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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受苦——对《十字架的功用》一文的回应

文/张凯

 

当我们思考作为一个基督徒或者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在这个世界中”本质上要走一条怎样的道路时,所需的仍是,也唯独是:神的灵把我们的灵带到各各他山上,仰望、定睛、注视挂在上面的拿撒勒人耶稣。若非确切地知道我们的王经过怎样的道路,作为他子民的我们就不能知道我们事实上已踏上的是一条怎样的道路;我们需要求主使我们再次地、不断地确认他在本丢彼拉多面前所做过的那美好见证,他说:我的国不在这个世界上,我的国若属这个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为我争战(参约18:36)——基督徒作为基督的子民,因臣属、联合于他们的君王而进入了基督的这个宣告中!

 

前一阵子读到伽芬(Richard B. Gaffin, Jr.)教授一篇题目为“十字架的功用——末世论和基督徒受苦”[1]的文章时,心中非常地喜悦和激动。这是一篇讨论基督徒受苦和背十字架的文章。就我自己的印象而言,现在改革宗神学中有一个“暗藏的”或者“已经显明出来的”主流,就是在以救赎历史的角度研究圣经神学的努力中,末世论成为了改革宗神学的显学,特别是在对“天国”这个主题的研究中、以及在对“天国已临”这个主题的阐述中,格外强调“天国现在已经临到”、天国之王耶稣的王权“现在已经显明出来”、天国之王的统治“已经临到”,并由此而延伸到对“现今已经临到”的一个“宇宙性的”、“耶稣普治”式的天国王权的强调,并与此相应而强势主张天国之王对现存世界和秩序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层面中有效的统治及更新,或者借用伽芬这篇文章中提到的一个词来说就是“神权胜利主义”。就伽芬这一篇文章而言(笔者也缺乏对伽芬教授更多的了解),其中所强调的主题和味道虽然与以上所提到的改革宗神学的这个主流倾向有明显张力,但他在文章最后还是“致礼性地”提到了亚伯拉罕·凯波尔,可见这是一个多么强硬的主流声音,以至于它已经成为了改革宗的“神学正确”。在改革宗神学的影响越来越大的中国家庭教会中,特别是城市教会中,这个声音会越来越强,也会越来越影响到我们作为基督的身体对自我身份和道路的认同、对于和这个世界的关系的看法,等等。所以,这篇文章可以帮助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开启一个思考的角度:从“天国”的角度而言,特别是从“已临的天国”的角度而言,神的国在这个世界中显明为什么?是一个荣耀的耶稣王权吗?不是,是受苦,是十字架!神的荣耀显明在他儿子耶稣的身上,那么,荣耀的神的儿子又显明为什么呢?是十字架!我们是主耶稣的门徒,天国的荣耀在我们身上显明出来是什么呢?是这个世界上可见的荣耀吗?不是,是十字架,是羞耻,是被弃绝,正如耶稣曾说“只是他必须先受许多苦,又被这世代弃绝”(路17:25)!伽芬教授这样一篇以改革宗神学的进路描述“受苦”这个主题的文章会让人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这样一个“基督徒受苦背十字架”的主题是非常有必要讨论的,特别是在改革宗神学“内部”强调“耶稣现今已临的宇宙性王权”的主流声音中,以改革宗神学的进路来讨论“基督徒受苦背十字架”这个主题,更是格外显得必要。

 

这篇文章的副标题是“末世论和基督徒受苦”,其中“末世论”这个词是救赎历史意义上的一个名词,与“基督徒受苦”相比,它强调的是“在我之外”:在我之外成就了什么?如何成就的?它的过程是怎样的?十字架开启了末世,十字架成就了天国。而“基督徒受苦”则是侧重于“在我身上”。就“末世论”的意义而言,十字架是在我之外,基督所成就的,或者说十字架是在我之外成就的末世,而“基督徒受苦”要问的问题是:那在我之外成就的末世,在我身上意味着什么?——这就是“十字架的功用——末世论和基督徒受苦”这个标题的意思:十字架的功用是什么?第一,十字架开启了末世,成就了末世。十字架的第二个功用是什么呢?基督徒受苦——这是就我们身上、就我们的体验和存在的角度来表述十字架的功用。

