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2013年05月号(总第41期) 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 ——圣经人论与基督教教育

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 ——圣经人论与基督教教育

 

文/陆昆

 

教育是为了使人获得特定目标的发展而人为设立的系统和过程,以此使受教育者能够在受控的环境和过程中,生成或者获得某种品格、信念、行为模式,以及特定的知识和技能。

 

本文所谓基督教教育是指伴随并促成孩童全人成长的系统和过程,其知识和能力既包括圣经教义的学习和敬虔灵性的训练,也包括一般知识和能力的学习和训练,主要是指基督教的初中等教育。

 

基督教教育的提出是以目前已有的社会、学校、家庭和教会环境的总和不足以实现理想的基督徒的成长目标为前提。那么,这一设为教育目标的理想到底是什么?

 

目前,国内基督教教育的推动者都能够感受到积极和消极的两种力量使人渴望有一种基督教的教育。

 

1、消极:越来越多的基督徒教育者和父母对于目前公立学校教育体系的失败深感失望甚至惊恐,急于反其道而行,只要有个基本过得去的替代体系,就投入进去好逃避公立学校。

 

2、与此相似的,就是把一切可能的对于教育的理想都投注于基督教教育中,期待一个完美的能够成全一切梦想和价值的水晶宫殿。试图要这样一种教育:是基督教立场的,有基督教的价值和规范的,合乎基督徒身份的行为模式的,有充分的基督教化的又足以使学术界承认的学术训练以掌握丰富的知识和技能,并且能够和高考接轨或者能够使孩子继续接受更高教育的,其教育过程是快乐的,尊重孩子天性的,有充分的爱和自由的,又是足够使孩子建立起健全的社会性的人格、规范和能力的,等等。

 

这两种普遍的倾向为基督教教育提供了时机,但也同样带来试探和危机。过于强烈的主观愿望可能会干扰我们寻求基督教教育的正当而且客观的基础。但基督教教育不是基于恐惧和幻想的空中楼阁,而是要建立在圣经真理的根基上。虽然圣经所有的重要教义都是基督教教育的内容和规范,但本文试图讨论基督教神学人论[1]中的某些基本概念,来为目前试图推动的基督教教育提供一个作为基础和规范的神学论域。

 

一、圣经人论的几个基本概念

 

1、人作为被造者

 

1)被动的生命(Vita Passiva

 

圣经人论区别于世俗人论的一点就是人的被动性优先于人的主动性。人是被造的,是被爱的,是被要求的,是被定罪的,是被救赎的,是被启示的等等。因此人的生命和生活的基本特征不是主动生活(vita actio),而是被给与、被限制、被要求的被动生活(vita passiva)[2]

 

人既不是无目的的自然演化的结果,也绝不是以劳动、文化、自我理解和期待而自我创造的产物。人是被全知全能的神以神圣的目的和智慧创造出来的被造者。因此人是被创造、被限制、被要求的,人有其客观的,非出于人自己的意愿和选择的存在目的、限制、样式和责任。

 

2)人之偶在与神意

 

和神是自有永有的完全不同,人是依赖于他者的偶在者。人不是自我凭依的存在,人存在和具有某种特质的原因都在于自身以外,因此,个体人就其自身和得以出现的自然过程而言,都彻彻底底是偶在者。为什么我存在而且是现在的样子,是一个完全无法以自身来说明的问题。但就神而言,我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太10:30)。而且“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诗139:16)

 

因此,人既非自有永有,亦非自在自为,更非自主自由,且非自足自立。人的存在,目的,特质,和际遇都是由人以外的神为其设定的。神是人的创造者、保守者、供应者、成全者,是人必须绝对依靠的存在。神的旨意无所不在且奇妙莫测,人必须接受神在生命际遇中的一切安排,并在其中竭尽全力按着神显明的旨意履行自己的责任。但在人身上,有神用意极深的计划和安排。特别是对于他的百姓来说,他向他们所怀的意念,是“赐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灾祸的意念”(耶29:11),且向他们的一切应许“没有是而又非的……在他只有一是”(参林后1:18-19)。神向着人又通过人行大事,人是神意的接受者、承载者,也是呈现者。这神意既是人的定命,因为“人得存活,乃在乎此”(赛38:16),“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也是人理应主动承当的本分。

 

2、神的形像

 

圣经中对人的定义,是创世记1:26-28:“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莫过于“神的形像”。对于神的形像这个概念的涵义,向来多有讨论,但其中影响最广泛长远的,就是以为神的形像即是理性[3],特别是指人能够以抽象和逻辑的方式拥有道德自觉,并且按着这种认识行事。这种理解深受希腊道德哲学的影响,今天少有神学家服膺这种理解。我们则试图用“有灵的活人”、“位格”、“共同体性”来理解“神的形像”这一概念,并且把它作为圣经人论的核心概念。

 

1)有灵的活人

 

对于创1:27的全景式的概述做的另一种更加近景化的描述,是在创2:7:“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在这幅图景中,按着神的形像造的人被描述为受了神口中的气而成为的“有灵的活人”。这里的“气”,应该被理解为圣灵(参约20:22)。[4]神以圣灵注入人的身体生命中,使人拥有与神相通的生命特质,有灵性的知觉(林前2:14)、需求(太4:4)和能力,以至于能够与神相交。人是灵性存在,当人丧失这种灵性功能时,就成了毁坏了的、死去的、废去能力的非人。

 

2)位格

 

