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2022年09月号(总第91期) “理想化”?“颠覆者”? ——百年后看内地会对宣教士的遴选和培训

“理想化”?“颠覆者”? ——百年后看内地会对宣教士的遴选和培训

 

文/亦文

 

曾经听到一位传道人说,内地会挑选宣教士的时候,主要看这个人是不是爱主。这样的“历史性总结”,虽然不能说不对,但实在是太过简略了。一方面,这种说法,暗示内地会以外的其他差会不看重宣教士是否爱主;另一方面,也忽略了内地会甄选宣教同工时很多其他标准。内地会作为一个异军突起、迅速成长的差会,其创始人又具传奇般的属灵经历,很多人对它会附加一些理想主义的神秘色彩。但细读比照内地会的文献,读者会逐渐发现,戴德生是一位既拥有活泼灵命又具备务实精神的差会领导人。而这两篇事务性的文章,便是最好的证明。

 

戴德生的这篇报告,第一听众是众西方差会的在华代表,其内容更多侧重属灵大原则,以及他个人的禾场经验;而施牧师(F. A. Steven)的系列文章,针对的是《亿万华民》的读者,包括北美内地会的支持者和潜在申请人,其内容建立在他身为“内地会人”(CIMer)的切实体会以及与众申请人打交道的经验上,因此也更加具体化。

 

这两篇文章涉及到不同层面的众多问题,包括神学层面的问题:何为宣教(广义和狭义)?如何确定呼召(圣经启示,个人领受,还是环境因素)?还有教牧层面的问题:什么样的信徒适合海外宣教(品格、体力、脑力、灵力)?谁来确定禾场或宣教站(本人还是他人)?以及技术层面的问题:在没有短宣的年代如何筹划长宣?

 

内地会的成功故事,借用现代的商业语词,可以说是当时宣教界的“颠覆者”(disruptor)[1]。虽然内地会的出现,并没有“颠覆”传统差会,但是内地会创始人戴德生却“颠覆”了不少差传传统,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便是宣教同工的甄选和培训。施牧师特别提到,内地会的招募并非聘用。在展开讨论之前,笔者需要略微说明一下,传统差会与宣教士的关系,亦非完全的聘用关系。譬如,当有人申请成为宣教士时,较常用的动词是“volunteer”,这一选词强调的是自愿奉献生命,而非今天通常意义上的“无薪义工”。著名的学生志愿海外宣教运动(Student Volunteer Movement for Foreign Missions)便是经典的案例。[2]但另一方面,传统差会(尤其是具有宗派背景的差会),按立并任命宣教士的过程反射了该宗派在母国聘请神职人员(包括男性牧者和女执事)的模式,因此也多少保留了一点聘用性的权利和义务,对宣教士的后勤支持方面具有一定的保障。而内地会作为跨宗派差会,其组织文化更像是较为松散的“宣教团契”。如果说传统差会以宗派为团队的身份认同,内地会则是以“颠覆性”的新理念成为吸引和凝聚同工的力量。内地会既然不能如宗派差会那样保障收入,自然也不能如宗派差会那样保障付薪,因此内地会的宣教士不是端“铁饭碗”的“雇员”(employee);而是基于同一种理念参与同一个事工的“成员”(member),这种成员身份更能体现同舟共济的团队精神。因此,招募新人的负责人会特别提醒申请人,仔细研读该会的《原则与实践》。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内地会已积累了足够的经验,这些经验证明新同工若不认同内地会理念,便很难长久共事;而内地会团队中不乏在禾场服事一生之久的同工,即便家境丰裕的成员也甘愿放弃原来的生活水准,接受团队的简朴生活,凡此种种皆从侧面反映出,对该会宣教理念的深层认同,正是支持他们至死忠心的因素之一。

 

