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2017年01月号(总第63期) 在牧养中关注得救和得救确据

在牧养中关注得救和得救确据

文/苏民

 

前言

 

本文并不是一篇关于得救与得救确据主题的系统论述,而是在这一主题上,笔者一些感触、解经与经验的罗列。

 

其中,有些是笔者因记忆至深甚至十分痛心的经历而生的感触,例如:为何一些曾经热切关注灵魂得救的工人,慢慢失去了热情?一些总胜不过某种罪恶的信徒,意欲离罪却无法自拔,那他们得救了吗?应该如何牧养呢?这些痛楚催促着笔者祈求、研读圣经、观察、实践并反省。如今,笔者尝试把这些痛楚和寻求的成果分享给各位读者。

 

此外,还有一些内容来源于笔者的笔记——为什么需要关注得救与得救确据的问题?慕道友或者信徒,若尚未得救,或尚未有得救之确据,可以被归类为哪几种不同的情况?这些情况各有哪些不同的成因与牧养策略,等等。在这些方面,《教会》杂志早已发表过相应的文章,笔者摘抄了其中的要点,牧养应用后又加以总结。在此,笔者愿意“拾人牙慧”,推荐相关文章,并分享个人总结之要点。但是,更为详细的内容,需请各位自行检索原文来阅读。

 

感触及引发的寻求之部分,不掩感性,篇幅上也不惜笔墨;推荐文章与要点分享的部分,虽然内容上涉及的主题更广,但篇幅较短,像是考试前复习备考的概要、大纲。由此,导致了本文内容之零散、详略之失调、风格之糅杂。文中的叙事者,在不同的段落中,以“笔者”与“我”交替出现。在此先行告知,意在提醒读者当心,为各位阅读带来的不悦,敬请原谅!

 

一、关注得救与得救确据的必要性

 

福音之道和灵魂得救,是教会、神学院、各类专项事工、同工、信徒都应当最为关注且是核心关切的内容。保罗教导提摩太“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b)。教会、机构、信徒,都理应关注圣经的这核心内容与核心关切。

 

而且,对福音之道和灵魂得救的关切,从论证逻辑和信仰经验上,都非常自然地引出对得救确据的关切。“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一5:13)

 

然而,依笔者的经验,若同工、信徒间谈论得救、得救确据的话题,往往会因交谈双方对此真理知之不详而语塞;但更为要命的是,这个话题很少会被谈及,且话题本身往往会被视为不当的或不切实际的。

 

对于立志顺服者,这几处经文足以使其明白关注得救与得救确据问题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并使其专注于此。但是,因为个人之私欲的撩拨与今世文化潮流的诱惑,笔者推荐各位阅读四篇文章,以抵挡私欲与诱惑,并教导、劝勉那些同被私欲和诱惑误导而对得救问题漠然的信徒。

 

1)《非“非福音”的福音》(作者陆昆,刊于《教会》总第45期)。尤其文章中“序论”、“福音的超越性”、“福音的内容和特征”、“圣经中出现的几个有区别力的概念和模型”等部分,就福音的特征是关乎得救、福音的内容是替代性救赎,提出了有区别力的说明,以澄清那些随从人的私欲、被错误地解经并被广泛混淆的核心概念。

 

2)《组长在牧养中关切组员重生问题的必要性》(作者杖恩,刊于《教会》总第34期),从“整理圣经相关经文”、“证明组长必须全力关注重生(得救)问题的原因”、“讲解为何此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具体的实践性建议”这四个部分,加以阐述。

 

3)《那因耶和华的言语而战兢的人——关于得救和得救确据》(作者杖恩,刊于《教会》总第58期),尤其是文章中第一部分“面对此问题的态度——我们应当关注得救和得救确据的问题吗?”分析了十余种忽略得救确据的情况及原因。

 

4)《你信的真是这个吗?——在牧养中确认信徒的福音认信》(作者苏民,刊于《教会》总第50期),文章的第一部分“我在认信福音的过程中经历的三个阶段”是可供读者参考、以进行自我反省的经历分享,第二部分“帮助信徒清楚认信福音的必要性”亦可参考。

 

这些文章在关注得救与得救确据的必要性方面,已经有过较深入、透彻、全面的分析。常读常新,笔者恳请各位重视!

 

二、如何持续且有灵性活力地专注于得救和得救确据

 

必须坚持有纪律地个人布道,才能保持关切得救与得救确据的灵性活力。因为热切地布道,必然会检验也建立事奉者对灵魂的关切意识。如此,事奉者会自然地关注信徒是否重生得救,是否有得救的确据,是否因信心被坚固而得着安慰。(参罗1:1、5、11-12)

 

笔者在阅读清教徒传记时,常常被他们的布道经历感动。反思自己,也反观现今的传道人,会发现神学研讨会、宣教特会的参加者多,但是实实在在地传福音、带领基要真理查经学习者少。笔者斗胆说一句,今天的教会貌似热闹,实际却是虚假的热情。教会荒凉的部分症结在于,传道人逃避实实在在、真真切切地向失丧的灵魂个人布道。教会若不真爱灵魂,实际也会轻视救人的福音。

 

笔者所在的教会,每半年一次为明确认信、持续委身聚会的信徒举行洗礼。笔者了解过一些城市教会,大抵都会如此。试问,每次洗礼的弟兄姊妹中,有几位是通过传道人自觉传福音、带领基要真理查经而归信并受洗的呢?

