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2016年09月号(总第61期) 光照在黑暗里——福音再发现与今日教会
Desert Highway And Mountains At Sunset, Death Valley National Park, California

光照在黑暗里——福音再发现与今日教会

文/以思

 

引言

 

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林后4:4)

 

保罗说明使徒在担当新约满有荣光的福音事奉、向人宣告和表明基督荣耀的福音时,紧接着谈到有些人被光照、被基督的爱激励以至于癫狂为主而活,有些人却仍然被世界蒙蔽而在黑暗中灭亡。宗教改革的时代也是如此,在这个福音被掩盖的黑暗时代,当圣灵使福音重被发现,基督福音的光就不可阻挡地照耀出来,这光是行动的,是有能力的,是清晰的。正是这“福音的再发现”,定义了那个激动人心的“宗教改革”的时代。

 

但这 “世界的神”也没有停止他的脚步,他曾使福音之光暗淡,又在这福音之光被再发现后的五百年里,不断设法遮盖、混淆、稀释这光,试图把宗教改革的后代们又带回到那混沌与黑暗之中,不叫他们被基督的荣耀福音光照。这是一场属灵的争战,每个人都身处其中!我们应当如何面对?作为宗教改革的后代,我们要回到五百年前,追念往昔,寻访神在历史中的作为,辨明当年被重新发现的基督的福音,这对于今日教会反思、警醒、归回并持守这福音一定有着重大意义。

 

因此,本文会首先说明“宗教改革”其本质不是别的,乃是福音的再发现,以及随之引起的变革;之后,通过与罗马天主教和人文主义者的对比,来进一步阐述宗教改革中再发现的这福音的内容和几个有区别力的特征,以期能更清晰地辨明这福音的光;最后的阐述是本文写作之目的与起因——为了今日主的教会与圣徒,给出专注、持守、落实这福音的一些建议,甚愿基督荣耀福音的光始终照耀着我们!

 

一、宗教改革的本质:由福音之再发现而引发的运动

 

十六世纪被称为“宗教改革”的运动,其本质是什么?换句话说,是什么引发和主导了那个运动?有人认为是对教会臭名昭著的暴行和腐败的清洁,也有人认为是对教会和社会生活中的弊端的修正,还有人认为是回归朴素的、古典的基督教生活的渴望。这些确实是当时呼唤改革的原因,但却都不是引发宗教改革的根本原因。当时的人们很久以来就强烈感受到各方面改革的需要,而且多次尝试想要使其发生,却都归于徒劳。比如天主教内部改革随着教会公会议改革的领袖遭遇挫折归于失败[1],各处的人们都充分感受到道德的腐败以及世界在这腐败下卑躬屈膝,却又同时感受到无力纠正它[2]。这提醒我们思考:在多年未发生改革的状况下为何宗教改革最终能爆发并发挥巨大的影响力?这力量绝非来自事物表层,引发这场运动的原因及使之产生持续动力和果效的乃是福音之再发现

 

首先,那是一个焦虑的时代——对死亡、罪和责罚的焦虑随处可见[3]。路德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他良心的焦虑(Anfechtungen)驱使他在圣经中重新发现了那伟大的福音。路德说:“我虽是一位无可指责的修道士,但在神面前我仍是良心不安的罪人,我也不知道我的善行能否平息他的怒气。”当他在研读和教导诗篇时,他对罪人为何一边认罪一边向神祈求怜悯惊讶不已,及至后来讲授罗马书时,路德明白了“神的公义”就是指神通过基督的十字架以完全的恩典和纯粹的怜悯使我们“因信称义”[4]。正因对这“因信称义”的福音的再发现,宗教改革的诸多事件才被引发,而之后路德的新作更是在情景中阐释这福音并敏锐地排除曲解。比如现在认为引发宗教改革的事件——1517年路德把反对赎罪券的《九十五条论纲》贴在维腾堡教堂大门上——的原因不是因为他想发动宗教改革,而是因为:第一,既然唯一的得救之道是个人与神之间通过基督建立正当的关系,所以这种卖赎罪券的说教是毁灭宗教[5];第二,作为教区牧师,他对羊群的属灵福祉要负起责任[6]因此不是路德,而是改变路德的福音,发动了宗教改革运动。

