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小雅各
第一项教义:神的拣选和遗弃
第一条:
因为众人都在亚当里犯了罪1,处在咒诅之下,当受永死2,所以,神任凭世人走向灭亡,并因罪的缘故定他们的罪,祂也没有行任何的不义3。正如使徒保罗所说:“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3:19)。而且“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而“罪的工价就是死”(罗6:23)。
1 罗5:12;
2 罗6:23;
3 弗2:1-3
第二条:
但神差祂的独生子到世间来,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约壹4:9),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第三条:
为了使人可以相信,神在祂所定下的时刻,施恩差遣这大喜信息的使者1,到祂所预定要听到福音的人中间;藉着那些牧者的传讲,呼召他们悔改并相信钉十字架的基督2。“人未曾信他,怎能求祂呢?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罗10:14-15)
1 赛52:7;罗10:14-17
2 林前1:23-24
第四条:
神的忿怒临到那些不信这福音的人身上。1然而,那些以真实活泼的信心2接受福音3并信靠救主耶稣的人,就得以脱离神的忿怒和毁灭,并享有赐予他们的永生恩赐4。
1 约3:36;罗1:18, 2:5
2 海德堡要理问答21问答
3 约1:12-13
4 罗10:9
第五条:
这不信的罪孽或原因和其他一切的罪恶一样,绝不在于神1,乃在乎他们自己2;然而,在耶稣基督里的信心和因祂而得的救赎,却是神白白的恩赐,正如经上所记:“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8)。同样又说:“因为你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腓1:29)。
1书1:13,17;约壹1:5
2来4:6
第六条:
一些人从神领受了信心的恩赐,而其他人却没有领受,这是出于神的永恒预旨1。“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徒15:18)。“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1:11)。按着神的定旨,祂就施恩软化选民的心,无论他们是多么的刚硬,也要使他们归信;然而,神遗弃那非选民,因他们自己的邪恶和刚硬受祂公义的审判2。此处特别显明,神以祂长阔高深的恩慈与公义,同时在该被毁灭的众人中作了区分;这就是神在圣经里向我们所启示的拣选与遗弃的定旨,尽管人悖逆,不洁与不坚固歪解了神的定旨而自取毁灭,但这却给了圣洁敬虔之人带来了无以言表的安慰。
1罗9:10-15
2彼前2:8
第七条:
拣选是神不可改变的旨意,藉此,在创立世界以先,神就根据祂自己至善的美意,单单出于祂的恩典,从全人类,就是因自己的过犯而从正直的起初状态中堕落到罪恶和灭亡的人中,在基督里拣选了特定数量的人,去救赎他们,祂从永恒就命立基督作为中保,作选民的元首和拯救的根基。这拣选的人数,虽然他们本性既不是比别人更好,也不是比别人更配得,而且都是在相同的愁苦之中,但神已定旨将基督赐予他们,使他们因祂而得拯救;藉着祂的话语和圣灵,有效地呼召他们并吸引他们到基督的交通中;赏赐他们真实的信心,称义与成圣;并以大能保守他们在祂儿子的团契之中,最终叫他们得着荣耀,以彰显祂的慈悲,并为了祂荣耀恩典的丰富得着称赞;正如经上所记:“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暇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旨意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他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弗1:4-6)。又说:“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
1 弗1:4
2 弗1:11
3 约17:2
4 林前1:9
5 约6:37,44
6 约17:12
7 约17:24
第八条:
拣选的旨意没有很多种,对于那些在旧约1和新约中2得救的人而言,只有同一个相同的旨意3;既然圣经宣告了,神旨意的美意,目的和计划只有一个,按此旨意,祂已从永远拣选了我们得着恩典和荣耀,得蒙救赎和拯救的方法,祂也定规我们要行在其中。
1罗8:28-30
2申7:7,9:6
3弗1:4-5,2:10
第九条:
这拣选并不是建立在预见人里面有信心和信心的顺服,圣洁,或任何其他的好品行及性情上,作为得救所必须的前提,原因或条件;而是人被拣选得信心和信心的顺服,圣洁等。1因此,拣选是一切得救恩惠的源头,信心、圣洁并救赎的其他恩赐,以及最终的永生都是由其而出,如同是它的果效,按着使徒保罗的教导:“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
1罗8:29-30;弗2:9-10,5:25-29
第十条:
神的美意是这施恩拣选的唯一原因;这美意不在于神拣选部分的人是出于他们可能存在的品质或行为,作为拯救的条件,而在于祂乐意从所有罪人中拣选特定一些人作为祂自己的百姓,正如经上所记:“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神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甚至经上说:“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9:11-13)。“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
1弗1:4-11
2创25:23;玛1:2-3
第十一条:
正如神自己是最智慧,不改变,全知且全能的,因此,祂的拣选既不会中止,也不会改变,撤销或废除;1选民既不会被弃绝,他们的数目也不会减少。2
1罗8:29-30
2约6:37,10:28
第十二条:
蒙拣选的人虽处于不同的程度和阶段,但在适当的时候,神会使他们有永恒和不改变的确信,不是藉着好奇地窥探神隐秘并深奥之事1,而是以属灵的喜乐和圣洁的满足察验到自己里面2,有圣经所指的蒙拣选的确实果子,就是基督里的真实信心3,对神有儿女般的敬畏4,对罪的真正忧伤,饥渴慕义等5。
1申29:29
2罗4:18;5:2,5
3林前2:10-11
4林后13:5
5林后7:10
6太5:6
第十三条:
蒙拣选的意识和确定性,会使神的儿女每日在祂面前谦卑自己,赞美祂的深恩厚爱,洁净了他们自己1,并以炽热的爱回应神在起初向他们所彰显的大爱2。思想这拣选的教义,不会支持他们对遵守神诫命的忽视,或使他们沉湎于肉体的平安,而这些在神的公义审判中,通常发生在那些对拣选之恩轻率地假设或妄谈以及忽视的人身上,就是那些拒绝行在选民之道上的人。
