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2018年09月号(总第73期) 圣经伦理动力

圣经伦理动力

文/约翰·慕理(John Murray)     译/乔兰山以妲

 

编者按:训练门徒,直等到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在教义神学领域,这属于成圣的范畴。编辑部同工就此与大牛弟兄交通时,大牛弟兄表示:“在有关基督徒成圣的教导中,有一个常常含混甚至错误的观念,即认为称义同时是成圣的基础和动力。称义是成圣的基础,这是绝对正确的。成圣必须毫不妥协的建立在称义的根基之上,没有对称义的正确理解和经历,基督徒的成圣必然会走向律法主义。然而,说称义是成圣的动力,则有很大的问题。称义本身只是地位上的改变,而成圣则关乎生命的成长,对称义的确信并不必然带来成圣的动力。如果一个人相信称义是成圣的动力,当他无法成圣时,他会如何来回应呢?他会回想自己的称义,确认自己的称义,然后这又会有力量使他成圣。然而,在实践中,如此相信并操练的信徒,却不断陷入被罪捆绑,无法胜过罪的怪圈中,甚至会极大动摇他对称义的信心。”大牛弟兄推荐慕理的这篇文章,其重要性在于:“本文明确指出了成圣的根本动力,并非是称义的事实,而是信徒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的事实,是信徒与基督的联合,这其实正是保罗在罗马书第6章的教导,然而,慕理却用严谨而清晰的解经将其呈现出来。”本刊转载此文,并向就此主题为编辑部提供建议的大牛弟兄表示感谢。

 

我们无法将圣经伦理从圣经关于其他主题的教训中分离出来。圣经伦理反映的是圣经中神的性情,如果将神超越性的圣洁、义与真理从圣经中移除,圣经伦理就会轰然解体。“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利19:2;参利11:44-45,20:7、26,21:6-8;申7:6-9;林前3:17;彼前1:15-16)“我是圣洁的”,因此“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利19:3)。“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 5:48)事实是如此显然,只有没有思想的人才会否认。这也是说,圣经教训包含一套真理体系,一个真理会密切关联于另一个真理。那些反对体系观念的人,要么是对圣经伦理抱有敌意,要么就是没能看出显著的事实。

 

圣经跟伦理直接相关的教导之一,是关于人性败坏的教导。“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按照圣经,人性是如此败坏,以至于完全实现圣经伦理的要求是不可能的。肉体的思想、自然人的思想“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正是这种不可能使得救赎恩典成为必要,如此,跟圣经伦理相关的问题也就变成:救赎恩典的提供对实现伦理要求产生了什么影响呢?

 

答案是我们作为人必须被带入救赎大力的轨道中。在广义应用上,救赎过程作为一项客观成就和有效应用,是解救因我们败坏而来的不可能的唯一解药。然而,救赎过程的一些特定元素与实现伦理要求有着更紧密的关联。例如,我们很容易看到称义是我们能行合神心意之事的唯一根基,因为称义除去我们的罪疚,带给我们神的接纳。此外,要使我们开始具备与圣洁要求相一致的性情与品格,重生是唯一的方式。

 

然而,有一项圣经教导特别跟伦理相关,却未得着足够的感激,这一真理可以概括为“与基督的联合与团契”;更精确地说,这一真理是“与基督的死和祂复活的大能联合”。

 

如果我们接受圣经关于人之败坏与不义的教导,那么圣经伦理要想开始在我们身上实现,首先必须粉碎罪的权势与玷污。救恩应用的其他阶段也暗示了这一罪之权势的毁坏,例如神将我们迁移到祂国度的举动——就是公义、权能、生命和平安的国度——是一个彻底的重生之举,是从上头来的重生,因此具有超自然属性。然而圣经没有什么教训比“信徒连接于基督的死与复活”更加直白显著地表明罪之权势的毁坏。

 

自使徒时代起,神白白恩典的教义——尤其体现为完全、白白的称义——不断遭遇这样的指控:它助长人在罪中放纵。这种推断听上去多么冠冕堂皇!保罗在罗马书里处理的正是这种指控,他坦率与严厉驳斥的正是这种逻辑。保罗一锤定音的争辩是,如果我们领受了神白白的恩典,那么我们领受的就是与基督联合的福分;如果我们与基督联合,那么就是与祂的死、埋葬与复活联合(参罗6:1-4);我们如果已经与基督联合,那么我们就已经与祂的死联合,而基督的死意味着什么?“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罗6:10)因此,如果我们与祂同死,我们就同样已经一次向罪死了,并且“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6:2)正是已经向罪死去的观念——也许比任何其他圣经观念更加有力地证明了一个人与罪的决裂,就是在神的恩典使一个人与基督联合时发生的。正如“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暗示了我们服事罪的无助的被奴役状态,“向罪死”表明了我们已经从这种奴役下得释放。

 

我们必须完全领会保罗说这话的力量:“我们向罪死了”。这一宣称固然简单直白,却绝不容我们忽视它深远的应用。我们必须从我们再熟悉不过的精神—身体死亡现象的显然意义,来理解这句话的力量。我们从痛苦的经历中知道一个人死了意味着什么,那个人已经从世上的生活、行动中完全切断了;他不再活跃于他从中死去的范畴、领域与关系;他跟这里的生活永远不再步调一致(en rapport)。圣经生动描绘了这一显然事实:“有人从那里经过,不料,他没有了;我也寻找他,却寻不着。”(诗37:36)“至于世人,他的年日如草一样。他发旺如野地的花,经风一吹,便归无有;他的原处,也不再认识他。”(诗103:15-16)我们应该将这种分析应用在向罪死上,一个向罪死了的人不再生活行动于罪的领域或范畴,在道德、属灵范畴内有一个真实而决定性的迁移,如正常死亡在精神—身体范畴内所做的一样。那些仍然活在罪的疆域、生活被罪填充的人,可以指着那个已经从这个疆域迁走的人说:“不料,他没有了;我也寻找他,却寻不着。”曾经熟悉他的地方永远不再认识他。

 