 

一个缺少传福音、领人归主的实践和经验的事奉者,在对失丧灵魂的关切上,容易异想“天”开;在对得救和得救确据的关注上,可能会隔靴搔痒。在传福音领人信主方面,真行动的事奉者与装样子或不行动的事奉者对灵魂得救问题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两年前,笔者参与到一项开拓事工中,并和一起同工的传道人约定,从事工开始到洗礼的八个月中,在教会每半年举行洗礼时,要有五位受洗成员是笔者传福音、带领其查经而归信的才算合格,有三位算为及格。十分惭愧,从那时至今,笔者只是勉强及格,尚未合格过。

 

三位、五位,看似不多,但藉转会而有的委身人数增长不算入其中,再加上流失率、迁往异地等因素,意味着笔者需要通过传福音邀请并带领10-15人查经。八个月,貌似很长的时间,但减去委身聚会半年的要求,意味着两个月内,笔者要找到第一批愿意查经的新朋友。这两个月,是笔者最为迫切、真实地为灵魂焦虑,代祷也更为具体、恒切的一段时间。

 

有一次,笔者在一栋人口居住密集的公寓楼内传福音。与街头布道相比,“刷楼”布道是非常好的布道训练,因为布道者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刚刚被拒绝后,连散步、放松的机会都没有,就面对着下一扇房门,敲还是不敲?记得当时,我不断地找每层楼的公共洗手间,为的是每敲几户门就逃往洗手间去稳定情绪并祷告。一位弟兄曾对我说,“刷楼”布道的那天晚上,他做梦梦见眼前都是门。

 

在这个过程中,我体会到人心的悖逆,也经历着耶稣爱灵魂的性情,我会为冷漠的陌生人流泪。在这个过程中,检验着我对福音的认信,“刷楼”是被视为“愚昧、不干正经事”的,我为什么要忍受这样的鄙视,我所信的福音是真的吗?我这样活着值得吗?在这个过程中,经历着福音的大能和权柄,不断地被拒绝后,竟然真会有人和我一起查经,我真实地与主耶稣在传福音过程中交往着、被上帝托付他所爱的灵魂。在这个过程中,反省自己的蒙恩经过,原本悖逆的我竟会归信、顺服,这必然是主的恩典!而反思自己过去的服事,对慕道友客气礼貌却无关痛痒,当时还自鸣得意,现在想来简直是邪恶。即使那时在按照释经讲道的原则努力服事,却不在乎主所为之舍命的灵魂,怎能算为忠心?

 

请传道人们、热心爱主的带职事奉者们,一定要实实在在、真真切切地传福音。笔者如此呼吁,不是因为笔者做得好,而是呼吁我们都应该回转、委身、长进!

 

笔者深知在传福音事工上,事奉者的逃避、诡诈和自义,因为笔者也是这软弱人群中的一员。一时有爱灵魂、关切其得救与得救确据的热心是容易的;但持之以恒,是艰难的。笔者愿意藉着呼吁和具体的计划[1],使自己被约束,也愿耶稣基督的门徒们、教会的全职与带职事奉者们,都能够更有纪律地、真实地进入布道事工,让我们“爱灵魂、关注灵魂得救与得救确据”的口号落地!否则,离开布道现场的事奉者,只能“想当年”或者分享别人的经验和教训。不传福音的事奉者,怎么能够教导、训练、影响信徒去传福音呢?教会又怎么可能践行大使命呢?我们所谓的爱灵魂、关注灵魂得救与确据,又从何谈起呢?我们凭什么证明我们是基督的门徒,且相信救人灵魂之福音呢?

 

笔者从神学院毕业后,因生病的缘故,曾反思自己服事的方向。思考的结果是,即使我想参与机构服事,想担任圣经教师,在我不忠实地和主耶稣同工去传福音、带领人归信之前,我就不是教会的教师,不是灵魂的教师,不是福音里的教师。因为,若离开传福音、带领人归信的事工现场,事奉者一定会变得对灵魂冷漠,对福音的核心关切和内容也会失焦。有纪律地、每周以固定的一段时间来实实在在地爱灵魂、得灵魂,这是笔者心目中的事奉者。能以福音为动力和关切,是担当其他任何事奉、工作的底线。

 

其实真进入传福音的现场,讲道、牧养的意识、能力都会成长。

 

首先,会痛恨自己过去在教会中对灵魂的冷漠,一次次地经历被拒绝后,当再接待主日到访的新朋友时,我会格外珍惜。

 

其次,讲道、陪谈时,也会更有对象意识,照着慕道友和弟兄姐妹的困惑、成长的阶段,以合适的经文解释、传讲,来引导、教导、建立和安慰灵魂。

 

再次,这一过程逼着自己成长。面对慕道友的各样问题,笔者常常需要就圣经的真实可靠性、耶稣生平和十字架事件的超越性和历史真实性、信仰与科学的关系等方面,持续地阅读、总结和回应。

 

第四,理解对方论点、论据、思考模式的意识会加强,有效沟通、对话的能力也会增长,会使布道、牧养、讲道更真实地发生在互动中,而不是事奉者的自说自话。

 

第五,对于一个人从抵挡到渴慕、从不信到相信、从初信到成熟、从被服事到服事人的各个阶段,如同养育儿女经历婴儿、幼儿、孩童、少年、青年各阶段一般,会有大量的、非常直观的经历和体验,成为可供反思、总结经验与教训的资源,使布道、牧养更有章可循。

 

神藉着使徒保罗嘱咐提摩太的书信嘱咐我们:“我在神面前,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凭着他的显现和他的国度嘱咐你,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4:1-2)忙,不是借口,人总在忙碌。先忙什么呢?这是对事情的重要性作判断和排序的问题。去传福音吧!清教徒们的传记正站立在你的书架上。这些故事、文章曾让我们心灵为之一震,并为之流泪。但是,我们中鲜有忠心的跟随者。愿历史上点燃圣徒们爱灵魂之心的圣灵之火,同样点燃你我!愿那“舌头”也落在你我的头上!去传福音吧!如果我们“固执”地去传福音,风雨无阻地去传福音,身体力行地去传福音,去推动和组织传福音,那样,我们在神面前,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对“灵魂得救与得救确据”的关注一定会更为热切!

