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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教会学校的四个要素

文/恩膏

 

教会学校的兴起

 

近来在中国大陆,不断有教会开始教会学校的事工,尤其是城市家庭教会。教会学校事工的兴起主要有三方面的因素:一是适龄孩童的出现,随着城市家庭教会的复兴,教会中的孩子也随之增多,需要更为全面系统的信仰、美育、知识、技能方面的教育;二是父母教育能力不足,父母在基础的信仰教育和行为准则教导方面薄弱,也无法给予孩子全面系统的教育,不利于孩子身心灵的全面建立;三是社会教育环境很差,包括社会整体意识导向以及学校的教导模式和内容。中国学校是以无神论唯物主义教育为根本的,教育理念是成才和出人头地,教育和学习只不过是一个工具而已,并不注重或者说完全忽略了关于“人”这一方面的教导。信徒的孩子一方面在教会接受圣经伦理的教导,另一方面社会和学校给予他们的教导却是唯利、虚伪以及反信仰的,这就导致孩子们在思想上产生极大的冲突和挣扎,甚至导致他们性格上的两面化。

 

孩子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父母应当负起教育孩子的首要责任。在父母教育能力不足、社会教育环境差的背景下,为了帮助父母“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22:6),培养孩子朝着神所喜悦的方向成长,教会总要尽力担当,组织有负担的弟兄姊妹承担起教育的使命。教会学校应当是以基督教信仰为根基,属灵教育与才艺、知识、技能教育相结合,培养学生有美好的灵性、整全的基督教世界观、健全的人格、丰富的知识、自强的能力,成为神合用的器皿。因着这多方面的因素及使命,许多教会开始在教会内部开展教会学校这一事工。我的教会即是其中之一,我也在这间学校中参与许多的服事,大概有三方面:一是教师,我在学校带中学程度的文化课程;二是财务,负责学校记账方面的事务;同时,我还是学校理事会当中的一员。因此对于我所在的教会学校,可以算是非常熟悉和了解。在教会学校中服事的几年当中,我遇到过许多的问题和挫折,但靠着神的引领和保守一步步走了过来。在服事当中,也逐渐总结出一些经验和教训,认识到倘若想真正做好教会学校的事工,最为重要的有四点:教师及理事的选任,沟通的建立,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学习与进步。

 

第一步是教师及理事的选任

 

教会学校的事工,最先要考虑的就是教师及理事的选任,倘若没有好的同工,如何有效地做成好的事工呢?因此选聘教师及理事是极为重要的。选聘教师和理事,要考虑的包括: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以及是否拥有一个正确积极的态度。

 

过去在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方面,往往是教会学校比较忽略的,聘用教师或是选任理事,考虑的因素一般只有两个:第一,是否教会的成员——基督徒;第二,是否能满足学校的需要——能力。这两点当然需要考虑,但是倘若仅仅考虑这两点,找到的教师和理事等到真正在学校中开始教学或处理事务,往往就会出现很多的冲突,教师之间、教师与理事会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等等,因为彼此理念的不同,从而产生很大的张力。很多时候这种张力会直接带入到教学当中,影响学生,甚至于影响到整间学校的运转。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就在于,一开始没能考虑到价值观是否相同,同样是基督徒,信仰相同不代表价值观就一定相同。因此,在选聘教师以及理事时,首先应当考察他们的价值观是否与教会成立学校的核心价值观相一致。一方面,对教会开展学校事工的原因以及目的都必须认同;另一方面,我们为人处世应该对得起神,也对得起人。在透过基本的交通(可以是问答或约谈)确认对方确实认同学校的办校理念后,可以要求对方签署愿意遵守学校章程的保证书等。倘若与学校有不同的价值观,或不能认同学校的理念,或对学校的理念感到无所谓,都不应当被接纳为教会学校的同工。因为,若是一个成员都不能对整个团队的目标和方向有认同感,如何能够让他达到真正的委身以致努力进取呢。这样的一份子,在教会学校前进过程中,更大的可能是成为障碍和阻力。

 

其次,与价值观和理念同样重要的是:态度重于能力。家庭教会因为新办学校,极为缺乏各方面的人才,特别是师资上的需要,一直得不到充分的供应。因此,当有人在能力上可以胜任教师的职分时,只要他是教会的会员,就可以直接来学校当教师了。很多时候,因着忽略了这些教师来的动机,反而给学校带来很大的伤害。譬如有的人来做教师,只不过是把它当做一份普通的工作来做而已,并没有把它看为一项教会的事工,当有更好的职位、机会时就随意地放弃了学校的工作,这就给彼此之间带来冲突和伤害。有的理事因为比较有能力,学校就希望将其发展成为理事会成员,该理事或许与大家有着同样的价值观,对于学校的理念也认同,但或因着工作的原因,或因着性格的原因,对于教会学校,表现得并不是十分热忱,甚至发展到经常开会不来,从不关心学校的发展和现状,更不会主动为学校提供什么好的建议和发展方案,学校有需要也并不积极谋求解决的方法等等。这一类的理事,不仅虚占了理事的席位,使得理事会不能尽到应有的功用,其存在本身,就已经在不断产生恶劣的影响了。因为家长、教师甚至教会的弟兄姊妹及长执们,都在注目着学校,尤其是理事会——理事会在做什么,是否尽到理事会定方向、推动学校发展的义务?倘若理事本身并不积极,对学校没有负担,让其他弟兄姊妹如何对学校保持长久的热情呢?