1 约壹3:3,7-10
2 约壹4:19
第十四条:
神按其最智慧的旨意,拣选的教义藉由众先知,基督自己以及使徒们所宣告,并在旧新约圣经中被清楚地启示,因此这教义一直在神的教会被适时适地加以宣告1,因为这教义是特别为教会预备的,当存敬畏的态度,以谨慎和虔敬的心来对待此教义2,为了神至圣之名的荣耀3,并为了鼓励和安慰祂的选民,不要徒然地试图去窥探至高者的隐秘作为4。
1徒:20:27
2罗12:3
3罗11:33-36
4来6:17-18;申29:29;伯36:23-26;林前4:6
第十五条:
圣经特别趋向于向我们表明并交托,这永恒并白白的拣选之恩乃是圣经的明证,那就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蒙拣选,只是一部分人1,而其他的人在永恒的预旨中被遗弃了;神出于祂的主权2,极公义,无可指摘和不改变的美意,预定遗弃他们因任凭自己犯罪而陷入的愁苦中3,不将得救的信心和归正的恩典赐予他们;而是,允许他们在祂公义的审判中偏行己路4,最终,为彰显祂的公义,要永远定罪并刑罚他们,不仅是因他们不信的缘故,也是因他们的其他罪恶 。这就是遗弃的旨意,这绝不使神成为罪之源头(有这想法也是亵渎的),反而是彰显了祂是威严,无可指摘,公义的审判者和复仇者。
1罗9:6
2罗9:10-23
3罗9:22;彼前2:8
4徒14:16
第十六条:
那些在基督里还未强烈地感受到活泼的信心1,内心的确信,良心的平安,儿女般顺服的迫切恳求2,或藉着基督以神为乐的人3,他们仍要使用神所吩咐在我们里面运行这些恩典的方法,不应当在提及神的遗弃时感到惊惧,也不应当将自己列为被遗弃的人中,而要殷勤地坚持蒙恩之法的运用,并热切盼望和谦卑地等候神丰盛恩典的来到。尽管他们切切渴望归向神,单单讨神的喜悦,并脱离取死的身体4,还没有达到他们所渴望的圣洁与信心的程度5,他们不必因遗弃的教义而畏惧;因为恩慈的神已经应许,将残的灯火祂不熄灭,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6。但是,那些漠视神和救主耶稣基督,完全沉湎于属世的思虑和肉体的快乐,还没有真正归向祂的人7,这遗弃的教义对于他们才是真正可怕的8。
1书2:26;海德堡要理问答21问答
2林后1:12
3罗5:11;腓3:3
4罗7:24
5罗7:13-23
6赛42:3;太12:20
7太13:22
8来12:29
第十七条:
既然我们是从神的话语来辨明祂的旨意,而神的话语证明信徒的子女是圣洁的1,不是因他们的本性,而是由于他们与父母共同承受了恩典之约,敬虔的父母不应该怀疑他们儿女的拣选和救赎,就是神按着美意在他们幼年时候召离今生,他们也依然得救。2
1林前7:14;
2创17:7;徒2:39
第十八条
对于那些在拣选的白白恩典和公义严厉的遗弃而抱怨的人,我们要用使徒的话回应他们:“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罗9:20),1并引证我们救主的话说:“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么?”(太20:15)。因此,我们以圣洁的崇敬之心对待这些奥秘,并以使徒保罗的话惊叹道:“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祂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祂,使祂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依靠他,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11:33-37)
1伯34:34-37
错谬的驳斥
在关乎拣选和遗弃纯正教义已经清楚解释后,多特大会驳斥以下错谬:
错谬一:神的旨意是要拯救那些会相信,并且会在信仰上坚忍和顺服于神的人,这是神拣选人得救的全备且完整的预旨,而关于这预旨,在神的话语中没有别的启示了。
驳斥:这些说法欺骗单纯的人,是明显与圣经教导相抵触的。圣经的确宣告神拯救那些会相信祂的人,也从永远就拣选了某些特定的人,在众人之上。神在特定的时候赐给他们在基督里的信心与坚忍。正如经上所记:“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 ”(约17:6);又说,“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徒13:48);还说,“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
错谬二:神拣选人得永生的种类有所不同:一种是一般性并且无特定对象的拣选;另一种是特殊的且有特定对象的拣选。后者是不完全的,可撤销的,不确定且有条件的,或是完全的,不可撤销的,确定且绝对的。同样,有一种拣选是得信心的,另一种是得救的拣选。因此,蒙拣选得到称义的信心,但并不一定得到救恩。
驳斥:这些说法都是人的幻想,是无视圣经的发明。拣选的教义竟遭如此践踏,以至我们救恩的金链都被扯断了。经上说:“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罗8:30)。
错谬三:关于神拣选的美意与目的,圣经并没有提及神拣选某些特定的人而非其他人,而是说,神不按其他任何条件(如遵守律法的行为)拣选人,或从事情的整体次序,那就是这信心行为本身虽是不配得的,作为救赎的条件,其顺服也是不完全的,而神仍然恩慈地将信心的行为视为完全的顺服,并配得永生的赏赐。
驳斥:这种错谬使神的美意与基督功劳成为无效的,以无用的问题使人背离赖恩称义的真理和圣经的直接性,这种说法攻击使徒保罗的教导为虚假的:“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
错谬四:蒙拣选得信心的先决条件是要正确运用自然之光,也敬虔、谦卑、温柔,并适合承受永生,这些都是蒙拣选所依赖的事情。
驳斥:这很有伯拉纠教导的味道,并与使徒保罗的教导相敌对,因为保罗说:“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祂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祂极丰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3-9)。
错谬五:这特定人群的不完全、不确定的拣选得救赎,是基于神预见他们的信心、归正、圣洁、敬虔,这些要么是刚刚开始,或是已持续了一段时间;而完全的、绝对的拣选是基于神预见他们会在信心、悔改、圣洁、敬虔上坚忍,而这就是恩典与福音的配得,因这缘故他就比不被拣选的人更配得;因而,信心、信心的顺服、圣洁、敬虔与坚忍,并非来自神不变的拣选使他们得荣耀而结出的果子,而是蒙拣选预先所要求的条件,神正是预见一些人满足这样的条件才完全拣选他们的,这是神以不变的拣选使他们得荣耀的原因。
