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2025年03月号(总第101期) 称义在乎在基督里

称义在乎在基督里

文/加尔文

 

我们唯有藉基督的义才能在神面前称义,这等于是说人称义不在乎自己,乃是因为基督的义归给人——这完全反驳了那种肤浅的观念,即人之所以因信称义,是因为人藉着基督的义分享圣灵,且圣灵使人成为义。无疑地,教导人必须在自己之外寻求义,就是在教导人自己没有义。这也是保罗清楚的教导:“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由此可见,我们的义不在自己身上,乃在基督里,且我们拥有这义,唯独因为我们在基督里有份;事实上,我们在基督里拥有这义一切的丰盛。这也与保罗在另一处的教导相一致,即:“(基督)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3-4)他所说的“成就”是藉着基督归给我们的义——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将祂的义赐给我们,使我们能在神的审判台前被称为义。显然,保罗在此之前的另一处经文也有同样的教导:“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保罗之所以宣告我们唯有藉着基督称义,难道不就是在说我们的义完全在乎基督的“顺从”,因为神将基督的“顺从”归给我们,就如同是我们自己的“顺从”一样吗?

 

因这缘故,安波罗修[2]精妙地用雅各的祝福来比喻这义。他说:“雅各虽然不应得长子的名分,但在他哥哥衣服的掩护下,因这衣服所散发的香味(参创27:27),讨他父亲的喜欢,以至在伪装成他哥哥时得了长子的名分。”同样地,我们也在我们的哥哥——那长子基督——纯洁的掩护下,使自己能在神面前被称为义。安波罗修这样说:“以撒闻到衣服的香味,也许意味着我们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称义,因为肉体的软弱拦阻我们遵行律法,然而那明亮的信心使我们蒙赦罪,也掩盖我们一切的过错。”

 

这的确是真的,因若我们要在神面前蒙救恩,就必须有主自己的香味,我们的罪也必须被基督的完美遮盖和埋葬。

 

 

[1] 约翰·加尔文,《基督教要义》,钱曜诚等译,孙毅、游冠辉修订,基督教经典译丛(北京:北京三联书店,2010),748–49。(编注:正文略有编辑)

[2] 安波罗修(Ambrosius,339–397),曾任米兰大主教,主后四世纪著名的拉丁教父之一。——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