 

因此,在选取教师及理事上,不仅要考虑他们是否认同学校的价值观,更要从各方面考虑他们对于教会学校这一事工的态度。我们一再强调,教会学校是隶属于教会的一项事工,教会学校的办学目的,乃是协助家长教导孩童使其从小就认识神,并乐意遵行神的旨意。教师,要认识到在教会学校教学,本身是在服事神。教师确实是一个职业,教书也是一项工作,但是教会学校绝不仅仅是一个职业、一份工作,需要有极强烈的使命感以及认同感,甚至是呼召,如此才能真正在教学当中将生命流露出来,以生命影响生命。理事同样如此。

 

参与教会学校这一事工的人,有共同的价值观及理念,学校才能有正确的方向及目标,有正确积极的态度,整个学校才能充满活力和动力;能力是次要考虑的因素,定要做到宁缺毋滥。

 

二、沟通的建立

 

有效的沟通要有信任作为前提,同时真诚的沟通也是建立信任的途径。一方面作为学校领导层应当主动寻求与教师、家长以及理事沟通的机会,将自己的愿景和计划告诉对方,寻求他们的意见。同时,当对方找到自己时,应当给予尊重和关注,学会倾听并友好地回应。学校可以召开一些以沟通为目的的聚会,并不是每次有问题需要解决了才开会。应当寻找机会甚至是设定例会,为大家之间的分享和交流提供机会。可以有教师之间的例会,也可以有教师、家长以及理事全部人员参与的聚会。在聚会当中,可以逐步为教会学校的所有参与人员建立起一定的信任基础。

 

有效的沟通也可以帮助消除误会,解决冲突。我们都是罪人,也受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团队之间必然会产生一些冲突和摩擦。不论是家长与学校、教师与学校、理事与学校,或家长与教师,或教师与教师等等,在处理他们之间的冲突时,要通过沟通,了解事件的背后原因,再进行调节或做出决定。沟通的技巧有许多,其中重要的是学会聆听,向对方表达出足够的耐心和尊重,并且时刻牢记不要轻易下结论。

 

同时沟通可以向别人介绍我们的愿景。沟通可以是一对一,也可以是一对多的形式,学校,尤其是学校的领导层,一定要学会通过沟通,向家长及教师介绍学校的愿景,以此来鼓励、动员或改变他们。因此,学校要定期开设学习班或宣传会,向家长、教师传递学校的理念及下一步的计划。很多事情学校都不可能单方面完成,需要家长和教师的理解与配合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同样,理事以及学校管理人员、教学人员,要在平时多与教会的弟兄姊妹沟通学校的价值观及办学理念。尤其是校长,一定要经常与教会中有适龄孩子却没有将孩子送到学校来的家长沟通,了解其中原因。倘若是学校的问题,学校可以改进,倘若是家长的价值观或理念出现问题,作为弟兄姊妹我们有义务去影响他们,吸引他们,来教会学校。这是校长应当尽的责任,也是每一位参与教会学校事工的人应当尽的责任。但这一点,常常被教会学校所忽略,我们只有在学校中才谈办学的理念,只有在理事会上才谈我们办学的目标及行动计划。因此学校需要做出改变,应当经常性地,努力把我们的理念和想法,分享给教会中的弟兄姊妹,尤其是有孩子的肢体,改变他们旧有的观念,同时引导、造就他们。沟通可以是语言上的交谈,也可以是具体的行动。譬如儿童节举行庆祝,开音乐会、运动会等等,不仅邀请在学校上课的孩子及家长,也邀请那些不在学校上课的孩子及他们的家长。通过接触,展现学校的教学成果,让家长们认识学校,了解学校,从而愿意加入学校。绝不可以再像过去一样,坐在学校闭门教学,等着家长找上门来。我们应当主动出去,通过各样的沟通方式,向他们传递教会学校的理念。

 

三、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如前文一再强调,教会学校是在教会领导下的一项事工,家长和教师都是这一事工的参与人。但与此理念恰恰相反的是,学校在制定一些管理条例或奖惩制度时,往往忽略了家长和教师的存在。实质上是由理事会单独做出决定,之后再要求家长及教师遵行,这就容易造成彼此间的矛盾和冲突。