驳斥:这种说法是与整本圣经背道而驰的。圣经不断主张并有此类的宣告:拣选 “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9:11); “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弗1:4);“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15:16);“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罗11:6);“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10)。
错谬六:并不是每个蒙拣选得救的并非都是不变的,有些人虽然按神的预旨蒙了拣选,但仍然会灭亡,而且是真的灭亡了。
驳斥:这种谬论使神成为会改变的,摧毁了敬虔之人从他们蒙拣选的坚固性所得的安慰,这也与圣经相抵触,因为圣经教导,蒙拣选之人不会被迷惑;基督不会失落父神赐给祂的选民(约6:39);神使祂所预定、所呼召、所称为义的人得荣耀(罗8:30)。
错谬七:人是否蒙了不变的拣选要最终得荣耀,在今生既没有任何果子和良心的意识可以证明,也没有任何确信,除非拣选是取决于可变的和不确定的条件。
驳斥:这不仅荒谬地论及不确定之事的确定,也是与真信徒的经历相悖。由于真信徒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得蒙拣选,就与使徒保罗一同欢喜快乐,赞美神的恩典(弗1);也与基督的门徒一同欢喜他们的名记录在天上(路10:20)。他们也以蒙拣选的确信来抵挡魔鬼烧着的火箭,说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罗8:33)
错谬八:神因自己公义的预旨缘故,既没有定意将任何人遗弃在亚当的堕落中,一同处于罪恶和定罪的境况,也没有定意遗弃任何人,而使之得不到生发信心和归正所需的恩典的交通。
驳斥:神的旨意非常明确:“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基督耶稣也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太13:11);圣经还说:“耶稣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5-26)。
错谬九:神为何将福音传给一些人而非其他人,这并不仅仅因为神的美意如此,而是因为他们比另外一些人更好,更配得接受福音。
驳斥:这种观点为摩西所反对,他对以色列说:“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属耶和华你的神。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的后裔,就是你们,像今日一样”(申10:14-15);基督也说:“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
第二项教义:基督的死和人藉此而得的救赎
第一条:
神不仅是极其慈爱的,但祂也是极其公义的1。因此,祂的公义要求(正如祂已在圣经里启示了祂自己)我们干犯祂无限威严的罪恶要受到刑罚,2身体和灵魂不仅要受到今生的刑罚,也要受到永远的刑罚;除非神的公义得到满足,否则,我们无法逃避这刑罚。
1 出34:6-7;海德堡要理问答11问答;比利时信条16条
2 罗5:16;加3:10
第二条:
既然我们自己不能满足祂的公义或拯救自己脱离神的忿怒,祂就乐意因祂的无限慈爱,赐下祂的独生子作为我们的中保1,祂替我们成为罪,并为我们在十字架上受了咒诅,3从而祂可以代替我们满足神的公义4。
1约3:16;罗5:8
2林后5:21
3加3:13
4 海德堡12-14问
第三条:
神儿子的死,是为罪所献上的惟一且最完全的牺牲和赎价1,并有无限的价值,足以偿还全世界的罪债2。
1来9:26,28,10:14
2约1:29,4:42;约壹2:2
第四条:
基督是死是如此有无限价值和尊贵的,是因为甘愿受死的那一位,不仅是真正完全圣洁的人1,也是神的独生爱子2,与圣父和圣灵同有永恒无限的本质,这是祂作我们救主的必要条件;此外,也是因为基督的死乃是担当神因我们的罪而归于我们的忿怒和咒诅3。
1太1:23;来4:15,7:26
2约1:18;约壹4:9
3太27:46
第五条:
而且,福音的应许是,凡信靠钉十字架的基督之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1这应许连同吩咐要悔改和相信的命令2,应当向万国万民宣讲3,按着神的美意,向他们传讲福音。
1约3:16;林前1:23
2徒2:38,16:31
3太28:19
第六条:
然而,很多人被福音所召1却不悔改,也不信靠基督,反在不信中灭亡,这不是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献上为祭有何瑕疵或不足,而是完全归咎于他们自己的过失2。
1太22:14
2诗95:8-11;太23:27;来4:6
第七条:
但是,凡真正相信基督,并藉着基督的死而从罪恶和灭亡中得蒙拯救的人1,他们得此恩惠,惟独是神的恩典2,从永恒中在基督里赐予他们的3,并非是出于他们自己的任何功劳4。
1林后5:18;西2:13-14
2弗2:8
3提后1:9
4弗2:9;提后1:9;多3:5
第八条:
因为这是父神至高主权的计划和至恩慈的旨意及目的,好叫祂儿子最宝贵的死所带来的赐生命与得救的果效临到所有的选民1,为了将称义的信心恩赐惟独赐给他们,藉此使他们必得拯救;那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多流的宝血乃是神的旨意,祂藉此坚立新约2,可以有效地从各民,各族,各国并各语言3拯救那些人(并惟独那些人),就是父神从永远所拣选拯救并赐给基督的人;祂要赐给他们信心和圣灵的一切其他得救恩赐,都是祂藉着自己的死为选民所获得的;要除掉他们的一切原罪和本罪4,不论是他们之前所犯或是信主之后所犯的;并信实地保守他们到底5,最终使他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和瑕疵6,在神的面前得享永远的荣耀。
1太20:28;约10:15,17:9;弗5:25-27
2来8:6
3约11:51-52;启5:9
4约壹1:7
5约10:28
6弗5:27
第九条:
这个定旨是出于神对选民永远的爱,从世界的起初直到如今,都在大有能力使之成全,并会从今以后继续得以成全,阴间一切的权势对此定旨的敌挡都是枉然1。及至时候满足,以至选民可以聚集合而为一2,并有众信徒所组成的一个教会3,以基督的宝血为根基;教会忠贞不渝地爱祂,并忠实地侍奉他们的救主(祂正如新郎为新娘,在十字架上为他们舍命)4;并要颂赞祂,从今时直到永远。
1 太16:18
2 约11:52
3 王上19:18
4 弗5:25
错谬的驳斥
在这救赎的纯正教义已经清楚解释后,多特大会驳斥以下错谬:
错谬一:父神已预定祂的儿子死在十字架上,但并没有明确地定旨要拯救哪些人,因此,即使基督藉着死所赚得的救赎也从未实际运用到任何人身上,其必要、益处与价值已经存在,并在各个部分中保持完整,完美无缺。