有一个国度是罪、黑暗与死亡的国度,邪恶权势在那里作王;它是属世的国度,存在于恶人当中(参林后4:3-4;弗2:1-3;约一5:19)。那向罪死了的人不再生活在那里,他的思想、热爱、意志、生命与行动都不再属于那里,他的源头如今在一个截然不同的国度,就是神公义的国度。保罗在另一处经文向神感谢时,所指的正是这种转化:“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以及“叫我们能与众圣徒在光明中同得基业”(西1:12-13;参加1:4)。彼得说那些仍旧停留在邪恶世界的人对此感到错愕:“他们在这些事上,见你们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就以为怪,毁谤你们。”(彼前4:4;参4:1-3)

 

我们太容易关注那些基督徒信仰中自以为艰难、实际的事实,而粗心地擦掉圣经清楚描绘的分界线,结果就是我们失去了对神在基督耶稣里崇高呼召的异象。我们的伦理失去动力,我们变得与世人一样。我们不知道在基督的死里向罪死的大能,不能承受救赎自由带来的严苛。“我们已经向罪而死”:基督救赎的荣耀与基督徒伦理的确据都与这教义紧密相连。如果我们仍旧活在罪中,我们就尚未向它而死,如果我们还没有向罪死,我们就不是属基督的。如果我们向罪死了,我们就不再活在罪中,因为“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6:2)

 

保罗的“向罪死”同样具有积极的一面。从信徒与基督关系而来的伦理不仅是罪的反面与罪被摧毁,不只是死亡的伦理,而且还是生命的伦理。它诚然是向着不是生命的死去,是向“死在过犯罪恶中”而死,但它也是向义而生。恩典藉着义在这里作王,直到永生。“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着。”(罗6:10)信徒向罪死了,因为他与基督同死;他活在新生的样式中,因为他与基督一同复活。“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4)“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祂同活。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罗6:8-9)耶稣的复活确保信徒有从复活大能而来的生命,他们在神面前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献作义的器具(参罗6:13)。一句话说,信徒连接于基督的死与复活是生命新样式的确据,救赎伦理包含在这生命新样式当中。我们也可以换一种说法,是基督的死与复活跟信徒的关系保障了生命的新样式。那么,更确切地说,这关系是什么呢?

 

也许看起来合理的相关解释是,基督的死与复活和圣洁生活、全新顺服的关系,就是称义支撑成圣的关系,或者更具体地说,基督的死与复活是称义支撑成圣的根基。其中的关系应当是这样的:基督的死与复活是称义的基础;称义是成圣的基础,因为圣洁生活必须建立在称义上,并在称义的根基上发展;因此基督的死与复活是成圣的基础。同样的思想可以换一种方式表达,基督藉着祂的死与复活保障了每一件救赎的恩惠,因此基督的死与复活,是成圣以及伦理正直的新生活丰功伟绩般的致因。

 

在教义上,这一切都是对的。保罗在罗马书非常清楚地讲解了基督的死与复活和称义的关系(参罗3:21往后,4:25,5:12-21)。并且,称义是蒙神悦纳的事奉不可或缺的根基(参罗5:1-5,12:1),这一点也同样清晰。但假如我们满足于这种对基督死与复活和信徒伦理的新生样式之关系的解释,我们就是错过了保罗在罗马书第6章以及其他地方思想的核心,也是错过了其他新约作者思想的核心。因为当保罗探讨信徒的新生样式时,映入眼帘的不是基督信徒死而复活的事实(尽管这一方面完全不当被轻视或忽视),而是信徒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的事实。我们当看到的是基督死与复活的这个方面,也是这个方面特别关乎福音信仰的伦理要求(在罗马书第6章之外,补充参阅林后5:14-15;弗2:1-7;西3:1-4;彼前4:1-4)。正是这一与基督死和复活的永恒关系——当然尤其是与基督复活的关系,为信徒过一个向罪死的顺服的新生活注入持久的能力和动力。信徒成圣的持久动力,是从基督的死与复活发出的功效,这也被视为他们的死与复活。更确切地说,信徒生命成圣的中介(agency),是复活之主里面发出的大能,是因主的死与复活而来的功效。[2]使他们连接于这一功效的事实是:他们的新生命具有基督死而复活的样式。基督的死与复活是历史事件,是确切无疑、已经完成的事件。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也不会再死,但祂的复活是一个持续的事实,信徒所分享的正是这一复活的生命。

 

因此,信徒新生命和基督的关系,尤其是和基督死与复活的关系,不仅仅是基督一次做成、永久有效的救赎大工为信徒获取并保障了成圣恩典,而且最相关的是信徒与基督永久的团契,以及从基督绝对有效的死与复活的大能而来的功效。对保罗为着基督的缘故将万事看为粪土,我们或许有了新的认识:“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腓3:10)

 

这自然要产生一个问题:信徒是什么时候与基督同死并与祂同复活、进入新生命的呢?也许答案看起来是由基督一次完成死与复活的历史事件决定。既然基督只死而复活一次,是在历史的过去,既然信徒被称为与基督同死同复活,那么他们向罪死、向新生命复活的时间,一定不可能不跟加略山以及第一个主日的时间是同一个。必须承认,这个问题没有它看起来那么简单。

 

保罗谈到信徒向罪死时,他的观点是“我们已经向罪死了”,他将向罪死作为一件具体实际的事实,我们能说这不是已经存在的事实吗?他谈到这一真相时,不是将之作为应许或保障,而是作为已经在信徒人生历史中实现的事实。谈到信徒的新生活时,或许更加显明他是指着实际生活而言(罗6:4-5)。当他说“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时(译注:英文为“那已死的人已经从罪中称义”),他一定是指一个被称义了的人,不管这里的动词“称义”是指着法庭性的称义而言,还是有更广义的含义,即从罪的权势与罪疚中得救。此外,当我们查看其他包含这一教义的保罗书信时,我们无法消除他言语间的实际、具体和经验性的暗示(弗2:1-7;西2:20-3:4;林后5:14-17;参彼前4:1-4)。最终,保罗在罗马书第6章提到了洗礼,因此也是指向由洗礼代表并盖印的与基督的联合:“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吗?”(罗6:3)因此,多个证据表明,当保罗讲到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复活时,他所指的是我们在恩典的有效运行中真实与基督联合时发生的那一革新式的改变。保罗所指的是从黑暗的国度迁移到爱子的国度里,一句话说,是只有信徒才有的向罪死、向义活。

