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2017年07月号(总第66期) 照主的心意奉养父母

照主的心意奉养父母

文/米利暗

 

引言

 

最近,一篇由武汉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老年人自杀的社会学研究”主持人刘燕舞所写的《农村老人自杀的平静与惨烈》一文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世界的败坏与邪恶在养老问题上显露无遗,基督徒也不可能置身事外,他们面对的压力和问题并不会因为信主而减少。但基督徒如何在奉养父母上寻求神的心意,而不因自己的罪和现实的压力被世俗观念和私欲所掌管,以致违背神在此事上给我们的明确教导,错失神所应许的福分和见证主名的机会?我们是否会因为自己尚未年老,而有意无意地忽略父母身上岁月的痕迹和需要,假装一切都会一成不变?我们在当下的处境中,并在福音里当如何寻求和顺从主的心意?

 

为此,本文首先在神的话中思考神对于我们奉养父母美善的心意,也省察和直陈人因违背神的话所带来的恶果,使我们在悔改中面对神的心意;因此在第二部分,我们具体地来思想父母的需要,以及儿女如何在神的心意中奉养父母;第三部分则在一些处境中分析养老的方式并尝试给出建议。

 

期待本文可以引发弟兄姐妹对于养老问题的思考,并自觉、积极地在神的心意中去奉养神赐给我们的父母。“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父母老去不是遥远的事,愿我们都能在神留给我们的父母仍然在世的年日里,在福音中满怀感激地遵行主道,使我们在今世和永恒中的福分都加增,使主名得着称赞。

 

一、神美善的心意

 

我们先看几处圣经中关于如何对待老年人的经文,以寻求主在其中的心意和应许。

 

提摩太前书5:4“若寡妇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报答亲恩,因为这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圣经在这里说我们对父母行孝,是报答亲恩。“因为”是表达原因、根据、动力。“学着行孝、报答亲恩”的动力在这里不是一般道德意义上的,而是在与神的关系中的,是在神面前行的,为神悦纳。

 

以弗所书6:1-3“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这里的要点有:第一,“在主里”听从父母,是说因为自己是属于主的缘故,在与主的关系中听从父母,这是主喜悦的(另参:西3:20);第二,孝敬父母是主明确应许赐福的。(另参:出20:12)

 

提摩太前书5:8“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这段是从反面来讲不看顾家里的人是不蒙神喜悦的,并且这在外邦人面前不是一个好见证。(另参:提前5:14)

 

出埃及记21:15、17“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这里表明神喜悦人尊敬父母,而厌恶人轻看、苛待、侮辱和责打父母。(另参:提前5:1)

 

总结以上几点,神对“我们对父母,特别是年老的父母”的心意有:第一,要看顾他们;第二,要尊敬他们;第三,要在与神的关系中思想和面对,为了讨主的喜悦;第四,主应许必赐福;第五,是为见证主。

 

那为何神如此在意我们怎样对待父母呢?首先,儿女是被神托付于父母的,父母对儿女的权柄是出于神,人蔑视和悖逆父母,就是在与神为敌(申21:18)。其次,父母是神施恩给儿女的途径,我们理当感恩。当我们孝敬和感激父母时,也是对藉着父母来看顾我们的神的感激。若不是父母养育我们,我们无法活到今天,更不可能信主。再次,圣经中常用父亲、母亲与儿女的关系来表达神和他的百姓的关系,我们在与父母的关系中可以稍微体会一些神为父为母的心肠(路11:11;赛49:15)。最后,父母也是神眼中宝贵的灵魂,也是神放在我们身边的“邻舍”,是我们理所应当去爱和尊敬的。不爱眼所见的这些亲人,就不可能去爱眼所不能见的神。

 

神的心意是何等美善,但人却因为自己的罪不听从神的话,既得不着神的赐福,也无可避免地带来许多恶果。我们已经看见的恶果有:

 

第一,反叛权威成为平常的、甚至合乎情理的事。与父母对抗,离弃父母成了可怕的标榜。

 

