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2024年09月号(总第99期) 教会如何介入帮助受害者

教会如何介入帮助受害者

文/Grace

 

谁是受害者?

 

1、对受害者认识的误区

 

在堕落之后的破碎世界当中,我们的处境、反应和内心都是被污染的。所以谈到滥权伤害的问题时,教会中常常有三种比较常见的反应:

 

第一种,认为每个人都有责任,没有受害者。因为每个人都是罪人,所以在人际关系的冲突当中,没有一个人可以说:“我没有任何罪性的反应,所有的责任都是其他人的。”因此,我们做关怀服事的牧者或同工,在介入处理有关伤害的案件时,首先会说:“你们先反省祷告。”然后,让两个人都去反省自己有哪些需要在神面前悔改的罪。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却忽略了关心受害者,去真正地聆听、真正地看见这个人。

 

比如,一位弟兄遭人报复导致他开的店铺被打砸抢,他的身体也受伤了。事后,虽然他的身体复原,但内心的阴影却让他很难回到店里工作。可是迫于经济上的压力,他又不得不回去重新打理业务,于是他就向牧师求助。但牧师在这种情况下,却只是对他说:“你只要先去饶恕对方,就可以从阴影中走出来。”

 

第二种,觉得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在今天的世界文化当中,大家都会比较多地从受欺、受苦、受害的角度谈问题。这就会导致另外一个极端,觉得没有人应该出来负责任;因为每个人在这当中都是受害者,都在苦难当中。然后,大家在这个议题上只做一些比较宽泛的讨论就结束了。

 

以家暴中的施暴者为例,可能他自己从小就被父母虐待,或者在办公室的滥权伤害中曾经是受害者。这种情况会很容易让大家进到另一个极端,认为施暴者和被害者都一样是受害者。

 

第三种,反过来去责怪受害者。大家会指责受害者说:“是不是你哪里做错了,是不是你挑起了冲突,才触发施害者那样对待你的?”而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对受害者的再度伤害,给受害者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这样的时候,受害者可能会很混乱,或有自责和极端的情绪,甚至在情绪当中会伤害他人或者伤害自己,表现出很多的弱点和不成熟。这种情况,会让身为旁人的我们很容易就在他们身上找到错处,然后指责他们。

 

路加福音当中记载的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大家都很熟悉。当时律法师提的问题是:“谁是我的邻舍?”但耶稣讲完了故事之后,把这个问题翻转过来说:“在这三个人当中,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从律法师的角度,他考虑的是,我要遵循神的律法,从“我”的角度考虑谁是我的邻舍。但耶稣关注的是,你要从你的以你为中心的思考方式,转换成为以那位受害者为中心的思考方式,从他的角度来想一想,谁才是他真正的邻舍。

 

在讨论伤害或施害的时候,很多时候我们会比较注重头脑的概念和知识,做一般意义上的讨论和辩论,却忽视了在最重要、最大的诫命中,神让我们看见的“关系”,看见怎样去实践“爱神和爱人的关系”。诗篇82:3-4说:“你们当为贫寒的人和孤儿伸冤,当为困苦和穷乏的人施行公义。当保护贫寒和穷乏的人,救他们脱离恶人的手。”具体怎么做,圣经当中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以赛亚书1:17说:“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这些都是实践当中要实际去做的,而不只是听听说说而已。作为神的百姓,我们不能对别人的困苦漠不关心,而是要去解救那些弱势的、无依无靠的受害者,为他们伸冤辩屈。

 

2、教会内的受害者

 

从教会介入的角度,我们来看一下教会内的受害者。我们知道教会内外都有受害者,为什么教会内会跟外面一样有受害者呢?有几种可能的原因。

 

第一,是施害者的欺骗性。有很多施害者有双重的生活,在人前一个样子,人后一个样子,而且他们会锁定一些软弱的人群进行施害。曾经有人采访在监狱里那些因多次性侵而入狱的人,问他们为什么做这类的事情。他们当中不少人会说,他们会锁定一些软弱的人,因为容易赢得这些人的信任并且被他们接纳,以便他们顺利实施侵害。我们看到,施害者的欺骗性使他不容易被看穿。

