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2014年07月号(总第48期) “因他是我们的和睦”——基督徒如何回应冲突[注1]

“因他是我们的和睦”——基督徒如何回应冲突[注1]

编写/钟智贤

 

有一幅富有哲理性的画名为“裂开”(Broken off),一块牢不可破的千吨重石,断裂成为两块互不相连的石头。是什么力量使它分裂呢?原本这块巨石只裂开一条小小罅隙,水渗入,冬天结冰,体积膨胀,使裂缝愈来愈深,愈来愈大,年深月久,这块巨石就分裂为二。确实,在人际关系中,一丝裂缝就可以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不和及伤害。

 

但我们不要因冲突而惊讶,因为在堕落的世界里这是不能避免的。事实上,圣经并没有教导我们所有的冲突都是坏的,神造我们每一个都是特别的个体,人总是会有不同的意见、信念、欲望、想法以及优先次序,这些不同并没有本质上的对与错,只是神创造时所赋予的多样化和个人偏好的结果(参林前12:21-31)。若处理恰当,不同的意见可以激发出富建设性的对话,鼓励具有创意的想法,促进有效的改变,并且使得生活更有意思。因此,尽管我们要在关系上寻求合一,但不应该要求统一,要求别人同意我们。然而,并非所有的冲突都是中性或有益的。圣经教导我们有很多的纷争是源自于罪恶的态度与行为。当冲突是因为极其严重、无法忽视的罪恶念头或行为所造成时,我们要避免陷入想要以逃避或攻击去回应的试探。人们通常会用三种方式来回避冲突:1)否定,假装问题不存在;2)快速逃离,譬如:离开家庭、结束友谊、辞职、申请离婚或是转换教会;3)自杀[2]。人们也会使用诉讼、攻击试图解决与他人的冲突,或背后讥谤、诉诸暴力,或是试图损害别人的财产或让他失去职位。当然,这类做法只会使事情更糟糕。在一些最极端的情况下,人可能为了在争论的事上占上风,以致想把对方置于死地(参徒7:54-58)。虽然大半的基督徒不会真正去谋杀别人,但切勿忘记,我们若心中怀怨,藏着愤怒,在神的眼中我们就是犯了谋杀罪(参约一3:15;太5:21-22)。

 

但无论是逃避还是攻击,都不应当是基督徒回应冲突的方式。借着耶稣基督的死和复活,我们得以与神和好;因此,我们相信自己被呼召要使用与世界完全不同的方式来回应冲突(参太5:9;路6:27-36;加5:19-26)。我们也相信冲突让我们有机会去荣耀神、服事他人,并成长像基督(参罗8:28-29;林前10:31-11:1;雅1:2-4)。所以为了回应神的爱和信靠他的恩典,我们要用以下四项原则来回应冲突,英文简称为4G。

 

一、荣耀神(Glorify God

 

平安是神属性的一部分,因为他常被称为“赐平安的神”(参罗15:33;林后13:11;腓4:9;帖前5:23;来13:20)。神喜爱和睦,从创世记到启示录,神一再地向他的百姓传达出一份极深的渴望,他以平安来祝福他的百姓,并使用他们将平安带给其他的人。但没有一件事比神赐下他的独生子来“把我们的脚引到平安的路上”更能显明神何等看重和睦与平安;耶稣的事工从头到尾都在做使人和睦的工作。远在耶稣出生前,他就被称为“和平的君”(赛9:6);耶稣的整个事工都在教导和睦,赐人平安(参约14:2、7;弗2:17);身为至高的和平之子,耶稣更舍了自己的生命,使我们可以永远与神和好。耶稣在十架上的牺牲也带给我们与他人和好的机会(参弗2:11-18)。这样的和好通常被称为“合一”(诗 133:1),它不仅指没有冲突与敌对,乃是指人与人之间真正的和谐、了解与善意。神呼召我们尽力与人和睦(参罗12:18),这样的和睦是遵行第二个大诫命“爱人如己”(太22:39)的结果。合一不只是内在平安的关键,更是表现出基督徒见证不可或缺的部分,当和睦与合一在你和他人的关系上表现出来时,就体现出你是神的儿女,并让人看见神在你身上的工作。(参太5:9)反之亦然,当你生命中充满了尚未解决的冲突和破裂的关系时,你就无法成功地传扬耶稣在十架上所成就的救恩。

 

因此,切莫将眼光放在自己的欲望上,或是总想着对方可能会做什么;我们应忠心地遵行主的命令和保持爱心、怜悯、饶恕的态度。我们可以借着倚赖他的饶恕、能力、慈爱而赞美他,并在主里喜乐(参诗37:1-6;可11:25;约14:15;罗12:17-21;林前10:31;腓4:2-9;西3:1-4;雅3:17-18,4:1-3;彼前2:12)。

 

二、除去眼中的梁木(Get the Log out of Your Eye

 

1、定义问题所在

 

我们大多数人都非常容易看见别人的过失,难于看见自己的过失,而自以为义的人往往不知道自己过失的大小。当你检视自己在冲突中的角色,有两种错误是你应注意的。第一,你的态度是否太过敏感,以致你常常觉得别人的行为得罪你。第二,或许是你的行为导致冲突发生。当你评估自己在冲突中的角色时,要找出使你与他人有嫌隙的问题所在,这是很重要的。

 

当冲突未发展或未发展到严重的阶段时,应当先反省以下问题:

 

1)这真的值得我们争执吗?