第二,充满抱怨和苦毒。儿女不感激父母,也不尊重父母,却用一套过高的标准来苛责父母,觉得自己被父母“伤害”了。甚至是在基督徒中间,也会常常以“原生家庭”的伤害来分析自己与父母的关系,只一味地给父母定罪,心中有许多的抱怨和苦毒。当年以色列人走四十年的旷野路也是这样三番四次地抱怨神,而这在神看来是极其悖逆的。

 

第三,以功利衡量,亲情被毁坏。人在这个关系中越来越自我中心,父母也被功利化,儿女不是思考如何回报,而是不断地想怎样榨取父母的“剩余价值”,当父母的利用价值越来越少时,就开始明里暗里厌弃父母。而这正是导致许多农村老年父母自杀的主要原因。

 

第四,假冒为善。耶稣批判法利赛人假冒为善,将本应奉养父母的财物用作各耳板(供献),将自己逃避孝敬父母的行为,转化成道德上的自义。

 

第五,将奉养父母当成一种重担。一个人奉养父母的动力若不来自于对主救恩以及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激,没有为主作见证的心,也不相信神的应许和赐福,他很难不把奉养父母当成重担来逃避。

 

这些都是因为人轻看和偏离神美善的话而必然导致的,但对于已蒙了耶稣基督如此浩大救赎恩典的基督徒,我们应当竭力分辨世俗的观念,对付我们肉体中的罪,在福音里思考和面对神的心意。愿神使我们悔改,回到神的心意当中。主既然在十字架上为我们代死,赦免了我们一切的罪,使我们成为了神的儿女,有天国永恒的盼望,我们就当倚靠和相信主的应许,在福音里满怀感激地奉养父母,见证救主基督的名,神也必然纪念我们在他面前的忠心,赐福给我们。在我们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美好的见证,就像越寒、德馨老夫妇,他们分享的《我们在孝敬父母中所蒙的恩典》[1],带给我们很大的触动和鼓励。

 

圣经要我们“学着行孝”,“在主里”服事,这表明靠着我们自己是不行的,而是要在神话语的引导下在基督里学习。因此,当我们明白了神极美善的心意之后,我们应当在神面前更具体地思想我们父母真实的需要,以及儿女应如何担当这些受托于主的责任。

 

二、老年父母的需要和儿女的责任

 

人步入老年是在世生命必然的趋势。在人生的这个阶段,会有一些属于这个年龄段的需要。面对父母年老时的需要,首先有两方面需要注意。

 

一方面我们要知道,不是必须满足父母所有的期待,因为有时他们的期待也是来自这个败坏世界的风俗和人的血气的,有些是不切实际的,我们既不能,也不应该满足他们所有的期待(比如很多父母期待儿女在北京要有一个大房子才叫孝顺,做大官光宗耀祖)。因此有时需要在圣经中分辨哪些是父母客观确实的需要,哪些是不切实际的诉求;哪些是合乎圣经的,哪些是来自血气人意的;哪些是儿女需要竭力承担的,哪些是儿女需要拒绝的。

 

另一方面,我们同时也应该积极地思想和体察父母年老时确实的需要。因为人变老是一个逐渐的过程,若我们不用心去体会的话,也许不易察觉。而且父母面对真实的需要,也往往不主动提,大多时候默然不语,因此,我们要更细心地思想和体察他们的需要,使我们不致疏忽作儿女的责任。老年父母的需要和儿女相应的责任有很多方面,但为了更细致地思考和表达,我们从身、心、灵三个方面来看。

 

 

身体是最先感觉到衰老的,这会在两个方面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一方面是自然衰老过程中,老年人会有一些身体上的不便。另一方面,随着年岁的增长,老年人逐渐会有一些疾病显露出来。传道书的结尾对于衰老有很贴切的描述。“看守房屋的发颤”——手会发抖,拿不稳东西;“有力的屈身”——腰腿不能直立;“推磨的稀少”——牙齿松动掉落;“从窗户往外看的都昏暗”——眼睛昏花;“街门关闭,推磨的响声微小”——耳背;“雀鸟一叫,人就起来”——睡眠减少;“歌唱的女子衰微”——声音变弱……,身体上的各种变化使得老年人不能再做年轻人可以轻松完成的一些事,很多时候必须要有别人帮助。

 