 

第二,是看守者没能辨认出狼在羊群当中。导致如此的原因有很多。有时候,是因为牧者轻信。有时候,是牧者倾向大事化小,因为大家都很忙,牧者可能会找一些理由和借口,合理化施害者的行为。还有些时候,牧者真的是本着很良善的心,要去包容和接纳;但有的时候,虽然事实摆在面前,牧者却因为种种原因看不到,或者不愿意承认所看到的东西。

 

第三,是有些教会的领袖本身可能就是施害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很不幸,往往会导致教会中的混乱,造成很多伤害,甚至分裂。

 

3、易成为受害者的人群

 

一些弱势人群,包括儿童、老年人、残障人士、女性或过往曾经历过伤害(包括原生家庭伤害)的人,以及在向人揭露一些伤害的过程中曾有负面经历的人(比如,不被人相信或再度受伤害等)。这些人往往在情绪或认知等各方面都可能会受到很深的影响,因此会被那些有欺骗性的施害者特别锁定,成为滥权伤害的对象。还有那些被孤立的人,或者是缺乏资源得不到照顾的社会边缘底层人士,都是特别容易成为受害者的人群。

 

这里要特别提一下对孩子的影响。在这些伤害当中,很大部分的比例是孩子。对孩子的伤害有两种,一种是直接伤害,一种是间接伤害。对于孩子,直接伤害是非常多样的,有生理的、性的、言语的、情感的等各个方面。伤害的方式不只是主动地施害,也包括被动地、消极地忽略孩子应该被满足的一些需要。因为孩子的身体和脑部都还在发育的过程当中,心智没有成熟,所以有些影响对他们来说会非常深远。

 

我们也需要特别留意对孩子的间接伤害。有时候孩子并没有亲身受到攻击,但他们目睹身边的家人或其他人受伤害,这样就会导致他们在界限上非常模糊。他会觉得一切都是自然发生临到自己头上的,自己不是一个主动的行为人,所有事情都是被动发生;他会不懂得怎样说“不”,以及怎样好好表达自己的需要和感受。同时,因为他在目击这些伤害的过程当中,会引发很深的痛苦,但因为他年龄幼小,不知道怎样去说、怎样去思考,所以就会出现一些异常的行为,以致有時会被误诊为多动症等类的问题。最严重的影响是,孩子对人际关系的不信任,对他人的不信任,这对他们将来跟人的互动,甚至在属灵上对神的认识,都会有很深远的伤害。还会产生伤害的代际复刻,等这些孩子长大之后,可能会重复小时候所看见的这些人际关系当中的互相伤害。

 

举一个例子,有一个小女孩从小目睹父母互相争吵、互相伤害,主要是父亲对于母亲的伤害,但母亲也会在情绪非常沮丧绝望的时候回击。父母双方自幼都经历过很多创伤,他们的父母跟上一代也都在历史当中经历过很多的创伤,所以父母亲本身都有很多隐藏的和明显的焦虑紧张,在生活中有很多的压力。其实最初父母是恩爱的,但慢慢地,就变成争吵不断,然后到父亲动手,孩子就一直目睹这些过程。等到小女孩成年,自己做母亲之后,她很伤心地发现,她的婚姻生活中的家暴问题在重演。而且她的三个孩子,老大患有抑郁症,曾有自杀的倾向,老二也在青少年时开始抑郁和焦虑。在我们身边,像这样的例子真的不少。

 

教会如何帮助受害者?

 

接下来,我们具体看一下教会怎样去帮助受害者。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谈:

 

第一个方面,是针对受害者内心的很多创痛。受害者有很多情绪上的痛苦,思维比较混乱,在属灵上也有很多疑问。针对这些,我们需要给予聆听和接纳,帮助他分辨澄清,并且引导他在信心上更加坚固。

 

第二个方面,是针对一些非常具体的威胁。身体上的威胁,对于孩子的威胁,是不是需要报警等,我们也需要提供各种非常具体、合宜的帮助,让他能够安全地找到资源和支持。

 