 

有很多的争论是如此微不足道,最好是安静地、悄悄地忽视对方的过错。不看人的过犯也就是饶恕人的过失,是一种决定;刻意不再谈起这事,也不去计较,不让这件事在你心中酿成苦毒或是愤怒。

 

2)能讨神喜悦、荣耀他吗?

 

一切事情的发生,都有神的掌权,因此这个冲突的发生不是意外,是神藉这样的境遇来荣耀他的名,并带给我益处。不论我的对头做什么,神的作为都是要模塑我,使我更像他的爱子耶稣。

 

3)我们是什么关系?

 

父女、母子、夫妻、兄弟姊妹?很可惜,这世代连亲情也没有(参罗1:31;提后3:3),常听到很多争家产的官司,人看钱比亲情更重要。但谁对谁错,重要吗?只要有利于亲人,应当不用计较吧!

 

4)我爱对方吗?

 

神常常提醒人:“要爱人如己”(利19:18;太19:19,22:39;可12:31、33;罗13:9;加5:14;雅2:8),“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约一3:14),“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一4:8)。爱心是基督徒的记号:“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5)

 

5)我有谦让的心吗?

 

谦让(gentleness, moderation)这个词的希腊原文有着丰富的意涵,意指自制、包容的心肠、温柔、有礼貌、体贴、慷慨、宽大和中庸,简言之,就是与容易被激怒、鲁莽、容易产生摩擦等相反的特质。在冲突之中有颗谦让的心,这是让他人体会到神恩典最有力的方法。如此谦卑的心反映出神在你生命中的同在与能力,是可以荣耀神的。这样的心也保守你不会说出严厉的话或做出鲁莽的行动,后者只会使情形更糟。总之,谦卑的心总会使事情有好的结果, 并且影响对方也以同样的方式回应你。

 

6)我可以包容过错吗?

 

当我们犯罪时,神并没有严厉地处置我们,我们也应该同样对待他人。这并不是说我们必须包容所有的罪,而是我们需要寻求神的旨意,帮助我们分辨并包容小的过错。包容并不是一个被动的过程,不是当时保持沉默,然后事后拿这件事来对付对方。这种形式的拒绝宽恕很容易导致内心因对方的冒犯而渐渐生出苦毒与怨恨,终究爆发出愤怒;相反地,包容是一个积极的过程,是被神的怜悯所感动。

 

7)我愿意放下自己的权利吗?

 

有些人不愿意包容别人过错的理由是:“我有我的权利。这么轻松地放过他是不公平的!”当我从基督徒口中听到这样的话,我会问:“如果神以毫无怜悯的公义来对待你,你将会在哪里度过你的永远呢?”答案很明显,我们都要在地狱里度过。权利并不是你应得的,也不只是为了你自己的利益而拥有的;权利是神所赐的,为要叫你使用它们去荣耀神,并使他人得益处,特别是在帮助他人认识基督的事情上。因此,每当你遭遇有关权利的问题时,应该问自己下列几个问题:执行这样的权利是否会使神的国度彰显?执行这样的权利是否会使他人得益处?执行这样的权利是否只是为了我自己的好处?在此,我们要随时把握住一个基本原则:“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

 

8)我们了解事情的真相吗?

 

对于某些事情,我们未必晓得它的起因、过程、细节、人的动机等等。基于对人和事都不能掌握所有的资料,恐怕会下错判决。我们常常只看到别人的缺点,忽略别人的优点。

 

9)我有足够的良善吗?

 

耶稣描述一个眼中有梁木的人却想要除去别人眼中的刺。这幅图画带有幽默性,藉此使这个教训深入人心。只有正直、良善、没有错误的人,才有权在别人的身上找差错。世上有不少好批评的人,他们在不同的环境中,站在自己的位置上去批评在另一个位置工作的人,说他们表现怎样不好。我们需要思想:在这件事上,我有过错吗?我的动机正确吗?我的行为恰当吗?

 

10)这事件已经或可能对我造成哪方面的影响?