驳斥:这说法是藐视了父神的智慧和耶稣基督的功劳,也是与圣经相悖的。因为我们的救主耶稣曾经说:“我为羊舍命,我也认识他们”(约10:15,27)。而论到这位救主,先知以赛亚说:“耶和华以祂为赎罪祭。祂比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赛53:10)。最后,这样的说法也与我们所相信的大公教会的信仰告白相抵触。
错谬二:基督受死的目的并不是藉着祂的宝血坚立新的恩典之约,而只是为了父神获得按己意与人立约的权利,不论是恩典之约,还是行为之约。
驳斥:这说法与圣经相抵触,圣经教导说:基督已成为更美之约的中保,那就是“新约”,并且,这圣约只有当基督受了死才会生效(来7:22,9:15,17)。
错谬三:基督藉着祂的赎偿,既没有为任何人赚取救恩,也没有为人赚得使人有效支取基督赎偿,从而得救的信心;基督仅仅为父神赚取了与人再次交往的权柄或完美旨意,按照祂自己的意愿为人规定新的条件。然而,顺服这些条件取决于人的自由意志。因此,可能没有任何人满足这些条件,或是所有的人都会满足这样的条件。
驳斥:这些说法极其藐视基督的受死,完全不承认基督受死所赚得的最重要的果效或益处,他们是从地狱再次带出了伯拉纠派的谬论。
错谬四:父神藉着中保基督的受死与人立了新的恩典之约,这不在于我们藉着信心接受基督的功劳,在神的面前称义并得救;而在于这样的事实,神取消了藉着信心完全顺服律法的要求,将信心本身和信心的顺服(尽管不完全),算为完全顺服律法,并认为这样的信心和顺服藉着恩典配得永生的奖赏。
驳斥:这些说法与圣经相违背,圣经教导说:“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罗3:24-25)。而这些教训,正如邪恶的索西奴派所主张的那样,关于人在神面前称义方面,都宣扬一种新异的手法,背离圣而公之教会的信仰。
错谬五:所有的人都被神接纳,得与神和好,进入恩典之约;因此,没有人因原罪的缘故而当被定罪,也没有人因原罪而将被定罪;而是所有人都脱离了原罪的罪疚。
驳斥:这种观点与圣经的教导不符,因为圣经教导说:“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弗2:3)。
错谬六:人在使用功劳和恰当程度上的不同,以至他们可能灌输粗心大意的思想和陌生的神的教导的,就神而言,祂愿意将基督受死所赚取的益处平等地赏赐与所有人;然而,有些人获得了赦罪之恩和永生,而有些人则没有获得,这种差别就在于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这与神的恩典联系在一起,神将这种恩典赐给所有的人,并无例外,而这并不在于神怜悯的特别恩赐,就是大有能力地在他们里面运行,使他们(而不是别人)将这种恩典运用在自己身上。
驳斥:教导这些错谬的人,他们是要假装救恩的赚取与支取的区分颇有道理,企图向人们灌输伯拉纠派的致命毒药。
错谬七:基督既不可能死,也不需要死,更没有为神最深爱并拣选得永生的人去受死,因为这些人不需要基督的受死。
驳斥:这些人的说法与使徒的教训相悖,因为保罗说:“基督爱我,为我舍己”(加2:20)。又说:“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罗8:33-34),也就是说,基督是为他们而死;并且救主亲自说:“我为羊舍命”(约10:15);又说:“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15:12-13)。
第三、四项教义:人的败坏,向神的归正以及方式
第一条:
人原是按着神的形像造的1。他对创造主和属灵之事具有真实与得救的知识;他的心意正直,情感纯正,全人圣洁2。但是,因着魔鬼的试探并以他自己的自由意志背叛了神3,他便丧失了所具有的美好恩赐;并由此陷入到心地昏昧,可怕的黑暗,虚妄及判断错谬的境况中;心思意念变为邪恶,悖逆,顽梗,又在情感上败坏了4。
1创1:26-27
2海德堡6问
3创3:1-7;海德堡9问
4罗3:9-18;弗4:17-19
第二条
人堕落后按着自己的形像生养儿女1。败坏的族类生出败坏的后裔2。因此,亚当的所有后裔,惟有基督除外3,都从始祖承继了败坏4,这并不是如伯拉纠派所说的模仿,而是出于堕落本性的遗传,神公义审判的结果。
1创5:3;
2伯14:4;诗52:7;
3来4:15;
4罗5:12-19
第三条:
因此,所有的人都是在罪中成胎的,并本为可怒之子,不能行得救的善事,倾向于罪恶1,死在罪中2,成为罪的奴仆3;若没有圣灵重生的恩典4,他们既不能也不愿意归向神,去归正他们本性的败坏,或决定归正。
1创6:5;
2弗2:1,3
3约8:34;罗6:16-17;
4约3:3-6;多3:5
第四条:
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在堕落之后的人里面,仍有微弱的自然之光,藉此,人还存有一些对神,自然事物和善恶之间区别的知识,并对美德和外在的好行为表现出一些重视。但是,这自然之光不足以领人对神有得救的知识和真正的归正,以至他甚至在自然和社会事务上也不能正确使用它。事实上,不论这光如何,人已经以各样方式将其完全污染并以邪恶阻挡了,人在神面前所行的是无可推诿的1。
1罗1:18-25
第五条:
在与自然之光相同的十诫律法中,就是神曾藉摩西之手赐给祂的特别百姓(犹太人)的。虽然律法显明人的罪恶重大1,并使人由此越来越知罪,然而,它既没有指出得救的方法,也没有赐予力量使人脱离愁苦2,反而,因肉体的软弱而有所不能行3,就将违反者留在咒诅之下4,并且人不能通过律法赚取救恩5。
1罗3:19-20;加3:19;2罗7:10,13;林后3:6-7;3罗8:3;4加10;5罗3:20;加3:11
第六条:
因此,为那自然之光和律法所不能行的事,神就藉着圣灵的运行1,通过圣言或使人与神和好的事工来完成2;就是论到弥赛亚的福音,神乐意藉着它来拯救凡相信的人3,也就是在旧新约之下的人4。
1约3:1-8
2林后5:18-19
3林前1:21
4来4:2
第七条:
神旨意的奥秘在旧约时代只启示给了少数的人;但在新约时代(在各样的百姓中取消了这样的区分1)祂向许多人启示了。如此安排的原因,不是因为一个民族比其他民族优越,也不是因为他们更好地运用了自然之光,而是这完全出于神主权的美意2和白白的爱3。因此,那些本该遭受弃绝,并有亏欠的人,却得了如此宏大恩慈的交通福分4,应当以谦卑和感恩的心来承认这恩典,与使徒一起去赞美神,绝不要好奇地窥探5,神对没有赐这恩典之人的审判的严厉与公义6。
1罗2:11;加3:28;弗2:14;西3:11
2耶9:23-24;弗1:9
3申7:7-8
4太11:26
5申29:29
6罗11:22-23;启16:7
第八条:
凡被福音所召的人,都是真诚地被召。因为神在祂的话语中极其真诚地宣告了什么是蒙祂所悦纳的,就是那些蒙召要来到祂的面前1。祂也真实地应许将灵魂的安息和永生,赐给一切来到祂面前2并相信的人3。
1赛55:1;太22:4;约6:37;启22:17
2太11:28-29
3腓1:29
第九条:
那些被福音所召,却拒绝前来归正的人,这不可归咎于福音,不在于福音所传讲的基督,也不在于那藉着福音召人并赏赐他们各样恩赐的神。这完全归咎于他们自己1;他们中的一些人蒙召时却不留意,拒绝生命之道;另一些人虽然接受了福音,却没有用心领受;因此,他们的喜乐只是出于暂时的信心,不久就消失了,他们便离弃了真道;还有一些人被今生的忧虑和世俗的享乐挤住了真道的种子,就结不出果子来。这就是我们的救主在撒种的比喻中所教导的2。