 

其次,路德当时的正面对手天主教也是如此认定,坚持单单信基督就被称义,是路德与天主教分离的原因。1518年,路德在奥斯堡面对迦耶坦时,坚称有一种确凿无疑的信,那是因为福音应许的话语毫不含糊,给予完全保证的缘故。迦氏立刻反驳说:“那表示要建立新的教会了。”而迦氏极力坚持的,路德却以之为“异端”,他说:“我毋宁是死去,被焚,被逐,被咒,也不想当叛教徒,所以不能撤回那叫我成为基督徒的(确据)。” [7]为此,路德之后又有一系列阐明这福音的著作。

 

还有,开始与路德一起反对天主教后来却分道扬镳的“朋友们”,其无可调和之处也正在于这福音!比如路德与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的论战即是为此。伊氏认为:人的得救中有人自由意志的成分,而路德认为:救赎之工唯独是神的工作。

 

更重要的是,关于罪、恩典、唯独因信称义的福音并不是路德所特有的,而是所有改教家的共同财产,是宗教改革精神的实质原则。路德的名言“唯独因信称义”是教会成败的关键,加尔文认为称义是枢纽,是转动一切的核心[8]。是福音使改教家们虽然未曾谋面,甚至在一些问题上存在不同看法,却在福音里合一,为福音齐心努力。

 

因此,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不是路德,也不是任何人或事,而是“福音的再发现”乃为宗教改革运动的本质,基督的福音引发并引导着那场运动。那我们要更迫切地追问:那时再发现的福音的具体内容和有区别力的特征是什么?

 

二、宗教改革中再发现的福音

 

1、“唯独因信称义”的福音

 

路德的神学突破,所关心的问题是罪人如何与公义的神建立关系[9],这是关于人类生存论的问题,人类的生存是“在神面前”或“面对神”(coram Deo[10],神不是我们在学术会议中讨论、争辩的对象,圣经中的活神是在审判和恩慈中与我们相遇的神,是诅咒和拯救我们的神。“面对神”是罪人最根本的问题和处境。因此,路德说:称义的教义是主要的、基本的信条,它关系到教会的成败,是其全部教义的基石,是关于人如何能站在神面前这一决定性问题。[11]

 

路德在《〈加拉太书〉大注释》中给出了这一教义的三个本质特征:1)被归于(imputed);2)仅凭信心;3)同时是罪人和义人。[12]第一,我们称义的唯一基础在于基督的义,这义并非由罪人本身产生,而是“异己”的、“外源性”的义,也就是说:耶稣吸引一个人使他与自己联合,这罪人在基督里有了真实信心的那一刻,他一切的罪归算给耶稣;耶稣一切的义,归算给这罪人。藉着这种路德称为的“基督和罪人之间的‘甜蜜交换’”,救恩所必须的一切都被满足了,我们变得完全圣洁和公义了。第二,唯独通过信,而不需要行为,基督的义被归算给罪人。而信心是通道,其本身也是神的事工和恩典[13]。第三,就罪人自身而言,的确是而且完全是罪人,因此,同时总是义人又是罪人。也就是说,称义是“一次完成”(once-for-all)[14],被称义的罪人已经完全是“义人”;但同时又不完全,是在新创造中“正在成义”,盼望得着基督再来时将得着的义。这就是“归算式”称义论

 