 

冲突往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你与神的关系、你的见证、你在教会或社区中的服事、你的家庭生活、你的友谊、你的工作、你的财务或财产……这些都可能造成损失,并消耗你的精神、心力、大部分的财产,同时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

 

再问一次,这真的值得我们争执吗?如果你用圣经的角度看问题,会发现很多问题根本不值得相争,在这样的情况,你应该放弃争执或者是尽快解决。一个真正懂得祷告和明白神心意的人,会放下自己的一切,以神的国和荣耀为念,愿意认错和饶恕别人,这样冲突往往很容易化解。

 

2、检视内心

 

冲突的主要根源在人的里面。(当然也有其他的因素,例如精神问题[3],撒但的攻击[4]。)罗马书很清楚地教导:人有意背逆神、远离神。罪使人与神隔绝、与人隔绝,甚至自己里面都产生问题。属肉体的心思意念并不服神的律法;人要满足自己的心意,不是神的心意;人要主宰自己,不肯降服于神。很多的冲突是来自我们心中未满足的欲望,当我们想要某样东西但却得不到时,欲望便控制了我们。(参雅4:1;罗6:11-12)没有被满足的欲望可能会在我们心中愈来愈深,特别当我们认为这个欲望正是自己所需或配得的,如果这个欲望攸关我们的幸福或满足,渴求的心会更强烈。这时我们会用很多方法把自己的欲望正当化、合理化。当别人没有满足我们的欲望、实现我们对他们的期待时,我们若非在言词上,便在内心中批评责怪他们。甚至有意或无心地,我们会找方法去伤害或惩罚他们,好叫他们屈从我们的欲望。

 

所以面对冲突的时候,我们应当先检视自己的内心。为什么你仍然与人有那么多的纷争和冲突?你的“老我”未死透!你要求什么?你的要求背后的根源欲望是什么?求圣灵帮助我们辨识我们的罪,从种种的错误的行为、思想、捆绑、辖制中释放出来,在神面前认罪悔改,追求圣洁的生活,天天与神同行。我们要学习分辨什么是出于自己的私欲?什么是神的心意?好让自己心灵轻省,过喜乐的人生;并且,以感谢神的心接受周遭的一切,以神为你的满足(参诗73:25),以他为你人生的首位,勿以人或事物成为你的偶像,夺去神在你的生命中的首要地位。

 

如果你很难辨识并承认做错的事,有三件事是可以做的:

 

第一,你必须祷告,在神面前谦卑自己,请求神帮助你看见自己的罪。

 

第二,请一两位灵性成熟的知己给你忠告,并指出你的罪;因为在冲突中很难客观地看待事情。

 

第三,列出一张有关罪的清单,诚实地问自己犯了哪些罪。

 

我们要仔细思考几方面:

 

1)不当的言语

 

鲁莽的说话:不经意脱口而出的话会引起许多冲突。(参箴12:18)虽然我们不会经常故意伤害别人,但有时候我们不够努力去避免伤害人。我们没有想到后果,就说出心里所想的,甚至使冲突更严重。

 

埋怨或抱怨的话:指出别人不好,只会激怒别人或令人沮丧。而且埋怨人的背后,很多时候是埋怨神对自己不好。

 

虚假的话:包括任何形式的误解或欺骗,如:说谎、夸大,只讲一部分事实,扭曲事实。让他人对事实产生错误的印象,我们就是在欺骗上有罪。

 

闲言闲语:通常是冲突的导火线和助燃料。(箴 26:20)很多时候,我们与另一个人讨论一些事件或人,总会涉及到第三者,而因为没有当事人在场,无法确认所讲的是否属实,会导致对别人的误解或批评。纵然你所谈论的属实,但说人闲话总是不道德的,也是灵命不成熟的表现。

 

中伤:用不真实的话与恶意伤害人的言语谈论另外一个人。圣经警告我们不可说这样的话。(参利19:16;提后3:1-5)“中伤”的希腊文为 diabolos,在新约出现 38 次,其中35 次翻译为“魔鬼”(魔鬼是我们的主要控诉者,所以“魔鬼”的意思是“指控”),3次为“谗言”。所以当我们听到别人中伤另一人时,他很可能被魔鬼利用。

 

无意义的闲谈:在言谈间,纵然你没有伤害人的意思,也会造成冲突。

 

“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弗4:29)“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太12:36) 如果将这些经文铭记在心,作为在我们说话之前的过滤器,可以帮助我们避免许多不小心、批评与无意义的话;并且去说有益、造就人、帮助人属灵成长的话。如果我们喜欢说不经思考的话、虚假的话、闲言闲语、中伤、无意义的闲谈;我们不仅为冲突煽风点火,也会腐蚀我们的人格,并破坏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不要去说这些话,不要去听这些话。

 

2)肉体上不当的欲望

 

不道德的性关系、饮食不节制、赌博(想更快和更容易地得到更多的钱)、滥用药物、懒惰、贪婪、追求不必要的东西、自我沉迷于不同形式的事物,等等。

 