因为父母年老,他们可能动作迟缓,走路、上下车、买东西、掏钱等等都要比年轻人慢好几倍,需要儿女有更大的耐心和宽容;他们因为行动不变,所以走路总是瞻前顾后,小心翼翼,需要儿女帮助尽量减少路障;他们可能睡眠短浅,需要周围尽量减少噪音;他们可能听不清楚,需要儿女用很大的声音喊话,也不要奇怪和生气为什么有时父母对你的话没反应;他们可能因为记忆力减退,而将一件事说了又说,需要儿女在爱中更忍耐和理解!他们可能在疾病中,比一般的病人更加脆弱,儿女需要更多的看顾,更多时间精力的陪伴。

 

神所创造的人是有身体的存在,而且身体是尊贵的(帖前4:4)。儿女在奉养父母的责任中“身到”是很重要的。我们可以从主耶稣的服事中看到一些例子。主本有创造的大能,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完全可以用一句话就施行医治,但他却常常用手去触摸那些病人,比如当那个不洁净的麻风病人俯伏在地恳求医治时,耶稣伸手摸他(路5:13);当面对睚鲁已经死去的女儿,耶稣拉着她的手,在说一句话就使她复活后,还不忘记吩咐人给她东西吃(路8:54-55)。当默想主的这些动作时,常常感念于我们的主对他的百姓是何等的温柔与慈爱。甚至当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痛苦流血时,也不忘将自己的母亲托付门徒照顾。

 

面对老年的父母身体上的需要,儿女常用父母说的“心意到了就够了”来安慰自己,其实那是父母不想太麻烦儿女所说的。要知道,金钱、礼物、言语等等都不能完全代替真正的人格性的交往,而在人格性交往中,身体是相当重要的。每个人在自己心里都有对事情重要和紧急程度的排列,因为老人往往有问题就自己忍着,忙碌的儿女就常常有意无意地忽略他们。在信主的弟兄姐妹中,也一样容易有这样的忽视,并且可能还会有一种隐藏的罪,就是为了服事而过分轻看奉养父母的责任。虽然确实在很多情形下,特别面对教会和灵魂的诸多需要时,基督徒也有不得已的情况,需要在神面前做一时的取舍,但是我们需要省察我们的动机是否纯正,我们是否是在逃避服事父母的麻烦?是否出于自己的意思去做那些我们喜欢、我们认为重要、也能够更有外在果效的事情,而忽略神给我们的命令?

 

 

比起身体上的照顾,老年人同时甚至更加需要的是心理、感情上的敬重、理解、安慰和倾听。老年人因为不再工作,也不能做太多事情,容易感到自身失去了价值,因此感到孤独和被厌弃。前面关于农村老人自杀的调查写道:“自杀的老人们年轻时‘死奔’(干活干到死),给孩子盖房、娶媳妇、看孩子,一旦完成‘人生任务’,丧失劳动能力,无论是物质或情感上,得到的反馈却少得可怜。被榨干所有价值后,老人就变得好像一无是处,只能等死。”大多数老年人选择自杀都是因为这种无价值感和被厌弃感。而城市里很多的老人,可能经济上相对有些保障,但儿女因为工作忙碌很难在身边,许多老人都是在无所事事中陷入深深的孤独中。在北京一家顶级公立养老院里,老人们都必须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他们每两个人住在一间和酒店标间一样大小、统一精心布置的房间里,而子女多在国外或者是异常繁忙,虽然有护理人员和专属医院随时的照顾,但其实他们的生活内容和感情比较单调和孤独。老年人因为身体衰弱,内心可能会更加敏感脆弱。所以保罗特意嘱咐提摩太说“不可严责老年人”(提前5:1),因为老年人需要儿女真实的敬重、更多的体恤和满有恩慈的陪伴。

 

对待父母的态度上,最需要的是儿女带着敬重、倾听和理解的心面对父母。“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她。”(箴23:22)为什么圣经会如此教导呢?父母因为各方面的衰老,学习能力上都会减弱,观念上也会比较“落后”,作儿女的会很容易产生骄傲,特别是基督徒面对不信的父母。老年的父母有他们的成长背景和所在意的,我们不应该在一些非原则的事情责备他们,比如吃剩菜,不要试图一定去改变他们,在劝说的时候也一定要让父母感受到是爱和敬重,而不是指责和轻看。