当圣经说人是按着神的形像造的时候,形像肯定不会是指人的四肢五官,而是指神的存在的本质,那就是神作为位格者的一些能够与人相通的特质。所谓位格就是被我称呼为我的那个实在:这不是指我的身体,虽然我的身体承载着我的人格;也不是指我的意识,虽然我的意识常常自觉我的存在;也不是指我的身份和地位,虽然这是我的展现的一个方式。位格是一个不可还原的本体论的概念,无论对于神,还是对于人,位格无论就存在还是认识,都是最直接也是最终极的对象,不言而喻,不证自明,不可再还原为别的什么。[5]

 

a.人作为位格是自由的主体

 

与人之为被造者的被动生活不同,相应地,人作为位格是自由地自觉地判断、评估和行动的主体。人不仅被神所造,也被他所命令,神命令人要听,要信,要遵行……所以人也能够理解、评估、决定接受或者拒绝命令,并且根据其抉择和行动承担这一选择的责任,因此而被定罪或者被称义。

 

作为位格,他是主动的创造者,选择者,解释者,建立价值和关联者。这种人作为一个群体的行动和解释的系统就是文化。因此他也是责任的承担者。以其经验和自我意识的记忆中的一贯性和一体性构成自我的单一性。

 

b.人作为位格是单一的、独特的、区别于他者的个体。

 

我从哪种意义上是我?

 

一体性:对于位格而言,其存在的特征是,其部分等同于整体。因为在经验和自我意识中,其位格内涵(hypostasis)是整体性的,其位格外延(ekstasis)是局部的,但局部总是表现整体的位格内涵,因此整体总是以部分展现出来,部分展现出来的总是整体的人格。

 

记忆的一贯性:昨天的我如何还是今天的我?将来复活的我如何就是今日将死的我?位格有其时间中的延展,但这位格的一致性是藉着记忆被体验的[6]。而这个记忆对于人而言,是存留在身体的某些特征上的,如复活的基督在大能的身体上仍然有可以辨别的伤痕。

 

位格是所是和所成为(Being & Becoming:位格全部的内涵特质,是在时间中藉着际遇和抉择而不断获得的内涵。我是我意味着整个生命经验中我的一切际遇、抉择、特征;我不仅是(being)我,而且是正在成为(becoming)我。

 

c.人作为位格是交往者

 

非位格性的存在也和其他被造物进入某种互相影响的关系,但这和位格者带着判断和感受交往完全不同。

 

名字和人称:人有名字,名作为延展呈现本人的在场,即使当本人不在场时也有同样的效应。人的名字是专有的,不是类的名称,而是位格的指代。同样,也只有在交往中位格者才可以自称为我而且被称为你。耶和华的名就是耶和华本身,同样,某人的名也就是某个人本身。当圣经说拉撒路死了的时候,虽然拉撒路是伯大尼的马大和马利亚的兄弟的名字,但死去的,绝不是这个名字而已,而是这个名字的拥有者。名字特别用在召唤一位使他成为倾听者。我们祷告时呼求神的名,神也提名召唤我们。我们都喜欢别人从正面叫自己的名字。

 

约的关系:人作为位格者进入关系,是按着彼此的存在、关系,进入某种有规则的联系。人这样进入与神的关系,与他人的关系,与自己的关系,并在这些关系中感受而且成为自己。当这种关系的规则被破坏时,实际会导致交往的失败。失败时违约的一方必须承认自己的过失,并且付出要求的赔偿,回到规范后关系才能继续,而无辜的一方藉着接受赔偿并且接纳转回者来继续原有的关系。

 

当人失去和神的关联时,就会把非位格性的存在当成超人格性的对象,并且试图与之交往,这就叫泛灵论,形成萨满教式的巫术活动;或者把别的人或灵性存在当成绝对者去尊崇和依靠,也就是偶像崇拜。或者人把自己的制作产物当成神明的代表,或者对自己过分高举抑或迷恋,都会成为不合乎实际情形的变态的关系,都会招致真神的愤怒。

 

d.人作为立约的对象

 

圣经中人交往的核心关联不是一般日常生活中的人的活动和表现,而是一个特定的、有具体内容和规范的神人关系,这就是圣经所表现的人是神立约的对象。神在亚当之约、挪亚之约、亚伯拉罕之约、西乃之约、大卫之约、先知预言的新约、耶稣成就的新约等一系列约的规范中带人进入特定的关系。人是在约中成为拥有特定身份和本性的存在。

 

神和人立约,就把人带入到和神永远的关系中,在其中,人有远远超越今生经验的终极性的美福;反过来,当人违背约而被神弃绝时,也就会经验到永远持续的沉沦和责罚,也远远超过了今生经验中的患难和恐惧。

 

这表明人的存在的终极性意义,人生是极严肃的事。

 

因为有约的关系,就有约的规范,约的规范即使在对约的存在缺乏自觉的人也一样是有效的、可知的。在旧约中,有两个约提供了这个规范的典型范式,就是亚当之约和西乃之约。西乃之约是给神百姓的约,其规范记录在成文的律法和诫命中;亚当之约是给全人类的约,而且人已经违背了这个约,其内容写在所有人的良心和道德意识里面。这样人通过成文的律法和内心的道德意识而知道人必须遵守的规范。自明的规范简单说就是两样:仁慈和诚实。

 