3)肉体上不当的行为

 

固执、骄傲与自义:看不起别人,不肯接受人的忠告;在别人身上找错失,苦毒、冲动的行为。

 

控制别人: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想自己获得利益,或利用他人使自己更有影响力。人通常企图去说服他人、帮助别人作决定,其实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当别人不听我们的意见,我们会生气,更会说自己是为他着想,他竟不肯听;此时我们需要反思,我们的怒气是源自哪里。

 

不尊重权柄:反对神在教会、政府、家庭或是工作场所所建立的权柄。所有合法的权柄都是神所建立的,它们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秩序及和睦(参罗13:1-7)。神严格要求这些在位者不可利用他们的职位谋利,而是要殷勤地服事人,为他们所领导之人的福利着想。当领导者误用权柄来肥己时,神终究会要求他们对自己的罪负责(参申24:15;耶22:13;玛3:5;西4:1;雅5:4)。神要求这些在权柄之下的人,为了神的缘故也为了自己的缘故,顺服在上掌权的(参弗 5:21-24;帖前5:12-13;提前6:1-2;多2:9-10;来13:17);但是抗拒权柄的就是抗拒神(参罗13:2)。

 

4)不正当的思想

 

报复、邪恶或恶意的想法,没有怜悯和不肯饶恕别人。

 

当神开启你的心眼让你看见你在何处得罪了他人,神同时为你开了一条路让你从过去的错误中得到自由;我们称之为认罪(Confession)。我们应信靠神的怜悯,并且担负起我们在冲突中的责任,向那些我们所冒犯的人承认我们的罪,恳求神帮助我们改变那些导致冲突的态度和习惯,并对我们所造成的伤害寻求弥补(参箴28:13;太7:3-5;路19:8;西3:5-14;约一1:8-9)。

 

3、认罪悔改

 

悔改不是仅仅表示感到难过和不安,也不是说声“对不起”就了事。单单的不安、歉意,并不能证明这个人已经悔改。这个世界所讲的歉意是指在做错事之后因为必须承担痛苦的后果而觉得难过。这些痛苦的后果如:金钱上的损失、破碎的婚姻、名誉受损或是挥之不去的罪疚感。任何一个人面对如此痛苦的状况都会感到后悔,但这种歉意消失之后,大部分的人会重蹈覆辙,并没有改变原本的想法和行为,这种悔意只会导致更多的痛苦。

 

悔改的希腊文(metanoeo)意思是:改变想法。也可以说是“省悟过来”。圣经中真正的悔改是:

 

1)我们从自欺的光景中醒觉,看到自己的想法、态度、价值观或目的都不正确。我们谴责自己的罪,为自己所犯的罪忧伤。

 

2)你的内心会不安,是因为你得罪神。

 

3)你会回转归向神,不愿意圣灵为你担忧。(参弗4:30)

 

4)你的内心会改变,思想的改变带来行为的改变。

 

与此相对,认罪的一种方式有7个步骤,或称之为(7A):

 

1)向每个你得罪的人认错(Address Everyone Involved

 

你应该向每个直接被你的错误行为影响到的人认罪。所有的罪都是冒犯神,因此,不论什么罪,都应该先向神认罪(参诗32:5,41:4)。“心里的罪”是指发生在我们心思意念里的想法,并不会直接影响到他人,这需要向神认罪。“生活上的罪”包括在言语或行为上影响到他人的罪,这可能包括你实际做出来的行为,就如毁谤、偷窃、说谎或失职等。生活上的罪需要向这些被你影响到的人认罪,不论影响所及是一个人或是一群人。不论何种情况,只要是你得罪的人,就要向他们认罪。

 

2)避免如果、但是和或许的字眼(Avoid If, But, and Maybe

 

认错最糟糕的就是使用言语把责任转嫁给别人,或是使用借口减轻你的罪。这种人最常说:“如果我做了什么使你不高兴,我很抱歉。”“如果”这个词使得认错不再是认错,因为那表示你不知道自己是否做错了事,你所传达的信息是:“很明显地,你对某件事不高兴,我不知道这是否因为我做错了什么。我象征性的道歉只是为了摆脱你对我的烦扰。同时,因为我不知道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也不知道将来要如何改进,所以不要期待我会改变。”这只是很表面的叙述,使得对方不会再来烦你,或是不惜关系破裂也不愿认错。还有些人会用以下的字眼试图稀释犯错的程度:

 

“或许我不对。”

“当我在说那些批评你的话时,我想我错了。”

“我很抱歉伤害到你,但是你真的让我心情烦乱。”

“我知道我错了,但是你也有错。”

 

使用有些字眼会令认错失效,无法传达真实的悔改,也没办法软化对方的心。“但是”这个词尤其不好,因为这个词能抵消你之前所说的话。当我们使用然而、或许、如果或任何其他类似的字眼,那表示我们拒绝承担我们所犯过错的全部责任。