 

三、在牧养中关注得救和得救确据时遇到的不同情况及应对策略

 

笔者在《你信的真是这个吗?——在牧养中确认信徒的福音认信》一文中,曾提及过一个可供牧养委身者使用的分类标准。首先,按照其得救与否分为两类;在每类之中,又依据其对自身得救是否自知,也即是否有得救确据,再分为两类。这样,共分为四种情况:1)尚未得救,也知道自己尚未得救;2)尚未得救,却不知道自己是否得救或者认为自己已经得救;3)已经得救,也确知自己有得救的确据;4)已经得救,却没有得救的确据。

 

笔者再次依据此分类,对前三种情形在牧养中如何关注得救和得救确据,推荐一些文章,并提示一些牧养要点。

 

1、从尚未得救到得救,哪些要素是必须的?

 

简而言之,信耶稣得永生。使人得救的是福音(提后3:15),对于慕道友,笔者会基于此,关心如下四个关乎得救的要点:

 

1)福音的核心关注:人被定罪还是称义、永死还是永生[2]

 

2)福音的核心内容:耶稣基督死而复活的替代性救赎[3]

 

3)福音的真实性特征[4]:这涉及到圣经的真实可靠、耶稣基督的历史真实性、上帝存在与否的经验性依据、信仰与科学的关系等。否则,基督信仰只不过是一套宗教说法,即使其逻辑自洽,于人于社会有益,也如同是某部电影中虚幻出来的情节,不可信。

 

4)福音要求真信心。了解上述内容之后,慕道的朋友也表示愿意相信,那么,如何确认[5]其真悔改[6]、真相信[7]?笔者于脚注中推荐了相应的文章,请各位事奉者务必留意。

 

2、尚未得救却并不自知,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及应对策略

 

结合上述之于得救所必须的四个要点,导致人尚未得救却并不自知的原因是:福音的核心关注、福音的核心内容、福音的真实性特征,对这三个方面缺少清楚的教导;对福音要求真信心这一方面缺少明确的挑战。下面稍具体地分析:

 

首先要清晰教导并强调福音的核心关注。人感兴趣并投入的事情,基本都是与自己相关的事情,无论是他的爱好还是他的利益。因此,在一个人面对福音的核心关注(定罪称义、永死永生)之先,他已经对基督信仰有他自己的理解和期待。因此,微信公众号中点击量较多的见证,往往是关于今生之恩惠的,少有清醒者意识到“定罪、永死”的问题。而人又往往自尊而敏感,细微的否定可能就会导致人排斥而拒绝。所以,更少有人敢于冒犯他人,提醒其关注“定罪称义、永死永生”。若不关注“定罪称义、永死永生”,势必不关注福音的核心内容与真实性。有鉴于此,牧养时需要“自觉、引导、挑战、纠缠”。

 

自觉——工人不能任凭其关注今生,而失去对“定罪称义、永死永生”的关注。引导——对初来慕道、委身尚不稳定者不需要否定,但是,要学习引导其关注“定罪称义、永死永生”。挑战——要挑战委身者。这是会冒犯人的,所以要纠缠——既热心维护关系,又有韧度地“纠缠”。这样做,会丧失风度,但却是“爱他们到底”(参约13:1)。

 

此外,还需要清晰教导其福音的核心内容——替代性救赎,及福音的真实性特征。对于初期慕道友,若对福音的真实性特征存有疑惑,会使其不信任教会的福音宣讲;对于委身的慕道友,若不足够了解替代性救赎的内容,即使其有了聚会、读经、祷告的信徒样式,仍旧可能不真信;而且,即使信了,若缺少对替代性救赎的专注思想,对十字架上救主所发的爱情也一定寡淡。

 

即使一个人对福音的核心关注、内容与真实性,全部都清晰地知道,也并不一定得救。牧养中,要关注慕道友、委身者甚至是受洗成员是否真正地做出了真悔改和真相信的决定。这意味着,1)他不单是知罪、确知所信的内容;2)也做出悔改、归信的决定;3)并有为罪忧伤痛悔、感激主宝血宏恩的真实情感体验;4)在行动上,果真离罪,并以耶稣为主,舍己顺服。简而言之,真信心是:知其为真、信其为真、真感其恩、真为其活。真悔改是:主前认罪、向主悔罪、因主恨罪、靠主离罪。

 

3、已经得救却不自知的信徒,如何建立得救确据?

 

教义的传统和教会的牧养传统,对此的教导有三点:得救确据是1)圣经中救恩的应许[8];2)是圣灵的同证及圣经所应许诸般恩惠的内证[9];3)藉着顺服而产生[10]。其实,仍旧是“信耶稣”。因为“圣经中救恩的应许”,是对耶稣救恩功效的解释;“藉着顺服产生”,是在检验信心,由行动检验意志决断的真实性;而信心作为人的意志,却是藉由道与圣灵创造的,所以“圣灵的同证及圣经所应许诸般恩惠的内证”,是对信心的本质和来源,也就是对道与圣灵的工作而有的确认。

 

因此,如果委身者对于救恩没有确据,首先需要引导其专注面对是否得救的问题。若没有得救,哪来的确据呢?

