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慕理
前言
笔者在教会服事,观察到一个现象:教会存在一个“属灵阶层”,这个阶层包括传道人、教会的核心同工、小组正副组长以及其他热心参与服事的人员。这些人往往以“传道人”为核心,形成了这间教会的“管理阶层”。他们拥有教导权、人事权、财务权、其他信徒灵性状况裁判权等领导权力。他们主导教会的聚会,喊着读经祷告,推动人追求主。他们中的某个人——往往是传道人,还会在一般教会成员中扮演“属灵人”的角色,赢得这间教会各方面的“权威”和正统性。
然而,“属灵阶层”的生命表现并不是完美无缺的,比如下列现象并非只是个别教会的个别现象:他们会像哥林多教会一样,推崇高举某个人;内心颇为看重自己的面子,不容人冒犯,甚至可能存在嫉妒、纷争与攀比;喜欢抛头露面,却并不真在乎羊群的生命怎样;慢慢地,他们对那些失丧的灵魂失去了真正的热情,只是轻描淡写传福音;更有甚者,他们的子女有的已经离开了教会,有的选择了和不信的人结婚;等等。教会中的“属灵阶层”有必要常常自我警醒,否则很有可能自己就成为教会发展的瓶颈和盲区。
在新约时代,保罗是一个耀眼的明星。从身份上说,他是耶稣基督的仆人、使徒、福音的祭司;从他发挥的功能看,他是一位勇敢且大有成效的宣教士,一位对灵魂充满热情的牧者,一位教导教会的圣经教师,一位在那个时代捍卫基督信仰的神学家、护教家和基督教作家。笔者有感于保罗在给哥林多教会写信的时候说“保罗算什么?”(林前3:5),注意到他自己有极强的福音里的自我认识,这种认识不是基于他的身份和功能,而是基于他的生命本身。
本文会首先梳理关于保罗自我生命认知的新约经文,然后在此基础上试图描绘出保罗的“成圣观”;并说明基于福音的“成圣”,才是判断“属灵”的标准;最后说明“成圣观背后的自我认识”这一视角在神学上的价值与意义。
一、保罗自我生命的双重认识
1、保罗认识自我生命的不同阶段
保罗在信仰中的自我认识,是有脉络可循的。他信主前后的自我生命的认知是完全不同的。保罗在给腓立比教会写信时谈到信主前的自己:“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腓3:5-6)
这里,保罗谈到自己信主以前依照律法的标准衡量,是“无可指摘的”。信主前,保罗是敬虔的法利赛人,在犹太著名拉比迦玛列门下受教。(徒22:3)这种律法教育背景,一方面使保罗打下了深厚的旧约根基,另一方面,他也按照法利赛人的敬虔传统操练自己。信主前,保罗认为自己是“义的”,是“无可指摘的”。这是他对自我生命的认识。这种认识是基于律法的认识。
但保罗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遇见了复活的耶稣后,他对自己生命的认识被翻转了。这种“认识”并非认识论意义上的认识,而是存在论意义上的认识。保罗从圣灵重生了,他有了基督的生命,他看自己有了完全不同的角度。
2、保罗信主后对自己否定的态度
在保罗的书信中,他经常大胆地“贬低”自己。面对充满派别之争的哥林多教会,他说“保罗算什么?无法是执事……”(林前3:5)说别人“算什么”容易,公开向所牧养过的教会说自己“算什么”,并非易事。面对同样的会众,保罗又说:“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林前15:8-9)他晚年的时候,还向自己的晚辈提摩太说:“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1:15)
保罗所认识的福音,与他对自己是一个罪人的认识是息息相关的。按照律法,保罗自以为义;而在福音里,他看到自己原来是败坏不堪的人。保罗很具体地坦承这一点。他向加拉太的教会揭露自己以前“极力逼迫、残害神的教会”(加1:13),向以弗所教会承认自己信主以前也是“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2:3)
3、基督里新生命的自我肯定
保罗一方面意识到自己是个罪人,另一方面,他又肯定自己已经被改变的生命。他劝勉哥林多教会:“我求你们效法我”(林前4:16),“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11:1)保罗对腓立比教会和帖撒罗尼迦教会也是这样说。(参腓3:17,帖后3:7,帖后3:9)他教导提摩太的时候说:“你已经服从了我的教训、品行、志向、信心、宽容、爱心、忍耐……”(提后3:10)
保罗为何这样说呢?因为他自己的生命被福音支配,他效法基督。“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 2:20)“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加6:17)
保罗不是自夸,乃是夸基督在他生命中的工作。“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林前1:31,林后10:17)他在福音里,真正地知罪了,而且不怯于暴露自己作为罪人的表现;同时,保罗也真正地重生了,他的生命经历了真实的更新。
二、保罗有怎样的成圣观
通过分析保罗信主前后两种不同的自我认知,我们可以说保罗的成圣观,绝不是靠行律法而来的;不是律法主义的,也不是道德式的个人努力。保罗的成圣观,有三个方面的认识:
1、与关系有关
在保罗看来,“成圣”是一个关系性的概念,这是保罗福音里的体验。他说自己:“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15:10)他对加拉太的教会说:“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加3:3)对以弗所教会说:“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保罗更意识到,神使基督成为基督徒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
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以自己一生的顺服和在十字架上的死,拯救信靠他的人。一个被称义的人,也一定会成圣。保罗说:“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 6:5)
成圣是在与基督的联合里,会真实发生在基督徒的生命中。这是福音的大能,也是神白白的恩典。
2、与末世有关的
保罗认为,“与基督联合”或“在基督里”,就是神终极的目的与旨意,“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弗1:10)。“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从救赎历史的角度看,神在基督里的拯救是最后的,也是永恒的,因而是末世性的。保罗又说:“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6)