而中世纪末期被广泛接受、后来在天主教的天特会议中被确认的是“注入式”称义论,与路德给出的三个要点相对,其特点是:1)注入于(infused);2)信心加上善行;3)“一部分”是罪人,“一部分”是义人。其基本观点是:首先,藉着神的恩典和耶稣的感化、洗礼等给人的,是“注入”他里面的义,这个义非常小,但却是他里面有的义。此后,受洗者要与神恩“合作”,“尽力做好”(facere quod in se est),如受洗后犯罪的补赎、告解、领受赦免、不断行善等使自己“成为义”。因此,这个人“一部分”是罪人,“一部分”是义人[15]。这个义增长到多大才能得救呢?人不能知道,因此不可能有“得救确据”。天主教的贝拉明主教(Cardinal Robert Bellarmine,1542-1621)说:“抗罗宗所有异端教训当中,最大的是(信徒有)得救确据。”天特会议也如此坚称[16],继续确认且在今天仍旧肯定:神宣告人称义或不称义是在于其“固有的义”[17]。炼狱、赦罪和功德库的教义也是基于这教义。这会使人倚靠善行,为了得救而遵行律法,结果一方面自夸、自以为义,一方面却恐惧战兢没有得救确据。

 

但宗教改革发现的称义的教义,也正是保罗所传的:世人都犯了罪,惹动神的忿怒,但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耶稣基督十字架上的救赎,使凡信耶稣的人,就白白地称义(参罗1:18-3:24)。“称义”是一次性完成,同时因为这个人在世上仍是“罪人”,内住他里面的圣灵持续地藉着福音引导他,使他顺服圣灵,与罪争战,等候得着必得着的、将来所盼望的义(参罗8:12-25;加5:5)。这里既有确信,又有张力,而路德的称义观正是保留了这种确信与张力,使这完全是义人且是罪人的人会在福音里有真正的谦卑,赦罪的确据,与罪持续的争战,救恩里的欢喜、感激和盼望(参罗5:1-11;罗8:12-39)。

 

这“唯独因信称义”的福音之光一旦从圣经发出,就改变和更新基督徒的生命,推动着宗教改革运动,导致改教家与天主教彻底分离,也导致其与人文主义者的最终分开。

 

2、带来与天主教分离的福音

 

路德开头没有想过从天主教中分离出来,是“唯独因信称义”的福音,及其进一步的阐明导致了这一分离。比如,在《教会被掳于巴比伦》中,路德清楚阐明了“因信称义”带来的教会观及圣礼观,认为罗马的圣事体系让基督徒成为“囚徒”,基督徒无需神父做中介,而是通过对基督的信心就能与神亲近;因此,天主教中的“七项圣礼”中只有“洗礼”和“圣餐礼”是有效的。[18]当时有人读到这本小册子,突然喊道:“破裂已无法弥补。”[19]《论基督徒的自由》则明确阐释了基督徒行为与救恩的关系,因信基督而有的得救确据所产生的内在的、灵性的自由会引导人行善。换言之,“善行不能造成善人,善人却行善事;行为不能使我称义,人必须先(因信基督)成为义人,然后才可以行善”。[20]

 

这福音也体现在基督徒认识神、认识世界、认识自己、认识教会及一切的方法论和总原则上,路德称之为“十字架神学”,与之相对的是“荣耀神学”。荣耀神学是通过神的创造、事工等可见事物来直接认识神,喜欢在事工和善行中认识神,荣耀神学只能导致偶像崇拜以及人虚假的平安与骄傲。

 

但路德说,那以为可透过外显之事物来清晰窥见神隐藏之事物的人,不配称为神学家(参罗1:20);然而,那透过苦难和十字架来理解神外显之事物的人,就配称为神学家。[21]公义、圣洁、对罪绝不妥协的神,他在基督以外向人完全隐藏,并以忿怒对人,但唯独向那在基督里的人却显明:这位受苦、被咒诅、卑微、软弱、死亡、肉身的基督,正是那位荣耀、圣洁、至高、大能、永生的神。一切倚靠行为、可见事物直接认识神的都是荣耀神学,都不能认识神,只有在荣耀的反面——苦难里才能认识神。

 

