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编辑部
编者按:前不久,就宗派问题,我们邀请了几位牧者一起座谈,请他们谈一谈自己对宗派的看法,包括宗派有可能导致的误区,以及宗派传统对于当代中国家庭教会的价值和意义。
本刊编辑部(以下简称编):谈到宗派,我们首先需要一些概念上的澄清。按照雪莱的《基督教会史》[1],用宗派(denomination)这个词来描述某个宗教团体的说法,大约是在1740年流行起来,当时正值约翰·卫斯理和乔治·怀特菲尔德领导的福音复兴运动的早期。但这个理论本身是在此前一个世纪由一群英格兰和美洲的清教徒激进派领袖们几经讨论后得出的。
因此,真正的教会宗派理论建筑师是17世纪的独立派(公理宗),他们在威斯敏斯特大会上(1642-1649年)代表了少数派的声音。这些持异议的弟兄们将教会宗派理论归纳为几项基本真言:
第一,鉴于人没有能力始终看清真理,对于教会的外部形式,观点上的差异是不可避免的。
第二,即使这些差异没有涉及信仰中的基要真理,他们也是不容忽视的。每个基督徒都有责任实践他所相信的圣经教导。
第三,既然没有一个教会最终和完全掌握神的真理,那么任何一个单一的教会结构都不可能完全代表真正的基督教会。
最后, 单单分离这个事实本身并不构成分裂。在很多要点上存在区别,但在基督里联为一体仍是可能的。
因此,宗派制(denominationism)与教派主义(sectarianism)是截然不同的。教派(sect)声称惟独它具有基督的权威。它认为自己是基督的真身;它拥有全部的真理,而其他派别则一概没有。因此根据定义,教派具有排外性。相反,宗派一词是一个包容性的术语。它意味着,用一个特殊名称称呼或命名的基督教团体只不过是一个更大团体即教会的一员,所有宗派都属于教会。
这可以从历史的角度,给我们提供一个概念的背景,那么,您怎么看宗派?
高保罗:我从两个方面看宗派,一个是正面的,一个是负面的。正面性在于:人都是有限的,宗派表达了我们的限制。我们对圣经的理解和认识,还有对教会的治理,都是有差异的,从初代教会之后这种多样性就开始逐渐形成了。比如说保罗所带领的教会和彼得所带领的教会,它的差异很明显,往后这个多样性越来越突出。所以,每个教会都有差异,有时候宗派是自然形成的,而非刻意要高举什么东西。
我认为宗派的负面性在于,宗派会对人有控制,或者是人为的东西过多,或者是宗派主义。宗派主义就是认为自己是最正确的,排他,这是属于负面性的东西。中国家庭教会走到今天,实际上大家鼓励的是无宗派,这更多是为了避免宗派的负面性,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而且,这个倾向也与中国文化有一些渊源,中国文化是家族性的文化,中国人的思考方式也是从家族利益的角度去思考,不太有社会的概念,这可能使我们从这个角度去看宗派并对宗派产生强烈的抵制。还有一点可能跟中国目前的国情有关系,大家担心一旦有了宗派会不会被打压,会不会伤害到别人。我觉得,这些都是对宗派认识的局限性带来的。
雅各:我觉得宗派的形成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教会本身有合一性,教会和教会之间要联合起来,这样的话教会历史上就有三种制度:一种是主教制,金字塔式连在一起,第二种是长老制,相互约束连接在一起,第三是独立教会。独立教会虽然说是无宗派,其实也是个宗派。第二个原因是神学立场,圣经内容太丰富了,所以不可能每个人都有统一的立场,基要部分大家都会比较一致,但是对有些问题会有不同的看法。所以,宗派也是自然导致的结果。
古道:确实,从教会历史来看,宗派是自然的,不是人为刻意制造的。宗教改革以后,马丁路德与慈运理希望合一,但是因为对圣餐的观点不同,他们没有办法合在一起,所以自然就产生信义宗和改革宗。后来又有了圣公会。所以宗派的形成是自然的。