 

然而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更显迫切:这怎么能算作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呢?因为基督一次成就的死与复活的确是历史事件,不可能每当一个人蒙受有效恩召进入与祂的联合时,都重新发生一遍。这两个一样相关、一样重要的事实给我们造成了张力,一个是与基督同死同复活诚然归属于实际具体的范畴,另一个是基督的死与复活只能被当成过去发生、不可重复的事件,张力存在于基督方面事实的历史性以及信徒方面的道德与实际之间。我们怎么能缓解这种张力呢?我们不能借着降低任何一方面来缓解张力。

 

问题的解决在于:当基督受死与复活时,信徒是在真实意义上处于基督里面,他们是在真实意义上借着加略山上一次成就的事件以及第三日的复活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当然,信徒的确没有作为信徒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基督的死和复活也并没有使他们真正成为信徒。[3]但我们必须在一些其他层面上视信徒与基督联合为存在于有效恩召以前的事。与基督联合可以表达为多种方式,但不论它怎么表达,都不可能被否定或打折扣。哪个对圣经有感知的人会否认基督为祂的百姓被挂在木头上时,祂是为他们的过犯而死、为他们的称义而复活?当基督受死与复活时,祂与祂的百姓之间存在不容置疑的关联。但信徒与基督同死是对这一关系的另一种相关的表达;更确切说来,是对基督为百姓而死、其中关系的相关应用的表达。这样,如果基督被挂在木头上,那么祂的百姓也与祂一起死了。此外,如果我们记得信徒是在创世以前就在基督里蒙拣选,我们就不可能在基督的死与复活上将信徒排除在外。这一联合没有任何分离,如果说它不是最大地实现在作为救恩事件的顶峰的加略山上耶稣受死和复活当中,就是完全不可想象的。还有什么比信徒与基督同死同复活更能彰显这一不可分割的联合?信徒与基督同死,在自太初就预定的奥秘联合的功效下与基督一同复活,这是我们基督信仰的基要真理。这不是绊脚石,而是基督与教会的奥秘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如果这些都是真的,那我们该如何将这一次成就的历史事实应用在道德与实践上?当保罗说“我们向罪死了”时,他所想的是具体实际地从罪的世界迁移到神爱子的国度里,而这并未一次性地在加略山为所有人成就。那我们该怎么缓和这里的矛盾?我们当然不能否认:基督受死与复活大能的功效,直到神的选民蒙受有效恩召时才有效运行在他们心里和生命中。并且,我们当然不能说基督救赎的功效与大能运行在那些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人,就是那些忿怒之子的身上。救恩的完成和应用之间的区别在新约中清晰可见,也为人的观察和经验所验证。正如救恩的完成和应用之间存在区别,基督一次性的死与复活,和这一次成就之事件其意义的具体实现间也存在区别。我们必须得出这样的结论,新约讲到神百姓与基督同死同复活时,那一次成就的历史事件以及它实际的应用——两个事实都是经文本来的用意,都需要人注意,它们是作为共生事实而存在。如果我们思想过去的事件,我们必须同时看到它实际的结果,因为离了后续的结果,过去完成的事件就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我们思想历史进程中逐渐实现在神百姓身上的事实,即他们从黑暗权势下脱离,我们永远不能将之从加略山事件以及第三日复活事件的功效中分离出来。

 

一旦我们领悟耶稣死与复活的历史事件和信徒在其人生历史中真正向罪死、向义活的共生和并列一致,我们就可以更好地理解保罗对信徒彻底脱离罪和罪的权势的强调,就是当他们在福音的有效恩召中连于基督时所发生的。信徒生命历史中发生的迁移与耶稣的死而复活相似,耶稣一次死去一次复活,同样地,在实际实现中,信徒与基督同死同复活,这里的死和复活与耶稣的原型一样绝对。我们一定不能模糊这一平行。“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着。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6:10-11)

 

新约有好几个特别的教训需要在“彻底脱离罪恶权势”的光照下解读,这也反过来印证了这一彻底迁移的实际性和必要性。保罗有两个教导特别与之相关,一个是旧人的钉死,一个是从罪的治权下得以自由——“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罗6:6);“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罗6:14)。

 

旧人和新人间的对立常常被解释成信徒里面新与旧的对立,即信徒作为按神的形像新造的人,和他尚未完全之间的对立。因此信徒里面存在的对立是圣洁与罪的对立,是圣灵与肉体的对立,这就是新人与旧人的对立。[4]信徒既是旧人也是新人,当他行事合宜时,他是照着新人的样式行;当他犯罪时,他是照着旧人的样式行,他的确仍然是这旧人。然而,这种解释并不合乎保罗的教导,保罗所指的与之并不相同;并且,保罗真正教导的观念,对于圣经伦理而言具有根基性的意义。

 

当保罗说“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时,我们必须考虑到句子的背景和上下文。“钉”这个词指的是与基督一同钉死,因此意味着旧人已经被钉死了,正如基督在十字架上钉死是斩钉截铁一样。认为旧人被钉死却仍然活着,或死而复苏,跟钉死的显然含义是冲突矛盾的。并且,插入这种观念——钉死是一种缓慢的死,因此旧人是在一个过程中逐渐被钉死、直到最终彻底死亡——跟保罗的用词明显相悖。[5]他说的是“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而不是“我们的旧人正在逐步被钉死”。并且上下文也不支持显明的用词之外的释义,“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的表述,跟其他表述平行、是其另一种说法,例如“我们在罪上死了”,“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罗6:2、5、8);因此所表明的含义也与其他表述一样斩钉截铁。最终,“基督复活”以及“信徒在基督里”的真理,可以彻底清除一切旧人还活着的假设。“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罗6:9)从解经上说,认为旧人是在钉死或治死的途中,就跟认为复活的主还在钉死的过程中一样令人难以想象。耶稣钉死的已完成事实,以及祂复活的持久真实性,必须统管我们对旧人钉死的观念。并且,当我们将后续的复活应用在我们的钉死中时,并不是旧人复活,而是新人复活。保罗没有在这一段使用“新人”的表述,他在其他地方用了,我们将会看到;但是只有将“新人”作为复活预期的对象才符合保罗整个思想,因他自始至终强调的都是复活生命的“新样”。“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4)并且论到“旧人”和“新人”间的对比,只有“新人”的概念才能与复活后新生的样式相一致。这显然是经文的背景,尽管保罗没有公开使用这一表述。