1太11:20-24,22:1-8,23:3
2太13:1-23
第十条:
而那些被福音所召,顺服于呼召并归正的人,不是由于他们恰当地运用了自由意志,使他们比其他同样得了足够的恩典却没有归信的人更优越(正如狂傲的伯拉纠派所持守的异端);乃是完全出于神1,祂从永远就在基督里拣选了属祂的百姓,及至时候满足,祂便有效地呼召他们2,赏赐他们信心3和悔改,拯救他们脱离黑暗的权势4,又牵领他们进入祂爱子的国度5;使他们可以表达对那召他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赞美6,并不指着自己夸口,乃指着主夸口7,这是照着使徒们在多处经文所作的见证7。
1罗9:16
2罗8:29-30;多1:2-3
3弗2:8
4加1:4
5西1:13
6彼前2:9
7林前1:31;林后10:17
第十一条:
当神在祂选民身上成就自己的美意,或在他们里面作成真正的归正时,祂不仅使他们听到外在的福音,更藉着圣灵大有能力地光照他们的心,以至他们可以正确地认识并分辨属灵之事2;神藉着圣灵使人重生的效力,渗透到人的内心深处3;祂打开并软化已经紧闭而刚硬的心4,给那未受割礼的心施行割礼5;将新的性情注入他们的意志,祂使已死的意志复苏6;使之从邪恶的、悖逆的、顽梗的,变为善良的、顺服的、温柔的,使之活泼强健,好像一棵好树,结出善行的果子7。
1来6:4-5
2林前2:10-14
3来4:12
4徒16:14
5申30:6
6结11:19,36:26
7太7:18;加5:22-25
第十二条:
而这是圣经所最为称颂的重生,也就是更新1,成为新造的2,从死里复活3,使我们活过来,这完全是神在我们里面所作的工,并没有我们的参与5。但仅仅藉着福音的外在宣讲及道德上的劝告,绝不产生效力,也不是神成就了祂的部分以后,人是否重生归正,还是以人的能力决定;而这明显是超自然的作为,极其有能力的,同时也是极其喜乐,奇妙,奥秘且不可言喻的作为;正如受这工的作者启示之圣经所宣告的那样,其功效并不次于创造或从死里复活;所以,凡在心中有神如此奇妙作为的人,是确实、无误、有效地重生了,也是真正相信了6。于是,这被更新了的意志,不仅被神所激励和影响,而且由于这种影响的缘故而成为积极主动的。因此,人也可以说,相信与悔改是由于领受了神的恩典。
1约3:3
2林后4:6,5:17
3约5:25;罗4:17;弗5:14
4弗2:5
5腓2:13
6约6:63-65
第十三条:
信徒在今生不能完全明白这重生工作的方式1。然而,他们乐意知道并经历,神藉着恩典,使他们能够心里相信并爱他们的救主2。
1约3:8
2罗10:9
第十四条:
信心之所以被认为是神的恩赐1,不是因为神将它提供给人,凭人自己去决定领受或拒绝,而是因为信心真是神赐予人,灌输给他的;不是因为神赐人相信的力量或能力,然后期望人运用他自己的自由意志同意救赎的条件,并真正相信基督,乃是因为那使人立志行事的2,甚至在人里面行作万事的主,不但使人产生相信的意志,也产生相信的行动。
1弗2:8
2腓2:13
第十五条:
神没有义务将这恩典赏赐给任何人;因为人没有预先给祂作为偿还的根基,怎能叫神偿还呢?1绝不是,祂岂能亏欠一个一无所有,却只有罪恶与虚谎的人呢?2因此,是领受这恩典的人亏欠了神,应当向祂献上永远的感谢。那些没有领受这恩典的人,要么是完全忽略这些属灵的恩赐并满足于自己的境况,要么是不认识到自己的危险,并徒然自夸自己拥有所没有的。进一步来说,对于那些有外在信仰宣告并改正自己生活的人,我们应当以使徒为榜样,用最善意的方式去判断和谈论他们3,因为人心的隐秘之处,我们并不知晓。而对于还没有蒙召的人,我们有责任为他们向使无变有的神祷告。但我们决不可以傲慢地对待他们,仿佛我们使自己与他们不同一样5。
1罗11:35
2耶7:4;摩6:1;罗14:10
3路17:12-19
4罗4:17
5林前4:7
第十六条:
堕落的人并没有失去理性和意志,蔓延到全人类的罪也没有剥夺他的人性,而是把堕落与属灵的死带给了人;1因此,这重生的恩典并没有将人作为木石来对待,也没有夺去他们的意志和特性,或是强迫人的意志;而是使之属灵上的复活,医治,纠正它,并同时甜美地、大有能力地使之降服,甘心并且真诚的属灵顺服开始统治先前肉体悖逆与敌挡所掌控的地方2;这顺服就是我们的意志得到真正属灵的恢复与自由3。因而,除了那以各样善事对待我们的可敬佩之主外4,人不可能指望藉着自己的自由意志能够从堕落中恢复,他因妄用自由意志,而从无罪的境况中自取了灭亡。
1创2:17;弗2:1
2徒2:46-47;罗8:2
3诗51:12
4腓2:13
第十七条:
正如神藉其全能的运行创造并维持我们的生命,并不排除,反倒需用方法,藉此神以祂的无限恩慈与良善决定运用祂的影响,也就是以上所述的神的超自然运行,我们的重生决不排除或推翻福音的运用1,这福音就是全智的神命定作为重生的种子2与灵粮3。因此,众使徒以及继承他们的众教师,将神的恩典教义敬虔地教导人,为要荣耀神,使骄傲的人降卑,与此同时,藉着福音的圣洁教训,并不忽略要持守的圣道、圣礼与惩戒5;所以,直至今日,无论是在教会中施教的,或是接受教导的,都不该试探神,将祂乐意密切配合的分开。因为恩典是藉告诫的方式赐下的;并且我们越乐意履行我们本分,在我们里面作工的神就越发彰显出祂的恩宠,而祂的工作就更直接地被推进了;他们得救的各样方法及果效,荣耀惟独归于神。阿们6。
1赛55:10-11;林前1:21
2书1:18;彼前1:23,25
3彼前2:2
4徒2:42;罗10:14-17;林后5:11-21,6:1;提后4:2
5时29
6犹24-25
错谬的驳斥
在人的败坏与归正方式的纯正教义已经清楚解释后,多特大会驳斥以下错谬:
错谬一:确切地说,原罪本身不足以使全人类被定罪,或当受今生和永远的刑罚。
驳斥:这些说法与使徒的教导相悖,因为保罗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又说:“原来审判是因一人而定罪”(罗5:16)。而“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错谬二:属灵的恩赐,或者良好的品行及道德,就如良善,圣洁,公义,不可能在人起初受造的时候就属于他的意志,因此,这些在人堕落后不可能与人的意志分离。
驳斥:这说法与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四章廿四节中所描述的神的形像相矛盾,他在其中说,人具有的神的形像就在于公义和圣洁,而这无疑是属于人的意志的。
错谬三:在属灵的死亡中,属灵的恩赐并没有与人的意志分离,因为意志本身从来没有败坏,只不过是因悟性的黑暗和情感的任性而受到拦阻;只要除去这些阻碍,人的意志就可以发挥其本身的能力,即是说,对于呈现在它面前的所有美善之事,意志本身能够决定和选择,或能够不决定和不选择。
驳斥:这是一种杜撰而错谬的论调,意图高抬自由意志的能力,违背了先知的宣告:“人心比万物都诡诈”(耶17:9);也与使徒的教导相冲突,使徒保罗说:“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2:3)。