我也觉得,宗派的形成是必然的。为什么呢?因为有三种教会,一种是认信教会,第二种是礼仪性的教会,第三种是经验性的教会。像天主教看重仪式,是礼仪性的教会;灵恩派更多的是经验性的教会;改革宗是认信性的教会。所以信仰的根基对教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信仰的内容是我们的核心,如果大家在信仰上不同,很难走在一起。而且历史也证明,大家确实没有办法取得完全一致。既然不能完全一致,那就凭着信仰良心,按照自己所领受的、所信的去服事,这必然会产生不同的信仰模式、不同的信仰生活。其实现在除了中国教会以外,全世界的教会绝大多数都是在宗派里的教会。我们中国教会才两百年,而这两百年里面,没有宗派也是在1949年以后,1949年以前很多都是在宗派里面,包括聚会处。所以宗派是一个自然的必然现象。
宗派的存在可能让人感觉到基督的身体被分裂了,但这是感觉,真正在宗派里面的人不会这样想。比如说浸信会和长老会虽然称自己的领受不同,而且都认为自己的领受才是更符合圣经的(如果认为自己领受的不对就不会在这个宗派里),但也都承认对方是主的教会,是基督的肢体。另外,我觉得宗派其实是有益于合一。圣经上说,我们合一是在真道上同归于一,离开真理是没有办法联合的,如果领受很不一样,根本没有办法联合。而借着宗派能使有共同信仰告白的人完全地联合在一起,这个联合是很真实的联合。这对教会是很有益处的,避免教会孤立、自行其是、一盘散沙。那么,对各样事工的联合开展也是有帮助的。
其实每个人都有对圣经的领受,如果借着一个宗派能够把这些领受规范到一个信仰的规范里面来,对教会是非常有帮助的:有信仰的规范,有完整的制度。反过来,如果没有信仰的规范,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领受去生活,教会就会分成无数个孤岛。所以中国教会虽然今天表面上看没有宗派,但其实是很不合一、混乱的状态。因为教会和教会之间几乎没有关系,从信仰到生活都不合一,合作也都是表面上的合作。真正更深的内在的合一几乎没有。所以,我觉得没有宗派反过来会对教会造成极大的伤害。表面上看是合一的,其实是更深的不合一。中国教会没有宗派,是历史因素造成的,这不是大公教会的一个特点。我不觉得中国教会将来或者能开拓出一条新路,我觉得我们应该跟着大公教会的潮流走,不要自己走自己的路,因为这条路是神带领教会走过来的。
高保罗:我觉得如果没有宗派的话,我们的信仰就是捆绑在一个人身上的。这个教会的信仰到底是什么,要看这个教会的带领者是谁。某某教会什么信仰?我们不知道。那带领者是谁?某某。哦,我们认识他,所以我们对这个教会开始有信任。信徒们若是把自己的信仰捆在带领者身上,这是极危险的:带领者若是离开了,可能这个教会就没了;带领者若是犯错了,整个教会就都走错了,没有标准。这个时候教会也开始高举恩赐主义、个人魅力,突出个人领导的权力。渐渐地,教会开始越来越边缘化了。实际上我们走的是自我边缘化的路。
有了宗派不一定就分裂教会,其实有了宗派让我们更谦卑,看到别的宗派的长处;有了宗派让我们更合一,更相爱,也接纳其他宗派。我们要表明我们的神学立场,不能把神学立场拆了,神学立场是我们建造教会的基础,如果没有神学立场建造教会就常常会偏离,不能拆了神学立场去搞合一。但是我们也要去包容、接纳别人,愿意跟其他与我们信仰不同的教会一同合作。我觉得这是好的。
岩铎:我觉得形成宗派不是为了跟别的持守福音的教会形成某种区别,实际上是为了约束自己。在教会内,使教会服在一个信仰告白、一个治理制度之下;在教会间的关系中,也使这个关系脱离我们的任性。我愿意把宗派理解为有制度和规则的教会团契,它跟别的教会团契的区别就在于它不是自发地而是自觉地服在制度和规则之下,那么无论是教会内的行动还是教会间的行动,都是在有规则的情况下进行的。我觉得宗派确实是为了能使彼此间进入更紧的联合。
男女之间交往叫恋爱,不高兴了可以分手,但是进入了婚姻就意味着彼此有明确的责任的约束,而且,使这个决定长久地在一生之中成为彼此的责任。我们知道无论在教会内还是教会间的关系中都可能任性,那怎么办呢?用我们经过历史考验的、也被众多爱主的圣徒承认的信仰告白和制度来约束自己,服在这个约束下。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认为宗派的产生是出于骄傲,实际上宗派是意识到自己不行才产生的。如果觉得自己很厉害,会觉得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任何事,而形成宗派是意识到自己不行,不能任性。