 

另外,老年父母需要的是被倾听和被理解,这需要儿女有时间倾听他们内心的需要。为什么一些老人会容易被卖保健品的欺骗?实际上是因为这些人肯花时间精力来陪伴老人,以至于老人有时候明知被骗但还是乐意买。而做儿女的没有尽力陪伴父母,甚至有时在一个房间里,仍然在做“低头族”玩手机,父母实际上希望、但很少能真正和儿女有交流。

 

有些儿女不喜欢听老人谈他们的过去,觉得都是陈年旧事,也没有用心去体会父母的心路历程和他们看待事物的角度。但如果儿女愿意倾听,就能理解父母,也能学习其中的一些人生经验。而在倾听当中,信主的儿女是有更多的机会在他们的处境中,给他们讲解神的话,使他们更明白神的心意,神透过耶稣基督为我们带来的、将要成全的神的国,使他们不是沉湎于感怀过去,而是在盼望中等候神的国。

 

 

然而照圣经的启示,比身心更重要的是灵魂救恩的需要,因为这不只涉及今生,更是影响永恒。从时间和身体上看,老年人比年轻人更加接近人生终局,也就更加严峻的面对死亡后终极性的审判。而在今生,老人也容易被很多的罪所捆绑,比如钱财、健康、名声。一些调查显示,农村老人中淫乱的罪非常盛行。而城市老人现在对养生几乎病态的关注,已经形成一个很大的产业链。谁能拯救老年父母脱离这些罪恶、欺骗,以及最终的审判?只有主耶稣基督,唯有藉着主里的真信心才能脱离地狱的刑罚,并断开这些罪恶的捆绑。

 

而对于那些已经信主的老年父母,他们的灵性也格外需要神的保守,使他们在基督里长进。诗人说:“我年老的时候,求你不要丢弃我;我力气衰弱的时候,求你不要离弃我。”(诗71:9)老年信徒面对疾病的痛苦和死亡的阴霾,信心会受到非常真实而猛烈的试炼。《天路历程》中有这样的一幕,当主人公基督徒要渡过“死亡冷河”到天门那里去的时候,尽管之前他有过很多经历,也勇敢地胜过了很多敌人的网罗,但是这一刻他却灰心软弱了,并且因为想起过去犯过的罪,就心中烦恼,失去盼望,直到他想起神话语宝贵的应许“我永不丢弃你”,才坚强起来,渡过了死亡之河。比起人生之初,人的终局更加重要。

 

虽然在奉养老年父母时,父母身心上的需要容易牵扯儿女更多的担忧和精力,但是作为基督徒,更需要为父母的灵魂警醒。我们这先信的儿女是受神的托付来承担这责任,且将来要向神交账的。因此,我们需要在许多方面来尽量使父母有更好的属灵环境。比如,父母一般都很愿意为儿女的生活操劳,但是我们应该尽力鼓励他们在属灵上追求,即使会牺牲我们的一些便利和需要;有意识的给父母留出一些时间,积极地帮助父母找到适合委身的教会;和父母一起学一些圣经课程等等。

 

对于还不信主的父母,我们当迫切地向主祷告,求主改变他们的心,以他们能听懂的方式向他们反复地讲解福音,也在家里各样的事上,向他们为主作美好的见证;对于已经信主的父母,要坚固他们的信心,预备将来承受神的国,这不仅对父母,也是对儿女和家庭极大的祝福。

 

三、在具体的处境中寻求主的心意

 

作为基督徒,我们要为生养我们的父母灵魂的永恒益处尽心竭力,也要在各样的处境尽力地照顾他们身体和内心确实的需要,在主面前照神的心意而行。那么,社会提供的养老方式有哪些?基督徒和教会又应当如何在具体的处境中,寻求并照神的心意而行呢?