诚实:诚实的本意即是真实。其他公义、正直、信实、公正等概念也都是和这个真实有关。诚实就是按事物实际的存在、样式来真实地对待。不可以明明有神,却当成无神;明明受造,却自看为自有。这种诚实的要求是人心中不证自明的道德要求,圣经记录了偶像崇拜的埃及法老,也是以何等的正直指责亚伯拉罕撒谎隐匿了撒拉作为妻子的身份,把她说成是自己的妹子。诚实说到底就是要承认在我们的意愿、需要或者判断以外有我们必须尊重和服从的客观世界和其主宰者,因此也代表一种正确的、智慧的态度。诚实地生活也就是智慧地生活,因为这要求我们按着神和世界的本来样子对待神和世界,并且为此克制肉体的愚笨和任性来使自己的理智和决断都符合真理。

 

仁慈:仁慈就是试图成全事物的被造本性的意愿和倾向。恩典,慈爱,良善,怜悯,恩慈,忍耐等等都是属于仁慈的范围。既然我以外有客观的事物,我就不能随意地对待它们,而要按着它们的主宰者的意图善待它们,按着被造的本性使他们被成全和满足。这是通过去除自我中心而有的给予和成全,是人从神那里领受的对于整个被造世界的责任。

 

真正的仁慈和诚实其实不是内在于人类自身的特性,而是神的特征。神的诸多性情,概而言之,就是真理和恩典(约1:14),也就是慈爱和诚实(出34:6)。

 

3)共同体性

 

圣经中表现人是神的形像时,用的是复数的“我们的形像和样式”。同样,神造人时也没有造一个单独的个体,而是造男造女。

 

学者们讨论这里的复数人称的涵义,发现圣经中不总是用复数称谓神,也不总是用单数称谓神,而是只在某些特别的情境中用复数位格称谓神,因此称它为一种表达庄严的修辞方法。但就这里的表达而言,我们最好把它看为神的共同体形像。

 

人是神的形像意味着人有和神一样的复数位格,即多位格在一个共同体内。共同体不是人的偶然的活动,也不是人自主地建立社会关系的结果,而是人的位格性存在本身。所以神按着“他们”的形像造男造女且二人成为一体,如同“他们”自己的一体性一样。不仅如此,最初的男女就是人类的形像和样式,此后的整个人类不过是始祖的共同体性的延伸(罗5:12;徒17:26;玛2:15),甚至救恩也不是个体性的,神拯救的不是个人,而是教会。耶稣一边要求最私密的祷告,一边要求祷告时要作为共同体中的一员说“我们在天上的父……”。

 

这种共同体不仅是存在样式,也是责任和权利的共同体人格。亚当犯罪导致整个人类沉沦;亚干犯罪使以色列整体陷于罪中,招致神的愤怒;同样,耶稣基督一人的顺从使我们所有百姓都被称义。因此,新约用身体比喻神子民的共同体关系。

 

共同体的特征就是联合、相交、接纳、共同承担,也就是成为一体的身体关系。但爱和平等不等于没有差异,相反,共同体性不是同一人格的复制和汇集,而是不同位格的联合和相交,因此必然是有差异;而且因着不同的存在特征和彼此关系,有权利次序的差异和共同体内的不同功用。因此,正当地要求秩序、规则、纪律和服从。

 

3、身体

 

人的位格有其特定的承载者,就是和自然一致且依赖于自然的身体。身体有需求和感官,使人能感受到罪恶和痛苦。而且对于人来说,身体不仅仅被动地承载人格,而且给人格提供强烈的欲望和冲动作为位格性的动力。

 

但这种已经败坏的身体也被看为不驯服的肉体私欲的源泉和渊薮。所以我们需要圣灵作为另外的动力来胜过这个身体中犯罪的私欲。但将来,我们复活时,我们将脱去这个必死的血气的身体,穿上灵性的身体,这是一个就其本性而言与圣灵十分相偕、乐于顺服圣灵而行的身体。

 

但是对人而言,身体是人的位格性载体,不是偶然的载体,而是人的位格性的特征。所以复活时的身体必须仍是我们的身体,复活的才是我们。人以身体行善,以身体作恶,以身体享受生之欢乐,也以身体承受咒诅和责罚,以身体与人联合和交往,也以身体与人疏离和隔绝。人的位格性是与身体密不可分的。

 

二、福音与人格动力学结构   

 

1、人的构成

 

通常人们试图以两种方式理解人格的构成,就是以为人是由灵魂和肉体构成(参图一),或者以为人是由灵、魂和肉体构成(参图二)。

 

 

 

虽然可能会有学者试图以圣经中灵和魂二字的用法来讨论二分或者三分的问题,但真正的区别不在于用词的方法。古代作家和今人一样,既可以用当时一般模糊的方法使用词汇,也可以有意地以不同的词汇区别某些概念。对于我们而言,重要的是确认,无论是否区分灵与魂,保守学者大抵承认重生者的灵魂和未重生的自然人的灵魂状态是不一样的。一种具有能有效地与神联通的功能,另一种却完全没有。

 

我们从人的位格性的角度查看了人的特征,确认人是身心灵一体的位格体。就人的位格性而言,被造的始祖和堕落的人之间有明确的差异,就是今天的自然人已经在灵性的意义上死了。我们的位格是毁坏了的位格,受败坏的肉体的辖制,以至于我们的身体成了恶的器具而非义的器具。而重生得救的人则有不一样的人格结构,以至于可以靠着圣灵的能力接受启示,且认识基督,与神相交。

 

因此,了解堕落的人和得救的人人格结构的不同,特别是了解可以称之为人格动力学结构的不同,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事情。