 

经过确认,牧者比较有把握判断信徒已经得救,但信徒自己仍旧有疑惑,此时也不着急告知其“已得救,请放心”。但不告知并不意味着不牧养,不告知其结论,是为了关注其过程。焦虑,或许正是神的恩典临到他。藉着在一段时间的煎熬,他会更专注“定罪称义、永死永生”,并自己叩问福音内容,确认福音何等真实,并检验自己是否真信。这个过程中,牧者要持续地关注并给予教导上的帮助,为信徒祈求圣灵的工作;同时,将确认的工作交付信徒的自省。

 

若信徒自己对前述关乎得救的四个要点已经比较清晰,却仍旧没有得救的确据,牧者需要围绕上述确认得救确据的三个要点,逐一、清晰且持续地教导,挑战其相信圣经的应许胜过个人之体验。此时也需留意妨碍信徒产生得救确据的干扰项,并给予相应的教导和训练。

 

这些干扰项可能是:

 

1)信徒接触过一些不合乎圣经的教导。例如:信心是人的工作,救恩是神人合作,因此,救恩是有可能会失丧的。

 

对此,需要围绕上述三个要点,使用经文来教导。具体经文可参考《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的阐释与讲解书籍。确认时,尤其引导其确认“圣经中救恩的应许”,并在讲解“圣灵的同证及圣经所应许诸般恩惠的内证”时,教导其确认信心是恩典,是基督的灵藉着道在蒙神拣选之人心中所做的工作[11]

 

2)信徒以偏感官体验的方式求知。因此虽然能够做出信心的决定,但觉得耶稣是近两千年前的人物,不实在。或者信徒是追根溯源型的思考方式,觉得耶稣是耶稣、自己是自己,虽然也认信,但因为不明白与基督联合的原理而不确定自己是否得救。

 

对此,牧养中要推动信徒较快速地通读圣经并建立祷告生活。尤其强调“圣经中救恩的应许”,并补充讲解藉与基督联合而赦罪、称义的双重归算[12]、及与基督联合的三重途径[13]

 

3)信徒缺少挑战。他知道所信的内容并做出了认信的决定,但缺少在救恩、使命、圣洁、成长等方面被具体地挑战,以致他的生活与不信主时并没有太大的改变。

 

对此,可以参照与基督联合的三重途径:道、圣灵、教会,具体挑战他在读经、祷告、敬拜、相交、训练、使命中委身,尤其是在使命中经历耶稣的身份、性情、权柄和命运[14],在程度上鼓励和挑战他突破个人极限地付代价跟随主[15]

 

4)某些具体的罪。信徒愿意做出以基督为主、付代价顺服主的决定后,但却仍可能会坠入损害良心的某些罪恶的行为之中。这些行为,可能体现为持续而不能胜过的罪和瘾,也可能是敏感的良心在圣灵的光照中而自我责备,因为越就近光的人,越能发现自己的污秽。此时,这些信徒也没有得救确据,常常嗟叹“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真是苦啊!”(参罗7:18-24)

 

这种情况尤其复杂,因此笔者将在接下来的第四部分展开分析,并对相应的牧养策略给予建议。

 

四、如何牧养因在罪中无法自拔而失去得救确据的信徒

 

1、认信、生存、牧养的三重危机

 

笔者朋友的一位朋友,人称“惨孩儿”。他小时候几乎被父母抛弃,又患有某先天性顽疾,后来自暴自弃而吸毒,为了赚钱他给摩天大楼擦玻璃、为尸体化妆。接触福音后,他在笔者朋友家借住了一段时间,一起学习圣经,为自己的罪忧伤痛悔,也表示愿意接受耶稣作救主。约翰福音第8章中耶稣赦免行淫妇人罪恶的故事,使他流下眼泪。但戒毒并不容易。他并没有胜过毒瘾,在留下了“我不配”的字条后离开了北京,在外地贩卖毒品赚钱供自己治病和继续吸毒。期间他偶尔会介绍其他吸毒者来找笔者朋友慕道。据说,惨孩儿在卖毒品时,也会时不时地向人传福音,但惨孩儿最终因为不接纳自己跳楼自杀了。

 

至今,笔者想起惨孩儿还会心疼流泪。如果教会中有类似惨孩儿的慕道友或信徒,除了建议他接受戒毒辅导以外,我们还能做什么,应该如何牧养?并且,即便我们自己的生命中没有这样极端的情形,难道我们不曾觉察到自己深深的软弱吗?罗马书第8章中“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是伴随着极其强烈的蒙爱体验而有的对得救确据的宣告。但在此之前的第7章中,“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若忽视软弱,某种程度上,是对圣经宣告内容的不相信,或者是缺少自我反省的意识,至少是反省时并不诚实。

 

笔者所在的聚会点中,曾有一位弟兄因胜不过网络色情向笔者寻求牧养帮助。他实际是一位非常渴慕又长进的弟兄,在上述“得救的四个要素”与“得救确据的三个要点”上,都很受教,不单认信清晰,也付代价地相信和顺服,并深知自己藉基督宝血何等被爱,实际在爱主并讨主喜悦地生活。当他前来寻求我帮助的时候,我了解他在非常当真地认罪、悔罪、恨罪,但却苦恼于无法离罪。这样,我当如何牧养他?