 

这篇文章第五部分快结束的时候提到:“对基督来说,在受苦中没有任何的团契和相交,只有门徒从头至尾的麻木和在十字架上那极端可怕的隔绝、被神弃绝、置于愤怒之中(太27:46)。对信徒来说,受苦是参与到他救主的生命和大能之中。”这段话在区分什么呢?在区分十字架的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父的弃绝”,一个层面是“这世代的弃绝”。十字架同时是“主的”和“门徒的”。十字架对主耶稣而言意味着什么?十字架对主的门徒而言意味着什么?在思考这两个问题的时候,要注意十字架的两个层面。如果说十字架是主的门徒要承受的苦楚,那马上我们要说,主的门徒要承受的这苦楚其实正是我们的主所承受的“那苦楚”——“哪苦楚”呢?刚才引用的文章中的那段话,首先讲到对主耶稣来说十字架是被神弃绝,然后同时又讲到了信徒的十字架并不是在这个意义上参与到基督被神弃绝的这个苦难中——我们不能也不必参与这个苦难。信徒的受苦,这里讲到,其实质是经历主耶稣基督的生命和大能。但是就信徒本身的受苦来说,他是直接连接于基督自己的苦楚,是主自己的苦楚生发在了他的门徒身上,信徒所经历的苦楚跟他的主所经历的苦楚是一个苦楚,而这个苦楚正是十字架作为“这世代的弃绝”这个意义上的苦楚(而非十字架作为“神的弃绝”这个意义上的苦楚)。虽然圣经(特别是福音书)对十字架的描述,至少就经文字面而言对十字架的这两个层面的区分并不是非常的明显,福音书的受难叙事至少就字面而言更多着墨于主耶稣如何被这个世代所残害(但福音书中也有一些经文字面上直接提到了十字架是父对担罪的基督的咒诅与隔绝,比如设立新约的经文、马可福音10:45“人子舍命作多人赎价”的宣告等,最明显的就是约翰福音所宣告的“背负世人罪孽的羔羊”以及马太福音所见证的耶稣的喊叫“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如此,十字架作为“父的弃绝”和“这世代的弃绝”这两个层面的连接点是什么?是“神的儿子”,为什么耶稣基督要经历“父的弃绝”这个意义上的苦楚呢?正因为他是神的儿子!神的儿子成为肉身,来到这个世界,“我来本是为此”,也只有神的儿子能为此而来,有权柄为此而来。为什么耶稣要经历“这世代的弃绝”这个意义上的苦楚呢?也正因为他是神的儿子!光来到世界,世界却不认识、不接待他,光照在黑暗里,黑暗也不接受光。所以,耶稣作为神的儿子,被神弃绝,耶稣作为神的儿子,被这个世代弃绝——十字架这两个层面的弃绝,其连接点就是“神的儿子”。我们注意到四部福音书中所记载的耶稣受审而被定罪的一致理由是什么?因为他是神的儿子!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在考虑十字架的意义时,我们太多时候容易陷入一种错误的两难,一种在赎罪(基督是中保)和效法(基督是榜样)之间的两难。”在十字架“赎罪”的意义上,基督是中保,代替我们的罪承受神的愤怒,这是“父的弃绝”这个意义上的苦难;在十字架“效法”的意义上,主的门徒进入主耶稣基督的死,与基督一同死,基督是我们效法的榜样,他在“这世代的弃绝”这个意义上的苦难是我们当效法、所效法的。十字架同时具有“父的弃绝”和“这世代的弃绝”这两个层面。传统的系统神学,特别是其中的救赎论,会非常侧重于“父的弃绝”这个层面,而伽芬的这篇文章则是侧重于“这世代的弃绝”这个层面——在这个意义上的十字架作为主耶稣的苦楚发动在我们身上的时候,教会的信徒在其中的生存样式和体验是怎样的。