 

我们学习保罗其他书信时,这一关于旧人和新人对比的观点不但不被否定,反而得以确立。我们不妨首先查考歌罗西书3:9-10:“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这段经文的初步印象(prima facie)证实了上述解释,保罗并不是在劝勉信徒要脱去旧人、穿上新人,而是在劝告他们停止特定罪行,即作为旧人特征的罪行;而保罗对这种停止给出的原因是他们已经脱去了旧人、穿上了新人。保罗的意思是,既然如此,就不要再照旧人的样式去犯罪,而要照新人的样式行事为人,正如你们已经是新人一样。此外,保罗使用的图像,即已经脱去、已经穿上,不能支持信徒同时是新人和旧人的观点,因为在那种观点下,必须使用的表述是“我们同时穿着新人和旧人”。那种认为脱去旧人是一个过程的观念,必定带有这种不合逻辑的表述。因此毋庸置疑,保罗这里将信徒视为已经脱去旧人、穿上新人,按他的用词,信徒就是已经穿戴新人而不是旧人了。

 

保罗书信里最接近的平行经文——以弗所书4:22-24,看起来似乎更有难度,保罗那里看似在劝勉信徒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穿上新人”。诚然,如果采用这种解释,不一定违反语法。[6]但从解经和对保罗其他教导的分析来看,所得出的结论却是截然不同,这结论就是:当保罗说到脱去旧人、穿上新人时,他是从结果而不是劝告意义上说这话。[7]因此这段经文应当这样理解:“但你们既然学了基督,听过祂的道,受了祂的教诲,正如一切真理都在耶稣里面,你们就已经脱去了从前行为的样式,即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旧人,也已经在心志上改换一新,已经穿上了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很显然,这一论点或它所代表的建构,没有任何关于信徒既是旧人又是新人的暗示,以及信徒被劝告要脱去前一个、穿上后一个,这种渐进性的更新包含在脱去、穿上的过程中——这些含义都不具备。

 

为了支持所采用的建构,必须增加以下论点:1)歌罗西书3:9-10是极为相近的平行经文,针对两段包含的问题表明了相同的观点。歌罗西书3:9的含义非常明显,说得非常直白清晰,我们可以指望以弗所书的经文是在表达相同思想。2)在这段圣经中(弗4:20-24),保罗向我们提供了关于旧人的描述,至少是列举了特征。他说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22 节),他还告诉我们旧人的模式是“从前行为上的”(22 节),这种行为模式在之前的经文里被描述为心中虚妄、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无知、心里刚硬、放纵私欲和贪行种种污秽(17-19节)。我们需要反思一下这些描述,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并带有这些邪恶,我们能想象一个信徒符合这些特征吗?这种特征下,他必须回答他是否还是旧人,以及他到底是不是新人。不管保罗对自己罪性的认识有多敏锐,不管他对信徒内住的罪性有多么强烈的觉察,他都从来没有用这些特征描述过一个信徒。3)保罗说“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这里确立的对比表明,在他心目中,他的信徒读者属于一种截然不同的身份,从前那种旧人的生活样式不再在他们里面。“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换成另一个新约表述就是“我们……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来6:9)。既然信徒的生活模式是如此不同,旧人的生活模式又具有上述特征,如果保罗将信徒描述为旧人就显得非常离奇了。保罗经文的重点,即过去与现在的对立,不允许我们进行这种前后矛盾的建构。4)将22节视为“学了”基督带来的结果[8],跟20节表达的对立是一致的——“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你们学了基督,以至于你们已经脱去了旧人——这不仅与思想的顺序一致,而且与使徒自始至终的思想最为吻合。5)24节所讲的穿上新人,最适合被当成结果。这里的新人被定义为“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可以确定的是这新人是与旧人相对,如果旧人已经被脱去——正如上面论证的观点所暗示,那么穿上新人这积极一面同样也是学了基督的果效。此外,新人的定义“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应当被理解为保罗在别处表达的意思:“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5:17),以及“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弗2:10;参加 6:15)。照着神的形像而造的新人(弗4:24)显然就是新造的人(林后5:17)。把新造的人视为我们逐渐变成的人,这与新造的人的概念完全不相吻合。[9]

 

因着这些原因,我们必须将以弗所书4:22-24关于新人和旧人的观念,视为跟罗马书6:6、歌罗西书3:9-10提供的观念一致。事实上,以弗所书4:17-24确证了罗马书6:6清晰强调的重点,旧人已经被钉死,这是保罗宣布信徒已经与罪的世界决裂的一种方式,这种决裂是与基督联合所保障的。旧人是未重生的人,新人是在基督耶稣里造成、为要行善的重生的人。称呼信徒为“新人和旧人”,就跟称呼他为“重生的人和没有重生的人”一样不可能。我们也不能说信徒里面同时存在着旧人跟新人,这种说法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只不过是对保罗热心捍卫之教义的又一种偏见,这教义就是他所说的:“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总结为脱去旧人、穿上新人的这一绝对转变,并不废弃渐进更新的事实与必要性。信徒需要认识到这种必要性、承担这一责任,这在两处经文中都很明显。保罗将新人与旧人作对比就是对这一渐进更新的清楚提醒。我们“学了基督”的一个结果是我们“心志改换一新”(弗4:23),并且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0)。信徒是一个新人,一个新造的人,但他是一个尚未完全的新人。罪仍旧住在他里面,他仍然犯罪,因此他必须被渐渐更新,他需要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参林后3:18)。这种必要性不仅包含使信徒随之更新的“神的恩典”持续地运行,而且还包括信徒自己的责任和努力。因此,保罗这样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但这一渐进的更新并不是脱去旧人、穿上新人,也不当被认为是逐渐地钉死旧人。它的确意味着治死肉体的恶行和心中、生命中的一切罪,但它是“新人”的更新,渐渐达至他注定抵达的荣耀样式、与神儿子的形像相似。