在了解了内地会与所属宣教士“颠覆性”的关系基础之后,方可以进一步了解内地会“颠覆性”的招募方针。传统的差会至少在理论上,将西方的教会体制延伸到了禾场:既然宣教士最终将承担植堂牧会、施行圣礼的重任,他们的遴选资格应当与本国神职人员相等。这样的高要求,自然而然地把宣教士人选的范畴缩小到神学生这一精英团体。由于当时女性不能出任神职人员,不能就读神学院,因此也兼带取消了姐妹投身宣教的资格。不仅只有具备按立资格的传道人,才能被赋予宣教士身份;而且其他具备专业技能的同工,不论男女,只能从事技术性的工作(如印刷、行医、护理、教育),属于平信徒(lay worker),不能讲道、布道或牧会,甚至不具备宣教士的头衔。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谁有资格成为宣教士,谁能在禾场做什么事工。在戴、施两位牧师文中,都承认各种分工的重要性,但同时也指出,系统的神学训练和专业培训并不适用于所有人,相对而言,在母国的福音工作才是海外宣教最好的操练,禾场师徒制的实习可以更好地帮助新人踏上正轨。内地会从简从快的原则也适用于对专业资质的态度。戴德生本人,便是没有完成医学学制便前往中国,而他的一个儿子[3]和另一位儿媳[4]也在他的劝说下,分别中途放弃学业,奔赴禾场。这样的抉择,绝不能粗暴地归纳为“反智主义”,而是一方面在“学习语言的最佳年龄”和“过度装备”之间寻求平衡,另一方面也因为中英两国在现代医学方面存在巨大差距——在几乎没有西医的中国内地,只需掌握最基础的常用医学和药理技能,便能在宣教站附设小诊所,达到行医布道的目的。中国内地需要的不是专科专家(specialist),而是什么都会一点的多面手(generalist)。雄辩的口才、过高的学历,到了内地,不仅没有用武之地,甚至可能成为一种负担。内地会的不同之处,不仅在于启用既不具备按立资格,也没有专业文凭的“双重平信徒”加入宣教团队,更在于赋予他们与神职人员(clergy)和专业人士(professional)同样的宣教士身份。打破这种局限之后,每一名宣教同工都同样被赋予了福音布道的职分,挂牌医生也要学习用中文传福音,平信徒也有机会拓荒植堂。这样的用人新政,既是内地会作为一个跨宗派的差会,在当时宗派间壁垒分明的时代背景下,避免与各宗派争夺宣教资源的策略[5],也使得有资格加入宣教团队的工人大大增长,在禾场开拓事工的机动性全面开花。当然,这并不是说,内地会没有门槛(两篇文中都列出了很多不可谓不高的要求),也并非一成不变。

 

此外,大部分传统差会,都会要求单身男宣教士候选人先觅偶,再赴华,所以很多宣教士的日程安排是先举行婚礼,再举行差派礼,前往中国的航程,就是新婚夫妇的蜜月。[6]这样做的智慧是减轻男性宣教士的思乡之苦,在异国他乡有贤妻相伴,可以建立家室,生儿育女。但这种模式中的宣教士妻子,通常只是宣教士的家属。愿意嫁给即将远航的宣教士的姐妹,虽然不会像威廉克里的妻子那样抵触海外宣教[7],但没有正式宣教士的职责和名份,无需系统地学习语言,也不便过多积极地参与事工。在一个“帮你是人情,不帮你是本分”的基调上在华生活;差会既不期待宣教士妻子有什么作为,也不会记念她们的付出,甚至名册上都不会记录她们的名字。内地会的用人政策正好相反:由于该会不强调神学学历和专业学位,很多只受过普通教育的年轻人都具备申请资格,因此大部分内地会的新人都是未婚状态(至多已订婚)。在此基础上,内地会得以规定,未婚新人抵华之初,当以学习语言、适应环境为要务,两年后才能够结婚成家,那时他们便可以一起主理一个宣教站,带领其他单身宣教新人。这种人事制度的“颠覆性”在于:男女宣教同工(即便是已经订婚的一对新人)都需要分别经历同等严格的审核过程,一旦通过,便被赋予同等地位的宣教士身份。这种宣教士的职分贯穿一生,女宣教士结婚生子之后,虽然会有几年时间要分出时间照顾年幼的孩子,但等到孩子满了读书年龄,一家人会把他们送到山东烟台的芝罘学校,让“空巢”女宣教士可以脱身回归福音事工,和丈夫一起“并肩作战”。因为从起初就具备宣教士名分,使她们对于宣教事工的参与,成为名正言顺的正务,而非旁务。在内地会的历史中,不乏丈夫身故之后,妻子仍然留在禾场,持守她当年蒙召赴华的初心,不因丈夫的存留而改变;以至于内地会同工名录中,曾专门列出“寡妇”(widow)一列。[8]笔者在采访一些内地会后人时,好几位很自豪地说:“我的母亲是凭自己的资质被内地会录用的,这件事赋予了她很多的自信。”言下之意,她的母亲并不是靠裙带关系“嫁进”差会的;在女性很少有机会“建功立业”的年代,这是极其不寻常的人事策略。