 

主的门徒如何进入“这世代的弃绝”这个意义上的与基督同死呢?是通过认信投靠“父的弃绝”这个意义上的主耶稣十字架的苦难,而进入到“这世代的弃绝”这个意义上的主耶稣十字架的苦难。我确知深信,主耶稣神的儿子,担当我的罪,替我承受我应当承受的神完全的咒诅。通过这样的认信,神的灵将神的爱、基督的爱浇灌在我的心中,我借此达到一个果效就是“与基督联合”。与基督联合意味着“基督是我的,我是基督的”,特别是“基督是我的”:基督的一切都是我的,基督的身份、权柄、遭遇、性情、使命都成为“我的”,与基督联合意味着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就是基督的一切在我身上显现,成为“我的”。既然主耶稣的一切成为我的一切,那当然主耶稣在“这世代的弃绝”这个意义上所经历的苦难也成为我要经历、我所经历的苦难,他在这个意义上的苦楚成为我自己经历的苦楚。所以,基于对十字架代赎的认信我们进入与基督的联合,我们就同时进入基督的生与死,基督复活的生命发动在我们身上,并且基督的死也发动在我们身上。而在伽芬这篇文章中非常重要的表述是,这二者,就是基督的生和基督的死,发动在我身上,不是两件事而是一件事,这二者在我们身上的显现和表达是同一个形态,就是受苦。所以基督徒的受苦是基督的生表明在我们身上,也是基督的死表明在我们身上,这二者在我们身上显明为同一件事、同一个样式。

 

在这篇文章的第六部分伽芬教授引用了保罗歌罗西书1:24“现在我为你们受苦,倒觉欢乐,并且为基督的身体,就是为教会,要在我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我们需要留意他在那里的解经,他说,这里所说的基督的苦楚在保罗身上补满,不是说已经升到天上荣耀的耶稣因为与他的教会成为一体,以至于教会所受的苦,就被算为是那位在天上的基督所受的苦——不是,这里所说的不是坐在天上的耶稣,而是成为肉身在历史上被罪人抵挡以至于被这个世界弃绝的那位耶稣,他在历史上所经受的那些苦楚、那样的苦楚,现今发动在了保罗身上;同样,不是现在坐在天上荣耀的耶稣,而是历史中的那位耶稣,他的死发动在我们的身上。与基督联合以至于现在活着的不再是原先的扫罗,而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的保罗,他现今所承受的苦楚的发源是哪里?其起点是哪里?其根源是哪里?是:拿撒勒人耶稣在历史中、在这个世界上、在巴勒斯坦地、在加利利的小城里或山崖边(路4:29)、在耶稣撒冷、在Via Dolorosa (“十架苦路”)上,因为他的真理、圣洁与仁爱所经受的这个世界、这个世代主动的、必然的逼迫、残害与弃绝!

 