祈恒:大家刚才一直在讨论现实中的教会,然而,教会其实也有理想中的教会。从地上看,我把使徒们牧养的教会,也就是使徒行传中的教会,看做是比较理想的教会。使徒们牧养的教会,肯定是没有宗派的。比如在哥林多城,没有哥林多长老会、哥林多浸信会,只有哥林多教会,如果在哥林多有了宗派,我觉得保罗会处理这个问题。从永恒看,在天上的教会肯定是没有宗派的,地上虽然存在、天上却要消灭的东西,肯定不是必须的。所以我认为宗派本身不一定是必然的,也不是说非得这样,宗派的形成是基于人性的软弱,而不是圣灵的引导;是教会的悲哀,而不是主家的丰富,这是我的看法。
宗派的形成是不得已的,比如路德、慈运理与加尔文,他们对圣餐礼的看法实在是不一样,因而分道扬镳。但若三位没有自己的软弱,都能按正意理解主的圣餐,那根本就不会有三个意见。因为对圣餐礼看法的不同,让改革者们分道,甚至互相定罪。我相信这因圣餐礼而导致的分裂,不是圣灵的意思,更不能用丰富性来形容,这实在是人的软弱与短见。因改革者们的观点不同,他们的跟从者们又努力强调与别人不同的部分,慢慢地形成了宗派,所以我认为宗派是人性软弱所导致,而不能说是圣灵主动做成的。
我相信没有人否认如果中国教会只有一个教会,那是最好的状态,没有宗派是最好的状态。当然你可能认为我是理想主义者,太不现实了。但我认为屈服于现实,放弃争战是可怕的。不管谈什么,如果太注重现实而忽略了圣经本身,这是有问题的。我认为宗派本身是教会的堕落以及人性的软弱和败坏在历史当中形成的一个东西。
比如哥林多教会,有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有人说我是属亚波罗的,这是让保罗伤心的。一个人走在宗派里面的时候,他很难避免宗派主义,想避免是非常艰难的。所以,我认为宗派至少不是圣经期待的,也是天上没有的,它是堕落的人在历史当中产生的一个东西。如果能够打破宗派,这是教会奋斗的目标,纵然很难做到,但是我觉得主耶稣基督的期待是这样。地上打不破天上也会打破,不断地打破宗派,大家更多地在一起交通、分享,慢慢形成合一,一起往理想状态努力。
有人认为只有在宗派里才能做清晰的信仰告白,我以为这观点很奇怪。认为在宗派里面才能够有信仰告白,这根本不是圣经的观点。圣经本身是有信仰告白的,因为这些信仰我们才是一个团体,才叫教会,教会本身就是信仰告白的彰显。那怎么能说只有在宗派里面才能表达信仰告白呢?我认为这是概念上的混淆。从一开始就是信仰产生教会,信仰告白恰恰是为了表达跟别人的分别和自己的领受才建立的,初代教会的时候我相信是有信仰告白的,很清晰。
虽然我从不认为宗派是好的,但我更反对走独立教会的路线。今天有很多传道人,不加入任何团契,也不加入任何宗派,走所谓独立教会的路,其实把自己放在了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试探里。圣经中从没有一个城市里出现很多互不来往的独立教会的现象。
因此,我觉得独立教会肯定是可怕的,独立教会就是一个人一个宗派。所以,如果神允许宗派存在的话,也还是为了软弱的人性而允许的,为了避免更大的软弱,许可了这个软弱。
岩铎:我同意祈恒的一半观点,今天宗派的存在确实是因为人类的软弱和堕落,但是我跟他理解的区别在于,我认为宗派是为了压制和约束这个软弱和堕落带来的恶果,而不是为了满足这个软弱和堕落带来的私欲。
祈恒:我觉得这个理解挺好的。
约翰:我们谈初期教会的时候,通常忽略一个事实。当时一切事物都处于起始阶段,还不是完成体,因为使徒们传下来的教义还没有被彻底辩明。使徒时代之后一直到教父时期,教会逐渐形成了五大中心教区,其中耶路撒冷教区已经不再像使徒时期那样在辩明教义的事情上发挥决定性的影响力。东方和西方的文化存在差异,安提阿学派和亚历山大学派存在差异,甚至一些学派中的领军人物,例如特土良、俄利根,最后还被定为异端。到了宗教改革时期就更不用说了。教义的发展是付出非常多的代价之后,才到了如今的地步。从教会的实际历史的角度来讲,真理的问题是争议不断,许多人倒下去,也有许多人又被建立起来,我们仍然需要等候上帝最终的判断。如果我们把地上每个时期的教会都统称为教会,而不是说某个阶段的教会不是教会,上帝并未同在,或者说那个阶段是被上帝抛弃和咒诅的时代,那么整体教会的历史其实是充满了分裂、失败和错误的。我们现在使用的宗派这个词,好像是18世纪开始流行,但如果把它放在整个教会的历史当中,宗派现象是每个历史阶段都普遍存在的现象。