错谬四:未重生之人并非真正、完全地死在罪中,也没有丧失行属灵善事的一切能力,相反,他仍然能够渴慕公义和生命,并能够献上神所喜悦的忧伤痛悔的心为祭。
驳斥:这些说法违反了圣经的明确见证。经上说:“你们死在罪恶过犯之中”(弗2:1,5)。又说“人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人从小时心里就怀着恶念”(创8:21)。此外,惟独那些已经重生并蒙召得福的人,才会渴慕脱离愁苦,追求生命,并向神献上忧伤痛悔的心为祭(诗51:17;太5:6)。
错谬五:败坏属血气的人,能够善用普遍恩典(藉着他们所理解的“自然之光”),或堕落后仍留在人身上的各样恩赐,以至他们能逐渐获得更大的恩典,就是福音或得救的恩典,从而得救;而且,神以这样的方式表明祂自己愿意将基督启示给众人,因为祂赐给所有人归正所必需的,充分而且有效的方法。
驳斥:历世历代的经验和圣经的本身都证实以上的说法是不实的。“祂将祂的道指示雅各,将祂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别国祂都没有这样待过;至于祂的典章,他们向来没有知道”(诗147:19-20)。“祂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徒14:16)。圣经又说:“圣灵既然禁止他们(保罗和他的同工)在亚细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徒16:6-7)。
错谬六:在真正归正的人中,神并没有将新的品质,能力或恩赐注入到人的意志中,因此,我们起初藉以归正并且被称为信徒的信心,并不是神注入的品质或恩赐,而只是人的作为,并不能说成是一种恩赐,只能是说这信心获得了能力。
驳斥:因此,这种教导与圣经相抵触,因为圣经说神将信心,顺服和爱心的新性情注入到我们心里:“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31:33)。 “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将河浇灌干旱之地;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后裔,将我的福浇灌你的子孙”(赛44:3)。又说:“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5:5)。他们的说法也与教会一贯的作法相违背,教会藉着先知的口祷告说:“求你使我回转,我便回转”(耶31:18)。
错谬七:我们藉着神的恩典归向祂,仅仅是一种温和的劝告,或是(正如其他人的解释)在人的归正上的高贵工作方式,而这工作方式以劝告为主要内容,与人的本性极其相合;没有任何理由反对这单单的劝告恩典不足以使属血气成为属灵的人;事实上,神惟有藉着劝告之恩的方式来促成人在意志上的同意;神大能的运行之所以胜过撒但的工作,就在于神应许了永恒的福分,而撒但只应许了今世暂时的好处。
驳斥:这完全是伯拉纠派的谬论,并悖乎整本圣经的教导,除此之外,圣经还另外教导了圣灵以更加大能的方式使人归正,正如以西结书上说:“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结36:26)。
错谬八:神在人的归正上,并不使用祂的全能去强有力、可靠地屈服人的意志去相信和归正;神用以使人归正的一切恩典工作已经完成,当神想让人重生并愿意使之重生时,人仍然可以抗拒神和圣灵。事实上,人时常抗拒神和圣灵,从而完全拦阻自己的重生,所以,人是否重生,在乎于人自己的能力。
驳斥:这种说法完全否定了神的恩典在我们归正上的功效,并使全能的神的工作屈从于人的意志。这与使徒的教训相悖,因为使徒保罗说:“知道祂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弗1:19)。“又用大能成就你们一切所羡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帖后1:11);同时,使徒彼得说:“神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彼后1:3)。
错谬九:恩典与自由意志是部分的原因,两者同时开始人的归正工作,在按工作的次序上,恩典并不先于意志的工作;也就是说,神不会有效地帮助人的意志转向归正,除非人的意志行动并决定归向神。
驳斥:古代教会很久之前就根据使徒的教训,定罪了伯拉纠派的这种教义。使徒保罗说:“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9:16)。又说:“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林前4:7)。还说:“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
第五项教义:圣徒的坚忍
第一条:
那些按着神自己的旨意蒙召到祂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交通中,并藉着圣灵重生的人,他们也就脱离了罪的权势和奴役1,但是,他们在今生还没有完全脱离罪身和肉体的软弱2。
1约8:34-36;罗6:17;
2罗7:21-24;8:17-25
第二条:
因此,信徒每日因软弱会生发各样的罪恶1,甚至圣徒最好的行为也有瑕疵2。正因如此,他们常常在神的面前谦卑自己,并逃到钉十字架的基督那里;越来越靠在圣灵里的祷告和虔敬的操练3来治死肉体4;向着完全的目标竭力前行5,直到最终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在天上与神的羔羊一同执掌王权6。
1约壹1:8
2海德堡62,114问
3西3:5
4提前4:7
5腓3:12,14
6启5:6,10
第三条:
因着这些内在罪恶的残余1,也因着世界和撒但的试探2,那些已经归正的人倘若靠他们自己的力量,也不能在恩典中坚忍到底。但是,神是信实的3,祂既然赐恩典给他们,就必以恩慈坚固他们,并以大能保守4他们在恩典中,直到末了5。
1罗7:20
2弗6:12,16
3林前10:13
4约10:28-30;腓1:6;彼前1:5;犹24
5彼前1:9
第四条:
虽然神坚固并保守真信徒在恩典的境况中,是人肉体的软弱不能胜过的1,但是,归正的人并非总是受神如此的影响和感动,以至他们会因自身的错谬,在一些特定的事情上偏离神恩典的引导,并受肉体情欲的引诱而随从情欲。因此,他们必须时常警醒祷告2,免得入了迷惑3。当他们忽略如此行时,不仅会受到肉体情欲,世界和撒但4的引诱,犯下严重且可怕的罪;而且,他们有时还会因神公义的许可,陷入到这些罪恶中。在圣经中所记述的大卫5,彼得6和其他圣徒的犯罪,就正说明了这一点。
1弗1:19
2帖前5:6,17
3太26:41
4海德堡127问
5撒下11
6太26
第五条:
因这样的大罪,他们大大得罪了神1,遭致了当死的罪,叫圣灵担忧2,无法操练信心,极其严重地伤害了他们的良心3,而且,有时一段时间内会失去神恩宠的感觉,直到他们真诚悔改,回归正道4,神慈父般的面光再次光照他们5。
1撒下12
2弗4:30