依照圣经神学研究的思路,在这篇文章刚开始的讨论中作者确认了一个事实,也是改革宗神学研究的一个结论,就是神的国和末世现在借着耶稣基督——特别是他的受死和复活——已经临到了这个世界,神的国和其中的一切福分和荣耀已经临到了这个世界。神的国不仅仅是将来盼望中的天国,而且神的国现今就已经是成就了的事实。在这个主题中有一些非常有意义的讨论:关于基督的复活和圣灵的关系,圣灵与基督复活的关系以及由此而延伸及圣灵与我们复活的关系。我们的复活包括我们灵魂的复活就是重生,还有我们将来的身体复活——不论灵魂从死里复活还是将来的身体复活,同一个根源就是基督耶稣的复活,所以耶稣基督被称为是那“初熟的果子”,是开启末世的一个起点。罗8:11讲到耶稣的复活是圣灵充满和扶持他的果效,所以圣灵和复活、复活和末世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因而文章开头的部分就以圣灵和复活讨论了“现在神的国已经临到这个世界”——既然神的国已经临到这个世界,而天国的特征就是生命和福分,所以当然,天国的一切福分和生命现在就已经临到了!虽然我们知道天国的成就与主耶稣两次来临相对应地分为两个阶段,但尤为关键的是确认主耶稣再来之前已经成就的天国与主耶稣再来之时完全成就的天国是同一个天国!现在虽然天国没有完全地成就在我们当中(这是就着与主再来时要成就的新天新地相比较而言的),但这仍是与主再来之后的天国为同一个天国的天国临到我们,所以天国的生命,也就是基督复活的生命,现今,已经临到了我们。但是,“基督的生”发动在我们身上,或者说末世的福分和生命的能力发动在我们身上而“在这个世界中”显明出来是什么样式呢?是荣耀吗?不是,是羞辱、死亡和十字架!因为现今,我们是在一个天国和世界“重叠”的处境当中,所以我们一方面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一同藏在神里面,但我们却又真实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此生活、动作并存留,所以在这样一个并没有得赎而是等待得赎的世界中,当这个世界仍然存留的时候,那已经临到的、其本质为基督的荣耀、生命和能力的神的国,临到我们身上而显明出来是什么样式呢?恰恰是死亡、无能和十字架!这就是这里非常关键的核心:神国的荣耀和能力显明在我们身上——就是显明在我们这些仍然生存于像瓦器一样软弱而无能的肉身中,特别是仍然生存于败坏堕落世界上的基督徒身上的,是“死”的样式!作者在强调这个非常重要的关键论点时借助于对两处经文非常精彩的解释,一处是腓3:10,另一处是林后4:7-11,通过这两处经文的解释,伽芬的结论就是,基督的生和基督的死,在信徒的身上是同一个表达,就是受苦;基督的生在我们身上发动的样子和基督的死在我们身上发动的样子是同一个样式,或者说基督的生发动在我们身上和基督的死发动在我们身上是同一件事情,就是受苦!

 