 

2、堕落的人的动力学结构

 

以弗所书2:2-3:“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这里概括表现的是不信的人的人生图像。他随从这个世界的时代潮流,按着没有永生的人的生活方式和观念生活,自以为循规蹈矩,没有违背所属群体的规则。但在这样不可避免地跟随当世的文化时,他并非只是随从人类的文化,而是自觉不自觉地随从掌管这个不信的世界的灵界首领,就是魔鬼。但人不仅仅被这个世界的文化掌管着,人也创造这个世界的文化。人是自己创造一个行为和解释系统,并且靠满足这个系统的标准和价值而自我称义的。但是当人创造这样一个文化并且跟随它时,并不仅仅是人类自己在行动,而是有一个超自然的灵性存在正在背叛神的人里面运行,他就是在文化背后的邪灵、魔鬼。但人并不一定是自觉地跟随魔鬼,也并非真的为满足自己创造的虚假的行为和解释系统而努力,而是在放纵肉体的私欲而行。也就是说,在任何不信的人类的行动中,构成其真实动机的,都是肉体的私欲。这个肉体的私欲在人的自觉的体验和选择中,会是两个方面:其一是肉体的倾向,就是以已经败坏的情欲、贪婪和毁坏为特征的生理性的冲动;另一方面却是心思意念;这种思想的或精神的活动在以弗所书中却是和肉体的冲动并列,都归结为肉体的私欲。就是说人的建立价值标准并且追求价值、特别是试图在其中实现自我价值的一切活动,其实不过是同属于肉体私欲,是肉体的倾向的另一种表现而已。

 

所以,堕落的人的动力学结构,以图表的方式,可以表现为:

 

主观上随从的规则 属世界的时代潮流
实际上顺从的权势 空中掌权者的首领
内心中支配性的灵性力量 邪灵
自我人格的动力和目标 肉体的私欲
体验到的动机 肉体所喜好的和心中所喜好的
结局 被神正当地恨恶,承受神的愤怒

 

3、重生的新人的动力学结构

 

罗马书8:1-4:“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这里的“如今”,是特别对比于罗马书6-7章所说的律法和肉体的关系:1)律法是圣洁的、良善的、属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2)罪藉着律法发动我里面的恶欲,叫我反抗律法,并且因触犯律法而被定罪,并且被杀死。

 

但如今在基督耶稣里,就不定罪了。

 

我们所得的“释放”是:从罪和死的统治(律)中脱离出来,进入全新的统治。罪和死的统治是指,律法试图管制肉体,向肉体要求顺服律法,结果肉体反抗,使得人被定罪而死。如图所示:

 

 

此时,赐生命的圣灵在我们里面实行统治:圣灵内住,引导我们,使我们不在律法以下,结果反而满足了律法的义。圣灵是在人的生命里头,以强盛的力量胜过肉体的私欲,并且带动人顺服圣灵的引导,认识基督并与父神相交。而这正好就是律法的实意。如图所示:

 

圣灵作为律法的制定与颁行者,向有圣灵内住的神的百姓要求对神的认识、爱慕、倚赖和顺从,而内住于人里头的圣灵带来认识神、顺从神的动力和热望,如此引导人顺从圣灵而行,如此人的行动和人本身都被圣灵所要求的律法的义批准,且结出圣灵的果子。

 

这样圣灵作为基督的灵、话语的灵,在人里面激励人,使人产生对耶稣的确知、对自己正确的自我认识,以及形成美好的圣灵内住的品格,并借此形成更强有力的使命感,又靠着福音的大能去担当使命。

 

所以,得救的人的人格动力结构,以图表的方式,可以表现为:

 

盼望 永远的荣耀
苦难中的同在体验 背起十字架,炼净
刚强仁爱谨守的灵 癫狂和谨守,叹息和安慰
福音使命和权能 人生志业的转变
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圣灵的果子 基督的性情,基督为共同体的元首
追求的目标:讨主的喜悦 主权移交,主动舍己顺服
动力体验:基督的爱激励我们

圣灵浇灌神的爱

救恩的确据,被爱的体验,大喜乐和大平安,激情和专注
启示和引导:认识基督,确认福音 知性的确知和人格性的体验
圣灵内住(位格实体) 活水江河,神的性情,与基督联合

代替并且正在治死肉体私欲

 

基督教教育或者必须以福音的传讲和代求为救恩之具来努力令人信主,或者坚固、训练已经信主的人,却万万不可离开对于救恩和重生的关切。仅仅是对着未重生之人进行道德和学问能力的训练(即使这道德教化是完全基督教化的,或者是试图以非凡的爱心和牺牲来抚育未信的孩童,并且成为感人至深的榜样),都是徒劳无益的。因为叫人活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教育必须企望导致重生的人格结构——以归信为目标,或者就建立在这样的以福音为动力的人格动力结构上——以归信为前提。否则无论怎样出色,也绝非基督教教育。

 

三、完全人的生成典范

 

如果假设教育的对象是已经重生归信者,或者假设其在教育过程中必会因信福音而得救,那么我们要给他怎样的教育使他的长成合乎正确的教育目标呢?