路德没有区分这苦难是基督还是基督徒的苦难。也就是说,基督徒也只有在基督的苦难及他自身的苦难被否定、绝望、焦虑中才能真正认识神。通过受苦,人对自己绝望,藉此神不断地剥夺我们的荣耀,让我们死在基督的死中,以至于复活在基督的复活中。十字架神学带来的基督徒的道路一定是与世界分别的十字架道路。十字架神学也是信心的神学,人只有通过信心而非眼见,从“似非而是”的荣耀的对立面——苦难里认识在受苦的基督里向我们显明的神。[22]

 

因此,十字架神学完全否定了天主教的因善行称义。并且,也和通过逻辑推理来认识神的经院神学,以及通过经历某种形式的神秘体验而认识神的神秘主义分道扬镳。十字架神学对称义的理解必然是:人唯独因信靠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而称义,这也是把神当神来荣耀他的唯一方式[23]

 

3、与人文主义者的区别中显明的福音

 

人文主义者一直和改教家站在一起反对天主教,特别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伊拉斯谟,他致力于编辑和出版新约和教父们的著作,使希腊文原文新约圣经得以印刷,他在很多地方毫无保留地支持路德[24]。但真正将他们区别开来的,也正是福音。这显明在伊氏的《论自由意志》和路德为反驳此书而写的《论意志的捆绑》中。

 

首先,他们的关注点完全不同。伊拉斯谟写《论自由意志》的出发点是希望维护人的道德动力,以及为神作道德性辩护,促进基督徒的和谐。因此,他质问:人若没有“自由意志”,神凭着什么赏罚?人又为何要竭力行善?[25]他很反感路德“坚持自己的主张”,认为争论一些问题会丧失和谐而不能彼此相爱。

 

但路德关注的是“得救”。因此,他以非常迫切的语气说:“对你而言,外在的和平和宁静远比信心、良心、救恩、神的道、基督的荣耀和神自己更为重要。”对于路德而言,为了救恩和神的道失去一切——财富、名声、生命,好过“在神的震怒之下,在永恒中痛苦”[26]。这是路德在《论意志的捆绑》中贯穿始终的关注——他手中握着的是福音,是使人得救的福音,因此他要毫不妥协地宣讲它。

 

其次,他们对于人完全的堕落和神完全的恩典的观点不同。伊氏无法理解最虔诚之人的行动也是罪,他认为人在意志上有能力,藉此能力人能专心以致得救或拒绝救恩。但路德认为人的得救“绝对不是他自己的能力、努力、意志和行为所能及的,而是全然地倚靠另一位(神)的拣选、意志和作为”,“只要他相信自己能做任何一点(即使只是最小一点)有助于他得救的事,那么他就是保留了一些自信……仍然暗自骄傲,且仍然是神恩典的敌人”;“新约所传讲的是福音,其信息不外乎是:为赦罪而提供圣灵和恩典,这恩典乃藉钉十字架的基督使我们获得赦罪,而且这一切都是白白赏赐的”[27]

 

另外,他们的区分也表现在对于律法和福音的区分上。伊氏举了大量经文来试图说明,人被神命令要在善恶之间做出选择,所以必须能够这样做。若非如此,“你能归咎一个既无法行善也无法行恶的人吗?”[28]但路德说伊氏总是把福音当成律法,又不明白律法的功用是叫人知罪,反而在律法——神对人的要求——中认为人有行律法的“能力”。神的道以律法与福音的双重形式向人展现,若不加区分,人就根本不知道何为律法和福音[29]。律法是神对人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要求;福音是神在基督里的应许。律法揭发人的罪,导致人绝望;福音则宣布罪人可以藉着基督而得永生。[30]区分律法与福音对基督徒非常重要,路德说区分律法与福音、正确对待神的忿怒和怜悯是“一种艺术”,“只有圣灵才能赐予我们这艺术”[31];否则或者显明我们是没有圣灵的人,或者对基督徒的生命有极大的损害——他要么被律法不住地控告却不投靠福音,要么不顾律法的揭发而放纵肉体却仍有虚假的平安。