那现在,我们就要解决一个问题:为什么天国荣耀的能力临到我们身上而显明出来的样式却不是荣耀和能力、而是羞辱和死亡呢?伽芬的思路是这样的,他首先确立的是现今仍旧存留的“我们的肉身”还有“这个世界”(用“编者按”中一个非常准确的概括性表达就是“等待得赎的世界”)。“肉身”,就是我们现在生活于其中的肉身、必死的身体——这个是对比于诸如天使的身体或主耶稣再来以后圣徒荣耀的、灵性的、强壮的、不朽的身体而言的,但我们现在是处于这个软弱的肉身当中,也就是说我们现今的这个身体是软弱的,是可朽坏的(保罗真的被打个半死),不像主耶稣基督复活之后的那荣耀的身体。伽芬这里强调,对于“基督徒受苦”而言非常关键的是,这个可朽坏的、软弱的肉身,是能够承受苦难、也事实上常常承受苦难的肉身,而所承受的苦难正是这个仍旧存留的世界中的苦难。文中第五部分对这苦难有一处重要描述:“我们对‘与他一同受苦’的理解太狭隘了……‘基督的受苦’的范围要广得多,它们包括基督徒在‘现今的苦楚’中的参与,是整个受造之物完全服在虚空之下、服在衰残和败坏之下、服在败亡软弱之下的时期。根据威斯敏斯特大、小要理问答(大要理,48问;小要理,27问),这些受苦也是信徒们对基督降卑一个基本层面的参与:‘受今生的悲惨’,面临‘世界的败坏’、‘肉体的软弱’、‘撒旦的诱惑’。无论在任何地方,只要当我们在受造界因罪而受咒诅的生存中,在必死之肉身的生存中,不是简单忍受——无论是以斯多亚式的,还是以任何其他罪人自我中心、悖逆的方式忍受——而是为基督而忍受,并为服事他而活,那么在那个地方,从总体上来说,我们就是‘与他一同受苦’”。对其立论非常重要的、这里所强调的“肉身”和“世界”两个因素,是作者谈论基督徒受苦这个主题时首先要确立的两个概念。笔者窃以为,这样一个很符合改革宗神学旨趣的思路却与保罗宣告的“信徒与基督一同受苦”不完全符合,也就是说伽芬所强调的这样一个理解基督徒受苦的前提跟保罗所经验和宣告的“与基督一同受苦”的前提相比要更广泛一些:第一,伽芬这里所强调的“肉身”,是指一种受苦的“可能性”,或者说是一种“能受苦”或“会受苦”的软弱特性(这是与天使或者圣徒将来得荣的身体相比而言的),但它只是一种可能性,不是一种现实性(但保罗所强调的却不仅仅是“能”受苦或受苦的可能性,而是“在”受苦或受苦的必然性);就肉身“能受苦”这点而言,不论在圣经中还是在我们日常生活的思想或言谈中都没有什么强调的必要,保罗说“与基督一同受苦”时不会是也不必是说我们的肉体有感冒病毒进来就真的能感冒、会感冒,这个不必强调,这是一个常识。第二,就算“肉身”不仅仅停留在一种受苦的可能上,而是真的进入到一个受苦的现实中,但在此并不能有效区分信和不信二者“在这肉身中”所经历的受苦有什么不同,因为一个不信的人和一个信的人都会因为“这个等待得赎的世界”中的感冒病毒而感冒,这个“肉身的受苦”并不能成为区分信和不信的特征。当然伽芬后面也补充说到,如果在苦难中是“为基督而忍受,并为服事他而活,那么在那个地方,从总体上来说,我们就是‘与他一同受苦’”——“从总体上来说”,这个“总体上”就与强调耶稣“宇宙性”王权的神学主流在“气质”上一致(虽然二者在内容的重点上有所不同)。强调一个无所不包的、全括性的“世代”的概念和“国度”的概念,这样一种在神学上的体系性和整全性的气质,正是这里所说的“从总体上来说”所带出的神学气质,是要把受苦这个主题放在一个非常“宽广”的层面上去考虑:只要一个“人”是“属基督、为基督”的,“从总体上来说”,他在肉身中、在这个仍旧存续的世界中所受的一切苦,特别是他在那个所受的苦中表现为“属基督、为基督”,那么,他所受的苦就是“基督的苦”、“与基督一同受苦”,是非常“基本”的、对由于基督降卑而引致的“基督的苦”的参与。这样一种理解,除了其在生命体验和教牧实践中含义的模糊性之外,特别是就保罗所说的在他身上所补足的基督患难的缺欠而言,其所指和范围也同样是模糊的。基督受苦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基督的降卑”呢?还是基督以圣洁、真理和仁爱降卑于一个撒旦作王的世界中呢?并且,基于“肉身”和“世界”这样一个前提而有的苦楚,常常包含疾病、挫折、灾难等,信徒经历这些疾病、挫折、灾难的时候,在其中“为主耶稣忍受”,从广义上将其算为保罗所宣称的“与主耶稣一同受苦”,这跟我们对保罗书信中所描述的他所经历的苦难的直接印象是不大一样的。保罗所强调的“主要不是”或者说“不是”这个意思,保罗所强调的是他作为使徒、在福音的性情和使命中,与这个作为一种位格性的力量主动地与神和神的国抗争的世界在本质、性情上的冲突;这样一种因为福音而与这个世界发生的冲突关系,就是经历到这个世界在他身上主动的、为福音的缘故而逼迫、残害的苦,正如这个世界曾经在主耶稣身上因为他的圣洁、真理和仁爱而逼迫、残害他一样——作者伽芬的思路中当然也包括这样的苦难,但他的范围要比此宽广得多,包括了刚才说的疾病、挫折、灾难等等。不是说疾病、挫折、灾难这些主题不重要,它们在教牧实践和基督徒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主题,甚至最棘手的教牧难题可能就是来自于这些问题,包括怎样面对一个患绝症的信徒,怎样面对破产的信徒等。但这些非常重要的教牧主题,如果以保罗宣告的“与基督同死”、“经历基督的苦楚”这个角度而把它们都涵盖其中的话就显得太过模糊、宽泛,也“太过系统、整全”。