 

试试“反律主义”吧?对他说“没关系。”但我深知不能如此,因为圣经说“断乎不可!”(参罗6:1-2)

 

以“刚强自制”的方式粗暴地要求他,并间接鄙夷一下他的无能?我相信,他肯来求助,表明他自恨并试图改变的次数,一定比我的命令和挖苦更多。这样简单粗暴的方法,实际是律法主义。

 

那就不粗暴而温柔地“律法主义”,每隔几天打电话提醒一次,并为他祷告。但圣经说“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罗7:7b)这经文和我的经验,都使我惧怕自己反倒成为勾引者。

 

况且,“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罗7:10-11)。我怕以自以为正确、良善的要求,把他逼成“惨孩儿”,留下“我不配”的字条,逃回“亡命之途”。

 

那就为他再次确认基督的救恩,以蒙爱的事实和荣耀的盼望,鼓励他竭力讨主喜悦,竭力争战,并告诉他成圣是渐进的。我之前已经提及了,他是当真信的弟兄,明白这样的教导却无奈在争战中持续地失败,所以才来寻求帮助。

 

圣经真实吗?福音真实吗?那么,如何解释这位弟兄的经历呢?面对弟兄的求助,我能想起和使用的方法,实际上只是反律主义和律法主义,而这竟然也是我身边绝大多数事奉者正在使用的方法。在牧养中,对于圣灵里的新生活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并不确知。

 

这牧养时的无措,逼着我面对自己的软弱和无能。我不也是同样过着与救恩、圣洁、使命不相称的生活吗?自顾自爱、不肯受苦、油滑推诿却又想赚得名誉,在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上,同样地“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只是,我将这些“软弱”悄悄地藏了起来,以为这样就可以骗过弟兄姊妹,骗过自己,骗过耶稣,骗过天父了。牧养时的无措,正在揭发我的软弱、失败、无能和虚谎。

 

“我真是苦啊”,我当怎样行才能“脱离罪和死的律”(罗7:24),这成为与“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徒16:30)相同的叩问。对此的无知,意味着认信、生存、牧养的三重危机。

 

2、解决危机的秘钥[16]

 

1)重生信徒的内在结构究竟发生了怎样的改变

 

“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6:1-2)。圣经中说不可以仍在罪中。但是,其原因不同于牧养时常见的警告“犯罪导致死”,而是我们在罪上“已经死了”。

 

这是怎样的死呢?是与基督联合的“同死”,所以,“罪身灭绝”(罗6:6)。

 

联合,就好比婚姻。一个因欠债被卖为奴婢的穷丫环,竟然嫁给主人家的富少爷。结婚当天,穷丫环就成为少奶奶了,少爷的身份、地位、财富成为了迎娶她的聘礼,而她的债务作为“嫁妆”归给了夫家。在我们与基督的联合中,正是发生了这样的归算。我们的罪和死,算为、成为基督的;基督的义和生命,算为、成为我们的。归信前、后,我们虽然仍旧是相同的“一堆肉”,同样的身体特征与个性,过去借的钱如今仍旧要偿还,过去的罪性仍是如今的软弱;但是令人吃惊的是,圣经中宣告基督的死和复活,不是将来才实际算为我们的,而是现在就成为我们的。

 

因此,这联合的“同死”之中包含着奥秘。罗马书7:1-6揭示这一奥秘——因圣灵内住,信徒的内在结构发生了改变,即:重生。

 

1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2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3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

 

4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

 

5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6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心灵:或译圣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理解这段经文的要点在于理解这个比喻:

 

喻体:丈夫若死了,妻子归于别人(7:1-3)

本体:你们  死了,你们归于别人(7:4)

 

罗马书7:5的“我们”,也即7:1-4中的“你们”,对应的究竟是丈夫还是妻子呢?按照比喻中的对应关系,“你们”是丈夫,“你们”也是妻子,可以表达为“丈夫&妻子”[17]。经文启示我们,人是“丈夫&妻子”的复合存在,并且“妻子”归属于“丈夫”。那么,分为“丈夫&妻子”的两个部分各是指什么?

 

结合罗马书7:5“我们属肉体”和7:4“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就可以知道:“丈夫”对应肉体,且肉体的特征是恶欲在其中发动。“别人”对应基督,而“妻子”对应的是“你们”,她是依存性的,要么归属于肉体,要么归属于基督。依据罗马书7:14b-15“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归属于肉体的“我”,正是这个“妻子”,也是这个依存性的“我”[18]。而这个“我”具备“愿意”、“所作”这样的意识、情感、意志、行动的特征。

 

这个被喻为“妻子”的依存性的“我”,作为人格性的主体,具有意识、情感、意志、行动的特征,但却无法以物理的形式直接被观看,而是归属于“肉体”的存在。笔者在此将其称为“内在的我”。总结起来,人是“肉体的我”(请注意,肉体并不等于身体)与“内在的我”(依存性的“我”)的复合存在。

 

过去,“内在的我”依存于“肉体的我”。如今,藉着与基督同死,“肉体的我”死了。“内在的我”得以合法地藉着内住的圣灵联合于“别人”——复活的基督。新“我”的构成已发生改变,成为了“内在的我&复活的基督/内住的圣灵”。

 

只是,因为基督尚未再来实施最终的审判,基督徒尚未得着荣耀的身体,新“我”仍旧存在于这“肉体”之中。但是,有权柄、权势,合法地支配内在的我的,是“复活的基督/内住的圣灵”,而不再是“肉体”了。这也是理解基督徒得胜与失败并存之经验的关键。可参见下方表格:

 

未重生之人的内在结构 肉体的我&内在的我

(NOT able NOT to sin.不能不犯罪)

重生之人的内在结构 肉体尚存 复活的基督/内住的圣灵&内在的我

(Able NOT to sin. 能不犯罪,但仍可能)

信徒将来复活时的样式 荣耀的身体&内在的我

(NOT able to sin. 不能犯罪)

 

因此,罗马书7:1-6是理解第6-8章“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的关键。

 

2)基督徒的生活机制(罗马书第6-8章)

 

