教导的;你当然也明白我身为基督徒,是从不同的方式来看事情。但这不是我的问题,我不是在问回教徒是否相信神把最大和最终的启示给了穆罕默德:你当然是如此相信。更正确地说,我是问一个假设性的问题:‘神如果愿意,有没有可能已经把他最大和最终的启示,给了穆罕默德以外的人?’”你那善于思考的老师无疑会说:“当然!阿拉,当受称颂,他拥有一切的主权,他可以为所欲为。启示完完全全是阿拉的恩典礼物,阿拉可以把它给与任何一位他拣选的人。不过我们相信事实上,阿拉把它给了穆罕默德。”

换言之,回教徒认为:相信和教导阿拉在历史上把最终极的启示给了穆罕默德是很重要的,而回教的历史也声称穆罕默德是他们护教学中的一部分,也是不可或缺的部分,用以证明穆罕默德作为最后的先知的重要地位。尽管如此,穆罕默德本人本质上与回教的神学观点并没有密切关系。也可以这样说,回教徒一定要承认:除了阿拉以外没有别的神,而穆罕默德是他的先知,但是穆罕默德的历史存在本身,并不决定回教徒对神的理解。

然而,假设你向一位学识渊博的基督教牧师询问类似的问题:“你是否相信:圣经的神可能把他最终的启示给了拿撒勒人耶稣之外的人?”这问题甚至有点自相矛盾——因为耶稣是独一的启示,在道成肉身中进入历史的启示。正如约翰在他第一封书信上所写的:“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约壹1:1-2)。这是历史的启示。此外,在耶稣的生平里有一些特别的历史事件,是掌握基督教基本信仰的要诀。而且在此,居于首位的就是耶稣的死和复活。

两年前,有一位记者向当时圣公会的珀斯主教(Perth,现在是澳洲圣公会的大主教),问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记者问:“如果我们发现了耶稣的坟墓,而且以某种方式证实了坟墓里的遗体就是耶稣,那对你的信仰有什么影响呢?”大主教回答说,这对他的信仰没有什么影响:耶稣基督在他的心中复活了。使徒保罗对这个问题了解得更为清楚直接: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林前15:17)。换言之,要证明信仰的正确性,部分是视乎所信的对象是否真实。在此是指耶稣的复活。若耶稣没有复活,要他们相信是遥遥无期的事,就算信了,也只不过是徒然的信仰,显得他们愚笨无知而已。他们就“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9)。对于前任珀斯大主教是没有什么好生气的:他和他对此事的意见是可怜得很。

在我们的文化中,很多人相信“信仰”这个字是“宗教”的同义词(例如“有很多的信仰”是“有很多宗教”的意思),或者指一个个人的、主观的宗教选择,与真理毫不相干。但是在这段经文里,保罗强调:若基督没有复活,那么相信基督复活的信仰只不过是徒然而已。要证实信仰是否真实,某种程度上是视乎其信仰对象的可靠性、可信性。如果你相信一些东西是真的,但这些东西实在不是真的,那么你的信心就不值得表扬;那反而是徒然、没用、没价值的,令人觉得你很可怜。要证实信仰是否真实,某种程度上是视乎其信仰对象的真实性。在此,信仰的对象是一个历史事件,是耶稣基督的复活。圣经从不叫人相信不真实的事。基于同一原因,圣经提到增强信心的其中一个主要方法,是把真理清楚地说明出来,并为它据理力争。

要澄清坚信圣经的基督教和历史之间的关系,还有另一种方法。不久以前,三一神学院新约系的成员,为一位可能加入的人进行面试。那候选人很杰出,有多年结实累累的牧养经验,也接受了优秀的神学教育。然而,当我们问他,若遇到学生问及福音书里各式各样已知的历史难题,他会如何响应的时候,问题出现了。他每每想到的是讨论马太的神学主题,或马可的圣经神学,又或者是路加的文学结构等等。他完全置历史问题于不顾;他忽略了它,宁愿完全从文学和神学主题的角度来讨论。我们在适当的时候告诉他,如果他一直持守这样的态度,我们是没法让他加入我们的部门,因为虽然着手处理马太福音的神学是完全对的,但是不能为此作出牺牲,拒绝谈论耶稣这个历史人物。这次的候选人给我们一个印象,觉得我们好像是因着有关基督的神学概念而得救;这样通往救恩,是唯理论的进路,几乎是诺斯底主义的进路。不过,我们得救不是因着有关基督的神学概念,而是因基督本人而得救。救我们的基督确实有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所接受的神学事实,但这个基督是超乎文本的(extra-textual)的;他是历史上的神/人,是经文所见证的。