所以,我们至少不能轻言中国教会可以克服这个软弱,甚至主张中国教会已经克服了这个软弱。宗派的产生无论是因为人的软弱,或者是必然,或者是由于不可避免的恶,总之,谦卑的人不能轻言自己能够克服。中国教会的长辈们并没能克服宗派的产生。高举反宗派旗帜的人,居然带来了更大、更不容易与普世教会合一的宗派。在我看来,聚会处虽然批判宗派,自称没有宗派、没有圣职,却是最大的宗派。因此,我想在处理宗派问题的时候,要立足于实际的教会历史,不要把中国教会和教会两千年的历史分离,因为中国教会是其中的一份子。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态度上,我们可能需要更多的谦卑。目前传统的中国家庭教会面临着分崩离析。他们实际上具有宗派的内在机制,他们当中的一些领袖、一些事工机制,其实是发挥着类似宗派的作用。
三自会的神学出于政治目的,提到信仰的核心(他们不谈福音的核心,只是提到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就是使徒信经和尼西亚信经,只要承认以上两个就可以了。但是,努力辩明教义的过程是贯穿整个教会历史的主线,如果没有这种辩明的努力,就不会存在我们今天的教会。在中国的处境里,三自会正是大谈合一、反对宗派。实际上中国教会一直存在两种道路,我们怎么解释这种现象呢?如果没有家庭教会长辈们努力辩明教义的努力,今天还会存在家庭教会的道路吗?
宗派通常会有一种对圣经真理的系统化的理解和表达,一般称为信仰告白,以及与此相符的涉及建立教会的具体牧养和管理的基本规范。这是宗派的基本要素。没有人是为了建立宗派而辩明真理,而是在辩明教义以及探讨如何建立主的教会的过程中,建立了宗派。中国本土的异端很多,外来的异端更多,如果一直采取“只要信耶稣,什么都可以”的态度,教会实际上不太容易形成一种比较有效的抵制异端的力量。所以我觉得先不要考虑宗派非宗派,建立一个稍微有规范和强制力的团队,以有效防范异端,是势在必行的。一是在真理上需要有系统化的规范,因为系统化本身能够比较有效的防备异端,二是教会在组织上有一定的责任机制。这里又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我想教会的软弱都是从传道人的软弱开始的,那么,教会之间的联合体建立一个合乎圣经的规范,就是从消极的角度去限制传道人的软弱了。
还有一个问题是我们要留给下一代什么?我们的长辈在监狱里坚持信仰,我们能够效法吗?即使立志,目前的大环境不同了。他们完全不顾家庭到处巡回布道,我们如何效法他们的牧养方法和精神呢?我们从他们那里领受了什么?我们要留给下一代的又是什么呢?这是一个很大的课题。一个有魅力和能力的传道人,他能留给教会什么呢?在我的观察中,有魅力和能力的传道人,虽然可以建立很多神国的工作,但是他给下一代的影响也可能是极具破坏性的。例如,士师记中的基甸。没有人像基甸一样以那么少的代价带来超乎寻常的胜利,他给以色列人带来了四十年的太平,但是王权的问题、同族相残的问题、偶像崇拜的问题也都是他留给后代的祸根。我们能给下一代留下什么呢?我们如今能够稍稍辨明我们信仰的立场,是欠了宗教改革时期的改革家以及后来的信心先贤们的债,这些先贤们把改革精神贯彻在教会对圣经的解释、神学的系统化以及具体教会治理中。正是因为以往这些圣徒的努力,今天我们才有可能知道我们的信仰是建立在何处。仅仅留下个人的信仰和道德榜样,可能会让我们的下一代面临与我们这一代同样的困境:我们需要从头建立神学和牧养的根基和规范。难道每一代都需要从头建立基础吗?以基督和使徒为本的神学和牧养,需要时常重建根基和规范吗?