3太26:69-75
4诗32:3-5,诗51
5民6:25;约21:15-19
第六条:
然而神1有丰富的怜悯2,照祂自己不变的拣选定旨,即使祂自己的百姓犯了可怕的罪3,神也没有完全从他们收回圣灵4;也没有允许他们继续陷入罪中,失去得儿子名分5的恩典和称义的地位6,也没有允许他们犯以至于死的罪7,或干犯圣灵的罪8;更没有任凭他们被完全弃绝而自取永远的灭亡9。
1弗2:4;
2弗2:4
3罗9:11;弗1:11
4诗51:10-13
5加4:5
6罗5:1,8:1
7约壹5:16-18
8太12:31-32
9彼前1:1-5
第七条:
因为,首先,当属神的百姓处在堕落中时,神仍会在他们心里保守不会朽坏的重生的种子,免遭毁坏或完全失丧1;其次,神藉着祂的圣言和圣灵确实而有效地更新他们,使他们悔改,为自己的罪有真实诚恳的忧伤2,以至于他们凭着信心,痛改前非,可以寻求并得着因中保基督的宝血而来的赦罪,可以再次经历到与神和好的恩宠,爱慕祂的怜悯3,并从此以后,以恐惧战惊之心,更加殷勤地作成他们得救的功夫4。
1彼前1:23;约壹3:9
2诗32:5;林后7:10
3诗51:19
4腓2:12
第八条:
他们既没有从信心与恩典中完全堕落,也没有继续退后而最终灭亡,这不是因他们自己的功劳或力量,而是在于神白白的恩慈1;对于他们自己而言,这种情况不仅容易发生,而且必定会发生;但对神而言,这是绝不可能的,因为祂的旨意不会改变2,祂的应许也不会落空;按着祂旨意所发出的呼召既不会被取消3,基督的功劳、代求4和保守5也不会归于无效,圣灵的印记6也不会作废或抹除。
1诗32:6-7,10
2诗33:11;罗9:11;来6:17
3罗8:28,30
4路22:32;罗8:34
5约10:28
6弗1:13
第九条:
论到神对选民得救的保守,以及他们在信心中的坚忍,真信徒可以并必然根据他们的信心程度得到确据,由此,他们确信他们现在是,也永远是教会真正而活泼的肢体1,并坚信得了赦罪之恩和永生2。
1来10:19-23;海德堡54问
2罗8:31-39;提后4:8,18
第十条:
这种确信不是来源于和圣经相悖或在圣经之外的任何特别启示,乃是出自于对神应许的相信,这应许是神为了我们的安慰而在祂话语中极其清楚地显明的;出自圣灵的见证,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1;最后,这确信是出自于真诚与圣洁的渴望,保守清洁的良心2和施行各样的善事。而如果神的选民失去了这稳固的安慰,那就是他们要最终得胜3和有永远荣耀的无谬保证,他们就比众人更为可怜4。
1罗8:16-17;约壹3:1-2
2徒24:16
3罗8:37
4林前15:19
第十一条:
此外,圣经也见证信徒在今生要与各样肉体的疑惑作争战,并且在极大试探之下,他们并不总是感受到这种确信和自己必定坚忍到底。但神是赐下诸般安慰的父1,必不叫他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他们开一条出路,使他们能够忍受得住2,并藉着圣灵再次激励他们,得着坚忍的确信安慰3。
1林后1:3
2林前10:13
3罗7-8
第十二条:
然而,这坚忍的确信绝不会使信徒生发骄傲的心态,或者使他们产生属肉体的安全感,正相反,这种确信是他们生发谦卑1,儿女般恭敬2,真敬虔3,在患难中忍耐4,诚恳地祷告5,在苦难中恒忍6,坚持认信真理7,并在神里面常常喜乐的真正源头8;以至想到这样的恩惠,信徒就会蒙激励,真诚不断地感恩和行善9,正如圣经的见证及众圣徒的榜样所显明的那样10。
1罗12:16
2诗89:7,114:7;来2:20;来12:28-29
3诗56:12-13;诗116:12
4罗12:12
5罗12:11;腓4:6
6徒14:22;提后2:3
7提前6:11-14
8罗12:12;腓4:4
9罗12:1;多2:11-14;约壹3:3
10弗5:8-18
第十三条:
那些从堕落退后中回转,重新得到坚忍确信的人不会导致放荡或漠视敬虔;反而促使他们更加谨守遵行主的道1,这道是祂吩咐他们要行在其间的2,可以持守坚忍的确信;免得他们因滥用神父亲般地仁慈,神就掩面不看他们3(对于敬畏神的人而言,神向他们仰脸比生命更宝贵4,而掩面不看顾他们比死亡更痛苦),他们的良心必会陷落到更悲惨的折磨中。
1诗51:12-19;林后7:10
2弗2:10
3赛64:7
4诗63:3;耶33:5
第十四条:
正如神乐意藉着福音的宣讲,在我们的身上开始这恩典的工作,同样,祂也通过我们的听道,读经1,默想圣言2,以及其中的劝勉,警告,应许3和圣礼的运用来保守,继续并成全这工作4。
1申6:20-25;徒2:42;提前4:13
2书1:8;诗1:2,37:31,119:11
3提后3:16-17
4路22:14-20;徒2:42;林前10:16-17,11:23-26
第十五条:
为了祂名的荣耀和敬虔之人得安慰,神已在圣经中极为丰富地启示了这教义,并印刻在信徒的心中,属肉体的思想是不能明白这圣徒坚忍和在其中确信的教义的。撒但痛恨之,世人嘲笑之,愚昧无知和假冒为善的人滥用它,并且遭到异端分子的攻击。但是,基督的新妇1始终极其喜爱并坚定捍卫这教义,视为无价之宝;而那位既无计划也无力量能够胜过的神,必会引导教会继续如此行。愿尊贵、荣耀都归给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位一体的神,直到永远,阿们2。
1弗5:32
2彼前5:10-11
错谬的驳斥
在关乎信徒坚忍的纯正教义已经清楚解释后,多特大会驳斥以下错谬:
错谬一:真信徒的坚忍不是蒙拣选的结果,也不是藉着基督受死获得的神的恩赐,乃是新约的一个条件,就是人在蒙绝对拣选和称义之前,必须完全通过他的自由意志来满足这条件。
驳斥:圣经证实这种坚忍是因蒙了拣选,也是神藉着基督的受死,复活和代求赐给选民的:“这是怎么样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着,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11:7)同样又说:“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罪呢?有基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罗8:32-35)。
错谬二:神的确为信徒提供足够的能力去坚忍,如果信徒履行自己的本分,祂也一直愿意保守这些力量在他们里面;然而,即使这一切,就是凭信心坚忍所需的和神藉以保守信心的都已具备,人最终是否坚守信仰还是要取决于他的意志是否愿意。
驳斥:这种观点显然包含了伯拉纠主义的错谬,这观点虽然认为人是自由的,却抢夺了神的荣耀,与圣经教义的一贯教导相违背,圣经的教导除去人一切自夸的理由,并将人获得这恩宠的一切颂赞,惟独归于神恩典;这也与使徒的教导相抵触,使徒保罗说:“祂也必坚固你们到底,叫你们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日子无可责备”(林前1:8)。
错谬三:真正重生的信徒不但会从称义的信心中堕落,而且也会完全并最终从恩典与救恩中堕落,他们也确实常常从其中堕落且永远失丧了。