 

所以,在制定某一项条例或制度之前,应聆听不同的声音,主动征询家长和教师的建议,在收集这些建议并经过充分考虑后,再具体制定政策。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向他们解释,出于何种原因没有采纳他们的意见。同时,一个制度和条例在制定后也不应该立马成为绝对的标准,应当有一个试行的阶段,并且根据试行阶段的反应进行适当的调整,最终达到完全。实际在学校的具体运作过程中,学校领导层与家长、教师之间应当达成一种合作的关系。校长及理事会应当引导大家认识到,教会学校乃是一个团体,家长、老师以及理事都是这个团体的一份子。我们对这一所教会学校都有责任和义务,同时也都有权利,为学校的发展和进步尽上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时在政策或规章制度的设定,以及教育的具体实施方面,不能过于理想化,一次性树立过于宏大的目标。学校经常将目标定得太大,将目光仅仅放在理想及终极目标上,从而忽略了实际过程以及现实情况。结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目标过大,基本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长时间没有见到果效,使得大家要么失去信心不了了之,要么随意降低质量,以次等结果完成任务。这样不仅给学校带来许多损失,更是给参与的人员带来极大的伤害,许多人因此而丧失了斗志,失去了信心和积极性。

 

因此学校领导层在制定政策和发展方向时,应当依据现实的情况,在大的愿景下,分段制定一些小的目标,来一步一步地达成,在过程当中逐渐接近最终的目标。如此做,不仅能够使得参与人员获得信心和激励,保持持续的热情和动力,同时在完成一个个小的目标和阶段中,不断地自我检验和修正,如此保障大方向的正确,不至于偏颇。

 

学校作为隶属于教会之下的一项事工,所有事务都应当接受教会的监督,包括财务、人事以及发展计划的制定等方方面面:每学期结束后的一周内,学校应当向教会报告当学期财务情况,提交收支明细表,并接受教会问询;当学校有重大人事变动之前,如调换理事会成员或教务主管等,应当先征询教会长执会的意见,并且在定下决议后交由教会长执会审批;学校规划发展计划或制订规章制度时,同样要向教会报备,具体实施需经过教会的批准,之后还要定期向教会长执会报告相应制度或计划的执行与实施状况。当教会同工发现学校存在问题,或计划执行不到位时,有权要求学校领导层进行调查、处理并回馈。教会同工、理事会成员、家长、教师以及学生有权就学校教学、辅导及管理情况,向学校领导层提出合理化、建设性的建议。

 

这么做的好处有很多:一方面过去教会学校虽然名义上是隶属于教会的一项事工,实质上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与教会往往并没有什么密切的联系,几乎可以说都是独立运作的。这样的形式存在着许多危险,譬如当家长或教师与学校领导层产生冲突时,找到教会要求处理,教会往往因为并不太了解学校运作的实际情况,而做出错误的判断。加深教会长执会与学校彼此之间的连接和监督关系,不仅有助于教会对学校的管理,更是对学校的一种保护,多少基督教学校正是因为独立运作,脱离了教会的管理和监督,在多年后逐渐远离教会,甚至远离神,成为了世俗性的学校。另一方面来说,透过教会长执会对学校的监督和参与,可以增加学校这一事工在教会众多事工当中的合理性及认同感,如此就可以改变教会同工们因着本身对学校事务的极少参与而导致的对学校的漠不关心。而通过教会对学校具体事务的监督和参与,同工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学校的现状以及需要,从而争取到教会对学校的更多关注和支持。并且通过教会长执会对学校制度及发展计划的审核、批准以及后期监督与跟进等,能有效地带领和督促学校不断前进和发展。因此,加强教会对学校的直接监督和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四、学习与进步

 

教会学校,尤其是中国教会的教会学校事工,在各方各面都是刚刚起步,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地学习,绝不能满足于现状。

 

学习可以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对教师等学校事工参与人员的培训;二是对外界信息的收集以及对有益性建议的考虑。

 

不断对教师及其他同工们进行培训,是极为重要的。我们不能拿着陈旧发霉的饼给孩子们吃,同样,教师的教学方法甚至内容以及教学理念,也不能千年不变。核心价值观以及信仰的标准是我们永远不变的真理,但是社会科学以及教学方法都是需要不断创新和进步的,而创新和进步的源泉来自于学习。所以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及其他同工相应的培训制度:可以建立鼓励机制,奖励教师们自身努力学习;或者请有经验的教师及长者,来学校为大家进行专业性的培训;甚至可以派遣同工们到其他有经验的机构学习等。总之要引导大家不断地学习,并且要不断地挑战他们旧有的思维和教学方式,如此学校才能持续进步和发展。

 