 

内地会筛选、培训宣教同工另一个很重要的机制,是其从本部到禾场的“宣教士之家”一条龙体系。传统差会,因为门槛高,入选者少,基本上是分别受训,单独出发,到了禾场,才会住进宣教大院(compound),开始和其他同工的磨合。但是内地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便在各国的本部设立一个“宣教士之家”,供准宣教士们寄宿六周到两个月的时间。通过观察期的候选人,会“组团”一起赴华,按施牧师文中记载,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从美国到中国是一个月左右,1876年从英国到中国约为一个半月[9],在船上的时间也是彼此认识的好机会。到了上海总部和位于安庆、扬州的语言学校,从单一国家来的宣教新人第一次和其他国家的新人,以及来自各国的总部同工,一起同吃同住一段时间。这次“群居”的时间最长,通常要零距离磨合六个月。综上所述,一名宣教士在抵达宣教站之前,要经历三到四次不同的集体生活,适应不同风格的团队协作。这一体制背后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基于内地会跨宗派、跨国界的结构性特质,来自不同宗派背景和国籍的同工们,若不在母国和语言学校适应这种组织文化,很难在具体宣教站同心协力。很多问题,在面试和寒暄的泛泛之谈中是看不出来的,但一同起居几个月,优点固然彰显出来,缺点也很难隐藏了。集体生活不仅是个性的试金石,也是培养同袍情谊的摇篮,很多内地会同工,在朝夕相处的日月中,建立了深厚的终身情谊。

 

就以上三点,即可看出,内地会的遴选培训体系,绝非一蹴而就、石破天惊的灵感,乃是深思熟虑、基于实践的成果,甚至可以说是建立在戴德生本人与最初差派他赴华的中国传道会(China Evangelization Society)的惨痛经历之上。戴德生第一次抵达上海时,差会没有任何指示,没有食宿的安排,没有按时寄发生活津贴,没有提供语言培训,以至于他只能在伦敦会的“麦家圈”寄人篱下。而且按照戴德生当时的资历,没有神学文凭,没有医学认证,不能被尊为牧师,也不能挂牌行医,恐怕也很难被传统差会所录用。但是,他在禾场的亲身体验却让他觉察到,在神州大地,只要有好的后勤支持,没有一技之长的平信徒也可以大有所为(后来的历史也证明如此)。这也是他后来成立内地会,设立各种制度时权衡考量的实战基础。

 

如果教会普遍的领受是,除非有特别呼召,基督徒不必到海外宣教,那么关注或思考宣教的信徒就会寥寥无几。但是以戴德生为代表的一些差传界领袖,提出了另一种思维模式,类似于法律中的“无罪推定”(在证明一个人有罪前,应先假设他为无罪):除非有明显的不合适、障碍或特殊的反对理由,一名信徒理所当然地应将自己献给宣教事工。在信主的那一刻,神便已征用我们的生命,任差何往;但同时,投身宣教也绝不是逃避社会责任的借口。在这个前提下,施牧师特别提到,候选人的抉择过程包括:蒙召去海外→蒙召去中国→蒙召加入内地会。但很多人是因为认同内地会“颠覆性”的理念而去了中国,而不是因为蒙召去中国才加入内地会。

 

戴德生带领的内地会所设计的遴选标准固然非常周详,但“人选人”难免会看走眼。戴德生本人也提到一些特例:被拒绝的候选人未必不是好人选。在内地会的历史上,艾伟德(Gladys Aylward)[10]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不过,内地会的同工深知,不能去一线的人仍然可以以协助者和奉献者的身份参与宣教。戴德生甚至劝阻一些有感动赴华宣教的牧者留在英国,做“以一当十”的动员和培训的工作,更有效地发挥他们的长处。相信在历史长河中有很多这样的幕后英雄,现在虽然隐藏,在“那一日”必会显明。

 

