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布雷克(wilhelmus à Brakel) 译/王志勇
基督徒的认信发生在言语和行为两方面。
我们通过说话的方式,向别人宣讲上帝的真理,目的是教导那些不熟悉的人,建造并坚固那些所知很少的人,使那些抵挡真理、迫害我们的人因为真理而知罪。以下经文所讲的就是这种认信:“……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10);“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腓2:11)。
我们也用行为认信真理:
(1)公开地加入真教会,并坚持与她相交,也就是坚持与神及其子民相交。他们承认基督的救赎之工,为基督作见证,并且确信:“这百姓是我为自己造的,好述说我的美德”(赛43:21);“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2)在圣洁的生活中显明基督的形像,使基督成形在我们心里(参加4:19),承载属天之亚当的形状(参林前15:49)。那圣洁之光使他人认识到,我们是与基督相交的。“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5)当初犹太公会的人就是这样认出彼得和约翰是跟随过耶稣的(参徒4:13)。过去那些迫害基督徒的人,用不说谎、不赌博等特征来辨别基督徒;正是因为有这些特征,基督徒就被人逮捕了。
(3)为基督之真理的缘故忍受各样的苦难。基督和属祂的人为一方,蛇和它的后裔为另一方,上帝使他们之间彼此为仇。未归正的人按照自己的血气生活,他们总是迫害那些按照圣灵的引导而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双方在性情、生活目的和行为方式上都不相同。一旦有人成为基督徒,他就与基督的性情有份,就把自己置于基督的旗帜之下,为祂而战斗,那么他周围的一切就会马上抵挡他。假如没有人否认死而复活,就不会有人因为盼望救恩而受到迫害。如果有人真的认识基督,按照祂的本相认信祂,承认祂是独一的救主,那么一切假信徒和非信徒就会群起反对。这些人会使用他们手中的权力,用各种计谋和伎俩迫害他,若没有除掉他,就绝不罢休。若有人在这样的环境下仍然向主忠心,因而被人杀死,就成为殉道士。“殉道士”一词在希腊文中是μάρτυρας,意思就是见证人。
[1] 本文节选自:威廉默斯·阿·布雷克,《理所当然的侍奉(第三册 美德之道)》,王志勇等译,布雷克文集(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4),342–43。略有编辑。——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