第四,我们必须面对一个事实,当代对“历史性”一词的讨论有时是基于许多不确定的假设。对于某些深信哲学自然主义的人来说,“历史性”一词只能应用于某些事件,它们必须有因果关系,完全处于正常或“自然”,或处于流动的事件时序之中。如果这是“历史性”的定义,那么耶稣的复活就不是历史性的了,因为这样的定义排除了可以行大能、以超自然和惊人的方式干预。而“历史性”更佳的定义,是指发生于持续的时空(continuum of space and time)之中的事件。不管神是用一般的因素,还是用他超自然的爆发力量,来成就这些事件。我们坚持:在这种意义之下,复活是历史性的——它发生在历史之中。就算神是用了惊人的力量,叫基督耶稣这个人从死里复活,给了他复活的身体,是跟进坟墓时的身体有真实的连续性。这个复活的身体可以被眼见、触摸、握住;它能吃普通的食物。然而,这个身体也可以突然在紧闭的房间中出现,这身体叫保罗难以描写,最终他称之为灵性的身体或天上的身体(林前15:35-44)。这身体是借着神那惊人、超自然的力量,从坟墓中复活过来——发生在历史之中。简言之,福音是历史性的。

(6)福音是个人性(personal):耶稣基督的死与复活不单是历史事件。福音是神学性的,不单是指福音把很多神学原则组织起来,它宣布了个人得救的方法。保罗在本章的开头写道:“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并且你们……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林前15:1-2)。一个历史性的福音,如果不是个人的,或是没能力的,就只不过是文物研究而已;一个神学性的福音,如果不是用信心来接受,又不能使人改变的话,就只不过是抽象的理论而已。事实上,福音是个人性的。

(7)福音是普世性(universal)如果我们更进一步看哥林多前书15章,会发现保罗表明基督就是那新亚当(15:22,47-50)。在这上下文中,保罗不是从犹太人发展至外邦人,或是从以色列这个神子民所在的国家,发展至教会这个被拣选的国际群体。然而,基督作为新亚当,暗指了一个全面的视野。在他里面的新人性,吸引了从各语言、各部族、各民族和各国而来的人。在这意义下,福音是普世性的。这普世性不是说所有人都会被改变和拯救,无一例外;因为事实上,没有包括那些只活在旧亚当之内的人。但福音是赐与全人类的,其普世性是荣耀的,没有丝毫种族主义的味道。因此,福音是普世性的。

(8)福音是末世性的(eschatological)这可以用很多方式来思考,因为福音的末世性是不只一个方面。例如,现今基督徒所领受的一些祝福在本质上是末世性的祝福,是属于末后的祝福,纵使它们在现在已经实现,已经属于我们。神宣告他用宝血赎回、用圣灵重生的人已经被称为义了。这个最后的判决是从末期而来的,靠着耶稣所成就的,已经向基督的子民宣告了。我们已被称为义——在这意义上福音是末世性的。但在另一个意义上,福音也是末世性的。在我们所读的这一章里,保罗把焦点集中在最后的改变,在50节及以后的经文,他说:“弟兄们,我告诉你们说,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我如今把一件奥秘的事告诉你们,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因号筒要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这必朽坏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林前15:51-54)所以,单单强调基督徒今世在基督里所享受的祝福是不够的。因为福音是末世性的。

因此保罗所传讲的是,第一要紧的是,福音是属于基督论的、神学性的、按照圣经的、使徒所传的、历史性的、个人性的、普世性的和末世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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