 

1、社会普遍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中国已经提前步入老龄化社会,并有一些自身的特殊性。首先,中国老龄人口基数过大。截至2013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约2.02亿,占总人口的14.9%。老龄人口呈现增速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明显,加之中国未富先老的国情,以及“421”的家庭人口结构,养老问题就变得更加严峻。其次,城乡差异过大,农村养老问题更加尖锐,农民人口多达7亿人,老年人口的3/4生活在农村。农村老人被纳入养老保险体系是有名无实。而城市化、就业压力增大、高房价等因素进一步加剧养老的困境。

 

社会目前针对养老有很多的计划。比如北京、上海和其他一些城市颁布了“9073”养老格局计划,即,要求城市内90%的老人需由家人照顾,7%的老人在社区医疗机构,3%的老人在养老院得到照顾。

 

目前养老院分为高、中、低端不同档次。高端养老院收费昂贵,若是公立养老院则不易进入。一般中档养老院设施较好,随着国家对养老机构规范要求和各类专业资质不断提高,小规模的养老院很难实现盈利模式。而低端养老院通常环境或服务比较差,只能是一些老年人不得已的选择。

 

在家养老是最多,也是最自然的,但老人面临的问题也多。父母被很多儿女认为有义务照看小孩;父母被儿女期待出钱帮助买房,为此花光养老的积蓄;儿女生活压力大,很多时候有意忽视家中的老年父母;家庭关系,特别是婆媳关系很难处理;一般传统中,儿子有责任为老人养老,女儿则出钱出力;独生子女家庭,一对年轻夫妻需要养四位老人不太容易;在多子女家庭中,很多家庭为了“公平”而轮流养老,也造成了很多家庭矛盾。

 

2、基督徒当如何行

 

那么作为基督徒儿女,我们如何在这样的世代中,竭力忠心按照神的旨意来奉养我们的父母呢?毫无疑问,我们应当将父母的灵魂得救和成长作为首要考虑的因素,围绕这个中心关注点,可能还需要考虑的几个具体因素:父母信主与否,父母的身体情况、经济状况、子女的情况、夫妻的关系、教会的意见等等,再在具体的处境,具体的时间中来选择具体养老的方式。

 

(1)在家养老

 

圣经说,人要离开父母,二人成为一体。结婚后,夫妻关系代替了亲子关系成为首要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家奉养父母是最主要,也是最自然的养老方式。那如何在具体的处境中来实践这个原则,需要考虑哪些方面呢?在此只是给出一些思考或原则,具体的情境可能仍然需要我们在处境中来祷告和基于话语来思考。

 

第一,基督徒应该更重视在心理上离开父母。未成家以前,父母是神给我们的直接权柄,也是与人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但是成家以后,姐妹作为妻子要顺服丈夫,弟兄作为丈夫就成为新家庭的头,因此要学习独立地带领家庭。虽然仍然可以听取父母宝贵的意见并且尊重他们的意见,但是要意识到自己需要做最终的决定并且为之负责。这个离开,其实对我们更忠心地按照神的心意照顾父母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唯有我们在主里成熟了,不再做小孩子了,我们才能担起奉养老人的重任。

 

第二,基督徒应该竭力避免经济上依赖父母。不管父母是否有经济能力或主观意愿如何,都应该如此。这也是体现“离开”的一个重要原则。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特别是当父母年纪比较大时,儿女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给父母以经济上的支持。

 

第三,至于是否要和父母同住,则要看一些具体的情况。总的原则是为着这个家庭能在神面前更加的敬虔,也为着父母灵魂的益处。这里有几种情况可以考虑。1)父母是否信主?如果父母有尚未信主的,那么为着他们的得救,应当尽量寻求将这些未信的父母接到身边。2)时间上的考虑。如果父母不适应和儿女一直同住,比如儿女在城市,父母却习惯农村生活,可以考虑一段时间小住。3)地点上的考虑。若有经济上的能力,可以考虑住在附近,这样既便于照顾,又可以保持两个家庭的相对独立。4)要考虑父母的年纪和身体状况,如果父母年纪不大,身体状况还行,同住不是那么迫切;如果年纪已经大了,没有办法很好地照顾自己,则尽量劝父母与自己同住,而作为儿女也理应接他们来到家里给予照顾。5)要同时考虑夫妻双方的父母的状况。一般情况下,最好避免双方父母同时同住在一起,这样既不容易都照顾好,又容易引发家庭矛盾,可以考虑根据双方父母的信主情况、身体和年龄状况先接一方父母来住。6)若各方面考虑都需要同住在一起的话,特别需要夫妻二人同心,充分考虑同住的难处之后,需要在心志和一些原则上达成一致。这里特别需要从福音的眼光和动力来看神对于奉养父母的心意和应许,因着耶稣基督十字架的福音,我们才蒙拯救,因着主爱的激励,当满怀感激地行神的旨意,担当父母同住后可能有的艰难,在凡事上忍耐,顺从神的心意,向父母、家人和邻舍做主美好的见证。这样因福音而有的服事主的决定虽然一样会面临实际的艰难,却一定蒙神的赐福。