基于上述重生信徒内在结构的改变,不再是“肉体的我&内在的我”,而是“内在的我&内住的圣灵/复活的基督”。所以,基督徒的生活机制是不在肉体之中,而是在圣灵里的新生活。

 

在罗马书7:1-4说明了藉与基督联合发生了人内在结构的改变之后,7:5-6正是在总述基督徒不属肉体、乃属圣灵的生活机制。此后的7:7-25和8:1-39是对这两方面的具体展开。而罗马书6:1-23是以7:1-4(信徒内在结构的改变)和7:5-8:31(基督徒的生活机制)为前提而有的,对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的事实的宣告及劝勉。

 

  1. 罗马书第7章:在肉体中,罪和死的律辖制我,律法不能拯救我

 

圣经中论及基督徒的生活机制时,肉体、律法、罪是相互关联的一组词,这区别于与基督联合、圣灵、恩典是相互联系的另一组词(罗6:14,7:1,8:3)。“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即律法管“肉体的我&内在的我”。

 

首先,律法不是罪、是圣洁的,但在此“肉体的我&内在的我”的归属之中,罪藉着那良善的律法叫我死,“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7:5、7-13)。

 

其次,为何如此呢?因为,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肉体是被恶欲支配[19];“(内在的)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所以,“(内在的)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7:14-25)

 

因此,归属于肉体的我,是软弱无能且痛苦的。基于“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可知内在的我与肉体的我并恶欲,二者相争。而内在的我,却只能受肉体的我的辖制。所以,“我真是苦啊!谁能救(内在的)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20]

 

而这些说明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8:3)。

 

  1. 罗马书8:1-17: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

 

“重生的我”虽暂存于这“肉体”之中,但重生信徒的特别之处,不在于有没有肉体的特征(即通常所提到的“老我”的特征),而在于有了圣灵的特征(即“新我”的特征),而这是即使在软弱之中的信徒,也藉重生而在基督里拥有了的决定性的得胜。8:1-17正是对此的展开。

 

基于罗马书7:1-6,在基督耶稣里新造的我,已经脱离了罪和死的律(因为肉体必然违背律法,又必然被律法定罪),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里释放了我(8:1-2),使我被称义(8:3-4),得生命(8:5-6),不再与神为仇(8:7-8),归属基督(8:9)、永活且身体复活(8:10-11)。肉体如债主般支配的权势已经被废去(8:12),基督徒可以靠着圣灵治死肉体(8:13),且有了神儿子的身份(8:14-16),得以与主同受苦并同得荣耀(8:17)。

 

  1. 罗马书8:18-39:末世下的信徒的苦楚、忍耐与盼望

 

信徒的苦楚与软弱,恰是因为这新“我”,仍旧存在于“身体”中,“等候……身体得赎”(8:23)。

 

圣经并不是浪漫主义的作品,而是现实主义的。基督徒的生命仍旧有苦楚、软弱,这是实情。此处对实情的“直言不讳”,却成为了信徒失败经历的解释与安慰。但还有更安慰人的,那就是连信徒的软弱,都是蒙爱的记号。

 

首先,我们的软弱会有圣灵帮助、代祷。(8:26-27)

 

其次,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而在上下文脉中,此处的“万事”包括信徒的软弱(8:28)。软弱是基督徒十分痛苦的经历;但是,这样痛苦的“软弱”,都被神用作赐福的机会。因为,基督徒被“预先所爱”[21]、被预定为儿子、蒙召、称义、得荣耀,这是神所定的。(8:29-30)

 

这样,保罗再次总结神藉爱子舍命而有的赐福与称义赦罪之恩,最后是铺陈排比、高奏凯歌,颂赞神藉基主基督耶稣所发出的不能隔绝之爱(8:31-39)。

 

  1. 罗马书第6章:以“与基督联合的事实”为前提,切实地献身给主

 

罗马书6:1-11以及7:1-6,清晰阐述了如何“藉着洗礼,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基于此,第6章说:“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6:13),罪的奴仆“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6:18),“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6:19)。是首先有了“同死、同复活”的事实,然后才谈得上基于此事实的要求。

 

3、对失败、软弱而失去得救确据之信徒的牧养策略

 

基于上述罗马书第6-8章的解经,对坠入某些罪恶行为无力自拔而失去得救确据之信徒的牧养策略为:

 

1)不靠律法、肉体、行为的方法。因为徒然无益,死路一条,只增痛苦。

 

2)重生之信徒,已经有了决定性的得胜,可以对着犯罪之欲望说:“滚开!我不再欠你的,你也不再是我的主!”当魔鬼藉罪恶来敲门时,我们可以请主耶稣去开门。

 

3)仍旧有可能会失败,基于此,可以理解自己的苦楚、软弱。

 

4)但是,连软弱中都有神的赐福。所以,信徒可以忍耐、盼望主再来;相信主仍旧掌权且赐福;专注地思想神藉耶稣在十字架上的舍命救赎之爱;有得救确据地颂赞主、爱主。

 

5)以“与基督联合的事实”为前提,献身给主,切实地与基督联合。

 

首先,这意味着十字架的道路:献身、以基督为主、舍己、顺服。

 

其次,这也意味着以基督为中心的生活样式。既然我们藉着道、圣灵、教会与基督联合,就切实地在读经、祷告、敬拜、门训、相爱、使命及默想基督这些蒙恩的管道上,具体地爱主、跟随主、付代价。

 