 

保罗第二个有关与罪的世界决裂的教导出现在罗马书6:14:“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这不是劝勉,而是绝对的确据,意味着一个在恩典之下的人不会也不能作罪的奴仆。保罗在同一章里以具体实际的用词作出劝勉:“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罗6:12)如果我们觉得在“不要容罪作王”的劝勉和“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的确据间存在任何不一致,那是因为我们对福音的逻辑不敏感,对保罗纯净无暇的解释也不敏感。

 

论到罪的治权,光是劝勉“不要容罪作王”,不过更加凸显了我们所受的奴役;除非还有一个事实同时为真、成为前提,那就是“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这显然正是保罗教训的逻辑。“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罗6:11),倘若他们没有得着事实的确据,他们就不能正当地将之视为事实。正是这种确据以及它随之而来的预期,使得“所以”后面的劝勉具备根基:“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我们往下进行到14节,可以看到同样的顺序:“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罗6:12-14)。一切都可以总结在这个主张里:陈述句是祈使句的根基,关于确据的陈述是祈使命令的动力和鞭策。

 

罪不能作一个与基督联合、归属救赎恩典治理之人的主,这不过表明了保罗的基本前提: “我们向罪死了”,也不过是与基督联合造成的与罪决裂的另一方面。然而正是这一方面彰显了“能力”的方面,罪被放在它行使能力的视角下,与罪决裂被放在脱离罪的能力的视角下。当我们向罪死了,我们是向罪的能力死了。我们一定不能稀释这一真相的力度,正如我们所探讨的其他问题一样,这一真理是斩钉截铁的。罪不是信徒的主,认为罪是信徒的主是否认基督因着死与复活拥有的主权。并且,正如从罪的能力下得救是斩钉截铁的,它同样是兼收并蓄的——如果信徒处在任何罪的治权下,“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这一真理就可以废止了。因此这里的救赎必须应用于一切罪,我们也必须得出一个不容置疑的推论:仍然处于信徒里面的罪、信徒仍旧犯的罪,在信徒身上不具有统治权柄。罪的内住和信徒犯罪是一个事实,罪仍然不失罪的性质,它是与神对立、与信徒最大的属性特征对立,它是最大的累赘。但因着神的恩典,信徒已经发生重大改变,罪不再具有治权。信徒犯罪时引起的自我定罪是这一事实的指针讯号。正是罪权能的被败坏使得圣经伦理的实现成为可能。

 

我们在这一章讨论的主题是圣经伦理的动力,即圣经伦理实现、结果的动力。我们发现它的轴心是基督的死与复活,与基督的死和复活联合,是与罪之世界决裂的方式。信徒向罪死了,旧人已经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罪不再具有治权,属罪的身体已经被毁灭,因此信徒不应该再服事罪。但是基督的死与复活具有比与罪和罪的能力决裂更多的意义,基督的死与复活是成圣恩典的永恒来源,因此是伦理更新的永恒来源。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与大能从死里复活,运行在信徒里面的正是这一使我们主从死里复活的大能(参弗1:19-20)。基督是作为复活的主活着,祂是自祂的死与复活而来的功效与恩典的永恒实体,祂被授予了复活的大能、是复活大能的体现。并且既然信徒已经与祂一同复活,他们就活在基督复活生命的永恒大能、功效与恩典中,他们活在新生的样式中(罗6:4)。基督被授予的能力与恩典运行在信徒里面,并将持续运行,这就是伦理生活的动力。我们也因此来到了另一个圣经教训的入口。

 

基督的复活是透过父的荣耀与父的权能(罗6:4;弗1:19),复活也跟圣灵的行动与工作相关。新约不常提到圣灵在基督死而复活上的作为(参罗8:11),但是非常强调复活之主与圣灵、圣灵与复活之主的关系。基督正是因着复活被给予圣灵的应许[10],也正是复活的主差遣了圣灵。彼得在五旬节上说:“这耶稣,神已经叫祂复活了,我们都为这事作见证。祂既被神的右手高举,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徒2:32-33)五旬节是基督升天的后续,这两个救赎进程中划时代的事件彼此有机相连。[11]主对门徒说的这话无疑是指着这一关联而言:“然而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来。”(约16:7;参15:26)祂同样教导父差遣圣灵。(约14:26;参14:16-17)毋庸置疑,基督差遣圣灵这一举动,是圣灵之所以被称为基督的灵的原因之一(罗8:9;彼前1:11;参徒16:7;腓1:19;加4:6)。

 

升天的主与圣灵关系的亲密在保罗的话中表达得更加清晰震撼——“主就是那灵”,保罗这里显然是指着圣灵而言,他继续说道:“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后3:17)然后他称呼主——无疑是主基督——为“灵的主(Lord of the Spirit)”(3:18)[12]。由于复活而被任命的状态与作为,因此基督被称为“那灵”,祂与圣灵的关系被描述为“灵的主”,这在保罗其他声明中亦可见到。他说“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林前15:45),上下文清楚表明他指的是复活事件使得基督成为赐人生命的灵。保罗清楚地说,基督成了“那灵”;要使“主就是那灵”的宣称,跟使主成为“叫人活的灵”的事件分离是不可能的。使徒并非将基督的位格与圣灵的位格混为一谈,也不是在消除祂们位格的独特性以及位格之间的不同;使徒在这些惊人关联里宣告的是,主基督复活的生命和活动是有条件的,以及圣灵是如何遍布、掌管、导引那复活的范围与疆域。[13]然而,我们不能强调圣灵无所不在的权能与活动到一个地步,以至于将升天的主降低一等,好像祂从属于圣灵。在复活的范畴里,基督是赐生命的灵,升天的主是那位“灵的主”,圣灵是主的灵。这种关系与连接体现了三位一体在救赎大工上的完美合一与团契。