 

3)具体认错(Admit Specifically

 

当我们认错时,愈是具体详细,愈有可能得到对方正面的回应。具体认错可以让人相信我们在诚实面对所犯的过错,如此会使对方更容易原谅我们;除此之外,具体认错可以帮助我们确定我们需要改变的地方。当我们致力于具体认错时,也要处理自己的行为与态度。如果我们能明白地分辨罪恶的欲望、态度、言语与行为,别人就更有可能相信我们是真实悔改。

 

当浪子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路15:21),这显示他已经领悟自己所做的不只是判断上的微小错误,而是严重地违背了神的旨意。要使人相信我们已体会到自己在道德上犯了错误的最有效方式便是:指出我们所违背的圣经原则。例如:“我最终了解到,我完全没有做到神要我成为的丈夫。在以弗所书中,神说我应该像基督爱教会一般地来爱你,但是我一点都没有活出符合那个标准的生活。”

 

4)承认所造成的伤害(Acknowledge the Hurt

 

如果你想要别人对我们的认错有正面的回应,我们必须向对方承认所造成的伤害。例如:“当我在众人面前说这些话时,你一定非常难堪,我很抱歉我对你造成的伤害。”

 

5)接受后果(Accept the Consequences

 

明白地接受行为的后果是另一个表达真诚悔意的方式。浪子在认识到他得罪了神与父亲时,他说:“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路15:20)同样地,如果你一直背叛老板对你的信任,你或许需要说:“因着我所做的,你绝对有权利开除我,我绝不会有任何怨言。”如果你造成他人财物上的损失,你或许要说:“我需要一点时间去赚这笔额外的赔偿费,但是我会尽快补偿或归还你受损的财物。”这也是税吏撒该在路加福音19:8所说的:“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

 

6)改变你的行为(Alter Your Behavior

 

真诚悔改的另一个记号就是向所冒犯的人解释你未来要如何改变你行为的计划。就个人层面来说,这可能包括你希望神帮助你在态度、个性与行为上的改变。你可以找能给你指导的朋友、教会领袖或是辅导员谈谈,并帮助你对希望达成的改变负责。

 

将你的计划写下来。这么做表示你看重这件事,而且你愿意花很多时间认真计划如何改变。列下清楚具体的目标与计划帮助你提醒自己所承诺的,并提供一个标准去衡量你改变的进展。也可以请教被你冒犯的人,你能作何改变。

 

7)请求饶恕并给对方时间(Ask for Forgiveness and Allow Time

 

如果我们遵循以上的几个步骤,大部分的人都会愿意饶恕我们。如果对方没有要饶恕我们的意思时,我们仍可以问:“请你饶恕我,好吗?”这个问题显示出我们已经尽己所能地经由认错做到我们应做的部分,接下来怎么做的责任就在对方身上。这通常可以帮助被冒犯的人作出决定,表示愿意饶恕我们。

 

然而要注意的是,不要用这个问题使对方因为感受到压力而饶恕我们,有些人能很快地饶恕别人,有些人则需要时间调整他们的感觉。如果你感受到你要认错的对象还无法原谅你,或许这样说会很有帮助:“我知道我深深地伤害了你,而且我能了解要原谅我对你是件困难的事。我希望你能很快地原谅我,因为我非常想要与你和好。同时我也会为你祷告,我会尽快努力地修补我所造成的伤害。靠着神的帮助,我会尽力去克服脾气的问题。如果还有什么我能改进的,请让我知道。”

 

不是每次认错都需要以上7个步骤。小的过错可以用比较简单的陈述来解决;如果是严重得罪别人,使用这7个步骤作彻底地认错,将是明智的做法。

 

神非常想帮助我们成长与改变(参腓1:6,2:3;林前6:9-11;彼后1:4)。靠着神的恩典,在你生命中没有一项罪或恶习是无法克服的。如果你已经相信耶稣,神已经给了你一个新的心与新的性情(参弗4:22-24)。神也应许要在你心里工作,使你可以学习属神的态度与习惯,代替过去罪的行为。

 

三、温柔地挽回(Gently Restore

 

切莫假装冲突不存在或是在背后说人坏话,我们应不要去计较别人的小过犯。过错太严重而不可忽略时,要私下和善地跟他们谈论;试图挽回他们,而不是谴责他们。当我们与基督徒弟兄或姊妹的冲突无法私下解决时,可以请求基督里的肢体帮助我们以圣经的方式来解决。

 

每当基督徒想到与人面对面处理冲突时,脑中可能会立刻出现马太福音18: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若断章取义地看待这节经文,好像是在教导我们要直接面质对方,迫使对方承认他们犯了罪。但若我们读前后文,便会发现18章是主耶稣讲论作为他的子民该有的行为准则,其中有关纪律的教训是接着迷羊的比喻,换言之,犯罪者乃是迷羊,是牧人努力寻找的对象。很明显地,耶稣呼召我们对人要更加慈爱、更愿意饶恕。