重生之信徒,不必过分计较一时的软弱和失败。正如,假设我们在健身房训练,目标是举起超过我们最大负重几十公斤的杠铃,而一直在杠铃下执着地努力,这是徒劳无益且会受伤的。好的教练,会训练我们膀臂、肩颈、胸、腹、腰背、腿部各处的肌肉,并教导、训练我们举重的技巧,假以时日,我们便能够举起那个目标重量的杠铃了。同样,有胜不过的罪的基督徒,即使不断地软弱、失败,也不要心灰意冷、消极怠工。反而应当在上述“属灵生命的肌肉群”上多加操练。操练研读并思想圣经,操练不靠律法,操练相信耶稣基督一次性的、彻底的得胜,操练带着对基督再来的盼望、神掌权并赐福的确信、对十字架上爱的记忆与确据,来爱主,颂赞主,具体地向主献身,做主的奴仆。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6:19)。照着过去被罪支配、做罪之奴仆时,“随心所欲”的深度、“无时无刻”的广度,操练向主献身、做主的奴仆的深度与广度。为亲近主、盼望主、默想主、爱慕主、服事主而忙起来,忙到没时间犯罪,忙到忘记了犯罪,忙到某一刻突然意识到已经脱离罪恶而自由了,忙到主再来!

 

五、结语

 

其实,教会更为严重的危机和悲剧,不在于慕道友不信,而在于事奉者、委身者不信;不在于信徒不关注得救及其确据,而在于事奉者不关注得救并其确据。然而,比这更可怕的是,事奉者阻挠神的百姓去相信和关注。

 

很多事奉者以热情、良善、自信的身影,笼络和感召人跟他学习,但却几乎从不带领人学习在得救上所最为必须的知识。他并不相信耶稣的宝血是灵魂之必须,不相信赦罪的恩典是罪人之安慰,不相信永生的确据可以坚固今生之信徒,不相信耶稣基督所发的爱情能满足上帝子民的心怀、且是信徒生命成长的动力,不确知也不相信基督徒生活的机制仍旧是与基督联合。

 

这样的事奉者以坊间各种投人所好的流行学说欺哄人,给人以错误的福音、应许、要求和使命。但是,他对于自己所应当专注的福音,却不能清晰地予以说明,只能以“你好好想一想”来教导。

 

笔者深愿这样的危机不存在于你我所事奉的教会之中。因此,笔者愿和各位读者一同,更扎实地研读圣经,关切福音之道,关切主所爱的灵魂,为持续且活泼地关注灵魂得救而有纪律地传福音,认真地阅读与福音认信、重生得救、得救确据相关的文章和书籍,并在牧养实践中自觉且有策略地关注信徒的得救和得救确据。

 

 

附录:事奉者如何计划日程以真传福音

 

首先,竭力安排出不受打扰的一周时间,专注地传福音。为此,你必须排开一切事情,就连讲章都提前预备好,探访的事工暂由其他同工代劳,带职事奉者为此可以申请年假。然后,找一个固定的社群,真真切切地传福音。随身带一个本子,随手记录可以跟进的新朋友的简要信息、联系方式。但一般而言,本周内并不跟进,但下周务必尽快跟进。

 

需要说明的是,推开其他服事、本周暂不跟进,是为了保障事奉者不以“属灵借口”逃避,而能实实在在地真传福音、竭尽全力地多传福音,风雨无阻。雨天时,为没有伞的朋友撑一把伞,反而更有传福音的机会。另外,我们当然也应该为此做一些预备,找文章、书籍事先阅读、思考,并计划、祷告,但是,实际的行动比坐而论道更为重要。

 

一周之后,要尽快跟进上周留下联系方式、可继续交往的朋友。针对愿意了解信仰的新朋友,计划三次跟进交往。

 

第一次交往,交朋友、善待对方。例如,可以请他吃饭,或喝咖啡,或出游。邀请对方讲述他的成长故事,分享自己的信主故事和见证,询问并留意对方对待信仰的看法以温柔地做好预备。我们和新朋友的关系是通过传福音、为了传福音而建立的,对此无需避讳和惧怕。但是,即使对方拒绝相信,也要把其作为朋友来爱护、支持、诤言相劝。这一次见面,要送新朋友圣经(全书或福音书单卷),鼓励他开始阅读(例如:从《约翰福音》开始),并约定下次见面的时间。

 

第二次交往,完整地个人布道,并鼓励新朋友参加基要真理查经。首先,询问、倾听新朋友读圣经时的收获、疑惑,并对此给予他及时的鼓励,当然还要就此引导他关注福音的核心关切、核心内容及福音的真实性;解答一些妨碍他深入了解、思考的疑惑;鼓励他继续读经。但第二次见面时更为紧要的目的是,要以传福音的资料,带领新朋友完整地学习,这些材料可以是关乎永生永死的福音分享,也可以是四个属灵原则、五指、五色笔、五色手环布道法等。

 

在此过程中,留意他的疑惑点,但不要停顿太久,因为此次交往的整体目标首先是完整地讲明福音,使他整体性地了解,即使慕道友并不相信,也帮助他知道福音的内容是什么、他不相信的是什么。系统地分享之后,再告知对方自己记录下来的他的疑惑点及困惑的缘由,询问他是否有什么补充,可以就其疑惑分享你个人曾有过的类似疑问,并分享自己是藉着查经学习时第几课的内容、哪些圣经书卷、哪些书籍、怎样的个人思考经历解答了这些问题,以此鼓励他继续寻求并参加查经学习,期待他在过程中逐一解决各样疑惑。可根据需要,约定下次见面时为新朋友提供与其困惑问题相关的书籍、资料,借给或送给他阅读。

 