 

伽芬在文章一开始时提到,加尔文曾论到十字架对基督徒有两个功用,一个是炼净我们,第二个是使我们在基督里有份。而伽芬说到这篇文章“会反思被加尔文视为‘优越得多’的第二层功用”,也就是从信徒与基督联合、一同受苦受死的角度来思考苦难这个主题,而他所强调的两个前提,“肉身”和“世界”,所包含的疾病、挫折、灾难等苦难其实是更适合从他避开的加尔文所说的第一个功用(即,炼净的功用),以一个教牧的角度来看待——我们经过这些疾病、挫折和损失的过程其实是神在我们身上显明我们的偶像,让我们意识到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贪恋,更完全地在我们里面施行割礼,使我们更彻底地以主为主,破除我们生命中一切偶像的过程——这个过程更多是神在我们里面做的内在的炼净工作,它和保罗所描述的“与基督同死”,或者“经历基督的苦楚”,是不一样的。虽然从事实上来说,这两个意义上的苦难,就是“炼净”的苦难和“经历基督苦楚”的苦难,常常表现为同一件事情,特别是后者常常包含前者,也就是说,“经历基督苦楚”的苦难常常有“炼净”的目的或意味在其中,比如说保罗被打的时候,我们也可以说主也借此破除他心中对今世的利益、肉身的性命及安全的贪恋——是可以说有这个层面。但是,既然我们认为使徒是完全的(不是说使徒是没有罪性的),保罗是完全的,在成圣的意义上是我们应当效法的一个完全的榜样,所以保罗在被打的时候,神在他身上所做的工作主要不是让他破除心中对这个世界的利益、安全等的偶像崇拜(不是说绝对没有这个意味),而是让他经历“与基督联合”、“基督的”苦楚发动在“他的”身上。所以,我们认为区分这种炼净性的疾病、挫折、灾难等苦难跟保罗所描述的“经历基督苦楚”的苦难,是有意义和必要的,特别是对于现今我们如何理解教会的处境,就是教会在这个世界中的处境。如果按照作者这样一个非常宽广的思路的话,就会给我们带来一些思想上的混乱:既然受苦是教会和基督门徒本质性的道路,而门徒身份之受苦的本质性特征又源于基督的苦难,也就是基督的苦和死发动在了门徒身上,那么,“这苦难”作为门徒身份的本质性标识,表现为什么呢?得病吗?——这会让我们在思想上有一些障碍和混乱。

 

“基督的苦楚”来源为何?与作者首先确立的两个前提“肉身”与“世界”不同,我们要确立的前提是:“天国”和“世界”的冲突,或者说“末世”和“今世”的冲突。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完全相反、彻底冲突的关系,是一种不可调和的冲突关系。也就是说,在思考“基督的苦楚”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确立的前提是“上面的”天国与“下面的”世界的冲突,而不是单单在“下面的”世界的范围内确立“肉身”和“世界”两个前提,需要首先确认末世与今世、天国与世界、“后来的世代”(弗2:7)与“现今的世代”之间是完全冲突、完全相反的。有了这样一个基本的框架,然后在这样的一个框架中我们思考这些主题:主耶稣的十字架作为“被这世代弃绝”这个层面上的苦难、信徒“参与进入”主耶稣“被这世代弃绝”的十架苦难、主耶稣的十字架延伸为信徒的十字架,等等。信徒为什么能够或者一定要参与进入主在这个世界“曾经历过”的被这世代弃绝的苦难呢?因为主耶稣凭着圣灵以他受死复活的福音真道把我们从罪中救出来,带到他的国,带到末世当中,使我们与他联合,他的一切成为我的一切——他曾经在这个世界中所经历过的被这个世界弃绝的苦难也成为我们的同样本质的苦难;是基督活在我里面,基督的一切都显现在我的身上,我的一切之根本的本质是“基督的”,我们里面“生”的力量是“基督的”——当然也是我们的,但首先是“基督的”,是“基督的”生发动在我们身上;我们的“死”的形状也是“基督的”,是“他的死”发动在了我的身上。而就我们的经验来说,他的生发生在我们身上与他的死发生在我们身上是同一件事情,有一个同样的表达,就是受苦!正如文中第五部分最后一段中讲到:“他无限的能力正透过他们彻底、极端的软弱彰显出来。这就是为什么在新约中,两件与基督徒受苦常常联系在一起的事情,是安慰和喜乐。”