 

4、小结:基督荣耀福音的光

 

路德曾在《论意志的捆绑》中对伊拉斯谟说,真正的基督徒不是一个怀疑论者和道德式和平主义者,而是坚持并宣讲清晰的福音真理,以便荣耀基督,甚至为此付上生命之代价[32]

 

而这福音是——

 

1)这福音有首要的、一贯的关注,就是它是关乎“得救”的。路德甚至称神学唯一的主题就是:犯罪的人和称人为义的神[33]。这正是圣经的主题,“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对于一个面对公义的、向他发烈怒的神的罪人来说,还有什么问题比“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徒16:30)更重要?而且,这得救也不是关系到今生的、这个世界的,而是关乎“永生永死”和“天堂地狱”的(约3:16;西1:13)。

 

2)这福音有其不可替代、不可撼动的核心,就是“唯独基督并他钉十字架”。这正是保罗所宣告的:“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加6:14)圣经以此为核心,教会和基督徒也只有以此为中心才能辨明真道,其生命才能被建立在磐石之上。只有把“十字架神学”作为基督徒认识神、认识自己和一切事物的方法和原则时,才能真的在神显明的地方——受难的基督里——认识神,在基督的患难中与基督联合,走与世界分别的十字架的道路。

 

3)这福音区别于神的要求——律法,更区别于人的一切善行,是神的行动与应许,是神藉着耶稣的十字架白白地赐人恩典。神应许凡信靠神儿子之名的,就蒙拯救,且被拯救到底,进入永远的天堂。这福音也不是来自于人的道德性的要求,不是来自于人的设计、推理和某种神秘的体验——就像人文主义、经院哲学和神秘主义那样做的——而是完全来自神的启示、神在基督里的拯救作为。

 

路德和改教家们面对各种反对者,对福音不断地辨明、坚持和宣讲,基督荣耀的福音也不断地透过这些改教先辈们的口和笔如光发出,照亮当时黑暗的世代。可是如今呢?福音在如今的世代有哪些危险?今日的教会面对这些危机,应如何反思、警醒和持守这福音呢?

 

三、福音再发现对今日教会和基督徒的意义

 

若要问:五百年前的世代与现今的世代相比,哪个更加黑暗?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现今的世代更加败坏和邪恶。圣经说在末世进程中,世界会越来越败坏,教会内会有越来越严重的离经叛道(参太第24章,提后第3-4章),现实确实如此。特别是当我们再思宗教改革的福音再发现,我们更加看到今日教会的危机。与那时相比,现今的教会在对得救的关注、对福音核心的专注与福音在人生命中的落实上,都有许多缺欠,并有渐行渐远的危险。因此,抚今追昔,我们特别要在几个方面尽心竭力:

 

1、必须关注得救

 

福音所关注的“得救”的问题现今越来越被漠视,甚至被完全改变。宗教改革时代的人还普遍关心灵魂永远的去处,关注“什么是得救”,“我当如何行才能得救”;但魔鬼在这五百多年的时间里,成功地把圣经关注的“我当如何行才能得救”这个问题篡改成“我当怎样行才能有心理安慰,才能有一个成功的、有意义的人生”等等。这是一个重大危机。

 

我们要被历史警醒!五百年前宗教改革的福音之光正是从关注得救开始的。这福音的光曾照耀欧洲,但两百年后的欧洲,“全地都笼罩着一种昏睡的精神状态。从信仰和道德的角度来看,英格兰那时完全处于沉睡状态”,“各处的讲章比可怜的道德说教好不到哪儿去,完全没有任何使人觉醒、让人回转或拯救灵魂的内容”;各方最后在一点上达成一致——“随魔鬼去吧,别去管什么人心灵魂”。之后神兴起了一些勇敢的传道人,他们不断地传道、传道,所传的不外乎圣经中启示的这关乎“灵魂得救”的福音真理,他们不断地告诉人们:“你们是死的,必须重生”;“你们有罪,没有盼望,将要落入永死”;以及“基督十字架救人的福音”。[34]