 

在这一伟大真理上,我们最多只是触碰了边缘,但我们的确得以一瞥新约对于以下真理的强调:主复活生命的圣灵属性、主赐下属于他的属灵权柄以及祂借此施展的圣灵大能[14]——祂“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4;参提前3:16;彼前3:18)。[15]我们也能更好地理解基督的复活对于圣经伦理要求的达成具有何等意义,信徒是因着与基督的复活联合才能过有新生样式的生活(罗6:4)。既然这是与基督在复活上联合,那么就是与复活之主的圣灵属性、权柄与大能联合。这就是为什么基督的复活是圣经伦理的动力,复活之主是赐生命的灵,因此祂将生命赐给一切在祂里面的人。如果我们记得方才发现的关联,就可看到这不过是以另一种方式说:圣经伦理的动力是圣灵作为基督的灵、按照父的应许被差遣降下。在新约用法中,在基督里和在圣灵里、有基督在我们里面和有圣灵在我们里面、有基督的灵和属基督——具有相等含义(参罗8:9-11)。“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林前6:17、19)。“我们……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林前12:13)

 

我们无需再强调圣灵与伦理生活的关系——只有那些随从圣灵、与圣灵有一样的意念、在圣灵里、有神的灵内住、有基督灵的人,才能做讨神喜悦的事(罗8:5-13)。照耶稣复活样式的新生命是“心灵的新样”(罗7:6)[16];叫人活着的乃是灵(约6:63)。神的儿子是受圣灵引导(罗8:14),那些受圣灵引导的人,是已经脱离肉体败坏的人(加5:17)。耶稣基督呼召的人是顺着圣灵而行的人(加5:16、25)。基督里的新生命彰显的美德是圣灵所结的果子(加5:22-24)。完全了律法的爱是圣灵的爱(罗 15:30;加5:22;参西1:8;加5:14-16;罗13:8-14)。我们无需再说。新生的样式是圣灵的更新(多3:5),只有在圣灵里才有讨神喜悦的生命。这是在说,按照新约的说法,属神的人是“属灵的”,有圣灵的内住、管理与指引。

 

圣灵是信徒生命中领导和指引的保惠师,这个事实为圣经伦理的实现带来一些至关重要的考量。我们在此反思两点。

 

首先,圣灵是真理的灵(约14:17,15:26,16:13;参林前2:9-15;约一2:26-27)。约翰甚至说“圣灵就是真理”(约一5:7)。罪始于认同谎言之父的谎言,正直始于真理植入我们内里,始于领受爱真理的心和包含在爱中的真理。在伦理正直上前行并非一个自动的过程,而是藉着明白、领受神纯全、善良、可喜悦的旨意渐渐达成的渐进更新(参弗5:17;罗12:2)。圣灵的功能之一就是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真理(约16:13),以便我们可以在神的旨意中纯全完备地站立稳固。这将我们引向使真理生发果效的中心媒介,我们的主称呼圣灵为真理的灵,圣灵将引导门徒进入一切的真理,并且祂说:“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16:14)基督是真理,是真理的本体,是道成肉身的真理;祂是不可见之神的像,神荣耀的光显在祂的面上;在祂里面藏着一切的智慧和知识。还有什么比这更合适:那将人按着神真理、仁义、圣洁的形像新造的,正是那位真理的圣灵;圣灵引导信徒、引导他们进入一切的真理,按真理的样式模造他们;圣灵要将真理本体的基督放在信徒悟性的中心,使他们照着主的样式改变更新、荣上加荣(参林后3:18)。因此,基督的荣耀彰显在神的百姓身上,不是人造的、感性的、被拉低的“效法基督”;而是圣灵有效的、革新的光照,神的百姓藉此“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3)。基督是那伟大的典范,那位荣耀基督的圣灵使得那些有祂内住、受祂引导的人,因着觉得认识主基督耶稣的知识好得无比而将万事看作粪土,“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3:14)。

 

第二,圣灵是爱的灵(参罗15:30;加5:22;西1:8)。因此当我们想到圣灵时,当视祂为在我们心中造作向神之爱的那位。毋庸置疑,保罗说这话时正是这种思想:“圣灵所结的果子是爱。”但圣灵首先将神对信徒的爱浇灌在他们心里,这就是我们在这节经文中读到的爱:“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5:5)我们一定不要忘记,我们对神的爱是从神对我们的爱中涌出来的(参约一4:19),并且我们对人的爱也是来自同一个源头(参约一4:11)。当我们想到圣经伦理由对神对人的爱驱动达成,那么除非这爱是经由知识在我们里面生发的神在基督里的爱,否则我们所有的爱都不过是讽刺而拙劣的模仿。“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一4:10)那些将“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奉为宗教和伦理格言、却一点不明白基督爱的约束的人,是多么伪善而空洞。圣灵是爱的灵,因此作为爱的灵祂可以用神和基督对我们的爱虏获我们的心。在我们传播这种爱时,就涌出了对他人的爱。“亲爱的弟兄啊,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一4:11)圣经伦理要求的达成,只能是从基督救赎之爱的约束和要求而来(参林后5:14-15;加2:20)。我们的爱总是由基督对我们的爱点燃,是圣灵将神在基督耶稣里对我们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我们里面被点燃的爱是圣灵的果子。

 