最后,教会一直面临的问题,是教会征服世界,同时世界也征服教会。特别是目前的中国社会正在经历剧变,许多问题同时出现,纠缠在一起,一个牧者难以独自面对并且有效指导信徒。有一个可见的群体会好一些,独立的教会要面对太多的挑战。事工上也是这样,需要一个互相支持、互相约束的群体来面对目前多变且汹涌的社会潮流。在这种意义上,教会联合起来本身是非常有意义的。在这个基础之上再考虑怎么联合,这个联合的过程会有哪些弱点,我们极力要避免什么,极力要追求什么。在对于这些问题还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冒然谈论宗派,大家可能会执着于各自的体验和观察,探讨可能会演变成互相之间的争执,而不是谦卑又谨慎的交流。
编:我听到祈恒说天堂没有宗派的时候,我想也许我们可以从末世论的视角来认识宗派问题。天堂的时候是神的国最终成就的一个状态,那时同时伴随着我们的身体被改变,带着一个新的形体进入新天新地。如同我们今天的身体是有限的,是会朽坏、软弱的形体,教会在这个世界中作为基督的身体存在也是有局限性的。“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林前13:12)所以,我觉得我们认识宗派的关键在于:将宗派问题全部看成是由人的罪带来的,还是看成是由于人的有限性(例如对真理认识的有限性)会形成的一种现象?当然有时也可能掺合着罪的问题,但从这种人的有限性来看会有很大的不同,这可以帮助我们看到,在现今阶段宗派可能有的正面意义是什么。
将来到新天新地的时候,我们得见主的真体,那个时候没有眼泪,没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但如果有人强调说现在就得见主的真体了,我们现在就没有眼泪,没有疼痛,如果有疾病的话,这肯定不是神的心意,肯定是因为有罪:我们把这个称为过度实现的末世论。那么,我们今天若追求现在就能够实现或者进入一个没有宗派的、天堂里一样的完全一致的合一状态,是不是也有过度实现的末世论倾向?另外,从教会历史看,当天主教在相当的范围内实现大一统的时候,恰恰也把教会带入一个黑暗时期。相反在改教运动以后,恰恰在大家持守共认的信仰要道又尊重信仰良心的时候,教会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经历多次大复兴的时期。所以我想,最初威斯敏斯特这些持异议的弟兄们,他们强调的第一点:“鉴于人没有能力始终看清真理,对于教会的外部形式有观点的差异是不可避免的”,是不是这个看法更合乎中道?同时他们强调的第二点:“即使这些差异没有涉及信仰中的基要真理,也是不容忽视的,每个基督徒都有责任实践他所相信的圣经教导”,这是不是对我们今天的时代也是非常切中肯綮的?