 

但我们呢?你难道不认为我们现在的属灵光景比十六世纪的欧洲、十八世纪的英格兰更加昏暗吗?不说世界,就算是教会内,有多少人关心灵魂?关心得救?各种现代主义思潮占据着我们——娱乐至死、个人主义、维护外表的体面胜于对灵魂的关注……,从一件事你可以看出我们多么不关心灵魂——我邀请你去做这个实验——即便在一间保守的教会中,你去问一个信徒“你重生得救了吗?怎样确定的?”他立马会觉得被冒犯,甚至觉得你是异端。如果说福音在十六世纪的危机是答案错了,如今我们却是连问题都错了。

 

因此,今日的教会若要像五百年前的宗教改革时代被福音之光照耀,并持守在这福音中,必须毫不妥协地关注圣经所关注的问题:灵魂的得救!

 

那么,如何开始关注得救呢?

 

1)不断地宣讲神的公义、圣洁,对罪人烈火般的忿怒。

 

2)不断地宣讲人的罪,人完全的败坏,所得罪冒犯的是圣洁的神。

 

3)不断地宣讲灵魂永恒的结局是天堂或地狱、永生或永死的教义。

 

4)宣讲前几条的同时,宣讲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

 

5)关注信徒的重生,帮助信徒自觉地面对重生问题,“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b)。

 

这里提出的只是简单的几个方面,但教会必须自觉地关注灵魂得救的问题,若不关注这个圣经中的核心问题,我们在神学和信仰实践上的一切努力都必将归于徒然。

 

2、专注福音的核心

 

福音越来越被模糊和掩盖,福音的核心越来越不分明,这是今日教会危机中的危机。“只夸主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我们真知道使徒这宣告的意义并且专注在这核心上吗?要知道,人一旦偏离或不专注于这福音,并且不以十字架为核心去持守,福音就必然被模糊和掩盖。这体现在很多方面——甚至可以说所有的混乱都是因这问题引起的,比如:有越来越多的“文化基督徒”;神秘主义、灵恩运动、新纪元运动、世俗主义等扰乱教会;以及在天主教没有任何根本性的教义改变的情况下,基督教却要与罗马天主教寻求合一[35]

 

我们要被历史警醒!福音在使徒时代、教父时代都很兴盛,教父们写下了大量且充满洞见和灵感的著作来解释这福音,但这福音后来却经历长黯淡;改教家们面对重新发现的福音,为了辨明这福音写下了很多著作,他们的继承者们也有越来越精准和全备的教义体系,但若失去了福音的核心和对这核心的持续关注,即使我们知道得再多,经历得再多,我们也都会失去福音。我绝不是说,越来越准确和全备的教义不好——这些是先辈们留给我们的极为宝贵的传统——但我确实要说,绝不要仅仅知道福音,而且要专注福音、专注福音的核心——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若我们不“只夸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我们就会夸别的——会夸天主教所夸的艺术、仪式、善行,会夸人文主义所夸的经典、智慧、道德,会夸神秘主义的经历、直觉、自我。

 

若我们不以十字架的福音为核心,就很可能失去福音。若我们不以福音为一切,就还不真明白福音的价值。若一个生命有机体没有核心,就不会成为一个整体——若不以福音为核心来看圣经,圣经就不会有整体性,就会支离破碎,我们也无法真明白圣经,比如,我们就读不懂神为何要亚伯拉罕献以撒(参创22);若不关注福音、不联合于基督的死和复活,基督徒的生命、生活和事奉也必是支离破碎的,比如哥林多信徒,他们虽有许多美好的恩赐,却结党、嫉妒、纷争,是因为他们不只夸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参林前1-3章);若教会和教会的牧养没有以十字架的福音为核心,其信仰告白、牧养、治理都会越来越偏离真道,甚至结党纷争,被异教之风摇动,一盘散沙(参林前1-3章;弗2-4章;西2-3章)。