现在我们被带回那律法和先知总纲的两条诫命——“当爱你的神”和“当爱人如己”。将这两条诫命笼统作为圣经伦理的总结很容易,就跟挥舞着它们,将其作为拯救我们问题的伦理良药一样容易,尤其是第二条。多少时候它们被当成(我们也许宁可说被歪曲利用成)一种遮掩的泛泛之谈,遮掩我们对神的诫命所要求的特定内容的憎恶。这的确是两条最大的诫命,我们的主是我们的权威,但是在圣经伦理的宽广疆界中,再也没有比面对这两条诫命更能让我们面对神律法的威严、律法要求的神圣、律法义务的无所不在和它的完美一丝不苟的要求:“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可12:30-31)没有什么比这两条诫命更加决定性地显明人堕落本性的无力,不仅显明人堕落本性的无能为力,而且显明它的敌对。“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罗8:7),仇恨是爱的对立面。福音真理是多么不可或缺!爱是唯独圣灵才能结出的果实,“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爱”。这里的圣灵是保罗所说的父与基督的灵,是五旬节的圣灵,是父所赐、升天之主差遣降下的圣灵,是以大能使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圣灵,是管理着整个复活疆界的圣灵。是圣灵在那些喜爱神律法、昼夜思想的人心中生发爱(诗1:1;参罗7:22、25)。因此,那完全了律法的爱,那作为律法和一切先知道理总纲的爱,那为咒诅逼迫我们的人祝福的爱,那照着天上的父完美样式而行的爱,是圣灵造作、养育、维系和使之完全的爱。圣灵的能力在信徒身上作王,因为他们是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一同复活的,他们要与基督耶稣一同在天国里坐席(参弗2:5-6)。圣灵的大能具有绝对的优势,因为主的灵具有绝对权柄。“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后3:17),这自由是对那完美自由之律法的补充(雅1:25,2:11-12)。有自由是因为爱作王,爱驱散一切恐惧(约一4:18)。这不是脱离律法的自由,而是律法中的自由,因为我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雅2:8)。这就是对我们全然败坏、无能为力的解答——圣灵是圣经伦理实现的动力。神在圣徒心中动工,使他们“立志行事……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3)。这就是实现的保障,也是促使我们以全人努力做成我们得救功夫的动力与激励(参腓2:12)。

 

 

作者简介

约翰•慕理(John Murray):1898年10月14日生于苏格兰的博纳布里奇,逝于1875年5月8日,享年76岁。他是一位加尔文主义神学家,曾任教于普林斯顿神学院,之后离开并协助创建了威斯敏斯特神学院并在彼任教多年。

 

 

[1] 本文取自美国改革宗翻译社网站,https://rtf-usa.com/media/pdf/Principles%20of%20Conduct%20Murray%20Simplified.pdf。2018年8月23日存取,编辑时略有改动。承蒙授权转载,特此致谢。——编者注

[2] 《威斯敏斯特信条》论及这一新约教导时说:“那些一次蒙受有效恩召、被重生的人,得着新心,被造有新灵,他们又进一步得着成圣,真实而具体,是透过基督死与复活的功效,藉着祂的道与圣灵内住”(第八章,第一条)。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透过(through)基督死与复活的功效”这一表述,这里不是“藉着(by)基督死与复活的功效”——这不能传达实际含义。所标注的支持经文是罗马书6:5-6,这可以表明本来的意思。

[3] 英文为:It is, of course, true that believers did not die and rise again with Christ as believers nor did this dying and rising again constitute them actual believers.——编者注

[4] 参阅:Calvin, Comm., Romans 6:6, trans. William Pringle (Grand Rapids: C. T. S., 1948), 294。其中谈到:“旧人,正如旧约的名称是相对于新约一样;旧人只有在被重生渐渐摧毁时,才开始算为“旧”。但保罗的意思是我们自出母腹而有的整个性情,即与神的国完全不相容的性情,都必须死到这样一种程度:我们在真正的生命中得着新生”。同时参见以弗所书4:22注释:“正如我们先是从亚当而生,我们从他而来的败坏天性即被称为‘旧’人;当我们在基督里重生时,这一属罪性情的改变即被称为‘新’人。”James Fraser, A Treatise on Sanctification, (London, 1985), 55f. 其中谈到:“我们该怎么理解‘旧人’呢?这显然标志着本性的败坏……罪的原则带着诸般情欲,占据并影响着一个人的全人及能力;并且,只要它还存在于真基督徒里面,即被恩典更新的人、里面具有新人的人,因着与这仅在信徒里面存在的新人的对比,前一个就是旧人。在未重生之人里面,这一邪恶的原则并不是旧人,而是持续朝气蓬勃、带着完全的威力与气势。旧人仅仅存在于重生之人里面,即真基督徒里。”Charles Hodge, Comm. Romans 6:6; Ephesians 4:22; Moses Stuart, Comm., Romans 6:6; Albert Barnes, Notes, Explanatory and Practical, on the New Testament, Romans 6:6.

关于问题的另一面,参阅:Heinrich Meyer, Comm., Romans 6:6; Ephesians 4:22-24; Henry Alford, Comm., Romans 6:6; W. Sanday and A. C. Headlam, Comm., Romans 6:6; John MacPherson, Comm., Ephesians 4:22, 24; Anders Nygren, Commentary on Romans, trans. Carl C. Rasmussen (Philadelphia, 1949), 234ff.; 显然要列进John Eadie, Comm., Ephesians 4:22。

[5] 参阅:. Moses Stuart, Comm., Romans 6:6; Albert Barnes, Comm., Romans 6:6。

[6] ἀποθέσθαι和ἐνδύσασθαι是不定过去时的不定式,新约希腊文中有祈使性不定式。参阅:F. Blass,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 (London, 1898) ,242; E. DeWitt Burton, Syntax of the Moods and Tenses in New Testament Greek (1906), 146; J. H. Moulton, A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 Vol. I, Prolegomena (Edinburgh, 1930), 179f; A. T. Robertson, A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New York, 1914), 943f.; G. B. Winer, A Grammar of the Idiom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over, 1892), 316f. Burton(波顿)说“新约只有一个关于这种用法的明确例子”,也就是腓立比书3:16,罗马书12:15是另一个可能的例子。布拉斯具有相似的保留观点。Moulton(莫尔顿)说:“祈使性不定式曾遭到不必要的反对,它在腓立比书3:16、罗马书12:15以及极有可能的提多书2:2-10中都是无可置疑的……书信体的 Χαίρειν(徒15:23,23:26;雅1:1)具有相同词根。”Robertson(罗伯特森)比上面几位找到的例证都要多,Winer(维纳)也许是最保守的一个,他说:“解经家在寻找这一用法的新约例证上常常太迫不及待”。