第三次交往,开始基要真理查经。约定每周查经学习的时间,期待双方都负责任地承诺。查经带领者要做出遵守承诺的表率,万一慕道友因故耽误了查经,要及时跟进联系,约定如何补课。在查经的过程中,要一直保持前两次见面时的特征:在真实的友谊中,目标清晰、论述完整、唤醒思考并有效对话地传讲。在整个过程中,有意识地鼓励其继续寻求、祷告、读经、思考。在新朋友认信成长的各个阶段,寻找合宜的时机,鼓励其作出相应的决定(例如:若耶稣基督的拯救是真实的,当信耶稣并为主而活;相信有一位神;藉着读圣经祷告与神交往;正直地承认自己的罪;确知并相信耶稣的人性和神性;接受耶稣替死的救恩等)。

 

针对并不愿意了解信仰的朋友,要想尽办法保持联络。笔者身边就有朋友是看了一段时间笔者的微信朋友圈后,决定来教会了解信仰的。

 

忙过第一周的密集布道和随后的跟进交往之后,自第二周开始,服事者需要做好时间规划,规律地布道跟进,例如:每周至少一次向陌生人传福音,至少一次跟进交往,至少一次带领人查经。当然,这并不是“律法”,而是通过有纪律的布道行动,以保持事奉者对于灵魂得救及其确据热情且有活力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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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奉者当如何计划日程以做到真传福音,请参见附录。

[2] 陆昆:“非‘非福音’的福音”,《教会》,2014年1月第1期,总第45期,第4页。

[3] 陆昆:“圣经的核心真理:基督的替代性救赎”,《教会》,2016年5月第3期,总第59期,第71-92页。

[4] 护教学的书籍,如:《新铁证待判》、《返璞归真》、《游子吟》是有益的读本。

[5] 亚基布:“在牧养中确认信徒‘福音认信’的重要性——理论思考和实践范例”,《教会》,2016年9月第5期,总第61期,第70-82页。

[6] 林刚:“真假悔改”,圣城网(http://www.crca.com.cn/show.aspx?id=3597&cid=30,2017年1月10日存取)。

[7] 详见陆昆:“福音里的真信心”,《教会》,2017年1月第1期,总第63期,第20-36页。

[8] 参:《威敏斯特信仰告白》,第18章,第2条款。

[9] 同上。

[10] 参:《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18章第4条款中因坠入罪恶而失去得救确据的情形,及第16章的第2条款。

[11] 参:《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14章。

[12] 参陆昆:“圣经的核心真理:基督的替代性救赎”,第四部分“理解替代性救赎的三个重要模型”,第七部分“替代性救赎的功效”。

[13] 参陆昆:“圣经的核心真理:基督的替代性救赎”,第八部分“替代性救赎的实施”。

[14] 参陆昆:“以门徒训练为中心的教会牧养”,《教会》,2011年9月第5期,总第31期,第40-49页。

[15] 参陆昆:“基督门徒的十字架道路”,《教会》,2015年1月第1期,总第51期,第14-22页。

[16] 陆昆老师讲授的罗马书,尤其是其对第6-8章的讲解,解答了笔者对“如何脱离罪和死的律”之问题此的疑惑。本部分中解经的要点和思路,主要源自笔者的听课笔记。笔者受邀撰写本文时,因尚未有陆昆老师就此段解经所撰写的文章,无法引注。但因本文主题的需要,笔者不得不先老师一步分享其研经成果,特此声明,并致以感谢!因笔者学艺不精,文中若有与老师教导不一致、且错误之处,笔者自负文责。笔者期待陆昆老师就罗马书6-8章、或者就福音的核心与整体性之主题作专文阐释,本文实为抛砖引玉。

[17] “丈夫&妻子”中的“&”是“和”的意思,用在此处也表示一体之意,下同。——编者注

[18] 在论证中的“你”、“我”并不是具体所指,而是作为群体性的概念,在代指整个群体中的一员时,可以互换。此处的“妻子=我”和“妻子=你们”可互换。

[19]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罗7:5)。

[20] 基于此,和合本中罗马书7:14-25所添加的黑体字标题“灵与肉的交战”,是不准确的,此段落是“(内在的)我”和“肉体(的我)”之间的交战。

 

“(内在的)我”为何会愿意为善?经文的意图并不是解释原因,而是为了说明“愿意为善的(内在的)我”和“肉体、罪、恶、犯罪的律”之间的交战。但若追问,笔者推测是“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罗2:15)。

这样不是为“愿意为善的(内在的)我”辩护吗,不是在质疑人的“全然败坏”吗?并不是。因为虽然我们区分了人存在的内在结构,但是,人却是一个整体,所以,即使愿意为善,却仍旧没有良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7:18)。况且,内在的我必须依存于肉体的我。而且,此处“立志为善由得(内在的)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正说明了人意愿、意志的软弱和无能。

 

另外的一个问题是,罗马书7:14-25,究竟是在说信主前还是信主后的状态呢?都有可能。笔者认为,信主前或信主后,并不是这段经文的要点,此处的要点是“内在的我”和“肉体的我”之间的交战。历史上对于这段经文的解释,观点其一是:“信主后,信徒怎么可能还属肉体并如此软弱呢?所以,这是在讲信主前。”但这并没有把握住要点。哥林多前书3:1“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恰是例证。观点其二是:“罗马书3:21-26已经说明称义了,所以此处是在讲人信主后,新我和老我、灵与肉的交战”。虽然按罗马书的文脉,认为这段经文是在讲信主后的确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要点仍旧不是“信主前、或信主后”,而是“内在的我”与“肉体的我”之间的交战,且在我们的经验中,这样的冲突也是一些虽不信主、但良心敏感之人可能有的表现,例如,以“忏悔”为主题的文学作品;故此,观点二也没有把握住要点。

[21] 罗马书8:29中“预先所知道”中的“知道”与亚当、夏娃的“同房”是同一个词,表示亲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