 

第一步骤:主动寻求和解

 

经文中说“你就去”,即使你确信自己没有错,仍然应该主动寻求和解,而不是等对方来道歉。但当对方犯了什么严重的罪时,我们要跟他谈?有几个问题可以帮助我们考虑:

 

1)是否羞辱神?如果某件事严重羞辱神,那么这罪绝不容忽视(参太21:12-13;罗2:23-24)。

 

2)会损害关系吗?若某项过犯伤害了你与他的关系,你也必须去与他谈。

 

3)会伤害别人吗?设若某项过犯或争论严重地伤害到你或别人时,这也不容忽视。

 

4)会伤害他自己吗?这罪损害他与神或与其他人的关系(例如酗酒)。

 

5)这人的罪是否伤害他的灵命健康?并使他服事神不再有果效。

 

然后先祷告,理性地衡量这时与对方谈他的过失是否明智。在众多人面前被人指出有罪,是很难受和丢脸的,我们应为那被怀疑犯罪的弟兄姊妹保密,使他的名誉不至受到损害。约会对方,要选择适当的时间和地点(不要在人家疲倦时),也有足够的时间去谈(起码一小时以上);最好在对方的家(对方有安全感,但一位姊妹不应安排去弟兄家,或弟兄去姊妹家)或教会;尽可能当面谈,可实时澄清,避免写信、电邮(不能见表情,会产生误解),如果对方不肯面谈,才使用写信、电邮。

 

当面“指出他的错来”的时候不要以为自己没有错,并且要计划你的用词,事先写下你要讲的话,要提出的问题,冲突和问题带来什么负面影响,你有何解决的建议,等等。使用沟通/辅导的技巧,并且不将自己放在高位,不论断人,不是扮演审判者的角色,不是讲人是非,谦卑,语气温和,本着爱人如己的心为对方着想。如果对方肯认罪,接纳你的劝导,愿意悔改,停止犯罪(观察),你就不用再有进一步行动。

 

我们这样做,是为自己、为教会、为天国得回了一个失丧的人;使他仍然是教会的一份子。

要有心理准备,第一次的面谈可能不成功。对方可能怀疑你的诚意,也可能不习惯你这种直接坦率的做法,第一次的和解尝试可能只是为将来的接触撒下种子。希腊文动词“去”隐含持续不断行动的意思。若第一次不成功,试着检讨到底哪里出了错,寻求适当的意见,改正错误,给对方时间思考,然后再一次前去。但经验和个案告诉我,有时犯罪者表面与你和好,而实际没有。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按真理而行,如果对方真的不听,不肯悔改,或你们不能自行解决,就采取第二个步骤。

 

第二步骤:带一两个人同去

 

为什么带一两个人同去?在一些情况下,第三者可能作为中间人,穿梭在两方之间,促进彼此双方的了解。大部分的情况下,他们像是调解人(mediator),以增进双方的沟通,提供符合圣经原则的辅导和提供双方都同意的解决方案。另外他们也会作为见证人,“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太18:16)。

 

那么应该带什么人去呢?应是成熟、有爱心、有智慧、双方都尊重和信任的基督徒,找组长、区长、主日学的老师、执事。这是给犯罪的人第二次机会,唤醒他的良心,提醒事情的严重性,影响别人以及他与神的关系,应当及早认罪悔改。不是“告”他,乃是一同来劝导他,促进双方认真地聆听对方在说什么。

 

如果对方肯接纳忠告、悔改、停止犯罪,不用再有进一步行动;如果对方不听你们,或拒绝和解,执行第三步骤行动。

 

第三步骤:告诉教会

 

对方若是执迷不悟,弟兄姊妹可能要将事情的经过告诉教会的牧师、长老、执事,让教会来处理。教会知道后就必须立刻处理这件事。教会要做什么呢?耶稣没有解说,下面是一般教会的做法:

 

1)健全和成熟的教会都会有一套纪律守则,当信徒在加入教会之时,签署教会纪律同意书,使其明白加入教会不同于加入一个普通的社团,任何会友都应该服在教会的领导之下。教会也要教导会友整个执行纪律的程序及目的。需要时作记录、保密。

 

2)有些教会设立纪律与辅导小组,成员有教牧同工、长老、执事等,有步骤和程序处理会众在信仰和道德方面的问题。小组收到个案时,采取完全独立的调查,听取双方的发言,然后按圣经的真理作出智慧和公平的判断。

 

教会的直接介入常为当今的基督徒所不以为然,然而教会若遵照圣经的教导去行,以爱心去挽回对方,就可成为挽救人际关系并带来公义与和平的关键了。

 

第四步骤:纪律处分

 