 

1、教育的目标与人论

 

教育的目标常被人看为是使受教育者——

 

1)成为好国民。这是公立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每个时期会按着不断变换的政治正确的价值而调来调去。

 

2)成为竞争中的胜出者。这是最民间的普遍的理解,也是今天很多教会人士公开地或者私底下对于教育目标的理解。

 

3)成为幸福的人。以自我发现和自我实现为目标,多少能逃脱主流价值单一的桎梏,但有明显的人本主义的空想色彩,却是今天部分高明的知识界人士(包括教会知识界在内)的很多人的期待。因此体现这种价值的教育观和型态(比如大陆盛行的蒙台梭利教育等),很容易被人看成基督教或者基督教色彩的教育。虽然这类教育,其初衷之一正在于摆脱教会的教育,而建立非基督教的价值观。

 

4)成为完人。这是一个非常含糊的概念,主要在于对于人论的极为不同的理解。

 

因此,它也可能是任何一个自觉的教育运动自我标榜的目标,虽然因着不同的人论的理解而使这个概念的含义极为多样化。

 

大体上,如自然的、文化的、社会角色的、理性的、体验、功能等这些因素或特征常常被人看为对人是决定性的因素,而获得这些特性或者拥有某种能力以实现特定功能也是教育的核心目标。

 

基督教教育的目标不应该是这样的基于经验、需要或者某种哲学信念,而是基于圣经中对人的本质和存在目的的宣告,也就是基于与上述讨论相关的神学断言上。基督教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帮助和陪伴受教育者使其成为以福音为动力、也为福音而活的基督门徒,并且使他们能够有效地带领他人成为同样的门徒。

 

2、基督作为完全人的生成典范

 

圣经中有这样的一个福音里的人的生成典范。即路加福音2:52:“耶稣的智慧和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

 

而这里说的四个要素,也就是“智慧”、“身量”、“神喜悦他的心”、“人喜悦他的心”,正是能够担当福音使命的完全人成长的四个方面。

 

1)智慧

 

跟我们通常所说的智力相关,但又是非常不同的事情。首先,智慧是指一种能按着事物的真相认识事物并且合宜地处置事物的能力。但妨碍人如此判断的,通常不是才智不足或者资讯不足,而是心思偏邪,所以会愚蠢地判断以致发生重大的错失。因此,智慧在圣经中首先是一种诚实正直的心态:敬畏神,诚实无伪,谨慎自守,这需要不断地克服自己虚妄的性情和冲动放纵后才可能获得。因此这智慧首先来自在律法里受教训。

 

在圣经中最引人注目的智慧故事莫过于所罗门求智慧的记述。所罗门即位后向神献祭,神喜悦他,就应允他可以求他想要的。所罗门要求智慧可以断案,神喜悦他,应允了他,并且额外赐给他富贵尊荣。

 

“断案”,是透彻地了解摩西律法书里面的原理,并且把这些原理应用在非常具体的以色列人的生活当中,提出恰到好处又令人信服、合乎律法的原则又合乎具体情形的判断和行动指令的过程。要想做到这一点,需要了解律法的细节,也要了解律法的精义和断案的程序,还要精确地了解人们身处其中的生活的具体知识,还要了解世态人心,还要了解政治权衡,还必须保持自己的仁爱、正直、勇敢、纯洁,免得受偏见的控制,还要真实地敬畏神,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在行使神对他百姓的统治;因此需要真正的敬虔和灵性洞察力。

 

因此,这里所罗门所求的智慧包括:

 

a.了解世界各种被造物的名称和性状。了解事物间的关联和规律。列王纪4:33中,所罗门讲论草木,自黎巴嫩的香柏树直到墙上长的牛膝草;又讲论飞禽走兽、昆虫水族。

 

b.了解人情世态和政治策略。有非凡的对于人心和社会的洞察力。紧接着讲到的所罗门断两妇人的案子,其中的洞察和机智令人惊奇。

 

c.所罗门的故事中惊人的不仅是他对人情的判断,也是他基于这种判断立即想出的出其不意的措施,立即使恶人显出。使用知识提出简单的心思无法想出的、并非直观但却直接奏效的方案,也是圣经中说的智慧人的特点。

 

d.审美和表现力。所罗门也是很出色的诗人和音乐家,圣殿的建设是他亲自设计和筹划的,能工巧匠和艺术才华也格外被看为智慧的表现。

 

e.但更重要的是对于律法的了解。既要了解律法的原则和细节,以及律法实施的程序,更要体会立法者的用心。耶稣说真正的智慧人是听从他的话的人。

 

f.道德上的纯正和仁爱之心。

 

g.灵性:敬畏神,存心谦卑,与神心意相合。

 

由此可见,圣经中智慧的要点是以律法为中心,包括:

 

知识和技能:对于神的启示的认识,和对于被造万物的名称、性状、规律的知识和与此相关的利用这些知识采取行动达到特定目标的能力。

 

纯正的心思:阻碍人做出正确判断的往往不是才华、学识和资讯的不足,而是偏邪的内心,圣经一再揭露偶像崇拜者的无知是心思偏邪的结果,通常在圣经智慧文学中,愚笨人也就是恶人。

 

明智:不仅是正确的判断,也是对于知识运用的程度、时机、过程的把握,要切合实际,不偏不倚,无不足无有余;正确处理一个问题,同时兼顾其他的方面。因此,智慧是在实际生活境遇中采取最正确的行动、取得最有益处的结果的一种方式。

 

节制:再好的知识、决策都可能因为人任由肉体的冲动带来的懒惰、怒气、大意、任性之类的情形毁于一旦。后来连所罗门也因为任性疏忽而得罪神,以至于此后尼希米因为犹太人娶外邦女子为妻,就引用所罗门的故事责备他们:“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样的事上犯罪吗?在多国中并没有一王像他,且蒙他神所爱,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国的王,然而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如此,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神呢?”(尼13:26-27)