第三个方面,是建立长期的帮助。前两方面的帮助实际上都是短期的、当下的;我们需要帮助受害者的属灵生命真正成长起来,真正有力量、有智慧,帮助他可以与神同行,而不只是依赖于身边的一些帮助者。

 

1、帮助受害者处理内心的创痛

 

(1)聆听和接纳受害者

 

在帮助受害者的时候,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点,是聆听和接纳。关于这一点,我们先来看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有一个小女孩被舅舅性侵,但父母亲为了维护施害者和家族的脸面,故意不出面保护这个小女孩。

 

还有一个例子,丈夫多次出轨,并家暴妻子,但当妻子向娘家诉说的时候,却被责备并送回夫家。大家都怪她,甚至说一些很不堪的话:“因为你长得丑,你有某某问题,所以你的丈夫才会出轨,才会打你。”

 

我们看到,聆听和接纳受害者非常重要。当一个受害者在人际关系当中,特别在亲密关系中受害,她来向你寻求帮助,打开自己的心诉说所受到的伤害,把她的伤口、把她的羞耻、把她的软弱之处暴露给你,这需要非常大的勇气。所以,当受害者在费了那么大的劲儿跟你诉说后,却还是没有被听见,甚至于被再度伤害,那种痛苦真的是无法形容。

 

受害者需要被看见、被听见,而不是在那个时候被责怪。他们甚至需要有人为他们发声,因为有些受害者从来都不知道怎样为自己发声。他们的情绪可能是羞耻、内疚、非常强烈的愤怒,或者是自责——向外发不出来时就向内,甚至在属灵上有怀疑。很多时候,他们是不可爱的,他们的表现并不是很有智慧,他们的内心没有平安和喜乐,而是充满惧怕,甚至是有一些报复的冲动和倾向。这个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带着很多耐心和接纳来聆听,想一想他害怕的是什么,在所有这些表现的背后,他的内心当中,那些伤害对他所造成的影响具体是在哪些方面。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有时候我们不同的人出于不同的动机,或许是出于好奇或其他,非常想知道伤害事件的细节,反复问很多这方面的问题,却忽略了眼前受害者的感受。这样做的时候,实际上也会是一种重复性的越界伤害。还有另一种情况,可能是我们出于好意,但比较冲动,急于改变现状,急于帮助他脱离痛苦,不忍看着他受苦,就要他跳过几个步骤,立马有喜乐、有悔改,马上饶恕,但这样做可能会反而加重对方的痛苦。我们需要明白,同理、理解、了解、建立信任,都需要陪伴,需要很长的时间,也需要很多的耐心。

 

另外,在最初阶段需要尊重对方的界限。很多时候,受害者的界限一直被人踩踏,没有人尊重他的界限;所以,在这时,我们也要非常有忍耐、有爱心地尊重对方的界限。如果他觉得现在不想跟你分享很多,或者他还没有准备好去面对那些让他非常痛苦、不愿去想去看(一想一看就会发疯发狂)的那些事情的时候,我们就需要有一些灵活度,按照他们觉得可以的进度和适宜度来跟他沟通。

 

就如诗篇10:17-18所说:“耶和华啊,谦卑人的心愿,你早已知道(原文是听见);你必预备他们的心,也必侧耳听他们的祈求,为要给孤儿和受欺压的人伸冤,使强横的人不再威吓他们。”

 

(2)帮助受害者明辨和建立信心

 

第二个帮助受害者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明辨和信心。这非常需要重生而来的亮光。在受害者的处境当中,他不仅需要被看见、被接纳、被听见,他还需要在这些混乱、怀疑当中,得到从圣经而来的清楚启示,帮助他有智慧来分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是怎样的,并且在福音坚实的根基上认识神、信靠神。

 

首先,很重要的一点,在圣经中,很清晰地描述了人在堕落世界当中的苦难。比如约伯记。当约伯遭遇突如其来的苦难的时候,圣经很详细地描述了他生理的反应和心态的反应:

  • 身体上的苦痛。他觉得食物没有味道(参6:7),也根本无法入睡(参7:4)。
  • 内心极重的愁苦。“惟愿我的烦恼称一称,我一切的灾害放在天平里;现今都比海沙更重,所以我的言语急躁。”(6:2-3)
  • 羞耻感。“我若行恶,便有了祸;我若为义,也不敢抬头,正是满心羞愧,眼见我的苦情。”(10:15)
  • 不得安逸。“我不得安逸,不得平静,也不得安息,却有患难来到。”(3:26)
  • 入侵性的思想情绪。“若说,我的床必安慰我,我的榻必解释我的苦情,你就用梦惊骇我,用异象恐吓我,甚至我宁肯噎死,宁肯死亡,胜似留我这一身的骨头。”(7:13-15)
  • 逃避。“惟愿我得着所求的,愿神赐我所切望的;就是愿神把我压碎,伸手将我剪除。”(6:8-9)
  • 强烈持续的负面情绪的反应。“我未曾吃饭就发出叹息;我唉哼的声音涌出如水。”(3:24)“我的脸因哭泣发紫,在我的眼皮上有死荫。”(16:16)

 

诗篇中也有很多类似的经文,其中有些内容实际上是指向耶稣并在耶稣身上成就的。所以,如果我们可以打开圣经,把这些经文指给受害者,让他明白:耶稣明白我们的苦难,因为祂曾经历过,祂了解哀伤,祂完全能够体会我们的痛苦。而且在我们受苦的时候,祂就在我们身边。耶稣还会再来施行审判,祂是那位唯一可以审判的主,祂会严肃地对付罪,祂也会为祂的百姓伸冤。耶稣爱我们,祂永远不会撇弃我们,因为祂曾为我们的罪受死,十字架证明神爱祂的百姓。帮助受害者明白这些很重要。因为,很多时候,特别是处在反复受害的过程当中的受害者,施害者会让他非常混乱。所以他们常常会发出疑问:“为什么神让这些事情临到我?”“神看见/听见我了吗?”“神会帮助我们吗?”

 

可以鼓励受害者像很多诗篇的作者一样向神呼求,并且确信祂是会帮助我们的。“主啊,求你睡醒,为何尽睡呢?求你兴起,不要永远丢弃我们。你为何掩面,不顾我们所遭的苦难和所受的欺压?……求你起来帮助我们!凭你的慈爱救赎我们!”(诗44:23-24、26)当受害者在祷告中对神说“你会帮助我吗?求你帮助!”时,就说明他的内心已经在反转,他已经从远远地在讨论、分辨神,到就近地求问神。这背后虽然仍有很多的哀伤重担,但同时又是很强的信心,受害者开始在深重的苦难当中,转向神,面向神。

 

总之,我们在帮助受害者的时候,真的需要很多的温柔和耐心,来了解受害者的信心状况是怎样的,并且帮助他摒弃错误的观念,对神建立正确的信心。首先,我们要给他们机会,让他们尽力地来表达,哪怕是对神的疑问也没有关系。因为受害者在教会中找到你,不管你是专业辅导员,还是平信徒,或者是传道人,他来找你的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他是在找神,他的心是向神敞开的。所以,当他有这些疑问和各种各样的情绪反应时,没有关系,我们要好好地去理解、聆听,并且帮助他们在主里有盼望,引导他们明白,神已经听见并且会拯救。

 

第二,引导受害者明白,神会在试炼中显明祂的看顾,叫我们在患难当中也是欢欢喜喜的。患难当中神有祂的心意,即使在试炼当中,我们也信靠神是良善的。很多时候,当灾难或不好的事发生时,人如果是一颗拜偶像的心,就会觉得,我对神那么忠心,神应该让所有的好事都发生在我身上。但如果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虽然在试炼当中,但神不改变,祂的良善是不改变的,这就会有一个很大的安慰,因为知道神听见并会施行公义。

 

第三,帮助受害者明白,神是全能的、有主权的。很多时候,施害者用各种方式威逼利诱,或者是情绪操纵的一些特殊方法,让受害者感觉他是无所不能的,他能在背后控制一切的事情,让受害者经常感觉自己逃不出这个人的魔掌。但是,我们可以从信心和圣经的启示帮助他清晰地看见,施害者的行为只是暂时的,他的掌控不是无所不在的,只有神是全能的、有主权的。神不是无动于衷,祂没有忘记,祂有祂的时间,祂说“我必报应”(罗12:19)。这些属灵的真理可以帮助受害者清晰地分辨他的处境,并帮助他稳固信心。