今天不会有人再强调我们要像天主教一样实现大一统,但今天人们同时也反对宗派,这样,实际形成很多的独立教会。这个时候讲到合一,就可能有一种危机:我们所满足的合一的基础是把信仰最约略化以后形成的,而这个时候就缺少威斯敏斯特这些持异议的弟兄们在第二点所强调的,就是我们在这个最约略化的合一基础之外可能有不同的观点,但是我们认为这个也很重要而愿意在信仰中实践和持守。如果我们为了合一,而忽略很多问题,说这些问题不关乎福音的核心,所以不重要;那么,当我们在教会事奉中持这样观点的时候,是否恰恰使教会处在信仰越来越简化的状态?此时面临这个时代的很多思潮及异端冲击时,我们很容易缺乏抵御之力。这是另外一个危机。
高保罗:我同意,我们在思考宗派的时候,一定要从已临和未临这个角度来思考,这个已临和未临之间的张力,我们不能把它模糊了。
祈恒:不支持宗派本身不代表支持独立教会。我最反对的是独立教会,我觉得那个是教会的最大的伤害,比宗派危害还大。选宗派不是因为宗派好,而是我们没有办法。但是这个不代表不奋斗,就像是罪是我现实解决不掉的,但这不代表我就要与罪妥协,我要与它争战,那是我必须的。我去过韩国的教会,一个村子里有几个教会,而在我的老家一个乡就一个教会。我认为任何一个村子里出来三个教堂这对外邦人都是说不过去的,不管你怎么讲这叫丰富,他们会觉得这是丰富?所以,我觉得奋斗目标是一直要奋斗的,一直要祷告的。天主教要悔改,东正教要悔改,基督教要悔改,这是我一直要祷告的话题。还有就是长老会、浸信会要看到哪些是重点,哪些是可以放下的。大家慢慢努力,慢慢追求,大家一起祷告。我认为神的恩典永远是神的恩典,神的恩典一定胜不过我们的软弱吗?我觉得不能有这个假定,如果有这个假定,面对巨人的时候就会放下枪。我觉得现实跟目标虽然有差距,但是奋斗目标不能放下。
还有论到初代教会的犹太人和外邦人,其中一直是有张力的,但我觉得使徒们一直在批判这个张力,保罗的每一封书信里都说到这个。彼此接纳,一起吃饭。如果分开的话,我想保罗肯定特别反对。他要克服这个。不能把这个和宗派联系起来。
高保罗:内在的和外在的需要有一个区分。在一起吃饭毕竟是外在的,而保罗要解决的是福音的问题。保罗在抵挡矶法的时候,他是看到这个行动与福音不合,还有使徒行传中奉割礼的割礼派。其实,我们积极地看宗派的话,它是对信徒的保护,就跟围上篱笆是一样的。围上篱笆不一定意味着你不跟邻居来往了。
还有一点是我们常常把联合和合一混淆。今天很多的教会喜欢联合,联合是在一起做一个事工,事工没了,这个联合也就没了。但合一更多是在宗派里面的,因为圣经里说“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这个就是说我们对真道的认信的理解。所以今天讲彼此相爱、彼此接纳的时候,往往是以拆了根基作代价的。
岩铎:而且是以跟原来更深地委身的团队分裂为代价的。
编:威斯敏斯特会议中持异议的弟兄们也有一个看法:“单单分离这个事实本身并不构成分裂,在很多要点上存在区别,但是在基督里联为一体是可能的。”刚才祈恒提到初期教会中的犹太人和外邦人以及使徒时期没有宗派,确实使徒时期没有宗派这个理论或者宗派这个词,但是使徒时期是不是有犹太教会、外邦教会的分别?除了核心信仰(使徒宣道这个核心)之外,他们有一些各自认为是对的并去这样履行的观念。对于犹太教会来讲,他们继续持守摩西律法中的一些礼仪律(但不能违背福音),这是允许的,而且这也已经成了他们教义和礼仪上特点。同时,使徒在耶路撒冷大会定规外邦教会不需要持守这些,只要达到几条就可以,这也可以被视为外邦人教会的教义和礼仪特点,我觉得这已经形成宗派特征了。
但同时,他们又不是分裂而是合一。既接受人的有限,而且持守一些特别的规范,又认为我们可以合一。
祈恒:差距是他们是在一个屋子里,我们是在两个屋子里。
胡西缅:确实,我们对圣经的认识需要经过教会历史的传承,也就是说“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弗4:13),圣灵在教会历史上所做成的工作是借着教义体现出来的。而无宗派对圣经的认识是从自己开始的,这就会造成刚才说的对一个传道人或著名传道人的个人崇拜,这引发很大的问题、很大的软弱。从教会治理的制度来看,新约圣经除了以耶稣基督为唯一的元首、年幼的要顺服年长的、你们要彼此顺服等这样的规定以外,也没有明确的吩咐,所以在教会治理上采取怎样的制度,我认为是可以根据牧养的现实情况来决定的。所以不同的时代,教会确立一些不同的治理规范。