 

但是耶稣的智慧不单是人的智慧,而是神的智慧的全新展现;不是以律法为中心,而是福音本身。“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因为这样的真智慧是世界上没有的。“这智慧,世上有权有位的人没有一个知道的;他们若知道,就不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上了。如经上所记:“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8-9)

 

上面所说的知识、纯正、明智、节制,在新约中临到我们就是通过圣灵内住而有的。“因为 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提后1:7)这里的刚强即为大能,仁爱就是agape,“心”在原文中是“灵”;因此这里是说圣灵在我们里面成为我们的能力、仁爱和谨守,也就是成为我们的真智慧。但这样的智慧也要具体地在学习和训练中一点点锻炼和造就。

 

2)身量

 

这被译为身量的词(heilikia)通常指身材,但和年龄及成熟程度有关。在这里指耶稣作为一个男人身心发育和成熟的程度,包括身高体重之类,但不仅仅是身高体重,也包括功能和意志等整个人的成熟程度。物质性的身体是神给我们的可见的福分。在旧约中,物质的、身体性的优越往往是神赐福和喜悦的表现。耶稣成年的事奉中多经劳苦,所以圣经说他没有佳形美容,但没有理由设想耶稣体魄猥琐、生相丑陋。相反,圣经上说他发育成熟时得人的喜悦。显然耶稣的身体发育是健美的。

 

俊美:在旧约圣经中,身体和人格并无区分,成长的人在神面前蒙恩,往往也意味着有俊美的容貌。

 

生命力:一般地讲,男人身体的特征显出旺盛的生命力,是说明这人是被生命之主耶和华神所喜爱的。因此,白里透红的面庞,洁净的皮肤,厚重的头发,往往被看为是神的赐福,也是神喜爱的证据。

 

力量:身体的福分也会表现为力量,大卫能够撕裂狮子和熊,参孙的大力,都是表明神的恩宠。

 

敏捷:敏捷也是身体蒙福之处。圣经经常称赞人的姿态轻盈敏捷,说成是“脚快如母鹿的蹄”(诗18:33)。俊美的身体不仅是神所赐的福分,蒙福的身体特征也很容易得人的喜悦。

 

但耶稣的发育过程得神和人的喜悦,肯定不仅仅在于耶稣身体的特征,而是耶稣使用身体所表现出来的日趋成熟的智慧和人格特征。

 

3)神的喜悦

 

神的喜悦通常有几个方面的特征:

 

合乎自然: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形容怪异或举止失度者,或者污秽不洁者往往不用于宗教用途。人的外形和人格表现应当是合乎自然的,恰当的,清洁的。圣经中禁止同性恋、异装癖、咒骂父母、亲族乱伦等违背创造本性的怪诞和逆情悖理的行动。

 

合乎道德、律法、诫命:神喜悦我们竭力遵行他显明的旨意,也喜悦我们接受他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际遇和安排,并在其中确认自己的本分,并竭力遵行。神显明的旨意就在圣经的话语里面,在他的律例典章里面。

 

有纯全良善的性情:用心正直谦卑,柔和仁爱,这样的性情神自然喜悦。

 

合神心意:圣经说大卫是合神心意的,这不是说大卫是一位达到神的标准的人,而是说他是与神心意相合,以至于爱神所爱,恨神所恨,急神所急,乐神所乐。

 

彻底顺服:虽然知道这样的代价,也是主动地彻底地顺服。爱和激情不可思议地胜过肉体的天然倾向。

 

4)人喜悦的心

 

a.拥有自然的美好和纯正的性情和品格。聪慧的,有想象力和活力激情的,有敏锐的同情心,于人无伤的。

 

b.给与和成全的利他主义,严肃的道德感和丰富敏锐的仁爱和同情心,良好的自我约束。

 

c.智慧能力,品格爱心,加上卓越的灵性见识和责任承担引起人们的期待、信任和跟随。

 

如果我们把身体、智慧、神的喜悦、人的喜悦用自然、道德和宗教的三方面来分而论之,大致上可以做出这样的描述:

 

  自然的层面 道德的层面 宗教的层面
 

 

身体的健全发育和使用,良好的感受性和敏捷柔韧。

有深切的同情心和感受力,又有很好的自制力和勇气。

纪律和约束。

约束和服事。

正直诚实,仁慈怜悯。

 

主动受苦。

深刻的灵性见识和知觉使命感。

 

了解事物的名称和性状,人的内心、文化和习俗。

 

内心纯全和喜爱律法。

纯正深刻的道德感。

满了怜悯的用心。

确知福音并且全然信靠。

使命感。

神的

喜爱

身体和智慧都出色地充分发育,自然、健康、清洁地保守,避免滥用和错误。 与神心意相合的性情和热心。

已经做好彻底顺服的准备。

分明的身份认识和使命感。

深刻清醒活跃的灵性见识。

献身的激情。

人的

喜爱

美好的使人愉快的外貌和性情,出色的能力和活泼的表现。 给与和成全的利他主义,严肃的道德感和丰富敏锐的仁爱和同情心。

良好的自我约束。

智慧能力,品格爱心,加上卓越的灵性见识和责任承担引起人们的期待、信任和跟随。

 

四、圣经人论与基督教教育

 

综上所述,基督教教育有其客观的目标和规范。

 

1、基督教教育的目标

 