 

第四,帮助受害者看见,我们已经是在圣灵里,有属圣灵的新生命,并且正在经历属灵生命的成长,神也住在我们每一个属祂的人里面。受害者因着施害者所造成的假象,可能会进入这样一个误区:他认为没有任何力量、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帮到他。因为施害者常常会操控受害者的各个方面,不让他交朋友,掐断他与外面的联络等,让他感觉好像谁也不能冲破这一层一层的封锁。但是如果我们把圣经真理告诉他:圣灵无处不在,祂可以穿透任何的拦阻,进到我们里面赐下光,光一定会胜过黑暗,耶稣基督的灵所到之处都有更新的能力,没有什么可以把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些真理就可以划破受害者生命中的层层迷雾,使他们得着安慰,信心得以坚固。

 

2、帮助受害者面对非常具体的威胁

 

受害者面对的威胁,通常包括人身威胁和心理威胁。如果受害者是孩子的话,他面对的人身威胁可能不只是拳打脚踢,如果施害者有酒精药物的问题,他面对的很可能是生命的威胁,比如锁喉等。另外,还有一些施害者会用孩子作为威胁手段,使受害者长期忍受虐待也不敢不顺从,担心如果反抗会对孩子造成伤害,这会让他游移不定,不敢声张和寻求帮助。所以,我们在帮助他们的时候,也要根据具体是哪些威胁,来提供非常具体的安全资源和支持;不能说我只是跟你谈谈话就可以了。

 

人有神的形像,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需要维护合理的界限。必要的时候,受害者应该要离开。尤其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需要寻求帮助,而不要因为羞耻感或所受的威胁或其他一些要挟而保持沉默。另外,我们也不要认为伤害人身及其他毁灭性的行为是无关紧要的。施害者常会有这样的论调:“我只是骂你几句,打你几下,哪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主耶稣说:“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判;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5:21-22)所以,其实施害者才是处在长远危险的那一方,因为不公义的行为,从本质上是冒犯神的,而神会审判所有骄傲的逼迫者。

 

在受害者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我们不仅帮助他维护合理的界限,也需要为他提供具体的帮助。比如:有时候,需要帮助他找到就医的医院;有时候,需要有人陪他去报警;有时候,需要为他提供临时的安全住处;有时候,需要帮助他整理案件资料,去走法律程序;甚至有时候,教会领袖要跟施害者对质,要求他们交账负责等。

 

这是一个在危机中,教会的群体委身付出爱心和受害者建立信任的过程,需要耐心和持续稳固的帮助。就好像一场自然灾害之后,我们需要实地去考察灾难的范围和影响,同样,在人际关系的伤害当中,尤其是长期的伤害虐待,也是如此。不管受害者是成年人还是孩子,我们都需要仔细评估在生理、内心、环境、灵性、人际关系等方面,具体在这个人身上受伤害的程度,然后在这些方面逐一去建立合理的界限,保护他的安全,建立可持续的稳定性。这里还要特别提一点,假如受害者有自我伤害的倾向,也需要有及时的辅导和治疗,不要轻视忽略了。

 

3、帮助受害者的属灵生命成长

 

在帮助受害者的时候,我们不能一直充当“消防员”的角色,而是应该建立长远的、持续的支持。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想一想:教会帮助受害者的目标到底是什么?在这方面,首先要避免两个误区。

 

一个误区是,相对随意地使用“受害者”、“创伤”这些词汇。比较极端的例子,因为用“受害者”来定义自己,有些人可能长时间把自己封锁在负面的经历和感受之内。还有人期待生活中没有苦难,认为他不应该有这些苦难,整个世界都不应该有苦难。如果最终他没有得到自己欲求和期待的,就会埋怨神,对人发怒,甚至伤害自己。

 