 

所以,信徒和教会的受苦,在保罗描述的“与基督同受苦难”那样意义上的受苦,与基督曾经在历史上成为肉身被世界弃绝、被钉在十字架上的那些苦楚是同样的苦楚,是他的苦楚发动在我们身上,是基督的伤口印记在我的身上,就像保罗说的“我身上有基督的印记”——最重要的是“基督的”。基督和基督的门徒为什么非得经历这样的苦楚呢?对基督而言,因为他是神的儿子;对基督的门徒而言,因为他们是“基督的”!这个世代的本质是背叛神,因而这世代也背弃神的儿子!这是一个要杀死神儿子的世代,是钉死耶稣的埃及,要掳掠教会的巴比伦!虽然就具体逼迫的原因和形态可能有各种各样,但是有一种超乎我们眼见和分析的最根本的原因是:神的儿子、他的国、他的教会和子民不属于这个世界!耶稣基督说“我的国不属于这个世界”,因而我们也不属这个世界,我们的福分不属这个世界,我们的能力和荣耀不属这个世界——这就是主和他的门徒在这个世界当中一定要受逼迫,被这个世界弃绝的原因。这对我们自己作为信徒、作为主的门徒在身份和道路上的自我认同,对教会在这个世代当中作为主的身体在身份和道路上的自我认同,是一个根本性的规定:与主同受他的苦楚。

 

对于现今的教会,特别是那些正在承受压力的教会,此处一些切实的应用就是,我们应当看到我们作为“主的”身体与“主的”门徒的身份,以及基于此对自己身份的确认,从而安息于圣经早已宣告过的、主的教会和门徒必走的本质性的道路。我们并不是说在现有的社会结构和法律框架之内我们不能就现有的结构而寻求(家庭)教会在这个现存框架当中的生存空间。这是可以的。但是问题是当我们这样去努力的时候,我们常常会陶醉在其中,以至于忘记了其实我们正在寻求的这个“生存空间”就教会的本质而言是“零”,因为这个世界就本质而言不给教会任何的“生存空间”,所以这种寻求并不是就着教会的本质而有的一味的寻求,而只是因着耶稣基督在牧养我们过程中怜悯我们的软弱,甚至怕我们因为被压太重就背道而在当下处境中所赐下的格外的俯就与体恤。一方面我们并不否认我们在现有的艰难当中并非不可以争取我们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避免陶醉在这个“争取”当中,以至于忘了我们真正的自我认同是不属这个世界,也就是说,即使是文革时那种彻底的、“无理的”、“蛮横的”逼迫和残害临到了现今的教会,我们也并不以为发生了稀奇的事,也并不认为这样的遭遇越过了圣经所描述的基于教会的本质而有的教会在这个世界中的遭遇。如果我们失去这样一个基本的看待的话,我们在争取的过程中会陶醉于其中,以至于最后说我们的“权利”甚至“权力”不被重视,就是发生了“圣经禁止”的、违背神心意的事——事实上不是圣经禁止的,恰恰是圣经早预言说必发生的;也不是违背神计划的,恰恰是符合神计划、出于神计划的!耶稣基督说,你们到我这里来,若不恨恶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参路14:26),你们不论任何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配作我的门徒(参太10:38;路14:33),这是非常惊人的、甚至是血的呼召,是基于耶稣基督他自己,基于在他身上所发生的苦楚,也基于“他所喝的杯是必要我们喝的”这一做门徒的本质性的呼召——我们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他所遭遇的,是我们一定要遭遇的!

 

 

 

 

[1]《教会》,2011年5月第3期,总第29期,第30-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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