当一个基督徒在真正信主的那一刻,就已经决定性地成圣了,他此后的人生经历,也会慢慢体验基督在地上的经历。“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 5:9)每一个基督徒都可以靠着耶稣这位大祭司“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4:16)
3、与神的形像有关
基督徒今天在地上的成圣不是漫无目标的,保罗说:“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 4:24))
而耶稣基督“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来1:3)基督徒生命成长的异象就是基督自己,是里面的内在更新。耶稣教导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 16:24)基督徒的成圣不是多做几件善事,而是对自我生命的否定,顺服神的旨意。
保罗也教导说:“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 8:29)
总而言之,保罗的成圣观与基督的位格和工作有关。在基督里,保罗自己的生命真实地经历了神大能的更新和改变,乃至他可以让人效法他。基督已经成形在他里面了。
三、从福音里的成圣看“属灵”
通过对保罗成圣观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保罗关切的焦点是福音。进一步分析保罗对一间教会的属灵评价,我们可以看到,他并不以外在的人数、知识、能力或恩赐为衡量标准,而以生命本身为标准。保罗面对哥林多教会的纷争、道德问题、次序紊乱及复活的教义等问题时,写下了他全部新约书信的近三分之一篇幅,来关心一间教会。
在保罗眼中,哥林多教会虽然“凡事富足,口才、知识都全备”(林前1:5),而且“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林前1:7),保罗却不把哥林多教会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他们“当作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林前3:1)。他们中间有嫉妒、纷争,谁属于谁,完全是照着世人的样子。保罗用“工程”(林前3:13),来说明基督徒的生命如何,而且各人的工程要被试验。
保罗对哥林多教会发出了严肃的警告。他把人生命的光景与救恩联系起来。“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9-10)保罗提醒那些搞纷争的人:“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4:7)他警戒那些“自高自大”的人:“你们愿意怎么样呢?是愿意我带着刑杖到你们那里去呢,还是要我存慈爱温柔的心呢?”(林前4:21)保罗对有纠纷的人直言:“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林前6:7)他对那些自以为有知识的人说:“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8:2),“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
基督徒的生活动机应该是为荣耀神。“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凡你们所作的,都要凭爱心而作”(林前16:14)。保罗对他们的期待是“要作完全人”(林后13:11)。
可见,保罗对福音的理解是包括“成圣”的,属灵是关乎“生命”本身的,而非外在是否具有某个地位、职分。在保罗观念中,仅仅拥有教义知识,而没有实际相符的生命,不是真知道福音。他藉着话语的警戒与敲打,要将哥林多教会带到正确的轨道上来。“你们要醒悟为善,不要犯罪,因为有人不认识神。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愧。”(林前15:34)
保罗基于“盟约”的概念,认为基督徒在成圣的道路上应该尽责。“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7:1)成圣是神百分之百的恩典,也是基督徒百分之百的责任。
四、这一观点的神学价值与意义
福音对教会中的“属灵阶层”意味着什么?从保罗自己的生命经历和教导,我们可以看到福音并非一件谈论起来可以不关身的事情。福音不仅仅是传道人向别人传的“道”,当福音真正碰触一个人的时候,一定是关乎他自己的。福音之光首先会让他意识到自己是多么败坏的一个罪人,里面是一个邪恶的深渊,充满骄傲、自大、恶念、恶欲、邪僻、虚妄、贪婪、诡诈等等。他会挣扎于自己的罪,在这过程中经历神的接纳、饶恕和称义。同时,他也感触到生命中有另外的力量,让他按照本性绝不愿意的方式,改变自己。他生命中开始出现洁净的清泉,而那个源头却来自他生命之外。
这个人实际在“成圣”,在这个过程中,他自身的感受可能刚好相反。他也越来越有确信,此生的价值与盼望,衡量的维度不在今生,而在乎神,在乎基督里永恒的安慰与安息,在乎神的称许与奖赏,在乎神所应许的永生、天堂与新天新地。正如保罗所说:“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4:18)
笔者有时困惑于教会的属灵状况,听到同工以不屑的态度谈某某信徒的属灵光景,但仔细省察之下发现自己也会这样。好像自己在教会占了一个位置,就真比别人强多少似的。随着学习和牧会的深入,我越来越意识到教会中最需要悔改的是我这样的传道人——一般信徒以为的教会中的“属灵人”。包括传道人在内的这些“属灵阶层”,常常是活在两层皮中:说的是一套,行的又是一套;嘴上说福音最宝贵,其实心里面更看重别的;外面是一个样式,里面又是一个样式;教导别人,却不教导自己。成圣的表现乏善可陈。
“保罗算什么?”这是被后人一直景仰的一位传道人的话。福音在保罗生命中是那么真实地展示出来,他在人面前没有伪装。他在福音里先看见了自己的败坏,后来又看见基督在他里面。人性远比人所能想象的败坏,福音远比人所能想象的有恩典和能力。保罗在福音中看见了双重的自己。
不首先经历福音更新的传道人,也不可能更新别人。
五、总结
“____算什么?”每个教会传道人和教会同工,都值得把自己的名字填上去。这会使我们获得一个机会,让我们重新面对自己。我在哪里还是个罪人,我生命中隐藏的黑暗是什么?人若不看见自己深深的罪恶,并感受到对自己的绝望,是不可能真正投靠耶稣基督的,自然也就不会在生命中与基督真实地相遇。
传道人如何,教会也会如何。传道人如何悔改,普通信徒也会如何悔改。传道人在福音中的成圣过程中怎样看自己,普通信徒也就如何看自己。“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 6:7)