在戴德生和施牧师两人的文中,完全没有提及个体教会的角色和贡献,这一“缺席”的原因,仍需专门的研究,笔者在此只能作初步的推测。在十九世纪末,差会仍然是差传的主要推动力,差传被视作差会的专长,个体教会尚没有像今天这样成熟的差传动员体系(包括差传基金、差传主日、差传年刊)。内地会作为跨宗派差会,更加难以越过宗派联会,和个体教会建立直接联系,此外也不排除内地会有意在不同宗派的众教会中保持中立,以维持超然的身份。而潜在的宣教士和支持者也都是以个人的身份申请和赞助。内地会每年在伦敦本部的年会,也是借用一个公共空间(即Exeter Hall),而非某个教会的礼拜堂。相对而言,内地会与众多宣教士培训所的关系可能更为密切。这一模式,到了二战之后才有所调整。

 

行文到此,有必要谈一下,21世纪的华人教会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借鉴内地会在19世纪的做法,同时又避免食古不化、率由旧章。毋庸置疑,戴德生和施牧师对宣教士在体力、脑力、领导力、影响力、得救确据、基督徒品格和属灵敏锐力方面的要求,适用于任何时代。但一百三十多年来,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宣教策略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首先,科技发达,旅行便捷,到禾场来一场想走就走的“异象之旅”(vision trip),考察当地环境,并非难事。因此短宣成为确定宣教异象的重要环节之一。

 

其次,因为高等教育的普及,大部分亚非拉禾场现代化程度提高,教会日益成熟,宣教士的神学装备和专业资质也需要相应提高,才能谈得上有所贡献。而装备培训时间的延长,相应而言,便是宣教士候选人的年龄增长。除了一些专门吸引年轻人的机构(如:OM,YFM),大部分差会的申请人都已接近而立之年,已婚并育有子女。差会唯有鼓励夫妇互为同学,进修当地语言,至多只能建议夫妇两年内不要再添新生儿。基于同理,拖家带口的情况,也使得集体生活的磨合期不太容易执行,加上西方文化对“专业距离”(professional distance)的重视,导致师生同吃同住的模式难以为继,这是非常遗憾的一种趋势。此外,因为各国语言培训课程日臻成熟,差会也不再设立自己的语言学校,而是外包给不同的培训机构。戴德生的年代,基于西方国家在经济、外交、技术和军事各方面的绝对优势,宣教士在大部分亚非拉地区可以自由出入。但二战以后的半个多世纪以来,去殖民化进程(decolonization)改变了世界格局,以至于不少原先对外开放的禾场变成了“创启地区”(Creative Access Nation),既不可能在禾场建立庞大的办事处,也不可能申请到神职人员的签证。教会和差会必须挖掘和培育更多创新型的人才,以非传统、非典型的形式和身份进入禾场。

 

最后,近几十年来独立教会的兴起,及其直接差派宣教士到禾场的尝试,也促使很多跨宗派差会,从招募宣教士个人,过渡到重视教会的全程参与。因此宣教的理想模式,已从差会指导宣教士的“杠铃”,演变成母会差派、差会指导、宣教士实践的“金三角”。在反思传统差派模式的过程中,也掀起了新一轮的神学探讨:究竟由谁来差派宣教士,才最符合圣经的原则?安提阿教会打发保罗和巴拿巴在地中海沿岸的宣教之旅,今天是否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复制?平顺时期,越过差会似乎更为便捷,但个体教会通常不可能在禾场提供实地的关怀,而且缺乏紧急应对机制,对于政经动向对宣教策略的影响也不够敏锐,甚至会因为人事变动而削减“不急之务”,奉差的宣教士容易成为断线风筝,单打独斗。而积累了很多经验的宣教机构,“因为专注、所以专业”,善于在较为复杂的事工处境中提供现场指导。宣教机构一方面继续强调个人层面对“普遍性常规使命”的回应,另一方面也开始更新教会层面对宣教的认识:如果宣教只是众事工中的一项,每年只需要在宣教月或者宣教主日复习一下马太福音28:18或使徒行传1:8,宣教将永远处在日常教会生活的边缘;如果宣教是教会的DNA和驱动力,宣教便成了教会存在的重要理由之一。

 

说到时代的不同,笔者不禁想到两句话,一句是戴德生在发言中所引用的约翰·卫斯理的名言:“世界是我的禾场”(the world is my field),另一句则是今天西方的常用广告词:“世界是我的生蚝”(The world is my oyster)。这种“世界观”的改变,不仅发生在社会,也发生在教会。我们与世界的关系,取决于我们对世界的定义。世界若是“禾场”,我们便会走出舒适区(comfort zone)去改变它;世界若是“生蚝”,我们则会留在舒适区去消费它。前者是与神同工,后者则是与世界为友。1866年,内地会成立一周年之际,戴德生一家四口带领 十六位新同工搭乘“兰茂密尔号”前往中国,是近代史上最庞大的一次成行的宣教团队,在世人眼中也可谓是“一场豪赌”。到了1902年底,亦即“兰茂密尔号”赴华36年之后,戴德生回想起其中一位同工时,满怀深情地说:

 

当神赐给一个人对灵魂的渴望,那是极大的恩典。我们早期的工人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热情。现在的工人,相比以前,从某些方面来说好得多了,受到过更好的教育,但是,却并不常能看到那种对灵魂有真正渴望的人,那种只要灵魂能够得救,甘愿去到任何地方、忍受任何艰苦的人。……早期的那些工人大多都是身份比较卑微的人,假如他们现在申请差会的话,也许都不能加入进来,比如童跟福。[11]但是,没有什么能替代得了这样的热情,也没有什么能弥补得了这个的缺失,……它比任何一种能力都更加重要![12]

 

2022年,距戴德生说这段话已有120年,当中西教会皆在物资、技术、装备各方面都远远超出前人的今天,可谓“金和银都有了”,那我们又该如何记得不要丧失“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叫人起来行走的能力”?

 

 

 

[1] 在今天的语境中,disruptor 乃指为商业格局带来巨变的新创公司。

[2] 这是1886年在美国成立的机构,旨在推动美国大学生前往海外宣教。

[3] 戴德生的长子戴存仁(Herbert H. Taylor)中止医学课程,前往中国。

[4] 金乐婷(M. Geraldine Guinness)中止护理培训,前往中国,后来嫁给戴德生的次子戴存义(F. Howard Taylor)。 Joy Guinness, Mrs. Howard Taylor – Her Web of Time ( London: CIM, 1949), 63.

[5] 在这方面更详尽的阐述,参见亦文,〈跨宗派主义的中国内地会与宗派问题〉,《教会》47,2014年5月,/archives/140508.html。

[6] 赛珍珠(Pearl Buck)的父母赛兆祥牧师夫妇(Rev. Absalom & Mrs. Caroline Sydenstricker)便是如此。

[7] 威廉克里的妻子多丽丝(Dorothy)是一名普通乡村妇女,并未领受海外宣教的异象,被勉强说服随同丈夫带孩子们前往印度之后,因为难以适应当地的环境而精神失常,被关在家中直至去世。详参:James R. Beck, Dorothy Carey: The Tragic and Untold Story of Mrs. William Carey,(Wipf & Stock Publisher, 2000)。

[8] 譬如:在西北回民中传福音的濮马可(Mark Edwin Botham)于1898年过世后,濮师母(Ellen A. Barclay)继续服事到1931年。仅温州一地,内地会体系中便有好几位寡妇宣教士:首位进入温州的独脚宣教士曹雅直(George Stott)于1889年在法国去世后,其师母曹明道(Grace Ciggie)仍然返回温州服事到1917年,距她最初离英赴华近半个世纪;1895年梅启文牧师(Alex Menzies)和新生儿染病不治,梅师母选择留下来继续服事,1914年她与另一位丧偶的宣教士结婚,转往别处服事,直到1927年;来自新西兰的宣教士王廉(Frank Worley)于1932年过世后,其师母丁志贞(Jessie Haddow Pettit)留在当地一直服事到1951年,长达38年。

[9] 亦文,〈一八七八年的中国内地会(一)—— 中国福音事工汇报〉,《教会》64,2017年3月,70,/archives/170312.html。

[10] 艾伟德(1902-1970),曾申请加入内地会,因未通过内地会的测试而被婉拒,最终自费经西伯利亚只身抵达山西阳城,推广妇女放脚,收养众多孤儿。艾伟德后来在香港、台湾继续慈幼事工,她的经历被改编成各种文艺作品,并以“小妇人”闻名世界详参:http://bdcconline.net/zh-hant/stories/ai-weide,2022年6月28日存取。

[11] 童跟福(George Duncan, ? – 1873),兰茂密尔团队成员之一,先后在湖州、俨州(今建德)、兰溪一带旅行布道,只身前往南京、清江浦等地开拓,1873年病逝于返英海途之中。数年后,童师母亦过世,戴德生领养了他们的孤女。

[12] Dr. and Mrs. Howard Taylor, Hudson Taylor and the China Inland Mission: The Growth of a Work of God( CIM, 1918), 120, footnot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