另一个误区是,始终用“受害者”的字眼来定义他人。用他的过往经历,比如家暴、性侵、虐待等,来定义他。很多年过去了,都只是让他们被动地留在“安全”的范围,让他们被动地接受保护,然而这并不是真正的安全。这种定义受害者的方式,会拦阻他们发展主动性,拦阻他们与神与人连接,以及寻求在基督里从上面来的智慧和成长。这不但不能帮助受害者站起来,甚至可能会导致他们一味或过度地依赖于小范围内的一些称义、证明——“因为这些人认识我,他们熟悉我,了解我的过去,所以在小范围里,我是被称义的,是有公道的,是讨到了说法的。”有时侯,这可能会演变成和滥权伤害的施害者相类似的模式,把受害者局限在“你就好好地受保护,你什么也不要做,你就一直待在我的小圈子里不要出去”的里面,反而会对受害者造成再度的伤害。

 

所以,我们要想一想,我们帮助的目标是什么?人际关系当中的敌意有各种不同的形态、强度。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看到,自己在不同程度上都有怒气和仇恨的问题。常见的情况是,两个罪人在彼此伤害,而不是一个不可能被救赎的怪物,在逼迫另一个完全不需要救赎的无辜之人。我们都在怒气这个问题上需要悔改、需要恩典。所以,在帮助受害者的时候,我们需要很具体、仔细地探究这些伤害,尤其是暴力伤害背后的细节,看见哪些是常见的、共性的罪,哪些是独特的、个人性的问题。

 

第一个目标是,受害者的心被改变,而不只是行为层面上的一些改变。我们是在心的层面上进行根本的重建,而不只是控制一些行为层面上的表现和后果。因此,我们要帮助受害者看到内心的问题,目标是帮助他从自我中心的假想世界里走出来,认识神所掌管的有恩典的真实世界。

 

第二个目标是,受害者的生命被更新和改变。很多时候,我们在处理滥权伤害事件时,很容易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些大的冲突上,却忽略了罪性在一些细小处的表现,比如论断、抱怨、易怒、斗嘴争执等。如果受害者存在这些问题,就需要去处理它。这些看似常见的情绪问题,实际上显明受害者心中的偶像和真实的生命景况。受害者同样需要面对自己的罪,并为之悔改,经历上帝赦罪的恩典,并支取圣灵更新生命的大能。

 

这两个目标帮助我们看到,如果我们的帮助不是指向活着的主基督的话,实际上无法从根本上帮助受害者的生命有翻转和成长。一方面,受害者需要看到神是忌邪、圣洁的上帝,万物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很多时候,受害者会遮盖、隐藏这些伤害事件,而这正是施害者所愿意看到的,这样就谁都不知道,彷佛他在他的小世界里是唯一的主宰者、掌控者。但越掩盖,受害者在其中所受的影响和伤害就越大。所以,受害者心中的眼睛需要被打开,看见在神里面,万物都是靠祂而造、藉祂而造、为祂而造(参西1:16);祂是万有的主宰。无论是施害者,还是受害者,都在祂的掌管之中。虽然人试图想要控制、想要有强大的权势,但是神才是真正的审判者,祂的震怒真是可怕的,远远胜过暂时有权势的任何一个人。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帮助受害者看到,神是慈爱、怜悯的上帝。虽然受害者经历许多羞耻、罪疚、软弱、失败,但耶稣基督拥有丰盛的恩典,祂是神的羔羊,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并且复活战胜死权。基督的宝血足够遮盖一切羞耻,洁净一切罪恶,并且祂从上面白白地赐下恩典和智慧,使我们无论身处任何的困境,都能够坦然无惧来到施恩座前,得怜悯,蒙恩惠,得帮助(参来4:16)。因此,我们可以鼓励受害的弟兄姐妹靠主刚强壮胆,“因为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提后1:7)而且,慈悲怜悯的上帝也眷顾人的苦情,祂会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参诗103:6)。 耶稣是至终的审判者。我们也可以劝勉受害者不要陷入自怜的网罗,“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12:21)。当我们思想神的爱,领受神的爱,思想自己曾经是神的仇敌,如今却成为祂蒙爱的儿女时,神的恩典和爱可以激励我们去爱人,甚至为自己的仇敌祷告。

 