神呼召他的百姓行事公正、寻求和睦,与他人和好。如果一个基督徒拒绝遵守,就违背了神的旨意。如果他不愿意听从教会的辅导为自己的罪悔改,耶稣说“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18:17b)外邦人是不信真神的人,税吏被当时的人称为罪人,“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即视他为不信者;因为他让罪在身上掌权,他的行为不能表示出真基督徒的生命来,与不信者相同。

 

有些教会按事情的严重性作出一些纪律处分:

 

1)教会发出责备与劝勉的公函。

2)解除部分事奉的岗位。

3)解除全部事奉的岗位。

4)停止守圣餐。

5)逐出教会(excommunication),同时革除会籍。

6)采取法律控告行动。

 

被革除会籍的犯罪者,教会应宣布其行为以表明他与不信者相同,今后不再称他为弟兄,乃看他为不信者,同时通知全教会会友,今后不宜与他在信仰上相交,最多只可以小心作友谊性的相交,目的只为挽回。教会会因事件的严重性和个别的情况而将事件公开,盼望对方有一天会悔改。人可做的事情都已做,但相信神仍继续做。

 

主耶稣已经给了教会在地上有捆绑和释放的权柄,乃是指处理教会的事情。(参太18:18-19)当教会同心合意祈求,寻求主的同在,神会鉴察、赐予智慧处理事情,神会为我们成全。

 

很多牧者分享:事实上这些犯罪的人,往往也不会在那间教会出现,他们会销声匿迹,或跑到别的教会来避免教会的处分,亦不想别人知道他的事。想想这个比喻:当一个病人患了癌症,对医生来说,要告诉他这个噩耗并不容易,因为这个事实痛苦而令人难以承受;但即便如此,任何一位医生诊断出病人患有癌症后却不向他说明,都是怠于职守的。在查明病因之后,病人便可以得到正确治疗。罪也相同,如果放任它不作诊断,也不治疗,只会加增痛苦与败坏灵性(参箴10:17,13:18,29:1;罗6:23)。教会有责任促进信徒之间的和睦与合一,帮助信徒脱离罪的可怕后果与捆绑(参加6:1-2)。将某人作为非信徒看待,这是严重且痛苦的步骤,但却是顺服神的行动,也是陷在罪中之人的爱心良药。

 

四、前去和好(Go and Be Reconciled

 

切莫接受不成熟的妥协或任凭彼此的关系枯萎;我们应主动地寻求真正的和睦与和好——饶恕别人,正如神因基督的缘故饶恕我们一样。并且在彼此的差异上寻求公正和顾及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参太5:23-24,6:12,7:12;弗4:1-3、32;腓2:3-4)。

 

我们将神的饶恕看做理所当然,然而我们自己却斤斤计较,不愿意饶恕别人;那么无论在人或在神的眼中,这都是十分不应该的事。实际上,我们这样的行为就好像在说:别人得罪我们比我们得罪神还要严重。如果神用我们饶恕别人的方式来对我们,那将会如何?如果你向神认罪,神说:“我饶恕你,但是我无法再与你有亲密的关系了。”你会作何感想?

 

真正的饶恕非以次数计算,乃是我们以主怜恤我们的心肠,不是形式,而是真心饶恕得罪我们的弟兄。当你愿意饶恕别人的时候,你可以遵守四个承诺:

 

1)我不会老是想着这件事。

2)我不再提起这件事,也不用它来反对你。

3)我不会与别人谈论这件事。

4)我不会让这件事成为我们个人之间关系的阻碍。

 

我们若不从心里饶恕弟兄,“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太18:35)。耶稣用最简明的言语说,如果我们饶恕别人,神也会饶恕我们;如果我们不肯饶恕别人,神就不肯饶恕我们。我们饶恕人与神饶恕我们是不能够分开的。

 

爱迪生和助手们在研发白炽灯泡时,他们必须花上百个小时才能制造出一个灯泡。有一天,当一个灯泡制作完成,爱迪生将灯泡交给一个打杂的小童拿到楼上的测试房,当这个小童转身准备上楼时,他绊倒了,灯泡摔碎在阶梯上。爱迪生并没有责备小童,反倒安慰他不用害怕,并告诉助手再做一个新的灯泡。几天之后,当灯泡做好了,爱迪生用最有力的方式显明他饶恕这个小童的事实;他走到同一个小童面前,把灯泡交给他说:“请你将这灯泡拿到楼上测试房。”你能想象这小童会有何等的感受!他知道他并不值得被信赖再去担当这个责任,然而爱迪生却以意外从未发生过似地对待他。

 