 

第四,若有其他同胞兄弟姐妹,作为基督徒的儿女应更加积极主动地承担奉养的责任。把这当成是神给我们的托付和赐福,而不要计较付出是否公平。即使有时候确实面临一些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压力,但为了遵行神的旨意,这样的代价是值得的,也是神喜悦的。

 

此外,教会应该对基督徒家庭的养老进行教导。应该像婚恋辅导、儿童教育一样,在相应的时候教导信徒如何奉养老人,不应该因为信徒自身的不关注而忽略神在这方面的心意。

 

(2)社区型养老

 

针对家庭养老中的一些困难,一些社会辅助的办法也可以参考借鉴。《中国老年报》有一篇短文《在“小圈子”内居家养老》介绍了一个邻里互助养老的范例。也有一些社区开办了“老年日托所”,可以在白天儿女在外工作时,帮忙照顾老人,晚上再由儿女接回家中。这样既可以避免老人独自在家会有的一些意外危险,也满足了老年人共同体生活和精神上的需要。

 

教会应该积极考虑开展这方面的事工。我们常常组织一些老年查经班,但是对于老人日常照顾考虑的较少。若将老年团契与互助养老相结合起来,把临近的老年信徒和信徒的老年父母组织起来,既可以促进他们的灵性成长,使不信的老人也能融入团契,又可以解决一些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但是这方面的事工需要一定的专业性和投入,也需要属灵上的引导,所以教会若是看到这方面的需要,就应该当作一项专门的事工,而不是由一两位弟兄姐妹凭自己的热情来做。

 

(3)养老院养老

 

对于送父母去养老院养老,在传统观念中还不能被普遍接受,经济方面也是一个影响因素。在上海多年参与研究养老事工的朱永良牧师通过他的经验总结说:“其实不是送不送养老院来说明儿女是否孝顺,在养老院里时间久了,大家都能很明显看出来哪个儿女孝顺,哪个儿女不孝顺。”如果有些老人自己更愿意住在养老院,那么作为儿女,依然能够用这种形式来尽奉养父母的责任,但要更加殷勤,而不是为了更少的尽责。

 

其实这里探讨的几种养老形式都不是绝对的,因为具体的处境有很多。更重要的是认真省察和祷告,什么是决定我们选择的首要因素?是现实的压力、父母的需要、肉体的倾向?还是以父母的灵魂得救和成长为最首要的考虑?如何能更加能见证主、荣耀神?如何能增进家庭的和睦与敬虔?这都是我们需要在神面前凭着清洁的良心不断寻求的。

 

结语

 

圣经中有一幕感人的画面,年老的寡妇拿俄米把儿媳路得生的孩子抱在怀中,作他的养母,人们对她说:“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今日没有撇下你使你无至近的亲属”。(得4:14)神的心肠是怜悯的心肠,他看顾身体衰残和孤独的人,使他们有家。而因为他差他爱子耶稣作我们“至近的亲属”,我们这在基督里的人就被称为神的儿女。

 

虽然我们也一样面临艰难和冲突,虽然我们也会有忙碌和服事,但我们是已经蒙爱了的人,我们的一生既已经属于主耶稣基督,就当凡事靠主、为荣耀神而行。我们既是已蒙爱的人,就当以基督的心为心,满怀感激地在主里奉养我们肉身的父母。我们当在神面前思想,应当怎样切实关心年老父母的身心和灵魂?你最近一次认真看父母的容颜是在什么时候?你最近一次在天父面前为他们祷告是什么时候?他们的身心如何?他们的灵魂稳妥吗?愿我们从此刻起悔改,唯愿主的心意成就!

 

 

[1] 载于《教会》2014年9月第5期,总第49期,即“敬虔的家庭”一期,第27-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