尽管这一不定式在新约中带有祈使性可以说是无可置疑,以弗所书4:22-24都很难作为例证。上述权威没有一个作这样的解释。

[7] 关于结果的不定式,参阅: F. Blass,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 223-225; Burton, Syntax of the Moods and Tenses in New Testament Greek, 147-151J. H. Moulton, A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 Vol. I, Prolegomena, 209f. A. T. Robertson, A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1089-1091. 尽管这种不定式时常使用ὥστε,但它仍然会不带ὥστε出现。参见使徒行传5:3;希伯来书6:10;启示录5:5,16:9(参阅: F. Blass, Grammer of New Testament Greek, 224; Burton, Syntax of the Moods and Tenses in New Testament Greek, 149.)。

ἀπόθεσθαι 和 ἐνδύσασθαι 有可能是Burton称为的“用来更明确定义前面一个动词或名词指代的行为内容的不定式”(op. cit., 150)。在这种情况下,不定式可以表明信徒已经学到的关于基督的真理,或已经从基督领受的教训。重要的不是去精确定义这里的不定式属性,而是只用阐明将它们视为祈使形态是没有证据支持的。

需要承认的是,如果我们将这些不定式视为结果的不定式,或内容的不定式,这本身并不能确立这一论点,即脱去旧人、穿上新人是一次完成的绝对举动。甚至当信徒相信脱去旧人、穿上新人是渐进性时,结果的不定式仍然适用。然而,这样解释这些不定过去时的不定式,将不能与不定过去时的一般特征(如果不是恒久特征)相一致(参阅:Burton, Syntax of the Moods and Tenses in New Testament Greek, 16-31; Robertson, A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856f.; G. B. Winer, A Grammar of the Idiom of the New Testament, 330ff.)。但针对这一主题最具分量的论点即上面陈述的解经观点,在作者的判断下它们是确凿无疑的。

[8] 问题在于不定式ἀπσθέσθαι和ἐνδύσασθαι取决于什么。Winer (A Grammar of the Idiom of the New Testament, 321f.)认为ἀποθέσθαι ὑμᾶς取决于ἐδιδάχθητε。对于我而言,解释这段经文中的不定式到底取决于ἐμάθετε还是ἐδιδάχθητε,造成不了多大差别。在上面陈述的解释中,我采用的是它们取决于ἐμάθετε,因此意思就成了:“你们学了基督,并非以致于像外邦人那样行事为人(即17-19节给出的描述);相反,你们学了基督,以致于脱去旧人、穿上新人”。如果这些不定式取决于ἐδιδάχθητε,那么意思就成了:“你们领受了基督的教训,要脱去旧人、穿上新人”,不定式所表达的,要么是结果是教训所预期的、或教训的内容所预期的,要么是结果实际地随着教训到来。但总体思想是不受影响的,对经文作为整体的解经仍然是一样的。至少这些选项并不会对我们探讨的主要问题产生本质影响。

[9] 人们有可能认为保罗在罗马书6:6、歌罗西书3:9-10中是在讲旧人绝对的钉死,但在以弗所书4:22-24中将旧人视作仍然活着、需要被治死。这种建构可以类比保罗对其他表述的相关用法。在保罗的思想中,信徒已经一次向罪死了(罗6:2),但罪仍住在信徒里面(罗7:14-25)。“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5:24),然而肉体仍然在信徒里面,信徒仍然有肉体的私欲(罗7:14、18、25)。在这些例子里,保罗一方面讲论信徒与罪和肉体的绝对决裂,一方面讲到信徒仍旧不完全的事实。因此以此类推(pari passu),我们可能会认为他是在将同样的区别放在旧人上,一方面旧人绝对被钉死,另一方面旧人还余息尚存、继续活跃。对这种推理的反驳是它在使徒的用法中找不到支持依据。以弗所书4:17-24以及罗马书6:6、歌罗西书3:9-10都不支持这种观点。此外,“旧人”的表述本身不能跟“罪”和“肉体”的用法相似,“旧人”描述的是一个完全、全人受肉体和罪掌控的人。尽管保罗将他的自我与罪相认(罗7:14、20上、25下),也将之与义相认(罗7:17上、20下、25上),但他并没有称前一个为他的“老我”,称后一个为他的“新我”。与之相似,他也没有称“罪”和“肉体”为他的“旧人”。

[10] It is by reason of the resurrection that Christ is given the promise of the Spirit.

[11] 关于圣灵与基督复活和升天之主的关系,参阅:Geerhardus Vos(魏司坚), “The Eschatological Aspect of the Pauline Conception of the Spirit,” Biblical and Theological Studies, Edited by members of the faculty of 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 (New York, 1912), 210-259。关于五旬节以及相关问题的有能佳作,参阅:Harry R. Boer, Pentecost and the Missionary witness of the Church (Franeker,1955[?]).

[12] 中文“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英文为“这是从那位是灵的主而来”。——译者注

[13] 魏司坚的表述为“圣灵既是复活之举的媒介致因,又是复活生命的永恒根基”(Geerhardus Vos, “The Eschatological Aspect of the Pauline Conception of the Spirit,” 234; cf. 226)。

[14] 英文为:the Pneumatical conditioning of our Lord’s resurrection life,the pneumatic endowment which is his, and the pneumatic power which he exercises as a result of this endowment——编者注

[15] 魏司坚的论述或许反映了对罗马书1:4的合宜解释。“这里不是在讲救主身上两个并存的组成方面,而是在讲祂生命的两个接替阶段……对于保罗而言,复活是儿子身份新状态的开始:因此,正如耶稣是从大卫族脉得到儿子身份κατὰ σάρκα,祂也可以说是从复活得到祂满有大能的神性儿子身份”(Geerhardus Vos , “The Eschatological Aspect of the Pauline Conception of the Spirit,” 229)。然而,说耶稣“是从大卫族脉得到儿子身份κατὰ σάρκα”是否合宜,这一点还值得商榷,这种思想在经文中并不明显,也很难看出经文有这种暗示。但无论如何,霍志恒的解释非常有启发性。

[16] 英文为“灵的新样”。——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