1)属灵的人:也就是得神喜悦、合神心意且堪为神用的人。

 

a.这样的人首先是重生了的人,因此有活泼的灵性动力,有基于得救的确据的灵性见识和激情。

 

b.是被福音的道装备了的人,对圣经有深刻系统的理解并且通过圣经而获得了对于世界人生的系统的洞察。对于把圣经应用于生活和工作中有很好的判断力和长期训练形成的习惯。

 

c.是娴熟于属灵争战的人。娴熟于与自己的野心和私欲争战,肯吃亏,能担事,随时准备好舍己。做好了放弃一切属世虚荣和富贵,走十字架道路的准备。

 

d.是有使命感且预备好担当使命的人。知道神整体的救恩计划,并期待在神的整体计划中被神使用,为此在灵性、信念系统和心志、能力、品格上都主动地预备,好以全职的或带职的话语工人在教会中或者福音机构中,或以专业事奉的方式在职场中,或者以上述某种方式在宣教地被神重用。

 

2) 智慧人

 

了解圣经:这既意味着客观地了解圣经里面的事实、教训、关于神对人的计划和爱的知识,也是指这种认识构成人的思维方式、判断和见识,且使人能根据这种见识行动。

 

了解自己和他人:从被造和救恩的立场了解自己和他人。合乎中道、具体地看自己为蒙恩的罪人,与信主的和不信主的人建立积极的关系。

 

了解客观的世界:所罗门的智慧不仅仅是了解圣经的律法,也是了解事物的名称和性状,并了解人情世故。因此能以合宜的方式、时机和程度把律法应用于具体个案中。

 

了解文化:我们生存的世界不仅仅是由神和人以及自然或者制作的物件构成的,也是人为构筑的命令、行为和评估的体系;因此,了解世界不仅要了解自然物件的名称和特质,也要了解人们对生活一切领域所做的命名、建立规则、评估价值的努力。也就是说,人是以文化的存在方式建构并进入世界的。我们既不可以非文化的方式存在,也不可对这个已经堕落了的世界的文化所具有的悖逆不信、自我称义的特征毫无批判性地接受,反而应当如摩西一样,学了埃及人的一切智慧学问,却能带领神的百姓带着埃及的金器银器出埃及。

 

明智和自我约束:智慧不仅在于了解事物和相关的原则,更是在合理的判断中理解处境和正确选择适用的原则,因此要求的是合乎实际的明智的判断。另外,智慧的敌人不仅是无知于对真理的知性了解,而且是缺乏对于自己邪恶天性和冲动的有力约束。因此具体处境中明智的判断和有力有效的自我约束是圣经智慧的要点。

 

3)健全的人

 

耶稣起来担当使命时,已是一个身量长成的人。这意味着他是一位在身体、智力、情感、道德和灵性上都健康整全的人。

 

4)带领人的人

 

这意味着在一个共同体中,他既是一个成熟完整独立的个体,又是一个起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的共同体成员。

 

我们期待的共同体性是:

 

a.认识到自己和伙伴都是蒙恩的罪人,能够容忍差异、他人的个性和弱点,也能够顺从正当的权威。

 

b.有良好的自我约束,与人交往有操守,有纪律,有信义。

 

c.有热忱的爱心和勇敢舍己的担当,却又以对他人的爱和尊重避免了任性和控制欲。

 

我们期待的领导力和才干的特性是:

 

a.必须是社群中的精英,是所属社群中价值体系的批判者和建立者,必须是福音使命的担当者,必须是影响和带领他人的领袖。

 

b.信念体系:笃信深知圣经所宣告的且在经验中体验着的福音真理。

 

c.人格特征:活泼,激情,敏锐;正直,仁爱,纯全;福音的确据和明确的使命感,有舍己和献身的精神。

 

d.行为模式:顺服正当的权威,自我约束,有可信赖的纪律和操守。

 

e.领导力:具备足以让人信任、期待和跟随的品格、能力、见识和火热献身的使命感,善于理解和遵守规则,也善于设立和执行纪律。

 

2、基督教教育的动力结构

 

在教育中,人格的成长和丰盛不是被社群从外面要求而完成的,而是如同身体的成长一样,被内在的驱力推动着的;社群的要求只是提供了规范、环境和资源而已。因此对于人而言,成长首先是一个内在的过程。基督徒的生命动力除了有一般的自然的身心发育的动力以外,更重要且起支配作用的,是圣灵内住带来的动力。

 

1)圣灵里的动力

 

圣灵:圣灵使人信从福音并藉此内住在我们里面,构成我们作为新人的生命核心,成为我们新人的热望、渴慕、智慧、能力和确据,引导我们认识和亲近基督,与肉体的罪恶私欲争战,并且大胆地传讲福音。

 

福音里的喜乐和感激:圣灵的工作就是显明基督,使我们信靠基督;圣灵也按着圣道行动,引导我们认识真理,有时圣道直接就被称为灵;所以,圣灵也就是基督的灵,道的灵,真理的灵。圣灵、道和基督是一体的。我们对道的体验,对圣灵的体验,在我们的经验中其实都是对基督的位格性体验,这个体验也就是对福音的体验。所以圣灵动力在我们的经验中就被体验为福音里救恩的确据,产生有力的蒙爱经验,“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5:5);而且这爱激励我们,“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林后5:14);也带来大喜乐和感激:“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却是爱他。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他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1:8)

 