 

使徒保罗不断宣告:“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加6:14),“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2)。使徒的这些宣告,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又没有真理、娱乐至死又没有真生命的时代,格外重要。

 

3、落实信徒对福音的认信

 

当我们不断地关注灵魂得救,不住地辨明和宣讲这福音时,教会就立即面临一个挑战:如何具体地将这福音落实在信徒生命中?信徒如何持续地、自觉地在生命中面对和持守这福音?这问题如此重要,因为我们每个人——特别是教会牧者——都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

 

1527年底,路德应新的萨克森选侯约翰的提议,开始视察选侯领地的教会,以确定每个教区的真实状况,结果使其大为震惊。路德写道:“良善的神啊,我看到了多么糟糕的情形!普通人……不知道任何基督教的教导……很多牧师毫无能力……,现在福音虽被恢复,他们却掌握了滥用自由的技巧。”路德视察结束后,他写了两份教理问答,一份用于教导儿童和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一份用于帮助牧者和家长们来教导。[36]

 

我们要被历史警醒!路德那时的教会既是如此,我们如今的状况又如何呢?你所在小组组员的信仰状况如何?他们重生得救了吗?他们能辨明什么是福音、什么不是福音,并在生命中真持守这福音吗?若你实际地面对这些,结果同样很可能会使你和你的教会震惊!当然,每个教会可能会有不同的做法,但无论如何,具体地落实每个委身信徒对福音的认信,是每个专注于福音的教会所要切切关注的事!因此,本文在此只是提出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同时给一些建议性的原则和做法。

 

落实信徒对福音的认信,应不只包括对福音真理的告白和认识,也应包括对救恩的体验、真实的信心、被福音支配的生活形态以及因福音而有的心志。方式可以多样,比如:

 

1)书写认信告白。你所信的福音是什么?你的体验、信心和心志又如何?

 

2)由牧者组团对每一个委身信徒逐一提问和确认他所认信的福音是什么?

 

3)信徒也在生活的具体选择中,自觉地确认所信的福音是什么?是在福音里选择和行动吗?

 

4)在福音现场,特别是传福音和牧养中确认自己所信的福音是什么?经历福音“向着我”和“通过我向别人”的行动。

 

5)最重要的,不断地回到圣经中问:使徒们所传所见证的福音是什么?他们所信所盼望的是什么?

 

具体实践更是多样,但要用有福音区别力的问题和信徒一起面对,比如:

 

1)如果你此刻死亡,生命结束,你觉得你会去哪里?——若他回答不确定,一定要小心!他需要确定是没有得救确据,还是还没有得救?

 

2)信主以后你得到的最大益处是什么?——若他的回应是品格、事业、学业等今生的益处,一定要小心!这说明他的关注很可能不是永生,而是今生;不是福音,而是福利。

 

3)当你想到神的爱时,实际的体验是什么呢?——若他的回应基本是生活中体验神的爱,一定要小心!说明他不是关注耶稣十字架上显明的爱和拯救,而是自己和今世。

 

4)耶稣为什么必须死呢?这对你意味着什么?——若他很少切身地关心十字架的替代性救赎,一定要小心!他很可能还不明白、也没有信福音。

 

5)你确认耶稣的复活是一个历史事实吗?这对你意味着什么?——若他根本不相信或从未关注过复活,一定要小心!因为他的信心不是建立在耶稣的死和复活上,就一定建立在别的之上。

 

以上仅列举了一部分做法,不同的情境可能使用不同的方式。但无论以怎样的方式,教会需要深切关注和落实每位信徒对福音的认信。这认信不只是一次的,而且是持续一生之久的;不只是书面的,而且是生命中的;不只要自发的,而且要成为自觉的;不只是在人面前的,而且最终是面对神的。这认信是极为严肃而重要的,不仅因为它使我们开始实际地关注灵魂得救,关注辨明福音,也因为无论人现在如何,最终每个人都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或永生或永死,或天堂或地狱,其工程或被烧毁或存得住,其结局和影响都是永恒的。