因此,我觉得无论是为了在治理上合而为一,还是在真道上同归于一,历史的传承给我们的不单是借鉴,还可以直接学习。教会历史的优良遗产,尤其在宗教改革以后,常常是借着宗派来传承的,因此,无宗派确实会脱离两千年大公教会的传承,我想这是大家都可以看见的。我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发现我个人不是无宗派的,但是我也同意祈恒谈到的,圣经的要求是完全不能达到的理想吗?主耶稣祷告说“使他们都合而为一”,只能说这是主耶稣在祷告中,盼望他再来时才能成就的事吗?我想不是。他既然这样祷告,他的恩典临到众人,这事是可以成就的。当然这句“使他们都合而为一”,被很多宗教混合者、统一者误用。但是无论如何,主耶稣确实这样祷告过,我们不能放弃也不能忘记主的话语。主的话语显明主的心意,主的心意是使我们都合而为一,并且命令我们要彼此相爱。十二个门徒的观点差异极大,但是主命令他们彼此相爱。所以我认为我们既应该传承教会历史上对圣经的认识,实际上是对真道的总结,或者称为教义,同时也能够保持和自己观点不同的弟兄有切实的相爱、有不断绝的联络。
首先是联络,以弗所书讲联络讲得很多,宗派被人诟病的地方是它使人强化自己和弟兄的不同,高举自己和弟兄的不同,如果能从根本上避免这一点,那就好了。我觉得积极的方式就是要联络。两种情况下这种联络会受到破坏,一是教义中的细节被强化,甚至写成法律文件,成为信条或者要理问答中的一部分,这样的话是无法跟别人沟通的。刚才大家谈论人的软弱,实际上正是因为这软弱,如果弟兄跟我不同,并且他将不同强化为法律文件,我和这样不同的弟兄交通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使徒保罗命令我们说: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众教会合而为一的心。(参弗4:2-3)“众教会”是我加上的,因为我根据上下文看确实是指着众教会说的,不是单指着以弗所教会的众圣徒说的。如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那就需要“在真道上同归于一”,“在真道上同归于一”会保守这个联络,破坏这个联络的就是强化我和弟兄的不同,甚至强化弟兄和我的不同。所以,当我们说我可以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和与自己不同的弟兄对话,这确实也仍旧是忘记了人的软弱,实际上,你一旦强化了不同,你自己不愿和弟兄、弟兄也不愿意和你有效地沟通。所以,面对这个问题,我觉得在一个区会里面,在对基要的有关救恩的真理上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应当保留一些差异,包括对教会治理的很多方式保持宽容,我认为这是合神心意的。
约翰:一旦形成一个宗派,宗派内的教会和同一地区的外宗派教会的联络会减少,我们得承认这个事实。区会组织或者宗派组织建立之后,在它的计划或者目标里,也很少存在对同一地区其他教会的扶持或合作。这是宗派广受批评的一个原因。
高保罗:我是坚决地支持宗派,但是我反对宗派主义。
胡西缅:还有一个问题,总会的问题。如果设立全国一致的体系,而不是弟兄区会和弟兄区会之间的彼此相助,那这个总会和别的团契的沟通会受到极大的拦阻,因为他有治理的强化,对差异的强化。实际上家庭教会在八九十年代复兴的时候,有大合一也有大分裂,这个大合一实际上是由于一些老仆人的联络,在基要真理上、在道路上、在敬虔的追求上基本一致的教会形成了很大的团契。一直到现在也有一些大团契不是以宗派的方式存在的,是以团契的方式存在的。比如某地方的一些团契,我就觉得他们各方面比较一致,实际上从教会治理架构来看是长老制。一开始是主教制,现在走向长老制。
安德烈:但是那个并不理想,因为在一起并不等于合一,而且自发的变不成自觉的,没有办法传承。
高保罗:总会不意味着一个常设机构,它是一个会议,其实平时日常的运作是靠区会来运作的。总会是一个会议机构,它会定期地一年一次,或者是异端出现的时候有特别的聚集,它不是常设机构。你看使徒行传15章,那是一个大会,当犹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之间出现问题的时候,保罗把这个带到大会里面。总会是一个会议。