4、帮助受害者的具体步骤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家暴的例子(丈夫家暴妻子),来梳理帮助受害者的具体步骤。这里请大家特别留意,在采取具体行动之前,要先评估受害者是否有人身伤害或生命危险的情况。人身安全的保障是最首要的。然后,教会站在受害者这一方,帮助受害者逐步着手进行下面几个步骤:

 

第一,受害者要挪去自己眼中的梁木。受害者(妻子)要为自己有罪的回应承担责任。但是要小心,不要变成是在要她为施害者(丈夫)的暴力或虐待负责。相反地,要很清晰地帮助她看见,虽然她自己有各样问题,有罪性的回应,特别是在受害的时候,但是这些并不是丈夫施以暴力和虐待的理由。所以,她不需要为丈夫的罪来负责,只需要承担自己的责任。

 

第二,去掉弟兄眼中的刺。利未记19:17说:“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在人身安全无虑的情形下,要鼓励妻子,不要一味地承受丈夫的冒犯得罪,默默地在暗中受伤,反而要让丈夫知道他这是在犯罪。这样的沟通实际上是出于爱,为的是在主里得医治,而不是为报复或者施害。他们甚至可以在第三方的面前对质,但这需要智慧,以及合适的场合。妻子需要仔细思量,是要两个人单独谈,还是要到第三方面前谈?要谈到哪一步?

 

如果教会要介入这个家庭,来面质丈夫。首先,要确保双方在场,然后牧者可以用很平静的语气问施害者一些问题:“为什么你觉得她(妻子)是你的敌人?你为何对她充满敌意?为什么要毁掉她和你们的关系?”然后,很明确地告诉丈夫,承受他的怒气和仇恨的妻子是什么样的感受。当一个人在施暴的时候,他往往是没有语言、没有思考的,他处在激烈的情绪当中,其他部分的脑区是关闭的。这些很清晰、客观、不带情绪的问题,有可能帮助他打开盲点,从新的角度省察自己。

 

第三,饶恕。在走这一步的时候,不要让丈夫的请求饶恕成为对话的结语。家暴问题具有周期性反复循环的特征,很多时候是有施暴期、蜜月期、平静期、酝酿期,慢慢积累,然后又会再施暴[2]。所以千万不要以为丈夫认错了就可以了,相反,那只是和解过程的开始。

 

第四,采取小的步骤。帮助妻子采取小步骤来面对、帮助丈夫。长期积累的问题,不是一下子就可以解决的。如果丈夫愿意改变,可以请问他会采取什么样的具体步骤来改变,而不是强加给他。如果丈夫说,他想用什么样的方式,具体一步一步的改变,就可以和他一起来分析,是不是可以做到。然后,再走下一步。

 

在这个过程中,要以谦卑和温柔来回应不敬虔的怒气,就如箴言15:1所说:“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语暴戾,触动怒气。”也要使用一些直指人心的问题来让丈夫诚实地面对自己。就像雅各书4:1说:“你们中间的争战斗殴是从哪里来的呢?不是从你们百体中战斗之私欲来的吗?”所以问问题的时候不是只触及表面,而是要问到内心:“你为什么要毁掉这个关系?你想要达成什么?你的感受是否与真实情况相符?是什么促使你有这样的行为?”

 

帮助者的帮助

 

教会在帮助受害者的过程当中,一定要认识到我们自己的有限。每个人都是罪人和受苦的人,但是感谢神,在耶稣基督里,我们又是圣徒。建立信任需要时间,需要我们谦卑,知道自己不能。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害者经历苦难的时间,远超过他来接受辅导的时间,你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期望去解决他所有的问题。很多时候,真正的力量只有来自我们在圣灵里与主耶稣的联合。主是真正的安慰,是真正的帮助者。只有帮助受害者与主耶稣建立真正的连结,那才是长远的、真正的帮助。

 