驳斥:这种观念不但彻底否定了称义,重生和基督持续保守的恩典,也与使徒保罗的教导相悖。保罗说:“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罗5:8-9)。也与使徒约翰的观点相悖,他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他是由神生的”(约壹3:9)。更与耶稣基督的教训相悖,祂说:“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8-29)。
错谬四:真正重生的信徒仍会犯以至于死的罪,或是亵渎圣灵的罪。
驳斥:使徒约翰在《约翰壹书》五章16-17节说到:“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罪祈求”之后,紧接着在18节又说:“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意指上文所说的那种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就无法害他”(约壹5:18)。
错谬五:若没有特殊的启示,我们在今生就不会有将来坚忍到底的确定性。
驳斥:这种教训不仅剥夺了真信徒在今生确定的安慰,也把教皇党所持的怀疑再次带入到教会中来,然而,圣经时常论及这种确信,不是从特殊与奇异的启示而来的,而是来自于神的儿女所特有的记号和神恒久不变之应许。所以,使徒保罗特别宣告说:“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里的”(罗8:39)。使徒约翰也说:“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因祂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壹3:24)。
错谬六:这坚忍和得救确信的教义,其本身的特征和本质是使人怠惰的原因之一,并且对敬虔,好品德,祷告和其他圣洁的操练都是有害的,而恰相反,怀疑圣徒的坚忍与得救的确信,则是值得称赞的。
驳斥:这种说法表明,他们不知道神恩典的大能和圣灵内住在圣徒心中的工作。他们的观点与使徒约翰的教导相矛盾,他在约翰一书中明明教导:“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向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凡向祂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向祂洁净一样”(约壹3:2-3)。此外,这些说法也与旧新约中圣徒的榜样相互矛盾,这些圣徒虽然确信他们的坚忍和救恩,仍然恒切祷告并操练各样的敬虔。
错谬七:暂时的信心与称义并得救的信心,除了仅仅在持续时间上不同外,并没有差别。
驳斥:这种说法不正确,因为基督亲自在马太福音十三章廿节,路加福音八章十三节和其他经文中明确阐明,除了持续时间上不同外,暂时的信心和真信心之间有着三方面不同。祂说前者是种子落在石头地上,而后者是落在好土地或心中;前者没有根,而后者则扎根很深;前者不结果子,而后者则不断地、稳定地结出各种各样的果子。
错谬八:一个人丧失了他的第一次重生后,还会再次重生,甚至时常重生,这并没有什么荒谬之处。
驳斥:这种说法就否定了神使我们重生的种子不能朽坏之教义;这悖乎了使徒彼得的见证:“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彼前1:23)。
错谬九:基督从未在任何地方为信徒恒久地持守信仰而祷告。
驳斥:这样的说法与基督所教训的相矛盾,祂说:“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路22:32),而且使徒约翰也宣告说,基督不仅为众使徒祷告:“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约17:11);也为那些因使徒的话而相信的人而祈求:“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你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约17:20);又说:“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约17:15)。
总结
以上是关于在比利时教会所争议的五大要义的正统教义,最清楚,简明和坦诚的声明,并驳斥了困扰教会相当之久的错谬。大会判断这教义源于圣经,并符合改革宗教会的信仰。因此,清楚地显明了,有些存心不良之人已经违背了一切的诚实,公平和爱心,企图公开以下的错谬:“即是,改革宗教会关于预定的教义,以及相关的论点,因其自身的本质和必然的倾向,引导人心远离一切的敬虔和信仰;是一种由肉体和魔鬼所使用的麻醉剂;撒但的坚固营垒,伺机等待伤害众人,并以绝望和稳妥的火箭发动致命的攻击;这教义同样使神成为罪恶,不公义,残暴和伪善的之源;那不是别的,乃是混进教会的斯多葛派,摩尼教,自由主义和穆罕穆德派的毒酵;这教义导致人有属肉体的平安,因为他们被教导了没有什么能拦阻选民的救恩,他们可以按自己的喜好生活;因此,他们可以平安无惧地犯各种最令人发指的罪行;而相反地,在改革宗的预定教义中,若被遗弃的人即使真诚地履行圣徒的各样工作,他们的顺服在得救上也毫无用处;这教义同样教导了,神独断专行的旨意,丝毫没有考虑到任何罪,就预定了世界上大部分的人永远灭亡,并为这个最终目的而创造了他们;同样,拣选是信心和善行之源,遗弃是不信和不虔敬的原因;许多忠信父母的儿女,从他们母亲的怀中被夺走,并被残酷地抛进地狱;以致,不论是洗礼,还是在他们受洗时教会的祷告,都对他们毫无益处”。以及他们继续指控的许多其他类似事情,改革宗教会不仅不予以承认,而且极其憎恶。
因此,多特大会奉主的名,郑重地召聚一切呼求我们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来判断改革宗教会的信仰,既不是从各方面收集来的毁谤之词,也不是根据少数几位古今的教师所表达的个人观点,因为这些引证往往是断章取义,或牵强附会与原意不符;而是来自于教会本身的公开信仰告白,以及经由总会各个成员一致认可的正统教义的宣告作出的判断。此外,大会郑重警告诽谤者要思想,为了作假见证敌挡众多教会的信仰告白,伤害软弱者的良心,并努力使那些忠信的之人组成的团体产生怀疑,必有神可怕的审判等待着他们。
最后,大会劝勉在基督福音中的众弟兄,在大学和教会中,要敬虔并谨慎地处理此教义;为了神圣名的荣耀,过圣洁的生活,并安慰患难中的人,还有在讲论与写作中,去教导这教义;按着信仰的比喻,藉着圣经来规范他们情感和言语,在查考圣经真意时要遵守必要的界限,避免一切的词句超出界限,为傲慢诡辩之徒提供了口实,来猛烈攻击或诽谤改革宗的教义。
愿主耶稣基督,坐在天父右边的神的儿子,将诸般的恩慈赐给人,用真理使我们成圣;将那些错谬的人带到真理面前;堵住那些毁谤真道者的口,以智慧和分辨的灵装备那些忠心于圣道的牧者,使他们一切的讲论可以归荣耀与神,并开启那些听道者的心。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