胡西缅:我也赞同这种会议式的交通,如果不同的区会之间有美好的圣徒相通,甚至一年一次或两次的聚集,在重大教义上保持一致,甚至也可以彼此劝惩,这实在是美好的事情。区会的法规应该赋予这个权力,我们都是平等的,但是我们可以有这样彼此责备对方罪恶的权力。这个制度确实有效地防范人的软弱。实际上我们的骄傲自大是在于否认传承,如果否认传承,那就是极大的骄傲。但一定要和与自己有所不同的弟兄交通联络,这是非常要紧的一件事。
安德烈:我觉得应当在教会观里来理解宗派。我从两个方面来看,都跟树有关系,耶稣也用树来比喻他的教会。第一个是根托着枝子;第二个是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
根托着枝子,这个根在耶稣那里,教会观从耶稣传给了先知和使徒。所以先知和使徒建造耶稣的教会,但是各人应当谨慎怎样在根基上建造。但是在根基上建造的过程中你发现:同样从一个根开始长,却长了各种各样的枝子,有的枝子是需要修剪的,有些枝子是能够结果子的。这种分离的状况是主做的,还是人做的,还是主许可人做的?我认为这是教会在发展的过程当中的一种状态。但对于这种状态,你不能说它是自然状态,也不能说它是必然状态,甚至我们也很难说这是主的意思,虽然这一切都在他的手中掌管。但根本问题在于,当我们说自己没有宗没有派、只有耶稣只有爱的时候,很可能会忘记自己的信仰是从哪里来的,宗派起码可以让我们思想自己信仰的根是扎在哪里,这是宗派的一个特征。所以,你可以把宗派比做教会无知孩子的托儿所,也可以把它当成教会淘气孩子的拘留所(人的工作太强的时候,会形成一个非常强烈的宗派,又在中间走很多的弯路,甚至一直走不出来)。所以无知的时候,上帝也用这种方式保守教会,免得我们偏离更远。宗派不是一个完全的名词,但它是不是一个我们要一棍子打死的名词,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
从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的角度来看,宗派是一个奇怪的名词,而且是一个人谈起来容易产生矛盾的名词。因为宗派有好果子也有坏果子,超宗派、无宗派有好果子也有坏果子。中国家庭教会其实有很多时候是无宗派的果子。然而,无宗派的果子怎么做宣教?达不成真正的默契和合一。我们在一起不一定意味着合一,因为没有神学的规范,那个合一是松散的,不是内在的合一。所以,宗派能帮助我们内心里面警惕疏忽真理的倾向,或者在讨论中更新一些我们本以为是对的道理。无宗派有一些无宗派的好处,它起码立的墙头不是那么高,来往的、联络的可能性更大一点。我们亮宗派往往就是在门口亮标签,当我们这样亮的时候人们就不来了,谈话的机会就少了,但是如果你不亮,异端也来串门。所以这是在发展中教会的痛苦。当然有理想教会,但我们在发展的痛苦当中的时候,我个人认为,宗派有上帝的许可在,你要承认现在的宗派,待在宗派里面,尽量地寻求那个理想中的教会。
岩铎:我还想补充一下。讲到对宗派价值的体认,可以说,当一些教会在共认信仰的基础上形成有制度和规则的教会团契,有以下一些好处:
1)共同在纯正的福音神学里面彼此监督和教导,以此一起持守信仰的纯洁和完全。
2)共同抵制防范异端和偏差。
3)以更规范的方式按立圣职。
4)更合宜地实行对于牧师和教师等传道人的教导、训练和给予必要的约束,并在出现罪恶和差错时有效地劝戒和惩处。
5)在单间教会难以担当的事工上彼此扶助,建立联合事工,并且指导和协调各单间教会参与的共同事工。
6)使信徒和同工都能在本会受到不合理的裁断时有机会上诉更高级会议,以保证教会权威更公正,更明智,免受单个人的任性和偏见左右。
编:这些很值得深入思考。总体而言,这次一起谈宗派和宗派问题,我们可以感受到一些观点上的差异,这好像是中国家庭教会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看法的反映;但是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交通,甚至在一些基本的方面有共识,并且合一地往前走,这也是神恩典的一个反映。感谢神,也谢谢你们的分享。
[1] 布鲁斯·L. 雪莱:《基督教会史》(第三版),刘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11-3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