要自己来承担别人错误的后果,按人性来说是办不到的,若非有神的爱和恩典,否则困难重重。效法耶稣在十字架上表现的饶恕与和好,靠着神的恩典,你可以饶恕人就像主饶恕你一样。当我学会了以基督的眼光去看周围的人,便看不见一个可憎的人,看不见一个万恶不赦的人。真正的宽恕带来心灵的医治、释放、平安和更亲密、稳固的友谊与团契。

 

使人和睦的工作并不总是像我们所想的那样简单,虽然有些人已经准备好要和好了,但有些人却仍固执并具有防卫心,而且拒绝我们试图为寻求和好所做的努力。有时候他们变得非常容易被激怒,并且想办法使我们受挫折或恶待我们。人受到别人恶待、伤害,心中耿耿于怀,渐生报仇的念头,然后自己去报仇,并不愿等待神向恶人发怒。保罗引用申命记32:35,神说:“伸冤报应在我。”这是神的责任,我们不可超越神的权柄,谁有权去审判人?耐心等候神的刑罚临到,有时不一定就在今世,因为有一天,我们每个人都要与主面对面,接受他的审判。最好的方法不是以恶报恶,乃是以善胜恶。保罗也了解,在我们寻求和睦的过程中,神已经赐给我们属神的武器,这些武器包括圣经经文、祷告、公义、福音、信心、爱心、喜乐、和平、耐心、恩慈、良善、温柔和节制。(参弗 6:10-18;加5:22-23)对许多人来说,这些资源和品格在处理现实的问题时,似乎显得软弱无用;然而这却正是耶稣用来击败撒但和胜过这世界的武器。愿神帮助与施恩,使我们有美好的属灵品德,让神的爱融化在我们生命里,洁净我们的内心,除去邪欲、自私,使我们积极地去爱人、行善、关怀、施予。

 

问题若在于对方,先表明自己的目标,乃是愿意与人和睦共处,而自己更愿意付出代价、迁就、吃亏。但我们要明白,不是什么事情都“忍”,也并非盲目接受任何事情或随便妥协;基督徒必须认识真理,以真理建立自己的立场。真正的和平使者是被在基督里的身份所引导、激励并赋予力量的人。这样的身份是奠基于那最令人惊异的应许之上的信心:借着神儿子的死与复活,神已经赦免了我们所有的罪,与我们和好,并且他赐给我们自由和力量,得以从罪(和冲突)里回转,可以更像主基督,并成为他使人和睦的使者(参林后5:16-20)。

 

结语

 

靠着神的恩典,我们以管家的职分应用这些原则,明白冲突是一个机会而不是一个意外。我们将记得成功在神的眼中并不是特定的结果,而是信靠与顺服。并且我们祷告作为和平使者的服事可以得着主的称赞,并引领别人认识神无限的慈爱。(参太25:14-21;约13:34-35;罗12:18;彼前2:19、4:19)最重要的目的是,让你看见神要如何帮助你这个基督徒,使你的生命改变与成长。

 

 

 

 

[1] 编写者在美国参加过和平使者协会(Peacemaker Ministries)举办的四个阶段训练,将有关的资料辑录下来,并加上另一些理论、原则、事例和个人见解,整理成一份资料《建立一间缔造和睦的教会》,用于教会中的训练。本文摘编自这一资料。文中大部分的内容也来自《让我们和好吧——和平使者解决冲突之道》一书。編者感谢美国和平使者协会、飞鹰出版社的许可,摘要和引用Ken Sande著The Peacemaker一书,©1991,1997和2004,中文版为朱崇恩、高伶俐译,《让我们和好吧——和平使者解决冲突之道》,台湾:飞鹰出版社,2006年。保留所有版权。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www.Peacemaker.net。

[2] 自杀绝对不是解决冲突的正确方法,可悲的是,在美国自杀已成为青少年死亡的第三大原因。其中部分原因是:许多孩子从未学会如何以正面和积极的方式处理冲突。

[3] 有些冲突也和精神失常有关,在人生的路上,有些人经历不少的波折和坎坷,情绪会大起大跌,若果加上过去未治愈的创伤,精神会出现问题。近年美国 18 岁以上的成人患有轻微精神失常的有不少:

抑郁性障碍(Depressive Disorder)——14,800,000 人,占人口约 6.7%

社交恐惧症(Social Phobia)——15,000,000 人,占人口约 6.8%

心境障碍(Mood Disorder) ——20,900,000 人,占人口约 9.5%

焦虑的障碍(Anxiety Disorder) ——40,000,000 人,占人口约 18.1%

若是精神有问题的,轻微的要找牧师或辅导员,严重的要去看心理医生或精神科医生,需要药物的治疗。切勿讳疾忌医,愈早治疗愈好。

[4] 就算作为基督徒,当我们对真理不明白、灵性不好的时候,往往会受撒但的利用,做出各种产生纷争、散播谎话和谣言、破坏教会的事情来。那时“魔鬼在偷笑,天使在忧伤!”对付撒但的方法是用神的话和警醒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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