很多教会学校最终关门的原因,往往是家长、教会弟兄姊妹或教师,甚至教会同工,对学校不断地提各样的意见。这些提意见的人或许动机是好的,但事实上却是很少带来造就,更多的是带来纷争和矛盾。提意见的人往往很难把握自己的态度,仅仅是批评指责,并没有什么实际性的建造作用,甚至引起许多的冲突。好的建议是值得提出来的,其他教会的学校若是有可以借鉴的地方,也是应当学习和效法的。但适合别人的不一定适合我们,学校不够完美并不代表教师、理事及其他同工不够努力。我们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有很多,走向成熟更是一个需要不断努力和前进的过程。因此,建立一个能够有效收集有益的建议、参考案例的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

 

学校可以建立一个收集信息的部门,由校长及教务主任等学校主要领导人员负责。在教会内部鼓励弟兄姊妹提建议,但是对于所提的建议,设立两点要求:一是要求尽可能提积极的建设性意见;二是只能向指定的、专门负责收集信息的人提。这样,有好建议的人,知道应当向谁提,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提建议或意见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负责收集信息的部门,还可以主动求助于教会弟兄姊妹、长执及家长,让大家帮忙留意教育方面的新闻和资讯,收集好的案例发给专门负责信息收集的人。由负责人对这些建议以及好的案例进行筛选,选取出对学校有益的部分,再带到理事会进行讨论。在选取的过程中:首要考虑的是与学校理念是否一致,对于违背学院理念的案例或建议要拒绝;其次是对于目前的学校而言是否现实,譬如有学校组织带领学生到欧洲各国旅游增长见闻,虽然很好,但对于我们学校而言这是不切实际的,但我们却可以借鉴这种教学方式,是否可以组织学生去植物园、爬山等等。因此,这就要求收集信息的人有一定的反思能力,而且负责收集和选取信息的人,一定要对学校运作的各个层面都比较了解,如此才能真正分清哪一类建议或案例,是对学校确实有益,哪些又是没有任何可行性的,甚至是与学校理念相违背的。

 

负责处理这些信息的人,要对提供信息的人做出一定的回馈。不论最终学校是否采纳这些建议,学校都应当向提供信息的人表达一定的谢意及鼓励。并将学校的决议告知对方,向对方解释学校最终为何如此决定。如果毫无回应,不仅会让对方觉得不受尊重,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而且对方也不知道他的意见是否被采纳,有可能导致他们寻求其他的管道,向其他并不负责收集信息的人提建议,因此带来混乱。所以,当负责收集信息的人觉得某个建议并不适合学校时,应当告知提供建议的人其中原因。如此不仅使得对方觉得受到尊重,还有效地帮助他们借着这样的事情,加深对学校的认识。并且,下一次再提建议或提供信息时,自己就会先经过一定的筛选和考虑,减轻了学校的负担。

 

理事会对于最终提交上来的建议或可供学习的方案,考虑的方面与之前基本一致,也是从学校的能力、理念以及安全等因素来考虑。只不过透过更多人的讨论和思考,可以得到更加准确的答案。在学校采纳某项建议后,就应当立即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但并不是说一开始制定的方案就需要成为绝对的标准。我们往往很难在具体实施之前,就全部预知会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因此,在一开始制定方案的时候,就需为可能会发生的问题以及或许会引起的不好效果,预留一定的空间,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不能期望一开始就制定出完美的方案,需要透过实际的响应不断地改进我们的方案以达到完全。

 

结语

 

虽然本文着重于讨论教会学校的运作及管理层面,但这并不表示基督教教育的理念不重要。我们应当时刻谨记,基督教教育的宗旨乃是为着神的荣耀,基督徒的人生价值即在于此。因此基督教教育,绝不仅仅是在世俗教育的基础上加上一些圣经课程或崇拜礼仪而已。圣经是一切真理的标准,也是说圣经中的原则应当应用在每一学科具体的研究和教学上,透过正确的基督教教育,帮助孩子们从小建立起以圣经真理为标准,以基督教的历史观、宇宙观为出发点,来正确的理解包括地理、化学、生物等等在内的一切知识和生活经历。教会学校相较于普通学校,不应当只是增加了圣经知识的学习,这只不过是给世俗教育附加一个基督教的外壳而已。

 

由此也就体现出了教会学校的重要性以及严肃性,教师及学校管理团队本身不仅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同时也要在信仰灵命方面扎实稳固,且能在教学和管理过程当中具体地流露出来。这也是笔者异常强调教师及理事选任的原因所在。只有做好这最基础的一步,才能进而拥有共同的办学理念和价值观,在以圣经真理为原则的情况下,保障有效的沟通、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教会学校不仅是教会办的学校这么简单,那里应当是成熟基督徒活出信仰的地方,是生命影响生命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