 

结语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1:5)基督福音的光是荣耀而强烈的,面对这福音的人,要么被这福音光照,以至于被这福音中基督的爱激励而癫狂,要么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而不接受光。在那激动人心的宗教改革时代也是如此,当改教先驱们重新被这福音之光照耀,就与那黑暗和抵挡福音者彻底分离,又向着世界不断地宣讲和见证这荣耀的福音。那么,在我们这个时代呢?黑夜已深,白昼将近,离基督再来的日子更近了,我们更当趁着有光的日子,归回这福音之光,并专注、持守、行走在这光中,盼望和等候主耶稣基督荣耀的再来。

 

 

 

[1] 布鲁斯·L·雪莱:《基督教会史》(第三版),刘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36页。

[2] 本杰明·B·华菲德:“宗教改革的神学”,《教会》,2016年1月第1期,总第57期,第38页。

[3] 蒂莫西·乔治:《改教家的神学思想》,王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第11-12页。

[4] 罗伦·培登:《这是我的立场》,古乐人、陆中石译,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第30-31页。

[5] 沃尔克:《基督教会史》,孙善玲、段琦、朱代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6月,第385页。

[6] 罗伦·培登:《这是我的立场》,第33-34页。

[7] 拜耳:《路德神学当代解读》,邓肇明译,道声出版社出版社,2011年,第60、315页。

[8] 史普罗:“宗教改革结束了吗?”,《教会》,2016年1月第1期,总第57期,第49页。

[9] 阿利斯特·麦格拉思:《宗教改革运动思潮》,蔡锦图、陈佐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00页。

[10] 蒂莫西·乔治:《改教家的神学思想》,第45页。

[11] 保罗·阿尔托依兹:《马丁·路德的神学》,段琦、孙善玲译,译林出版社,1998年,第228页。

[12] 蒂莫西·乔治:《改教家的神学思想》,第54-56页。

[13] 保罗·阿尔托依兹:《马丁·路德的神学》,第228-233、236页。

[14] 蒂莫西·乔治:《改教家的神学思想》,第54-55页。

[15] 同上。

[16] 阿利斯特·麦格拉思:《宗教改革运动思潮》,第124页。

[17] 史普罗:“宗教改革结束了吗?”,《教会》,总第57期,第50页。“固有的义”,即inherent righteousness,也可译为“内注、内在的义”。

[18] 布鲁斯·L·雪莱:《基督教会史》,第242-243页。

[19] 罗伦·培登:《这是我的立场》,第79页。

[20] 《路德选集》第六篇《基督徒的自由》,宗教文化出版社,2010年,第247页。

[21] 《路德文集》卷1,《海德堡辩论》,黄宗仪译,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第40页。

[22] 保罗·阿尔托依兹:《马丁·路德的神学》,第27-29页。

[23] 同上,第41页。

[24] 罗伦·培登:《这是我的立场》,第73-74页。

[25] 《路德文集》卷2,《附录:伊拉斯谟〈论自由意志〉摘要》,第576-600页。

[26] 《路德文集》卷2,《论意志的捆绑》,第332-333页。

[27] 同上,第343-344、428页。

[28] 同上,第586页。

[29] 同上,第409-410页。

[30]  保罗·阿尔托依兹:《马丁·路德的神学》,第255-261页。

[31]  同上,第164页。

[32] 《路德文集》卷2,《论意志的捆绑》,第305页。

[33] 拜耳:《路德神学当代解读》,第2章。

[34] 以上几句摘自:莱尔:《英国复兴领袖传》,梁曙东等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9月北京第1版,第4-15页。

[35] 史普罗:“宗教改革结束了吗?”,《教会》,总第57期,第49页。

[36] 詹姆斯·基特尔森:《改教家路德》,李瑞萍 郑小梅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第158-1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