我们还需要知道,这一位具体的受害者,他的有些经历,我们并没有经历过,或远超出我们的生活经验,我们也很难判断他受害的严重程度。但是,当我们一起仰望神的时候,就知道人所有的经历都不会超过神所知道的;而且我们每个人每天都有新鲜的吗哪、新鲜的恩典,每早晨祂的恩典都是新的。我们作为帮助者,都有可能会被耗尽,也常会有疲劳和沮丧,但是如果我们是跟真正的帮助者相连结的话,我们就有取之不尽的吗哪和帮助,也能帮助受害者与主相连。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要帮助受害者从自我封闭的状况中走出来,跟人和社群有连接。很多时候,这也是为什么不只是需要一个帮助者,还需要教会的大家庭里各个方面的帮助,使这种对受害者的帮助能在神的家中传递和连结。

 

滥权伤害发生在人际关系当中,背后的动机是操控,这是一种对亲密关系的变态索取,是通过踩踏他人来维护自己的骄傲和主权。而受害者则是在应该被接纳和被看重的亲密关系之中被施害,可能是亲人、朋友、夫妻的关系,或同事、同工的关系。受害者常常会在羞耻、罪疚、失败、软弱当中寻求遮盖,期待讨回公义、清白、身份和尊严,但是不一定会得偿所愿。所以,他需要在一个好的关系中,在爱的团契和共同体中重新去经历爱和接纳,使自己得着恢复,并且连接于真正的爱的源头。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找到很多的案例。

 

有一位姐妹幼年时遭遇性侵,施害者是她的亲生父亲。成长过程中她一直非常压抑,成年之后想起往事就非常气愤,想要讨一个说法。但是跟家人沟通的结果是被拒绝,甚至被羞辱、被殴打,之后导致严重的精神方面的症状。她在错误的思想模式下,常会表现得比较高傲,论断他人,甚至会跟人暴力冲撞,不能有正常的人际互动,但私下却是非常渴慕亲情、友情、爱情。她在恋爱关系当中,时而高傲,时而指责操控对方,以致恋爱屡屡受挫。

 

在她生病的那段期间,有很多的基督徒在帮助她,带领她慢慢地走进教会。她信主之后,也积极寻求圣经辅导。牧师和弟兄姐妹们做了很多事情,不仅帮助她找医疗资源、找工作、提供食物和住宿等,还通过带领她读经、祷告,以及沟通和聆听等,帮助她分辨哪些不是她的过错,哪些是处境因素,哪些是属血气的反应等。更重要的是,帮助她看到自己所害怕的是什么,内心里面有哪些所渴慕的,然后帮助她认识到,耶稣是她最重要的依靠和力量。

 

后来,她慢慢通过在教会的生活,透过读经、祷告,明白至高的主耶稣是怎样地降卑,为了拯救罪人承受了怎样的苦难。特别是在读福音书的时候,她认识到神对人不离不弃的爱,刚好跟她所遭受的虐待、殴打等相反;而神的羔羊——耶稣基督的替罪人牺牲,真正能够遮盖她所有的羞耻、自责和软弱。虽然从人那里不一定能得到公道清白,但基督至高的义和洁净却是白白地赐给了她。这一切帮助她一点一点地开始看见神的恩典,并且反省自己很多属血气的反应,她开始经历福音的大能,经历新生命的成长。慢慢地,她有真正的能力去面对冲突(很多受害者常常很难去面对冲突和人际关系当中的紧张)。她也慢慢操练去控制自己属血气的反应,学习怎样去爱身边的人。

 

经过很多年,当她真正认识基督,以及经历与基督联合所带来的恩典翻转的大能时,她开始更多地有释放、有智慧、有成长。最重要的是,她有了从神而来的属天的眼光,可以合乎圣经地看待她所经历的事。本来混乱的生活,才真正有了秩序,她的心中有了安全感,并有了真正的力量。所以,与主相连,并与神的家相连,才是真正持久的帮助,才会给我们带来源源不断的新生命。

 

作者简介:

Grace是威斯敏斯特神学院圣经辅导道学硕士,心理学博士,也是有执照的咨询师。在教会圣经辅导事工服事多年。

[1] 本文转载自作者关于“人际关系中的滥权伤害”系列讲座的第四讲。略有编辑。承蒙授权转载,特此致谢!——编者注

[2] 关于滥权伤害的周期和影响,可以参阅“人际关系中的滥权伤害”系列讲座的其他部分。——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