使命感:福音不仅通过圣灵成为我们的动力,也通过圣灵成为我们的目标。使我们了解并委身于神整体的救恩计划;也使我们体贴基督的心,对于失丧的和受伤的灵魂有深切的负担和关怀;也使我们有心志去传讲救恩的道;也使我们爱慕和尊重教会。这一切构成基督徒特有的使命感:神在我身上并且通过我施行拯救的大能。

 

2)自然的身心发育和发展的动力

 

圣灵内住的人也有一般人有的自然的身心发育的动力,不同的是这一动力在基督徒超越的生命中不是自主并且支配全人,而是在圣灵和道的约束和支配之下。

 

身体快感和痛感:身体是能感受快乐和疼痛的神经组织体。当我们使用身体里的力量时,它会产生快乐并驱使我们更加积极地行动。小孩子在奔跑追逐时感受兴奋和快感,而这自然地再驱使孩子更加快乐地奔跑嬉戏,结果促进了肌肉的发育和身体感觉的灵活及协调的发育。痛苦则从相反的方面驱使人行动,以避免伤害和危险。

 

好奇心:在人完全没有意识到求知的责任和益处时,人已经是热切的求知者。正如身体本身是内在发育驱动力一样,人的知性也一样有此驱动力,这就是人的求知欲和好奇心。

 

群体经验:人被造而为共同体,共同体性本身会使人的共同体经验成为个体人身体心智道德成熟的有力动力。

 

道德感:人有内在的道德感。甚至逃学在校外玩耍的顽劣儿童也会要求玩耍时公平游戏(fair play)。这种道德感也会产生内在驱动力引导人通过各样经验和责任而促进整体人格的丰盛和成熟。

 

3)共同体生活中爱和支持的体验作为动力

 

这是内在动力以外的、借助于外在的环境而获得的激励和支持,主要是通过家庭、教会、学校、社区和公共媒体世界而获得的支持和激励。这个共同体生活越有认同感,越紧密,其中的经验越是良性的,人从中获得的激励和支持也就越丰富和积极。

 

认同感:福音信仰中,人们可以获得对于共同的生命特征、价值追求、行为规范和共同委身的使命感之深刻的一体性的体验。这种认同感使人在其中渴望顺服正当的权威,爱护伙伴,并追求共同的益处,且愧疚于使共同体或其中的成员受到亏损或者伤害,也愧疚于使共同体失望或者忧伤。

 

利他主义:深刻的共同体经验中会产生利他主义的动力,这不仅是圣灵内住的爱的性情的“显于外”,也是在共同体经验中因着施与受的快乐经验而产生的“成于内”。

 

纪律与服从:共同体性是人的本性和需要,实际上个体是通过共同体而被成就和扩展。但在经验中,个体人必须在共同体中被约束、担责任、付代价。在其中身份、功能、能力的不同也会要求个体成员接受权威和秩序。对于正当权威和纪律的服从也会在软弱的人性和成长的灵性上加上具有强制性的保障,也是从外部加给人的有力的动力支持。

 

3、基督教教育的课程设想

 

对教育目标和动力的理解也会体现在课程设置的设想上。

 

课程设置的原理:

 

1)灵性原则。基于以基督论为中心的基督教人论(the Christology centered Christian Anthro-pology),在人的存在、关系、目标、责任的多方面理解中,以福音为中心建立教育的基本目标和课程设置的原理。“智慧和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

 

这也意味着教育目标和过程是在充分实现人的灵性、共同体性、人格性、身体性的前提下设定和进行的。

 

2)客观的知识体系。客观的实在和符号性的解释体系,是人类知识的本质。课程设计者要具备专业能力和学科批判能力。

 

3)学习者的生理心理认知发展的逻辑。课程设计者要批判地使用发生认识论原理、认知及人格发展心理学研究至今的基本成果,以及这些原理和学科内容及学习方法的关系的洞察。

 

4学习过程本身对于心智和品格个性能力的建立。我们在学习过程中除了学习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以外还会发生什么?当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因为后来人生的变化而用非所学时,学习过程本身带来的心智和品格的发展就是学习过程的实际收获。这是对于学习过程的体验和观察而获得的具体的学识和判断力。

 

5人类整体的文化系统。原典性,兼容性,普遍适用性。这要求对于人类整体的文明体系有高瞻远瞩的了解,了解过去、现在、将来的文化趋势。古典的知识对于当下的世界有更好的解释能力和规范作用,因此,强调古典知识在当今教育中的价值是应当的。

 

 

[1] 神学人论(theological anthropology)常被当代学界译为神学人类学,但神学人论在先,世俗的文化人类学、种族人类学等在后。因此仍应以神学用语称为神学人论。神学人论是在基督论的关注中就神人关系而有的,对人的存在、目的、构成和定命等的神学陈述。

[2] 奥斯瓦尔德·拜尓:《路德神学当代解读》,香港:道声出版社,2011年,第50-51页。

[3] 参考Daniel L. Migliore, Faith seeking understanding , Michigan: Grand Rapids,1991, p.121.

[4] 这里的“气”不可单纯理解为自然生物所有的呼吸,或随血液传递的氧气等生理活动。创2:19中一切的走兽飞鸟也是用土所造,却没有吹气给他们的记录,他们仍然生机活泼。显然,气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一个标志。结果人成了有灵的活人。而神对人的罪恶的审判就是收回他的灵。

[5] 李锦纶:《道成肉身救赎源——献给中国的教会神学》,台北:中福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第5-6页。

[6] 对于位格一致性的说明,洛克很好的把一致性归结为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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